第一章 皇帝提比略
(公元14年9月17日—37年3月16日在位)
审判皮索
首先,皮索对驻扎在叙利亚的4个军团的士兵放任自流。
三、与父亲皮索同往叙利亚的次子马库斯,其元老院元老资格被剥夺,只获得其父遗产500万塞斯特斯,并在10年之内不得踏入首都罗马。
我以皇威誓言,无论是谁,皆有辩护之权,皆有检举之权。仍望诸君竭尽全力,以护被告之权。
就这样,引发罗马人万众瞩目的皮索审判,也到此画上了句号。民间舆论对这样的裁决也感到满意。判决的内容却让后世的罗马人对提比略是否参与毒害引发了质疑,与此同时,日耳曼尼库斯遗孀阿格里皮娜对提比略也产生了憎恶之情。阿格里皮娜身上流着奥古斯都家族的血液,她也一直以此为傲。她一直痛恨与奥古斯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巧取豪夺了皇位的提比略,如今日耳曼尼库斯之死使得这种痛恨比往日更甚。在她心目中,提比略是为了清除日耳曼尼库斯,避免出现皇位的争夺者,才指使皮索对日耳曼尼库斯进行了毒害。
当然,提比略没有顾及日耳曼尼库斯之妻的胸中恨意,更何况他的个性又是满不在乎的类型。不过,是否仍任由“日耳曼尼库斯神话”继续扩大,是一个攸关帝国稳定的重大政治课题。这次审判堪称审判之典范,可以说是罗马人对法律创始人精神原貌的再现,也因此产生了事后要对这个“神话”加以干预的必要。
辩护方告知皮索,就算毒害的罪证不足不被判处死刑,他也逃不掉不服从命令的罪责。唯有自杀谢罪,才是拯救儿子们的唯一出路。在这种情况之下,皮索只能选择自尽。
皮索乃接受包括军团指挥权等行省公务任命后被派遣的公职人员,若其明目张胆越权乱纪,此乃罪责难逃。又,如若抗日耳曼尼库斯之命,此亦是罪责难逃。若其对于日耳曼尼库斯之死,以及他的死带给我的悲伤表现出欣喜之意,我一定会憎恨他,禁其入我家之门。然而,我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挟“第一公民”之威报私人之怨。
总督皮索在日耳曼尼库斯病倒时,并不在安提阿。在日耳曼尼库斯病倒之后,他也没有赶回安提阿。时隔不久,他便收到了日耳曼尼库斯与世长辞的消息。有传闻说,皮索的妻子普兰希娜听闻这个消息之后喜不自胜,如果真是如此,她还真是个愚蠢到极点的女人。面对这种情势,皮索与同行的儿子、朋友和幕僚慌忙商量对策。讨论的焦点在于:他是否要返回任职地叙利亚的首都安提阿,以填补因日耳曼尼库斯之死而造成的东方防御体系总司令一职的空缺?或是立即赶回罗马,向皇帝以及元老院为自己与日耳曼尼库斯之间发生的争执进行说明?然而,意见出现了分歧,皮索的幕僚主张回安提阿去补缺,而他的儿子与朋友却劝他赶快回罗马澄清事实。作为元老院的重量级人物,皮索也十分纠结,应该如何二者择一,不知出于何种想法,他突然开始对驻扎在叙利亚的前日耳曼尼库斯属下的4个军团的士兵实施怀柔政策。然而,这个政策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皮索最终决定返回罗马。
二、皮索之财产半数充公,剩下的部分留给身处罗马与此事件毫无关系的长子葛尼斯,但葛尼斯必须放弃皮索一姓。
四、皮索之妻普兰希娜受皇太后利维娅庇护,不予问责。
我也为儿子之死而痛哭流泪,恐今后伤痛难息。然而,被告亦有家室,愿诸君留辩解之机,使其言明日耳曼尼库斯不妥之处,查明真伪。希望各位弃传闻于不顾,慎重决断。只此或能告慰我之伤心。
上述两项皮索的罪状,引发整个东方地区人民对谋害最高负责人日耳曼尼库斯之人皮索的怨99lib.net恨。此外,军团内部根本就没有秩序可言,而军团内亲近总督皮索的不良分子,甚至把皮索尊称为“军团之父”。但这种做法同时也遭到了来自军团内有良知的士兵的鄙视,这样的皮索注定会遭到弹劾。
由于耽误了太多时间,皮索的首都之行远远落在阿格里皮娜之后。更何况他选取的是一条绕远的路线,他选择从中部的安科纳登陆,而不是从南部的布林迪西港口返回罗马本土,之后顺弗拉米尼亚大道而下,在返回途中甚至还放弃陆路,而下到台伯河采取了走水路的方式。他到达罗马时,已是提比略发布了公告、全民为失去日耳曼尼库斯而心理创伤得以平复之时。就这样,他连在元老院元老面前辩解的机会都没有的情况下,立即就被拉上了审判席。
法之所及,不分贵贱,然而对日耳曼尼库斯之死,我放弃一般之裁判,而送至元老诸君之殿前。望诸君,度天时,晓地利,循罗马之旧规,沿罗马之程序,依序而行。
这场审判必定会比一般的审判时间长,不仅要算上陈述诉讼理由的2天,辩护方的3天辩护时间,而在这中间还得再经过6天商议之后才宣布判决结果。控告者有在日耳曼战争中担任日耳曼尼库斯手下军团长的凯奇纳、维拉尼乌斯、维特里乌斯3人,也有在日耳曼尼库斯被派往东方时自愿跟随的将军。他们对皮索的罪状做出了如下的陈述:
元老诸君,我最大之心愿,乃弃杜路苏斯之泪与吾之伤痛以及周遭一切声音于不顾,冷静决裁,以告慰养子在天之灵。
皮索审判之后不几日,元老院提议,让在审判中慷慨陈词的控告者凯奇纳、维拉尼乌斯和维特里乌斯出任祭司,提比略予以同意。原本属于骑士阶级的这3名日耳曼尼库斯的部属,被任命为原本只有元老院99lib•net阶级出任的祭司一职,这意味着他们社会地位的上升。这也是元老院怀柔日耳曼尼库斯旧部的一项措施。此后,这3个人得到了提比略的重用,特别是维特里乌斯,当罗马又面临必须在东方地区进行重整的时候,提比略赋予他与日耳曼尼库斯公元17年出使东方时一样的权力。如果这只是出于对日耳曼尼库斯派的人员进行怀柔,那将他们提拔成祭司也就可以了。然而,提比略后来对他们的重用,证明他知人善任的一面,也再一次证明提比略绝非率性而为的人。
然而,元老院元老们的眼中满是轻蔑与敌意。提比略接连几天连续出席审判,但是一直保持着平静的表情,没有显露出怨恨,也没有表示出同情,他从头到尾都是一副旁人无法猜透的高深莫测的神情。与丈夫一样同处于众矢之的的普兰希娜也开始与皮索保持距离,转而向以往就很亲密的皇太后利维娅寻求庇护。
对于提比略“最高裁判权”中的决定,元老院没有异议。然而,有两名元老站出来提议,为亡故的日耳曼尼库斯铸造黄金像,供奉在复仇之神马尔斯的神殿内。对于这项提议,提比略却拿出了“此类神格化的做法,只适宜在战胜其他国家时使用,自家人的悲剧应与悲伤一同埋葬”的理由予以拒绝。
元老院内的情势急转直下,让场外关注着审判过程的群众也不由得定住了一般。即使元老院判皮索无罪,他也休想从周围群众的手中逃脱,皮索注定不可能安然离开议事厅。他只能在一队近卫军的护卫下,躲在四周用布幕围住的轿子里逃回家中。虽然如此,在他的孩子们的激励下,皮索还是坚持每天前往元老院,直到最后一天的辩护结束。
围观的人高声呼喊判处皮索死刑九九藏书网,元老院会场中的审判正是在这种声浪中开始的。提比略若是一个在乎舆论的皇帝,那么审判的结果按照罗马公民期望的走向比较有利。如此这般,提比略没有迎灵、没有出席葬礼的旧账就可以不再提起,而且,后世的罗马人也一定不会给他安上教唆毒害日耳曼尼库斯的罪名。提比略却在审判伊始这样说道:
反之,若其罪证确凿,定当严惩,不论是谁处置,必将以严酷之刑告慰日耳曼尼库斯之子及家族。
至此,是否真有煽风点火之徒存在?是否真有道听途说之徒造谣?元老诸君,望各位切切明辨是非。若真有其事,我必将其人碎尸万段。若日耳曼尼库斯死于毒害,其遗体仍置于广场,外族人亦可见,必将凶手擒拿以祭其在天之灵。
首先,提比略拒绝在官方记录中清除皮索的名字。因为即使是向罗马宣战的马克·安东尼,他的名字也仍然保留在了官方的记录中。此外,他也否决了对皮索次子马库斯撤销元老院元老资格、处罚放逐10年的审判结果,并允许他与兄长葛尼斯一样继承父亲遗产一半的权利。对于这样的撤回决定,提比略给出了“身为儿女者不能违背父亲的命令”这样的理由。至于对皮索之妻普兰希娜的处置,则维持元老院的决议。
至于对手下那些图谋不轨的军团,皮索是否对其进行了煽动,抑或只是道听途说的控诉人极度夸张的伪证,对此各位有必要进行明辨。如果是后者,即使控诉人是我们的朋友,也必定要做好受到我责难的心理准备。如果真像众人所言,日耳曼尼库斯是死于毒害,他的遗体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丝不挂地暴露在中央广场。而他的死因至今不明,这也是此时此刻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他们辩护,毒害的证据根本不存在。控告者一方认为,皮索在安提阿总督99lib•net官邸内举办的宴席上,亲自在日耳曼尼库斯的杯中下毒,这些都是没有真凭实据的。两人不合是公开的事实,如若两人确实同时出现在了宴席上,那自然会招来包括奴隶在内的所有人的目光。
在判决之日的早晨,人们发现了已经自刎而亡的皮索的遗体。不过,元老院根本就不在乎被告的生死,还是做出了如下判决:
皇帝提比略拥有接到控诉后给予最后裁决的权力。由于被告皮索已死,无法进行指控,但是提比略还是行使了这项权力,也就是使用了“最高裁判权”。
其次,皮索对各同盟国的国王专横跋扈。
皮索总督乃家父(奥古斯都)之友,也曾担任军团长。承蒙各位认可,我才派他远赴叙利亚,辅助日耳曼尼库斯治理东方。因此,冷静乃审判之必须。其与日耳曼尼库斯之间的矛盾,是否因皮索自恃功高、争强好胜所致?又或因日耳曼尼库斯轻佻所致恶果?抑或这就是他人犯罪所成?仰仗各位冷静,慎重决断。
而第三点谈到的是皮索使用魔法与毒药把日耳曼尼库斯谋害而死。控告者强调,皮索之妻普兰希娜苦心钻研东方魔法,甚至把施展魔法作为个人爱好。作为最后的陈述,控告者还提及皮索甚至企图教唆军团兵把矛头对准祖国。
然而,对皮索实施辩护的一方论调十分弱势。对皮索在军团内实行怀柔政策、放松军团纪律这些指控,辩护方无法拿出证据进行否认。皮索与各同盟国国王之间的不合、国王们对他产生不满情绪,都是不争的事实。提比略一直强调的是皮索是否服从命令这点,即使他们能够反证皮索并没有完全抗拒日耳曼尼库斯的命令,但也不能说忠实地履行了职责。于是,皮索的辩护方只能把辩护的重点放在是否毒害日耳曼尼库斯这个问题上。
一、从所有官方的记录中清除皮索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