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 listened to the audiobook. the biography is well written (though the end is much worse than the beginning - obviously it's written up under the time pressure) but it is talking about someone who does not interest me so much. Jobs is great in terms of his perfectionism on products and he indeed left some dust in the universe and changed our life, just look at the ipad, iphone and ipod we used everyday. but this guy is a torture to the people close to him, working for him and the one gave birth to him (and he also abandoned his daughter!). i really dislike the acts and thoughts and words made by him in his youth. after listening to this long book i still cannot understand him. i don't which category he could be put into in my memory, partly because there is no similar guy in my circle. he is just special.

总结要点:
1. 乔布斯极为关注产品,而不是利润。产品本身的极端关注到每个细节,和对创新的不断追求,是基业百年长青的基础。
2. 与微软和Google相比,Apple希望对用户的体验流程有绝对的控制权。在早期,苹果自己生产电脑硬件和操作系统等软件,给用户的是一个完整的体验;在后PC时代,iPod,iPhone,iPad等产品也是不开放的体系(硬件自产,软件要apple审核)。这虽然代价是从市场分额上不及竞争对手,但产品体验上一流,利润率高。
3. 乔布斯是个天才。对产品和设计有种天然的,直觉的悟性。领导公司以设计团队为主导,工程团队配合。天才必然有比较疯狂,在某些方面是个“烂人”。非常直言不讳,感情外露。在他试图展现个人魅力和说服力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不被他蛊惑,进而信服他所说的。
4. 现实扭曲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真的会实现哦!
5. 要坚持。苹果1976年代成立,小有成就后暗淡,1985年乔布斯出走,十年后回归(96年),2001年推出第一代iPod开启苹果辉煌十年。抱着一个理念,坚持下去,可能不会成功,但会活的比较快乐。
终于把这本巨厚的书读完了,第三本读完的比较大部头的英文书。前两本是格林斯潘的自传和《枪炮,细菌与钢铁》。读自传多少有别人怎么做都是成功,按结果来判断人。他是运气好+脾气坏+天才思维,跌跌撞撞的人生最后是扬起来了,多少没扬起来的都炮灰了。Jobs的许多性格,是不可取的。但也又是这种不可取,诡异的助力了他的成功,苹果的成功。

将一些零碎的想法记录如下:
对产品品质的完美追求,其极简主义的审美风格,让他的产品重视用户体验, 外形简洁大方, 主体功能突出,便于操作。高科技的产品服从于每一个人的日常需求,又不失格调。
乔布斯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因为他希望与之共事的都是能将事做好的人。但当有人能提出创见,他是会接受的。
乔布斯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思维的激励与碰撞。在他筹建皮克斯新的办公大楼时,有意在办公楼之间设计了一个中庭,以增加同事们在中庭休息和上厕所时偶遇的机会。
在普遍注重销售的市场环境中,乔布斯将产品品质列为第一,为平凡的我们提供了一些品质过硬,格调不俗的生活用品。这些用品让我们的生活更具创意。这是乔布斯为世界作出的巨大贡献。
乔布斯深受艺术的熏陶,又追求自我精神层次的提升,这些综合的人生体验,让他在产品研发时站在了一个更全息的角度,更贴近人性的需求,所以他的产品总能激起我们拥有的欲望。
关于市场需求,乔布斯说:“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是的,我们要着眼于未来,去创造人们应该拥有的产品。
乔布斯的成功,同时证明了 公司 这种组织形式的伟大。他说:“我的目标不仅仅是制作杰出的产品,还要建立卓越的公司。”一如他的产品,他对公司的制度建设也是删繁就简,一切围绕核心产品,砍掉可有可无的部门和生产线。并尽力激发每位员工的创造力。人与人的结合形式是比产品研发更复杂的工作,乔布斯在这两方面都成就不凡。
乔布斯对数字科技的应用主要有两个创见:一是提出“数字中枢”的概念,各类数码产品围绕个人电脑,个数码产品实现各项具体功能,如拍照摄像听音乐,而个人电脑进行综合处理。二是现在正火的“云计算”。将原有的“数字中枢”搬到远程的服务器上。我们手中的各种设备可以即时输入输出,不再依赖个人电脑,一台ipad或iPhone就足以进入数字世界。
一句话评价乔布斯:一个善于倾听内心声音,竭力实现梦想,一辈子认真做事的人。
他扎扎实实地活了56年,他太累了,他休息了。

乔布斯最伟大的地方不在于他创造了苹果,而是他永远完全的忠诚于自己的内心,不论是生气还是冷酷。这已经比世界上99%的人都要伟大了。以前的时候,很喜欢罗纳尔多,我很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喜欢他的风驰电掣,喜欢他的进球如麻,还是?我发现一切都不是,而是他真正的忠诚于足球,忠诚于自己。
很少看传记,不过乔布斯的传记还是看得很心酸。毫无疑问,被抛弃的伤痛一直伴随着他的一生,他的一生都是一个很脆弱的人,虽然他看似有着强大的内心。所以,现在或者将来要做父母的人,一定要给你的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哪怕他会成为另一个乔布斯。
我想如果没有1997年的在苹果的殚精竭虑,他不会这么早的离开这个世界,如果不是恐惧那剖腹带来的一刀或者迷恋素食主义,他也不会这么早的离开这个世界,我很能理解乔布斯说“我想那有另一个世界”,很简单,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慢慢的对这个世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正当自己想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的时候,生命却要走到尽头,这不得不说是个讽刺。 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两个字就是“如果”。
乔布斯遇到了佛教,却没能带给他一个健康的身体。毫无疑问,如果乔布斯进行精神修行的话,我们会有一位高僧,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强大的灵魂,只是可能只会与我们大多数人擦肩而过。而现在的乔布斯,通过apple,通过自己改变了整个世界,他的修行远比寺庙中来的更有意义。这应该是中国所谓的大隐隐于朝。只是……只是他走的早了些。
直觉远远大于理性,乔布斯告诉我们。追随自己的内心,然后让它成为你的主旋律,你的一生不会虚度。

这本书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个全面的乔布斯(个人意见)!作为普通读者只能从别人口中来了解乔布斯!在我们的文化背景下出现像乔布斯这样的人物的几率在万分之一!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文化背景的造就了不一样的人物...

昨晚把《乔布斯传》看完了,确实很精彩。成功不可复制,但能了解到生命的多种可能性。他传奇的人生,感觉就像武侠小说一样:结识好友-创立门派-崭露头角-锋芒毕露-不断壮大-一意孤行-众叛亲离-驱逐出门-另立门户-卧薪尝胆-重振雄威-英雄归来-拯救门派-起死回生-春秋万代-永垂不朽。

差不多看完了乔布斯传。
这不是一部立志传记,也不是高管圣经,跟技术天才少年成长之路更是完全不沾边,这是一个将"禅"和"极简"植根于灵魂的现实扭曲者的故事,是记录一家"小众高端产品"制造公司终被冠以改变世界之名的史诗。
前半部分看用iphone,最后几章ipad看完。我不是果粉,职业与windows系统安全有关,熟悉windows诸多实现细节,但在移动平台上,我找不到比iDevice更好地解决方案。(使用iDevice的另一个原因是,在iOS平台下我暂时还单纯地是一个使用者而非破坏者或者开发者,开个windows可能一会儿我就忍不住去写rootkit了= =)
乔布斯相信端到端的一体化封闭才是王道,但实际上只有在苹果是立足够强的时候才是王道,早期的mac和lisa是封闭产品路线的彻底溃败,然而一个机会,ipod的问世,让一切都不同了。
iDevice绝非完美,总是差那么一点,但乔帮主扭曲一下现实,然后你信了,完美的设备诞生了。
因为乔帮主,微软和苹果,谷歌和苹果,开放系统和封闭产品,彼此之间的争斗才会继续下去。否则封闭的一方没有胜算。
这篇文章用来练打字,同时也for Steve。
You say you want a revolution,
Well you know,
We all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你做到了,请接受膜拜。

这个男人死了,于是几乎全世界的人都成了他的粉丝。
要追溯到多久以前呢?
至少5年吧。
那段数字生活并未如此深入人心,形影不离的时光。
在记忆里应该已经模糊的不成了样子。
直到虚拟与现实的冲突日渐显现,我才类似顿悟般明白。
人类,当然也包括我。
已经脱离不了新媒体产业而生存了。
可是这一切又与乔布斯有神马关系?
很骚瑞的鄙视了下自己的EQ以及大脑认知系统。
是了,我竟然直到他死,才屡清了这个男人在我头脑中的成像概念。
黑毛衣牛仔裤男子哟。我只是很惋惜这场充满遗憾的死亡。
于是才会好奇的想要了解这个帝国顶端的大叔,是怎样一路走来。
人生虽不是一场场的悲喜剧,
却也堪比剧情的跌宕起伏。
我只是自说自话给自己。
而他,却是让全世界倾听的声音。
已经过去这么久才说出这句话。
天堂也有大苹果,又甜又多汁。走好!

乔布斯传我看得惊心动魄,因为这个人太不一样了。他做人的方式与我们日常所见不同,他做企业的方法更是几乎条条跟教科书上的对着干。而就是这样一个人,造就了世界上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我认为这首先意味着我们日常的观念有太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以下是个人总结的乔身上令人印象深刻或让人诧异的一些特质:
1、性格的支配性力量在乔布斯身上表现的可谓淋漓尽致。或许正是幼年时被抛弃过的经历使他缺乏安全感,所以表现出特别强烈的控制欲,衍生出一体化的设计思想和苹果封闭的生态系统。
2、完美主义是乔的基本驱动力。乔构建的几乎其他一切都是服务于此的工具。一体化的设计是为了给顾客营造最佳的体验,苛刻的企业文化是为了使这一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苹果的产品经常延期发布),自上而下对细节的沉迷是保障完美的必要手段,想象一下乔在临终不久前还在讨论4s应该采用什么字体。为了达到完美,专注也就成为必须,所以乔王者归来时首先砍掉苹果当时乱七八糟的产品线也就成为应有之义。
3、二元化的世界观与完美主义互为强化。乔经常前一天说一个主意是shit ,第二天稍一改进又变成了insanely great,说让我们就那么干吧。在乔眼里,即使离他眼中的完美只有细微的差距,也依然是狗屎。在他的世界里,仿佛没有tradeoff ,顶多只有主次先后。这与bill gates 形成了鲜明对比。吴军在浪潮之巅里写到,可以只用一个词来形容bill gates ,那就是平衡。乔正好与之相反,他的世界是非黑即白的。这其实是个相当奇怪的事情,因为乔一辈子禅修,而佛教的哲学恰恰是反对二元论的。
4、受直觉指引,认为直觉比理性分析重要。乔多次强调不做市场调研,有人曾说乔在苹果最大的作用是否决大部分的创意,而乔否决创意的方式极其粗暴,就是感觉不对而甚至不给出理由。苹果后期的设计师ive被乔认为与他理念相同并被视为soul mate,但与乔在方式上迥异,在设计上的分工是乔布斯给出直觉判断而ive用系统化的方式给出解释。
5、叛逆,抗拒权威,不遵从现有规则。乔开的车始终不挂车牌,乔的夫人解释说因为他是个反叛者。即使是停车这样的小事,乔也表现出叛逆的一面,他不愿停在专门为他保留的车位上,而是非要横在在残疾人车位。乔显然对这样的角色乐此不疲,他用史上最成功的广告1984攻击ibm老大哥,用think different对抗微软,用歌颂历史上的"疯子们"来寻求自己在历史上的定位。
6、不接受现成的结论,而是探求事物的本质。比如在被问到还有别的什么产品是因为一体化的设计而生产出更好的产品时,乔停顿了整整半分钟才举出汽车这么一个例子。说明乔做什么决策时几乎不考虑别人怎么做,而是从root 出发。另一例子是苹果做专卖店的决定,乔根本不顾gateway 专卖店在亏损这一情况,而是从要给顾客传递苹果与众不同的体验这一原点出发,重新考虑问题。我认为这也shape了他最简与优雅的审美观,就像ive总结的,简单是极致的复杂。
7、懂得并利用人性。乔深深懂得什么能激励人,他拿卖汽水还是改变世界说服scully加入苹果,他在董事们面前宣称scully是浑蛋的同时却依然能够让scully喜欢他甚至处处取悦他,他无比重视的每次产品发布会以及不惜重金打造的广告则是他操纵人性的更大舞台。他著名的现实扭曲场是其意志力和对人性的利用的混合体。
8、乔对他人的直言不讳达到了可怕的程度,几乎听到任何主意的第一反应都是shit,他懂得人性的弱点知道如何羞辱人。在MobileMe失败后乔让所有团队成员站在台上说你们应该互相对其他人感到羞耻。乔"以身作则"地在内部营造了坦诚沟通以及高度紧张的文化,这在客观上减少了公司政治,并告诉所有人苹果在员工是否表现合格上是动真格的。
9、乔认为只有A级员工才是有效资产。他认为优异的员工能做再多的普通员工也无法做到的事,认为优秀的人喜欢在一起工作,认为优秀的员工不需要babysister ,会在严酷的环境下胜出。乔有切肤之痛,极度排斥组织里出现B级员工,因为B级员工只会招C级员工。乔认为只盯着利润会使企业堕落,一个伟大的企业应该将生产伟大的产品作为使命,并汇聚这样的人才。
10、伟大的人往往自私,这是历史上反复发生的悲剧。他们可能对推动人类进步充满热情愿意付出一切,却对家人吝啬。乔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样本,他专注于工作,忽视家人的需求,家人与他度个假也要担心他中途变卦离开。乔的自私还表现为他的极度自我,他强势,不考虑他人感受,生病时会到处诉说身体所遭受的痛苦。也许,那些伟大的人正是为了满足那个极度膨胀的自我,才愿意付出那么多的努力与代价吧。
11、乔的成功还需要归于意志力的胜利。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一特质在小时候就表现出来,他会操起电话向惠普总裁索要线路板,他会在选择上什么大学时告诉他父母说如果不让他去reed学院它就不去上学。这特质一直被保留下来,他会追着moto的ceo要他同意御用设计师给他设计logo直到对方觉得他不可能拒绝他。乔藐视一切规则与障碍,认为规则是不适用于他身上的,因此不受任何束缚。这并不总是好事,因为这也意味着他没有道德感,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可以欺骗,操纵,不负责任,言行不一等。另一方面,当面对不想面对的事情时,却经常选择通过忽略问题的存在来逃避。比如不认自己的亲生女儿,一开始不愿积极治疗自己的癌症等。

IT界,有句名言,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
偏执,在于你的专注,在于你的投入;
“我就是为了要改变世界而生的。”所以,在我的生命的每个时刻,我都将我的激情,我的经历,投入在改变世界之中;
“你是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和我一起改变世界……”
正是因为我们对于你誓言的笃行,所以,我们才相信了,这世界上真的存在,你那可怕的扭曲现实的力量,将一切不可能变成现实。
所以,我们对于工作,对于我们的事业,充满激情;
所以,我们可以通宵达旦,为了同一个梦想而付出自己的精力;
“我爱工作90小时...”

世界上最伟大的产品经理,最具激情和专注力。
世界上最伟大的企业家,具有一切创新的理念和核心驱动力。
他的精神世界不存在中庸,永远在天平的两个极端摆动。

“不是杰作,就是狗屎!”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不过就是另一本励志自传而已。可是,当给我看到乔布斯1997回归苹果之后,凭借自己对更好产品的偏执追求,一步一步把苹果公司从市值不到40亿美元,一直做到2011的3000多亿美元,14年的时间上涨了70多倍。这14年,乔布斯把自己所有的热情、心血和生命,都献给了自己热爱的产品和公司。
有人说成功是偶然的,乔布斯的成功是赶上一个好的时代,而我却说:成功是必然的,只是他在不同的时代,成功的方式不一样。我从软件项目管理的角度,思考和总结了乔布斯成功的八个要点,和各位同事共勉:
一、 用心——激情和想法
乔布斯的激情是要打造一家可以在世的公司,这家公司的人动力十足的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的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因为这样的激情,乔布斯会用心体验产品端到端的每一个细节:产品的硬件,外形,软件,零售店的装修和用户体验,广告,产品包装,甚至产品发布会的一个灯光细节,等等,每一个地方他都花费心思琢磨。2009年,乔布斯癌症复发,在医院做手术接受治疗。同事来病房向他汇报进展,他就情绪高涨,会花一个小时讨论新一代iPhone的命名——他们商定叫iPhone 3GS——以及“GS”两个字母的字号和字体,包括是否应该大写和是否斜体。
团队的成员是否用心,是一个项目成功的根本。你可以不用像乔布斯那样把所有心血甚至生命投入到项目和公司。但是,只要每天在班车上思考着如何简化业务流程,如何更好的用户体验;刷牙和睡觉的时候,想着如何优化一段代码,如何重现一个Bug。如果你用心工作,把心思都放在项目上,那么你就已经走在通往成功的路上。
二、 清晰的管理模型
乔布斯1997年回归苹果,大刀阔斧地砍掉了各种不同型号的产品,很快砍掉了70%的产品。他回归的第一年,裁掉3000多员工。在产品战略会议上,他在白板上画了一个四格表:消费级和专业级,台式和便携,他们的工作就是做这四个伟大的产品。
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是“Plan Good”。计划并不是Excel里面的任务和时间列表,真正的计划是想清楚项目的目标和方向,同时能把目标进行工作分解,然后让不同的成员配合完成。我们要求团队要有明确的:半年目标,季度目标,月度目标和周目标。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范围的管理。一个团队要成功,首先就要必须要专注。如果只是追求数量和进度,那么结果就是做出了很多的山寨货,并且会成为自己的库存和累赘负担。
三、 开放的产品文化
读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不是杰作,就是狗屎”。很多人都知道乔布斯的缺点:对人苛刻,经常骂人,脾气暴躁。我到不觉得这是缺点,他把自己所有的心血都投入到了公司和产品,对大家期望很高,他发脾气是因为他很在意(当然,表达方式可以更友好,如果那样他也就不是乔布斯了),愿意表达自己真实的感受和情绪。
他自己也在传记里面说过:“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残暴,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们相互诚实到残酷的地方,任何人可以说我是一坨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
Nice并不是开放的文化。如果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因为照顾对方的感受,为了表示nice而不去指出别人的错误,这才是失败。开放的产品文化,允许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谈及产品的任何好与坏。可以在会议室里面,激励的争论,互相吼叫,只要确保大家是讨论具体的事情,而不是相互指责。
四、 反馈作用
苹果有一个神秘的设计工作室。伟大产品的设计都是在这里完成的。房间有几台铸型机,可以把电脑屏幕上的设计制成发泡材料模型,可以喷漆,让模型看起来更逼真。乔布斯有时间就会去工作室看一看。当时设计iPhone的时候,乔布斯会搬一个凳子做在那里,把玩桌子上不同的模型,用手去感受他们,评价哪一个才是他最喜欢的。他不喜欢看复杂的图纸,他需要亲眼见到并感受这些模型。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反馈。
软件开发,更像是在打一个活靶。目标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果要能够打重靶心,必须及时从各个层次获得反馈,调整自己的方向和步伐。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迭代计划游戏,灰度上线,界面原型,功能演示,自测,回顾会议,甚至是单元测试,都是在进行反馈。是否能驾驭自如一个项目,关键是看团队的反馈和调整能力的强与弱。
五、 简约设计
iPod项目开始,乔布斯每天都投入其中。他最主要的要求就是:“简化!”他会浏览用户界面的每一个页面,并且会作严格的测试:如果要找某一首歌或者某项功能,按键次数不能超过3次,而且按键的过程要自然。如果他觉得导航不清楚,或者需要按3次上他就会非常生气。乔布斯不喜欢幻灯片,因为他觉得:如果你一定要用幻灯片来讲,那说明你不知道自己想讲什么。
简洁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吧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者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要想获得简洁,你就必须挖得足够深。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为了在产品上不装螺丝钉,也许最后可能会制造一个极其繁琐复杂的东西,这不是简洁。真正的简洁是理解产品的每一个部分,以及它是如何制造的。你必须把握产品的精髓,理解它的本质,从而判断出哪些部分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现在互联网应用,技术早已不再是瓶颈。产品开发其实是一个解决问题和复杂度的过程。这是为什么要做软件的设计,为什么要做自动化测试,为什么要做自动化的构建、部署等。任何一个团队都可以做一个产品,但优秀团队做出的产品,一定是简约有力──有内而外。
六、 不要听客户的
乔布斯开发产品时没有做任何的市场调研。因为他觉得,有时人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的面前。福田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所以乔布斯的理念是: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用户将来想要什么。
我非常认同乔布斯的观点,不要听客户的。如果要开发出一个客户满意的产品,一定要想的比客户深,比客户远。用心思做好产品,能打动自己的,也一定能打动客户(当然,先要确保自己要有更高的品味)。
七、 跨部门合作
乔布斯带领苹果,从计算机公司进军到到数字领域。发布了数字产品iPod,后来又开创了在线出售音乐的服务。一致处于数字领域领先地位的Sony,这时却为苹果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他们的消费电子部门能制造出时髦的产品;音乐部门也签约了当红的艺人。但是每一个部门都在竭力保护自己的利益,它的硬件部门、软件部门以及内容部门永远无法统一步调,所以整个公司无法合作推出端到端的服务。
乔布斯没有把苹果公司分割成多个自主的分支,他紧密的控制着他所有的团队,并促使他们作为一个团结而灵活的整体一起工作,全公司只有一条“损底线”。乔布斯的一个商业原则是:永远不要害怕内部相残。他说:“与其被别人取代,不如自己取代自己”。所以,即使iPhone的出现会蚕食iPod的销售,或者iPad影响了笔记本电脑的销售,都没有阻碍他的想法。
从项目管理角度看,索尼的反面教材就好比是模块团队(甚至是一个系统的前台和后台团队)。乔布斯走的是功能团队的路线。现在公司很多的抱怨都是来自各个团队或者部门的配合方面,一个项目/产品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端到端的交付。模块团队,或者前后台的分割让都是在削弱公司的战斗力。
八、 真正的敏捷
乔布斯刚接管苹果的时候,产品的库存期超过两个月,库存周期对利润造成5亿美元的威胁。到1998年初,乔布斯把两个月库存缩短到一个月。后来雇佣了熟悉精益制造蒂姆.库克(康柏计算机公司的采购和供应链经理),同年9月底,库克把库存期缩短到6天,下一年的9月,这个数字已经达到了惊人的2天── 有时,仅仅是15个小时。另外,库克还把苹果计算机的生产周期从4个月减少到2个月。
IT公司的库存就是没有上线使用的代码。敏捷并不是庸俗的快。敏捷是一种能力──消除所有不必要的冗余和浪费。敏捷是通过提升组织和团队的能力,让过程和测试完全自动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软件产品的生命周期。
总结
这本书让我最有感触的一句话是:“不是杰作,就是狗屎”。我会用这一句话来要求自己和团队,在自己的团队中建立开放的产品和工作文化氛围。任何人都可以走过来,评论我的工作是狗屎,只要他能给出Reasonable的理由。当然,我也可以用这样的话来评论他们!

【乔布斯成功必经九路?——读《史蒂夫·乔布斯传》】
(1)被生活抛弃
(2)被人生戏弄
(3)被业者耻笑
(4)被学者批判
(5)被门生扫地
(6)被亲离众叛
(7)被权威质疑
(8)被上帝亲睐
(9)被亿人感念
补充乔帮主的第十条路,也是唯一一条路:
(10)勇于做自己!

乔布斯者,海外米国人士。为人诮直刻深,有大魔幻产品苹果于世,后世曰之一代宗师。
乔氏幼年常有鸿鹄之志,多与惠普,微软等主公相交。盖文襄茨者,凭微软独霸天下,为世所敬仰。盖文襄有意联结布斯之苹果,屈尊前往布斯家中,尝曰:吾观公久已,常有奇气浮于背,不过苍龙有缚。公之麾下多进谗之小人,饶舌之谋士,公虽有天下之志,却无天下奇才可用。你我二人联手,攻城略地,天下可定矣。布斯当是时,密友沃茨退居山野,若痛失膀臂,陷入困顿之时。于是两人密谈良多,盖式深为自得。一日,盖茨退后,布斯讪笑之,左右不解。布斯斜睨之,此人不过一乡下小儿,中庸之主,不可久与之想往。越明年,遂推出新产品,名曰麦金塔,夺一时之风光,盖文襄于是深叹曰:吾于改革家之称号不如布斯,阳奉阴违亦不如布斯者。布斯闻后,千里传信文襄,小儿,岂懂你乔爷一以贯之之策略!
布斯为人长难堪,麾下之人无不所颤栗。改革六年,休利特、斯卡利逼宫于堂前,众人倒戈,逐布斯于山野县。越十年,苹果为众兵家所围,岌岌危卵。布斯谋定而动,夺回大印,启动十年辉煌时期。爱疯、爱拍、爱泡者,皆一时之选,天下熙然。
和谐八年,布斯身染重疴,留言后世:吾尝为父所弃,又尝弃吾子,今日观之,深自悔恨。他日,若有违我“一以贯之”遗训者,天下共诛之。次日传库克,夜谈良久,遂传位于库克。和谐九年,乔布斯薨于米国硅谷。米黑帝痛曰:国之精英,天乃其何!赐号文忠。天下涕零。
太史公曰:乔文忠公,每每有奇思妙想献于世人间,皆为精华,后人叹为观止。然其为人却多有指摘,此为大遗憾于天下。造神者犹是怅然若失矣。

描述上,乔布斯是一个爱哭爱撒泼的烂人,这一点很像刘邦。
作为领导者,他能发现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能集中一切力量保证它的成功,这是乔布斯的过人之处。然而他又似乎有种天生的自卑感,总觉如果不在技术或艺术上有所成就就算不上真的伟大,于是经常把别人的想法据为己有,这点儿令跟他一起工作的人很崩溃。
关于他的现实扭曲力场(reality distortion field),我觉得只要自己完全相信自己的谎言就能做到。就像天天向上的欧弟坚持认为自己有1米73一样。
另外,苹果有两件事让我震撼。一件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操作系统从Macintosh换到由Unix和NeXT组成的Mac OS X(读ten),界面几乎不变;另一件是,从IBM和摩托罗拉的芯片换到Intel的芯片仅用了6个月。这是多么强大的软件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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