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来,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三国,到底是曹操刘备带给我们的,还是罗贯中带给我们的?历史上像三国这样的乱世很多,但是为什么只有三国给我们如此深刻的印象,而其他的非但不能像三国一样成为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不能在我们脑中建立起完整的印象。这是因为三国人物的人格魅力?我怀疑。
《三国演义》是一段恢宏壮阔的故事,也是一种深具中国特色的精神,不论其中有多少虚构之处,但是它可能已根植于大部分中国人的心中,即使很多人并没看过这部小说。我不禁要问,在这种情况下,还原历史到底有多大的必要,也许还原历史的冲动大部分来源于我们的好奇心吧。我从高中时期就有这种好奇心和闲心了,自从我看了一篇介绍真实周瑜的文章后,我就会没事翻翻《三国志》,看看三国里的人物到底是什么样子。多了几分平淡,少了几分虚伪,虽然这样的真实人物更令我喜欢,但是看他们的故事,却也失去了看《三国演义》时的心潮澎湃。
小的时候看少年版《三国演义》,我曾经问过爸爸一个问题:为什么每次刘备打败仗的时候诸葛亮都不在?长大后终于明白了,因为《三国演义》里面的诸葛亮是神,而神是不允许失败的。三国的三位主要君主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权,只因为他锋芒内敛,以最少的出镜率同样得到了三分之一的面包,而且国家存活的时间最长,这更适合我的性格。我寻找三国历史,从来不想仔细分析罗贯中对曹操、刘备、诸葛亮等大人物有何歪曲,我只是想看看尽量真实的三国风景。我想多看看《三国演义》里面没有的魏晋世界,于是,我认识了嵇康、阮籍、陈群、步骘、羊祜、陆抗……他们的生命同样有意义,尽管故事不一定精彩。
至于《品三国》,刚出的时候确实有一点抵触,感觉这样较真没什么意义。虽然书里很多事情我已不再陌生,但是真正看的时候,却也有一分激动。易先生文笔不错,诙谐幽默,分析也透彻入理,读起来很是爽快,有时候会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至于曹操是好是坏,刘备伪不伪,诸葛亮妖不妖,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杆秤,有自己的喜好,或许也并不是真正的历史说的算的。
就我来说,阅读《品三国》,也就是那两天的热乎劲,享受阅读时的欣悦。这一点《品三国》做得很好,读起来有种新版三国通俗小说的感觉,有着易先生文字的一贯作风,很是淋漓爽快。但是读过之后,又有种空空荡荡的感觉,有时候觉得那段历史并不值得我们如此深入的加以分析,对主要人物的性格刨根问底。对于我来说,易先生的历史,也许就是真实与故事之间的中和吧。
用了两天时间看完了红娘子的《青丝》,之所以用了两天这么久,是因为她的前半本书描写的着实的恐怖,各种离奇恐怖的死亡,场面之血腥恶心,像什么筷子插进眼睛或者开水煮人到熟透了,或者什么剥头皮,或者视频自杀什么的。描写的太过细致导致我看一半停一半,缓一缓再继续阅读。
不过故事是有发展的,不然这就变成《胆小鬼》一样的纯纯恐怖小说,没什么新鲜感和震撼感了。小说之所以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使人久久不能忘怀,回味无穷,就是因为它其中蕴含着千丝万缕的情愫,是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至死不渝的,化成鬼也要坚持的,山无棱天地合的,长相守的爱情。
《青丝》中最初让我感动的是钟原对小花妖式儿的情感,他说:“其实一个人的心里真的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我可以喜欢你,疼爱你,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但是我却只能爱她”
式儿临死之前对钟原说:“你现在想死,不是因为我,因为你已经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你不想活了”“我从来都知道,你的心里有一个女人,比我更重要,你为了她想留在人间,你也因为失去她,想离开人间。”
而式儿正是平安的另一个缩影,式儿是那样的固执而无望的爱着钟原,而平安又何尝不是同样的爱着明朗呢。
然而一个人的心里怎么可能同时容得下两个人呢?所以明朗为了救平安而替她挡了七星锁魂阵的致命一击时,说“我不愿再让我爱的女子死在我面前时”我想他的心里一样会这样说吧:我愿意为你去死,为了你的幸福,我甘愿牺牲我的生命,但是我的心里只能爱一个人,那个抱着黑猫的女子。因为即使她复活了,我仍然不能够守候在她的身边,即使她得到了幸福,仍然等同于我永远的失去的她。那么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我可以珍惜你,保护你,爱护你,付出我的生命来守侯你,是因为如论如何我都失去了她。
所以当我看完全书的时候,我感到爱情中选择去爱的人,是很痛苦的,独自承担的责任,是多么沉重而且孤寂,有多少人能忍受住寂寞呢?她又能承受多少寂寞?选择一辈子的孤独,又有谁去知道?又有谁去怜悯呢?
描述上,乔布斯是一个爱哭爱撒泼的烂人,这一点很像刘邦。
作为领导者,他能发现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能集中一切力量保证它的成功,这是乔布斯的过人之处。然而他又似乎有种天生的自卑感,总觉如果不在技术或艺术上有所成就就算不上真的伟大,于是经常把别人的想法据为己有,这点儿令跟他一起工作的人很崩溃。
关于他的现实扭曲力场(reality distortion field),我觉得只要自己完全相信自己的谎言就能做到。就像天天向上的欧弟坚持认为自己有1米73一样。
另外,苹果有两件事让我震撼。一件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操作系统从Macintosh换到由Unix和NeXT组成的Mac OS X(读ten),界面几乎不变;另一件是,从IBM和摩托罗拉的芯片换到Intel的芯片仅用了6个月。这是多么强大的软件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