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壮年前期
(前60—前49年1月,恺撒40岁至50岁)
《土地法》
元老院派接二连三受到打击,小加图怒火中烧,起而反抗,扬言即使遭到流放也绝不宣誓同意决议。然而,在西塞罗的游说下,他最终屈服了。其他元老院元老不管心中真实想法如何,都宣了誓,表示尊重公民大会的决议。因此,和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法》不同,《尤里乌斯土地法》不是反体制运动的成果,而是“执政党和在野党一致同意”的政策。在此法案的确立过程中没有发生流血事件。
接下来发言的是庞培,不用说,他绝对支持该法案。恺撒没有请他做演讲,而是用了更直接有效的方法请他发表意见。面对着“三头政治”中的这一位,恺撒逐条朗读了《尤里乌斯土地法》,每读一条就问庞培是否同意。庞培不擅长长篇大论,他知道这是恺撒为照顾自己采用的方法。
第二天,小加图再次准备侃侃而谈时,执政官恺撒叫来随扈,下令把他带出了会场。然而,小加图离开了会场,元老院元老们消极的抵抗并没有消失,他们很不配合议事的进行。恺撒终于对着在场的元老院元老发话了:
向庞培的旧部下发放“退职金”,是“三头政治”成立时的条件,因此,这是给庞培的利益。但是,恺撒尽管满足了庞培的要求,却没有忘记《土地法》的基本精神,即帮助流入城市、成为无产者的旧自耕农重归家园。小加图的《小麦法》只是用来收买人心的,尽管受益人数增加到了30万,但是,失业问题依然存在。这就是罗马社会的现实。
庞培不是野心家,却是个虚荣心很强的人。在一片欢呼声中,他有点忘乎所以,甚至忘记自己不擅演讲,而开始侃侃而谈。他说:“受到执政官和公民们如此厚爱,我深感荣幸。”他还极力说明制定《土地法》的必要性。最后,庞培用这样一句话做结束:
“各位公民,只要没有执政官比布鲁斯的同意,无论各位的希望多么强烈,这个法案也无法通过。”
此前已租用的土地面积超过1000优格以上的部分,则要归还给国家,国家根据归还土地的面积,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土地法》一如恺撒的预想得以确立九_九_藏_书_网,然而,对元老院派来说,他们受到的打击还没有结束。恺撒强行将《土地法》诉诸公民大会,并在公民大会上获得了通过。之后,他又提出补充修正案,也获得了通过。补充的内容是:
公元前90年,因为“同盟者战争”,《公民权法》得以成立,留下的难题就是《土地法》了。自公元前133年格拉古兄弟以来,每当提及《土地法》,就会发生流血事件。公元前100年,护民官萨图纽斯甚至因此惨遭暗杀,此后41年间,再无人敢提这一议题。但是,尤里乌斯·恺撒决心改革此法。
恺撒每读一条就问庞培是否赞成,每次庞培都回答说同意,人群中就响起如雷般的掌声和欢呼声。等所有条款都问完以后,恺撒没有让庞培离去,他说,此法案仅仅获得通过还不够,在其后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有人负责监督。他说他希望庞培担当此任。不等庞培回答,恺撒又对着公民说:
人群中再次响起一片欢呼声。
不需要自己出面就成功赶走小加图后,恺撒请同僚、另一位执政官比布鲁斯发言。自1月1日就任执政官之日起,比布鲁斯就一直受制于恺撒。当他看到公民对小加图表现出的敌意后,心里非常害怕,他说话的声音很小,刚说了一句“根据占卜今天不宜讨论此事”,就招来公民一阵嘲笑和嘘声,只好讪讪走下讲坛。
为了不刺激元老院,恺撒的《土地法》尽可能照顾到各个方面。但是,尽管如此,在元老院会议上进行讨论时,反对意见依然占了上风。对于固守元老院主导的共和政体的元老院派来说,《土地法》改革等同于反体制运动。西塞罗也表示反对。至于小加图,又采用了喋喋不休的辩论手段,试图妨碍议事的进行。第一天,恺撒任由小加图侃侃而谈。当小加图冗长的发言结束时,太阳早已日落西山。随着他的发言结束,元老院会议也随之解散。
西塞罗在给朋友的信中说,自己在罗马似乎已经无事可做,或许应该去山庄,专心笔耕。执政官比布鲁斯尽管尚在执政官任期内,也因屡遭挫败而心灰意冷,从此躲在家里闭门不出。
对政治家来说,总有一些不愿意触碰的事情,在罗马,那就是有关公民权和土地改革的法律。一方面,《公民权法》和《土九-九-藏-书-网地法》一定会遭到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另一方面,对新法的获益者来说,正因为是新法,他们既不清楚自己的利益将体现在什么方面,也不知道如何利用新法使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因而他们的支持也不会很坚定。因此,每次涉及这两个方面的改革时,总会引发社会动荡,甚至发生流血冲突或暗杀事件。
各位元老院元老,对国家来说,《土地法》重要至极。我希望各位认真讨论《土地法》。因为我希望,在把它提交公民大会前,首先在元老院展开充分的讨论。现在看来,你们没有这样的意愿,也没有这样的能力,那么,我只能把它交给公民来决定了。
正如我在《罗马人的故事01·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中介绍的那样,财务官除了负责人口调查以外,还负责国库的出纳,其性质与日本的大藏省类似。因此,由他们决定补偿金额理所当然,只是恺撒把这项工作交给财务官还有别的目的。财务官通常是元老院元老,有过执政官的经历,是元老院中的显贵。对于恺撒来说,“由财务官决定”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对元老院元老的一种怀柔手段。
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法》规定,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因为兄弟二人也在其中,所以土地改革显然是护民官领导下的反体制运动。相反,恺撒的《土地法》却不同:首先,他本人不是委员会中的一员;其次,委员人数增加到了20人。西塞罗是委员会中的一员,他是元老院派的人物。也就是说,恺撒想由此表明,土地改革与党派无关。
五、常设委员会具体实施租赁土地再分配,常设委员会由20名委员组成。提出此法的人不能参加。
租赁国有土地的上限,户主为500尤格(约合125公顷)。此外,还可以儿子的名义租借,上限是一个儿子250优格,只是,全家合计租赁的上限不得超过1000优格。
小加图站上讲坛,准备再次施展自己雄辩家的本事,用侃侃而谈来妨碍议事的正常进行。但是,这次99lib•net无须恺撒亲自出马,当人们意识到他想用冗长的发言来阻止法案的通过时,立即拥到讲坛前,甚至有几个人跑上讲坛,将演说中的小加图拖了下去。幸好有身体强壮的元老院元老护着他离开会场,否则,眼看流血事件就要发生了。
接着,恺撒又请克拉苏上台发言。克拉苏是“三头政治”中的一员,他的发言也很简短,只说了句同意《土地法》就走下了讲坛。公民报以热烈的掌声。因为克拉苏表示同意,就意味着骑士阶级(经济界人士)赞成此法案。
在罗马,纪年方法用的不是建国多少年,而是用谁和谁是执政官的那一年纪年。公民们笑称这一年(公元前59年)是“尤里乌斯和恺撒是执政官”的一年,而不是“恺撒和比布鲁斯是执政官”的一年。《土地法》规定了常设委员会由20人组成。公元前59年4月,这20个人开始行动。因另一位执政官退出“战场”,公元前59年4月至12月的9个月间,即执政官任期结束之前,恺撒一人独掌了国政。
二、有资格申请租赁国有土地的人,首先是在庞培的军团服兵役达5年以上的人,其次是家中有3个孩子的无产者。
南国罗马,尽管刚进入3月,强烈的阳光已经肆无忌惮地洒落下来。古罗马广场中心偏北的位置上,有一个长24米、宽10米、高3米的讲坛。前面是开阔的露天广场。这一天,庞培动员他的旧部下,早早聚集于此。对于他们来说,这天的议题关系到他们今后的生活,因此,即使庞培不动员,他们自然也会来。围绕露天广场而建的神殿及教堂的柱廊和台阶上,坐满了身穿短衣的贫穷的公民。占据讲坛前面和左右的,是罗马的统治阶级。从白色托加长袍上的红色镶边上便知他们都是元老院元老。
二、增加对坎帕尼亚地区进行土地改革的条款。因为原法案中没有提到坎帕尼亚地区。这就是说,该地区和其他地区一样,租赁的土地面积超出部分,也要归还给国家。
“如果有人拿剑指向这个法案,我庞培必定化身为盾加以阻挡!”
共和政体下的罗马要制定一项法律,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公元前509年确立的方法,即经元老院同意,公民大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是藏书网依据《霍腾修斯法》,这是公元前287年制定的法律,即无论元老院支持还是反对,只要公民大会通过即可立法。现代意大利语中保留了“国民投票”这个词的拉丁语,意思是“公民大会决议”,属于第二种方法。话虽如此,曾经的元老院决议和现代的国会决议是不同的,因为,现代的国会是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而古代罗马元老院的元老不需要经过选举。
“至此,比赛因对手全部退场而告结束。”
执政官的着装和元老院元老一样,恺撒身着红色镶边的白色托加长袍,站上了3米高的讲坛,高度正好和聚集在神殿柱廊上的人的高度差不多,但是,露天广场上的人们只能仰视他了。站在这个位置上,恺撒说:“不管你的想法如何,今天人人都可以上来发言。”他点名请小加图第一个发言。
坎帕尼亚地区不在再分配的国有土地之列。因为,以那不勒斯和庞贝为中心的这个地区,土壤之肥沃堪称意大利第一。元老院中的权贵大多在这里租了土地,建了很多大农庄。这里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私有土地。
“各位,如此重要的职责,难道我们不应该请求伟大的庞培来担任吗?”
眼看形势的展开对自己越来越不利,元老院派把另一位执政官比布鲁斯推上了讲坛。就在他准备行使执政官的权限——否决权的时候,恺撒用盖过比布鲁斯的声音,大声说道:
恺撒对改革《土地法》一事念念不忘,为了实现这一改革,他首先尝试了第一种方法。因为他和格拉古兄弟、萨图纽斯不同,他们是护民官,在元老院没有席位,而恺撒是执政官,兼任元老院会议的议长。
恺撒决定强行打破这一僵局。而目前一直处于保密状态的“三头政治”,此时也露出水面,暴露在了罗马的阳光之下。
以往提到《土地法》时,元老院派常常以财政吃紧为由,表示反对,这次,他们不能再用这个理由来反对了。
农民稳定是土地改革的关键,因此,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法》规定,租赁的土地不得转让,恺撒对此做了修正,规定20年以内不得转让,20年以后可以自由转让。也许他认为这样做更现实吧。
为此,还成立了常设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为民众办理租赁土地的相关事务。
恺撒向元老院提出的《尤里乌斯土地法》,相当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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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前让格拉古兄弟失去生命的《森普罗尼乌斯土地法》修正案,此法案以土地改革为最终目标。但是,根据罗马法的精神,私有财产权应得到保障。只要是私有财产,无论拥有多么庞大的私有土地,都不会成为改革的对象,改革的对象仅限国有土地。也就是说,改革后,人们得到的土地是向国家租赁的。群众自然不会等他说出“否决”二字。看到向讲坛冲来的群众,比布鲁斯只好放弃行使否决权,选择了逃之夭夭,直奔家门而去。古代有一位历史学家,用一句不知道是讽刺还是幽默的话概述了这一场面结束的情景:
公民们高声叫好。
四、归还租赁土地多出部分时,由财务官决定补偿金额。
一、元老院元老必须宣誓,尊重公民大会的决议。
以上这些内容与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法》是一样的,恺撒做了修正的部分是如下内容:
公元前59年3月,恺撒就任执政官进入第三个月,这时,他终于提出了他魂牵梦萦的法案,那就是格拉古兄弟以来的《土地法》。
这天公民大会上担任议长的是执政官恺撒。两位执政官轮流主政,一人一个月。他选择了3月举行公民大会,因为这个月由他主政。当然,另一位执政官比布鲁斯也出席了公民大会。比布鲁斯属于元老院派,反对《土地法》改革。70年间,只要触及《土地法》改革,必定发生流血事件。而这次《土地法》能否通过,将在今天见分晓。根据眼前的情形,赞成派和反对派之间的对立,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三、所租土地超出1000优格的部分归还国家时,国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还有,民众得到土地后需要前期投资,因此,恺撒决定从国库中支出2亿塞斯特斯铜币,用于这两部分的开支。这是庞培从东方回国时上交国库的钱。
从公元前133年提比利乌斯·格拉古以来,《土地法》常常将国家舆论一分为二。这是因为,一方面,《土地法》会威胁到有权者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为了实现改革此法,常常采用第二种方法,即由护民官领头,不顾元老院的反对,将改革方案直接提交公民大会进行表决。
一、20年内不得转让国有土地租赁权,但是,后代可以继承。
关于第二天公民大会上的情形,以现场证人西塞罗的书信为主要依据,重现一下当时公民大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