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不是他?
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不是你?
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不是我????
..........
一连串这样的问题,你能回答的出几个来?
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这本书,居然有21个地方让我有股想哭的冲动,是不是我太脆弱了?
我很庆幸,从那条化为废墟的街道里走出来的女孩在很长的几十年里没被死神惦记,很高兴的看到,她有的生命里,有了一连串与她密切相关的人,当然不止是死人~
面对要活下去的愿望,有哪个人能做出正确的评价,那个在吊死的退伍军人米歇尔和最终活下去的偷书小贼你更喜欢哪一个???
如果不是想要活下去,又怎么会再次遇到马克斯,这个一直活在自责里,一直饱受折磨的人?
为什么
前几天看完的<不存在的女儿>也让我想到了这三个字.
为什么?
为什么神选择了一个却放弃了另一个,标准在哪里?或者,根本就没有标准,只是一时兴起.也许神都是小孩子,认真的搭好积木,然后一挥手把它推翻,并从中发笑.
我们的生命里又有多少个巧合?那些契机让你远离一次又一次灾难,却让你不得不面对别人的生离死别,在某一个时间点,我坐在桌前时,又有谁因此错过了生命里唯一的一次辉煌?像<天堂里遇到的五个人>那样,等死神迎接我们时,我们又需要面对哪五个人?哪几个人是你认识的,哪一个是你不熟悉的?比如那个蓝皮肤的马戏团成员,你不认识他,他却因为你的生而不得不死....
想想,多么可怕~
不过
像"他"说的,虽然总是伴随着最不幸的灾难,他总是为最坏的罪犯工作.但,还有别的时候~在最不幸\最不讨人喜欢的地方拾起它们,他要确信当他去干活的时候不会忘记它们.
那些最美的记忆~
这本书通过一个德国小女孩Lisel的的眼睛,讲述着普通的德国人和犹太人的生活在希特勒时期的变化。死亡的不仅仅是犹太人,德国的平民百姓也在挣扎,文章的最后,这个德国小女孩周围的人全部再一场轰炸中死亡。小说在结尾中来了个高潮性的悲伤而结束。
德国人与犹太人,德国人与德国人,德国人与自己的良心之间的种种类似的道德战争的视觉和心里冲击感永远不及很久之前看的一部钢琴师来的刺激。不同的是同类型的大部分以犹太人的角度来描述。
很喜欢最后一面的这段话,
I want to expain that I am contantly overestimating and understimating the human race-that rarely do I ever simply estimate it.I wanted to ask her how the same thing could be so ugly and so glorious,and its words so damning and brilliant.
人性的的丑陋和美好,一个永远都在讨论的话题。一个没有答案的话题,作者在最后只用了一句话
I am haunted by humans
一句没有办法阐释却让我体会深长的话。
在这个信息的时代,书似乎已经不被那么多的人喜爱,更多的人会选择网络,看网上连载,看在线电影,听音乐。书,纸离他们似乎越来越遥远了。但是我依然对书情有独钟,我喜欢书拿在手中沉甸甸的感觉,我喜欢手翻动书页时悉悉碎碎的声音,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点一盏明灯,在书的海洋世界里遨游,书带给了我快乐,也让我的心一点一点的沉淀下来。
不是因为身处黑暗,这些人性的温暖才如此灿烂;不是因为死神感性的理智,我们才感到有东西堵在胸口发闷。
在生存与死亡选择下抛弃自由的无奈,在高压下极力维护的早已扭曲了的“正常”,无论怎样的境遇也泯灭不了的人性……看这样的一本书,感动比震撼多一些,平凡比激荡多一些,微笑比眼泪多一些。
以厌恶开始的总会以怀念告终,谢幕的往往是“残忍”;死亡,最先靠近的总是无辜的人;温情,永远比轰轰烈烈更能拨动心弦;珍惜,我们总在失去后才懂得它的价值;爱,无时无刻我将我们怀抱;成长,总在以什么为契机悄悄进行着;伤痕,无法被抚平却可以被覆盖——甜蜜的或者更苦涩的,无奈,即使死神也有的是痛苦。
我不止一次忿恨地问作者,为什么,为什么在我相信了这些温暖并深深陶醉之时却让一切化为乌有?
巧克力色的天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黑色有时候比任何暖色都更加温馨熠熠闪光。
在下笔之初,我不确定自己该写些什么,但我知道我必须写下点什么,因为我读过,因为我被感动,因为我知道它是好的。
这是一本关于战争的书,这也是一本关于书籍的书,这还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序幕中有这样的介绍:
一个小女孩
几页文字
一个拉手风琴的人
一些狂热的德国人
一个犹太拳击手
以及,许多起偷窃事件
是的,这就组成了这本书的内容。这只是一个小故事,但你却不得不为之动容。也许你不曾一一经历,但你能够理解。
主人公莉赛尔得到的书都很简单,但正是这些简单的书教给了她一个深刻的道理:爱书的人更容易沟通,更值得信赖。她最爱爸爸,这个拉着一台破手风琴的男人在那些噩梦缠身的夜晚教会了她认字、读书,她爱着他的一切;她迷恋着镇长夫人,因为她拥有一个大大的书房,并有一张沉静的面孔;她喜欢鲁迪,他是唯一可以与她分享秘密的朋友,正是这个邻家男孩陪她去偷书,为她下到冰冷的河水中去捞书;她牵挂着曾经躲藏在地下室终日不见阳光的马克斯,她是他的气象观察员,是他的情报收集者,他为她创作了两本书作为回报;那梦中无数次让她惊醒的弟弟,也是让她拥有第一本书的人,尽管那只是一本《掘墓人手册》,却是她最初的识字启蒙书。
一个偷书人的经历当然充满艰辛,但我们真该感谢那些曾经在我们手中传递的书籍,感谢那上面的美丽文字。在那样艰难的战争年代里,它们是唯一能带给我们希望,让我们相信真理与正义最终会来到人间的一种力量,从而帮助我们熬过那最黑暗的岁月。因为犹太人身份而无法自由行动的马克斯会因一张报纸而欣喜,重病中也是靠着莉赛尔坚持不懈地读书来唤醒。当外面警报声四起,轰炸络绎不绝,大家都惊恐的躲藏在防空洞时,莉赛尔清脆的读书声如一道美丽的彩虹驱散了人们心头的阴影,焦虑与躁动都在《吹口哨的人》的悬念中分解了。镇长夫人在儿子去世后,唯一能让她好好活下去的理由便是书了。那间书房是她与儿子最甜美的记忆之源,所以她会那样纵容着莉赛尔这个爱书的孩子,即便是爬窗而入,甚至在她再度成为孤儿时,还说服丈夫收养了她。因为书,我们变得坚强;因为书,我们展现善良;因为书,我们拥有无数值得纪念的时刻;因为书,我们获得幸福,甚至可以感动死神,让它绕道而过。
“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尽管这是属于孔乙己式的幽默,但其实每一个读书人都知道,不带贪念的拿走一本书,是一种高尚的渴求,对知识的渴求,也是一种对灵魂安妥的慰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心事,无法用物质来填补,也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唯有那一个个跳动着的美丽符号,如同天使,轻轻地走近,温柔地呵护,无声地滋润。我们在书中描绘的世界里哭了,又笑了;静了,还醉了……
战争终究会结束,但这一段“偷书”的经历却会伴随着莉赛尔一生的记忆。这里有太多沉重的幸福,无以忘却。
也许我们每个人在人生中都曾有个“贼”的身份。我曾偷过妈妈藏在宝瓶中的晶莹的冰糖;也曾偷偷试穿过姐姐时髦的花裙;还偷过大自然太多的花花草草……但我更希望自己是一个偷书贼:手捧一本心仪已久的书,静静的安于一隅,不辨晨昏,不理世事,却于不知不觉中已伴书中角色度过几个春秋,尝遍人生百味。
童年已经很遥远,现在不必再为书籍发愁。于繁忙的工作之余偷得半日闲,沉浮于书海,不亦快哉!
偷书贼是一本很受欢迎的书,据说可以震慑灵魂,洗涤心灵。我对自己现阶段的灵魂和心灵还是比较满意的,我不习惯经常震动一下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大脑皮层,我可没有对安非他命的依赖,读这本书,确切的说,是感受一下现在文青们对于书籍的动向。行动,在一个下午。
我不想说那天风雪交加,因为我理解国人们被这场雪灾折腾的不轻,不如是个阳光和煦的下午,对于地点和天气,我大方的省略下,你只需知道那天不是普通的一天就行了(电影里都这样)。
坦白点,这不是一本一开始很钩人心魄的书,如果没有城市画报的渲染,也许我就停驻在一开始的几章里,(你们应该了解一个作为这个时代的20岁青年是没有多少耐心的,就像恋爱,所有的事都是功力的,在大学,谈恋爱,3个月内不能嘿咻的基本都会分手,估计不会有硬来的吧),我无比坚强的读了下去,突然,一种“天亮了”的异样喷薄而出,恩,那一刻,我仿佛进入了故事里,战乱,犹太人,枷锁,鲜血,冷漠,非理性,一个个词汇蹦了出来,突然,我发觉还少些什么,于是我努力寻找,又发现自己很可笑,因为这个词遍布在书的每个角落,很矫情的来一句,是“爱”。
到目前为之,我还是片面的的认为,只要挂上“爱”这一烫人字眼的,都会无法避免的和矫情沾亲带故,但这个世界上,爱是必需品,和阳光,水,泥土一样,所以,你只要是个感情动物,或者更形而上一些,你是个动物,那你一定是矫情过的(别给我玩冷血,再说这句话是现在完成式,很严谨)
我喜欢偷书贼里对于爱的简约和利索的表达方式,冗长永远是爱的致命伤。说正题了~~~~~
我是一个习惯跑题的人啊,高考我都跑。
我讨厌去记人物的名字,现在让我用偷书贼,爸爸,妈妈,男朋友(虽然偷书贼没有承认过),犹太人来介绍这本书。
我不是个好的讲故事的人,你们凑合吧
“爸爸”,在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温和,善良,但充满主见
“妈妈”,就像我妈妈,唠叨,但却在困难中异常坚强
偷书贼呢,我喜欢她,就这么简单,顽强并蓬勃着生机
鲁迪,那个“男朋友”,他是书中的最大悲剧
犹太人,他的梦想是和希特勒来场一对一的拳击赛
透漏一个情结,很煽情,偷书贼和鲁迪的告别之吻————炮火和动乱中,生死都无法间离的,牙齿叩响整个灾难的离别之吻(我差点就鼻涕一把泪一把了)
这篇乱七八糟的书评写在2月17日上午9点,鉴于全明星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冷痛彻心扉的说上一句,
恩,就此完结
文/Carla Bruni
这是对人性扣问纠结心灵的一本书。在爱与恨之间游刃不能自拨。
这是个用文字喂养的灵魂,有死神作证的故事。
有那么一本书,我很对不起用了七次才把它完完整整读完。中间零碎的肢解不得不费力的拼凑起来。我努力的回忆,不放过任何一个字段章节。我记住她弱小而又凝聚力量的名字,我记住书籍所充满爱与恨的纠结。我不断探索这些人物,故事情节。追随过程中,令我在深夜热泪盈眶久久不能平息。
作者苏萨克首先在书里充当了一个死神的形象。苏萨克描述故事,语言精简吝啬到不用多余一个字眼。楔子中,他用三种天空的颜色来描述故事的开端,它们分别是天空刺眼的白,巧克力浓重隐喻的黑以及烟雾缭绕废墟的红。这三种颜色的交融,一个德国街头小镇就此撕裂的开始。一个男孩咳嗽中死在姐姐的怀里;女孩偷到了一本书《掘墓人手记》;战乱硝烟里死神捡到的一个被无数脚印残踏的黑色本子。故事也就从此铺展开来。他的眼睛跟随着这本书里的文字走近她的世界。
故事主人公,十四岁的莉赛尔.梅明格。九岁那年,她被送养给汉密尔街道一户贫困人家。在拥挤恶臭的火车上,她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就在她怀里睁大着无辜的眼睛。从那一刻起,很长一段时间莉赛尔都恶梦连连。她的养父母,妈妈罗莎.休伯曼是个正方形衣柜身材,顶着一头乱糟头发的女人,她脾气暴烈,整天唠叨怒骂个没完,她的汤做得特别难喝。爸爸汉斯.休伯曼会弹一手技术高超的手风琴,平日有空在酒巴演奏两曲,来贴补家境。他是名优秀的刷墙工人。他善良不多话爱吸烟。
她总共有十四本书,不过在她看来,她的写作主要是受到其中十本书的影响。这十本书里有六本是偷来的。另外四本中,一本是在厨房餐桌上捡到的,两本是躲在她家的犹太人给她写的,还有一本是在一个阳光普照、温暖宜人的下午来到她手上的。
从第一本偷来的《掘墓人手册》开始,正因为半夜被恶梦惊醒,也就为她提供有利读书的条件。爸爸汉斯会为惊醒中的她读上一小章节,每晚如此。他们会把不懂的字写在地下室的墙上逐个的认识。这也就由此展开了莉赛尔读书的乐趣求知欲。
在这之后,她从纳粹党狂欢过后的广场上被焚毁的书堆中发现了一本书《耸耸肩膀》,当她把幸存下来的还冒着余烟的书本放进制服胸前的时候,几米开外的地方有个黑影发现了她,被一双眼睛死死盯住了。她的名字叫伊尔莎.赫曼。她是镇长夫人,有阅读的习惯并有大大的书房,这也为日后莉赛尔读书的热情提供了有利宽松的条件。
在送洗衣服途中,伊尔莎把她叫进书房。莉赛尔被书柜上满满的书征服了,她的眼睛不听使唤,贪婪的抚摸书脊沉淀于书的海洋。她非常喜欢这里。由此,伊尔莎特许她在房间地板上看书。之后几次,便是莉赛尔偷书了。前前后后,她偷了《吹口哨的人》《杜登德语词典》等书,这些,都是伊尔莎准备好了让她去偷的。只到最后,伊尔莎敲响莉赛尔的屋门,送给她一本黑色的本子。并鼓动她有写作的能力。让她独立完成一本小说。
伊尔莎本性的善良与不经意间的助成,让莉赛尔对于阅读有了更好的见识。她,一个一头松软的头发,脸上带着受伤害的表情,不穿浴袍的时候,她身上穿着一件镶着红边的黄色夏装,衣服上有一个绣着一朵小花的口袋,不是卐字符号,脚上穿着双黑色的鞋子,小腿洁白如瓷的女人。
犹太人马克思的出现,打破了这家人宁静的生活。爸爸汉斯把他藏在地下室。他带来一本《我的奋斗》,并在莉赛尔生日的时候,将书页一张张撕下刷上白色油漆晾干,用小号粉刷笔送给她第一本书《监视者》,这本书配有简短文字与图形。随后的第二本书是《撷取文字的人》。
马克思的重要性,对于莉赛尔来说,他不是被将发现而灭害家庭的危险人物,而是她的好朋友。他们会坐在地下室,爸爸汉斯拿手风琴在旁边,身边蜷着她与马克思。他们会一起读书认字,这种气氛一点都不紧张空洞。马克思与莉赛尔的共同点是做恶梦。他的梦境里与阿道夫希特勒的一场激烈的战争,每天做俯卧撑仰卧撑,还有对天空颜色的向往。在马克思生病期间,她送给了马克思十三件礼物,她会为他偷上适合他看的书,读给他听。而马克思会在墙上画上海洋地平线阳光与小人儿。单纯的性格塑造,早已融入了休伯曼一家,他是必要的家庭成员。
对于他的描述有太多刻骨铭心。记忆中为躲避空袭不得不藏至坚固的地下室。而汉斯一家抱歉没能带上他一起逃走。在期间,马克思唯一一次机会看到天空的颜色,依他的描述,他说他有二十二个月没有看过天气,仅仅只是唯一的几秒钟,他觉得眼睛生痛。看到这里,眼泪在泪眶打转。马克思由对战乱被抓的恐慌错综复杂的心情,到后来坚定自若头脑清醒的转换。写出了《撷取文字的人》,这本文字本身是对纳粹党愚昧的一种讽刺,不驱的服从,也是对向往自由的无限渴望。
再说,鲁迪他是莉赛尔忠实的好朋友,也是爱她的人。他会把自己用炭灰涂抹成黑人;他喜欢赛跑,得过三枚金牌;他会和她一同偷食物,当然也包括偷书,并时刻保护她;他是个干瘦桀骜不驯的孩子,他总能行动机敏;他会为她打捞上被坏伙伴扔进河里的书;然后,索要属于他的吻;他会偷同学送至教堂的食物,然后一起分食掉;他也会为犹太人游街,而事先准备好面包撒向公路供给饥饿的他们。这一段反差是对于鲁迪成长有力的证据。
文字中,是从她第一次把目光投到那一排排书架上开始的吗?是从饱受折磨的马克斯范登伯格随身携带着阿道夫阳花希特勒的《我的奋斗》来到汉密尔街时开始的?是从在防空洞里朗读故事的时候开始吗?是从犹太人最后一次去达豪游街时开始吗?还是从读《撷取文字的人》一书开始的呢?也许,对于她是何时何地开始对书籍和文字感兴趣的,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所有惯穿莉赛尔身边的人,养父母、 马克斯、鲁迪、小盗贼伙伴、足球伙伴、盲目爱戴希特勒的商店老妇、送掉两个儿子上战场的邻居太太、装着对这一切漠不关心的镇长夫人。在莉赛尔心中,他们的出现无时不刻的更加坚定书籍离不开她的目的它们是生命的全部。然而,他们每个人对待自由战乱元首的理解各不同,而在一场无声无息的黑夜熟睡炮炸中,他们悄然离去。只留下在地下室因写作而幸存的莉赛尔;汉密尔街一片废墟与镇长街道的对比。
所有。这一切。一切。
最后撷取文字的人最终胜利,而马克思并没有死,我宁愿相信故事尾末莉赛尔与马克思结了婚。他们就像参天大树一样,鼓舞着后人,用文字来描述正义公平。
我想,写这么多并不能代表什么,而真正意义上的是被文字的驾驭力与感动,它真算得上是一本好书,环环相扣,激发人心。我不能用言语来形容它的美,它总是有太多的闪光点让我兴奋,让我无从下手,不知从哪些地方入口。它,是一本好书。
请记住,它的名字叫-----《偷书贼》
有一半的世界很丑陋,另一半却很美好。
所以,我愿意把这看成是一本希望之书。至少结尾,莉塞亚并没有在14岁时死去。
如果这故事又是真的,那么,我还将对人类善良的天性感到欣慰,并觉得一切还充满希望。
关于书里丑陋的那一半,当然是战争,饥荒,红色黑色占据着的天空。就象死神最后说的:人类真是让人琢磨不透。在那些最坏的年份,这世界就变成了一锅炖坏的烂菜,你陷在粘腻腐臭的深渊,却毫无办法,恨不得被死神的镰刀收割走才好。那么多人被文字所吞噬,成为盲目的连为什么也不知晓的机器豺狼。在战场上互相杀戮,面无表情的将与自己相同的物种成千上万的送进焚烧炉。甚至是,挥起鞭子,毫不留情的鞭打一个小女孩。这一切可真都乱了套了。可等一切过去,便又都象吃错了药终于清醒过来一般,极力撇开那些记忆“上帝那不是我,我怎么会做那些畜生不如的事,我被文字蒙蔽了眼,被元首被国家蒙了眼。我本来是如此善良的一个人。”可你必须相信,在最丑陋的那些年代,人是真的可以变成畜生的。并且很多人是很清醒的在释放内里那些不为人知的兽性。
所以不管是为了什么理由,战争始终是一场灾难。它让你离自己的灵魂太近,有时又太远。
不过幸好,还有一半是美好的。在文字吞噬灵魂的同时,它又喂养了灵魂。莉塞亚是不幸的,成长于战乱年代,幼年便失去父母成为寄养的孤儿。可她又是幸运的。从她站在汉密尔街三十三号大门不肯进去的那刻开始,她生命中之后遇到的那些人都是如此善良。忘了什么犹太人、日尔曼人,忘记血统吧。莫尔钦镇其实就是一个缩影,它告诉我们,其实无论在哪里,无论什么国家,大多数的人类还是有着善良的秉性。你看,这样的世界才让人觉得充满希望。
我不打算说爸爸。虽然看过书的人都知道他才是莉塞亚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教会她读书写字,为了在她被噩梦惊醒时有人在身边,甚至每晚都是在坐起来定然不舒服的椅子上睡觉的;我也不打算说妈妈,她矮胖如门框的身材,还有一声声“猪猡”贯穿始终,可我们都知道她是如此善良;我也不想说马克斯,虽然他为莉塞亚写了两本很好看的书,虽然他和莉塞亚在犹太人游行队伍里第一次重逢时曾让我泪流满面,虽然在结尾的某一瞬间,我曾以为他们会在一起……
我只想说说鲁迪。那个把自己涂成黑炭以为自己是杰西欧文斯的小男孩,那个有着蜡烛光一样金发的男孩。整本书里,我最爱的其实是他。他对莉塞亚的爱从10岁那么小,居然就开始了。这与情爱似乎无关。就只是遇得那一个人,便不求回报的想对她好。单纯得比水还清透,一眼便望得见那颗心。那颗心啊,在肮脏的皮囊之下是如此干净,满满的心爱,表现出来却是那么笨拙。为了一个亲吻,费劲心思,时时记挂.可他终究还是没得到。这真叫人遗憾。我甚至都不知道在死去的时候,他是否知道他全心爱着的那个女孩其实也是很爱他的。还好,莉塞亚最后还是吻了他,即便他的嘴唇都已焦黑。可死神说了,他的灵魂很轻很柔软。即便身躯已经残缺,可他,还有所有莫尔钦镇的善良死难者都将升入天堂。
最后说说颜色吧。丑陋与美好交织的这些文字在我看来更多是是分明的黑与白两色。即便有时在黑暗之中人会看不到希望,可就象这地球总有一半是照的到光的,当你面对阴影之时,阳光其实就在身后,只要你转头,就看得到。
最后的最后我还想说:如果你看完了这本书,我想你会和我一样,认为“小母猪”真是所有情话里最甜蜜的字眼了。
关于偷书贼我看得是中文译本 就行文而言它实在是算不得撼动人心 但它所讲的故事最终仍击倒了我 以其朴实 隐忍 以其蛮荒 跌宕
我的感情与理智一齐崩塌 是的 是这个故事 这个发生在那样一个特殊时代背景里小人物们的故事 它另我软弱 另我情怀震荡
故事里有死神
毫无疑问 他是清冷的 但这并不妨碍他担持着穿越生死的疲累俯身亲吻逝者时的柔缓
他懂得给予拥抱 时常讲冷笑话 在意变幻莫测的天空与人类 偶尔 流泪
多么可惜 他的职业是死神 我们只能估且叫他做死神 别无他法
故事里有女孩
褐色眼睛镶入精巧头颅 用于注视爱人 天空 与文字
雪人旁边 豌豆汤味的德式鼻尖 冻得像踏着花朵的小驯鹿般红
幽幽手风琴响起来 那一副耳垂 柔软似云朵
而那尘雾中的唇 是光
也许 还有长发 海藻一般 在暗夜里轻裹着满是眼痕的脸颊
也许 还有柳眉 当温稠油漆缓缓自额头淌下 微微皱出幸福
她的一切
小的 闪的 忽明忽暗的
倔的 倦的 百折不挠的
故事里有男孩
是这个男孩而不是别的 他的特点是“顽”
顽梗的梦想 顽钝的爱情 顽健的生命力
但他又终究不是顽童 不是顽石
他那一口自纷乱世界度来的真气 是自由 是爱
她不可能忘记他 他的面包 他的泰迪熊 他的自行车 他立于冰凉湖水中的笑 他的死与他的爱
故事里有女人
她是位母亲亦是位继母 但很显然她向来只把自己看作母亲
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幸运的
她当然是个女人 当他为拳击手煮汤的时候 在暗夜里抱着手风琴打酣的时候 你甚至可以说 这是一位多么美的女人
她的说得最多的是“猪猡”从头至尾未说过一个爱字 但分明 她是爱着的 每个人
故事里有男人
油漆 手风琴 闪着银光的眼睛 你很容易就从人群中分辨出他来
他是暖的 暖得像超龄的孩童
他是厚的 厚得像温和的长者
他是直立的灵魂 是位父亲
故事里有奇迹
文字 爱 信仰
两天的时间看完这本《偷书贼》,毫无疑问,就如陈所说:“这个腔调很对味”。
介绍里写这是一部足以和《安妮日记》媲美,比《追风筝的人》更让人感动的一部书。恰好前一天我刚看完《追风筝的人》,那种强烈的感情还未退去,《偷书贼》的缓慢诉说一开始没能打动我,只是觉得。。。呃。。。这个说故事的人有点絮叨,耐心读完整本《偷书贼》之后,我有这样一种感觉:《追风筝的人》像一个强有力的拳头,阿米尔的命运轮回是拳头的核心,有着一击即中的力量。《偷书贼》则像是。。。怎么说呢?像从四面八方打出的拳,虽然每一拳的力道都很温柔,但一下又一下下持续打在身上,慢慢地就觉得心痛了,而且这心痛还将持续很长时间。
故事的讲述者其实是两位,死神和莉塞尔。
莉赛尔的父亲是共和党人,大概早以遭到迫害,母亲迫于无奈把她和弟弟送给一户人家领养,弟弟死在去领养人家的路上。9岁的她只身来到这个被称做“天堂街”的地方,有了一个大嗓门整天骂骂咧咧叫她“小母猪”却心地善良的养母,以及一个眼睛里散发着温暖光芒的养父。正是这个养父每天在地下室教会她识字,顶着妈妈的大嗓门给她拉手风琴。莉赛尔在这条街上慢慢长大,最后她用文字记录下她的故事,她以及她身边的人。直到这本名为《偷书贼》的小故事被死神捡到……
死神是莉赛尔之外又一个旁观者,死神的身份让他跨越时间和空间,1936年到1945年的欧洲世界。这个死神在人类上空游荡,向我们娓娓道来那一整个时代。他和我们印象中的死神大不一样,柔情地,带一点怜悯之心,絮絮叨叨,有时甚至像一个温情地看着孩子玩耍的老人。当他拾起那些灵魂的时候,天空有着巧克力一样的颜色,那些灵魂柔软地搭在他的肩上……
战争和死亡在这里都失去了惯有的悲恸外衣,但在这种轻描淡写中我们还是看到了背后的沉重。死神说,战争是他的雇主,在后面催促着他不停地工作,1942年到1945年这几年间,这个雇主让他不停地来回于欧洲各国,拾起成百上千的灵魂。死亡在他的描述下,不再是冰冷而绝望的,甚至是带着点孩子的天真的,就像鲁迪放在死去的飞行员身旁的那只泰迪熊,直至最后一幕汉密尔街的毁灭,作者都不忍破坏这种温柔的气氛:“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在这部书中充斥着让我感动的一些人物。
镇长夫人,一个看似冷漠的女人,住在大房子里,总是穿着浴袍不说话,丧子的悲痛随着时间的流逝变成无法消散的阴霾掩藏在她的眼睛里和皱纹中。就是这样一个看似阴沉的角色满足了莉赛尔大部分对文字的欲望:将这个穷苦的洗衣妇的养女请进自己的大书房;让她感受到手指划过书脊的尖锐的快感;让她可以挑选十几本书围在周围,安静地享受下午两个小时的读书时间。甚至在莉赛尔揭开她丧子的伤疤痛骂她之后,她仍是选择了宽恕这个孩子,为她打开书房的窗户让她顺利进去偷书,放上一本字典在窗台上,甚至在书桌上放上一盆点心招待这个偷书贼。到最后,镇长夫人也成了莉赛尔在失去所有亲人之后的避难所。
犹太人马克斯,他的出现与十年前的一场战争、手风琴、一纸字条的诺言有关,善良的莉赛尔一家将马克斯藏在地下室里。他的生活之中只有噩梦、饥饿、黑暗和疾病,文中有这样一幕:汉密尔街拉响空袭警报之时,马克斯终于忍不住拉开窗帘的一角,偷偷看了看天空,又迅速将窗帘拉上。我无法想象一个一年多时间生活在地下室的人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看待天空的,渴望?敬畏?或者是颤栗?随着情节推进,马克斯和莉赛尔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从第一天马克斯在莉赛尔的房间昏睡三天,莉赛尔发现他们的第一个共同点——“噩梦”开始,到地下室里的读书,莉赛尔每周给马克斯从垃圾桶里翻出有填字游戏的旧报纸,马克斯在刷上白漆的《我的奋斗》的书页上绘上第一本送给莉赛尔的童话,生命垂危之时莉赛尔送给马克斯的十三件不足一提的小礼物,其中包括对某一片云彩的描写,到最终马克斯留给莉赛尔的那本小童话《颉取文字的人》。(我愿意相信,文中的这种种线索暗示,马克斯和莉赛尔最后生活在一起了。)原书中有马克斯的两本小童话书的手绘稿,这笨拙的手插画让我起了不少的鸡皮疙瘩,那个头发犹如鸟的羽毛一般的犹太人足以触动灵魂深处。
鲁迪,一个活灵活现得机灵的男孩。为表达对黑人田径冠军的崇拜将自己浑身涂了个黑在大街上奔跑,总是叫莉赛尔是“小母猪”,为了帮助患有中耳炎的朋友不惜得罪希特勒青年团的首领,在运动会上卯足了劲夺得三枚金牌却在第四轮比赛上故意失误退出比赛,和莉赛尔偷苹果然后吃到吐,在犹太人路过的马路上撒下面包不顾自己还饿着肚子的事实,在得知莉赛尔的爸爸可以从战场中归来的时候想“为什么不是我爸爸?”这个孩子是真实的让人怜爱的,就连他总是狂妄的一句“亲一个怎么样?”都是让我觉得会心一笑的。无怪乎,这个孩子也得到了死神的怜爱。
汉密尔街上还有很多可爱的人,这些是纳粹德国统治下的金发蓝眼的纯日耳曼人,这一群人在这部书里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他们也有纯真和善良,就算他们的见面礼总是“万岁,希特勒”。
对了,我似乎忘了说说最重要的人物——莉赛尔,这个故事来自于她,一个顽强的小姑娘,一个以《掘墓人手册》这样的书籍启开文字之光的姑娘。在那样的一个时代环境里,她以文字为身边的人搭筑幸福,包括镇长夫人、马克斯以及所有在汉密尔街防空洞里听她读书的人。最后,这些文字又救了她一命。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追风筝的人》里的一段话,阿米尔的父亲说世间的罪只有一种,那就是偷窃,杀人是偷窃别人生存的权利,与人通奸是偷窃他人的妻子,撒谎是偷窃别人获知真相的权利等等,我甚为赞同,《追》书也是围绕这一偷窃之罪的赎罪轮回。可是在《偷书贼》里“偷”却是一种截然相反的身份。莉赛尔的偷书,鲁迪的偷苹果,甚至是马克斯的偷天,似乎是得到所有人的认可乃至赞同的,带有一点柔情和平静。
也无话了,应该早点读这部书的,现在很少有书能让我感动了。没读过的人耐心地读它吧,不要为死神絮叨的诉说而不耐烦,这部书的力量就在于这些平静的絮叨。
取这题目的原因在于我总觉得死神是抱着一颗怜悯之心来诉说这故事的,而不是赤裸裸地将那个时代的不堪一下子撕开给我们看。
昨晚上什么事儿都没做,只是想把《偷书贼》一口气读完。陆陆续结看了一个礼拜,在第二个晚上看了大概十几页后我便入了情景,为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悲喜交替,但在这个过程里我一直带着一颗平静温柔怜悯的心,我深深爱上这本书的每一个主角。拉手风琴眼睛闪着智慧善良的银着的光的汉斯爸爸,爱叫莉赛尔为小母猪叽叽歪歪其实内心无比善良的罗沙妈妈,满身涂满墨汁跟风赛跑的渴望爱的少年鲁迪,当然最还有那幸运的爱书如命拼命撷取文字的少女莉赛尔。
再回到昨晚,看到最后一部分的时候,会落泪的,再加上书中的第一人称,也是就“死神”在不断透露悲惨的结局,我胆怯了,虽然我很少在看书时会落泪,除了上次看《追风筝的人》,可是为了保证难得的周末良好的睡眠,我强制自己不可以再看下去,今天早晨我便知道我的决定是正确的。
星期天,也就是今天,当我满足的自然醒来,第一件事便是开灯看书,窗帘没有拉开,屋子里暗沉如昨夜,我知道屋外的天气一定是阴霾的,这让我很满足的窝在被子里拿起心爱的《偷书贼》来,当看到第334页----世界的尽头(之一)时,我便不能预见的泪流满脸,一直到最后一页368页,在看这三十多页的时间里,我一直被眼泪模糊着眼睛,甚至有时候抽泣出声,鼻子一直的透不过气来,为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悲痛欲绝,不能自己,就算是看到美好的希望,也是哭着带笑心中充满了美好的祝福。
在这样一个没有阳光的早晨,我痛快淋漓的大哭了一场,没有什么坏处,更加理解的是作者在扉页里的一句话,伟大的人性尊贵与残酷无情的人类暴力常常是并存的,这样我得以更加的洞察人的本性。为此我庆幸我是生活在和平年代。为此我应该更加快乐一点珍惜生活,为此我也应该更加善良一点,不断的去帮忙别人,更要努力学习,做一个撷取文字的人,得以充实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真正有力量的人。
也许它的名号很大,又是成品书店,又是。。。。。
我看了还形,没有太感动。只觉得一般。
这就是中国和外国对于人生的惨的表现所表现出来的不一致吧。
还有,主流的就都是我们每个人都想要的吗?
马克斯·苏萨克自谦地说,《偷书贼》真的只是个小故事而已,主要是关于:一个小女孩;几页文字;一个拉手风琴的人;一个狂热的德国人;一个犹太拳击手;以及许多起偷窃事件。但就是这些小故事背后,却传递出丰富的人生与智慧,让我们见识残酷的战争、复杂的人性、温情的爱以及充满魅力的文字。
“偷书贼”的10本书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在马克斯·苏萨克的《偷书贼》里,死神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主角是一个有着丰富的“被遗弃”经验,然而又一再幸存下来的人――生活在纳粹德国时期的小女孩莉赛尔,一个偷书贼。
可怜的莉赛尔,父亲只是与她记忆中无法理解的“共产主义分子”符号联系在一起。1939年,走投无路的母亲,被迫把9岁的莉赛尔和弟弟送给德国慕尼黑远郊一个莫尔钦小镇上的人家收养。那个6岁的小男孩,不幸死在途中,这也成为莉赛尔终生摆脱不了的噩梦。
莉赛尔的养父汉斯·休伯曼,是一个爱拉手风琴的穷苦粉刷匠,养母罗莎·休伯曼是个缝补婆,喜欢张口就骂人。他们在汉密尔街上穷困却不失快乐地生活着。事实证明,这是一对最有怜悯之心的普通人。休伯曼对亲情、信任、元首、犹太人和战争有着自己的朴实想法。是他,给她抚爱、教她读书识字,给她买书,用最朴实的爱滋润着一颗枯萎的心。罗莎则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爱着偷书贼和生活。但战争最后还是摧毁了一切。这真是一个冷幽默,汉密尔在德语中的意思原本是天堂,但几年后,当盟军的轰炸降临,这里倒成了人间地狱。
书是偷书贼莉赛尔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她拥有过14本书,但主要是10本书对她的光辉事业有影响。因此《偷书贼》分成10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和书有关的故事的名字来命名,里面描写了每本书和人如何影响莉赛尔的生活。
她生命中的第一本书,是在弟弟的丧礼中捡到的《掘墓人手册》,多令人悲哀!正是这本书让莉赛尔生平第一次受到触动――这些文字将把她引向那光辉的事业:写作。然而,这也注定了自和文字相识始,她就将不断面对各种死亡:弟弟、父母、犹太人、相依为命的养父母、亲密的朋友和邻居。战争为无数的人和家庭掘墓。
文字的力量
自从拥有《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教导下识字后,书就成为偷书贼最亲密的朋友。养父用珍稀的烟卷又为她换来两本书做圣诞节礼物,一本《小狗浮士德》、一本《灯塔》。这三本书完成了她对读书的启蒙,从此,文字的无穷世界在她面前展开。在庆祝元首生日的焚书晚会上,她不顾元首颁发的“净化思想毒害”禁书令,冒险从火中偷出《耸耸肩膀》。这是一个象征,偷书贼偷取的并非书,而是思想的火把。
接下来,年轻的犹太人马克斯带着《我的奋斗》躲在她家的地窖里,象一只见不的光的老鼠。这个犹太男人,和莉赛尔一样,都是在焦虑不安中到达这个家,经常在噩梦中惊醒。他们在交换噩梦中开始成为亲密朋友,他给她讲和元首比赛打拳的梦,她给他讲关于弟弟的梦。
在镇长夫人的书房里,莉赛尔开始享受读书的乐趣,那满屋子的书强烈吸引着她的心。她阅读《吹口哨的人》,被里面的谋杀所吸引。但书非偷不能读也,在莉赛尔身上是个验证。她拒绝镇长夫人送给她的书,而是乐此不疲地去偷,《吹口哨的人》、《梦的挑夫》、《黑暗中的歌》、《杜登德语辞典》先后到手,每一次偷窃和阅读都给她带来幸福和满足。
而犹太人马克斯也在地下室里开始自我拯救,通过阅读《耸耸肩膀》和写作。他从元首写的《我的奋斗》里裁下纸张,刷成白色,在这纸上写故事。他写的第一本书是《监视者》,“我这一生都在恐惧之中,因为周围总是有监视我的人。”这道出了纳粹德国统治下作为犹太人的悲惨命运。
马克斯还写了一本《撷取文字的人》献给莉赛尔,在书里,马克斯告诉莉赛尔,那个“把头发朝与大家相反的方向分、留着一撮小胡子的狂热德国人”是如何撷取文字,并通过文字来控制德国的“思想”,从而把那些被催眠了的人们放到传输带上,去为他统治世界的狂妄梦想献出生命。他还告诉她,最优秀的撷取文字的人是那些懂得文字的真正力量的人,她的内心充满了热切的求知欲,对文字充满渴求,她终将长成参天大树,不惧元首,从而获得自由。这些书和文字,帮助莉赛尔在未来的岁月里,一点点摆脱纳粹舆论机器的控制,在思想上自由健康的成长。
正因如此,当马克斯在生活中消失以后,在犹太人被纳粹德国集体游街示众受惩罚的时候,偷书贼冒着被处罚的危险给犹太人面包,给他们同情,以减轻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的痛苦。她同时还在思考:那他们的痛苦呢?那些脚步蹒跚,饱受折磨的人的痛苦呢?哪些在集中营大门后的痛苦呢?
是文字让偷书贼获得重生的。正是文字给了她养料,让她获得新生的力量和自由的思想。所以当她日后在地下室里写完《偷书贼》,最后一行才会这样结尾:“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的恰到好处。”
人性的光辉
而那位汉密尔街上的镇长夫人,这个失去了唯一的儿子,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独自面对满墙书本,在阅读中自我惩罚的苦难女人。无意中在庆祝元首生日的焚书晚会上,看到莉赛尔火中偷书,她并没有告发或以此要挟,反而在未来的日子里送书给莉赛尔,虽然好心遭拒,但她并没有生气。而是通过观察知晓莉赛尔的偷书嗜好后,故意大开书房窗户,为偷书贼提供方便。不仅如此,在食不果腹的年代,除了供书偷之外,她还把圣诞节留下的糕点精心准备好,放在偷书贼能看到的地方供其享用,给偷书贼难得的尊重和温暖。
在一次莉赛尔对她的书房洗劫破坏,并留信“我只是非常生气,非常恐惧,所以想毁掉这些文字。我再也不想来读你的书”之后。这个女人敲响了莉赛尔的家门,给偷书贼送来一个本子,循循善诱说:“我想要是你不想再读我的任何一本书,也许你会愿意自己写书。你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你写得好极了。”正是她给了莉赛尔一个写下自己的文字的理由。一个光辉的事业在偷书贼面前开启。最后因为躲在地下室里写书,她才与死神擦肩而过,成为整个汉密尔街上惟一的幸存者。
文字以伟大的力量,见证战争的罪行,同时也散射人性的光辉。那一小撮为了自己贪欲的政治狂人,利用文字或思想诱导人们陷入战争的泥沼,从而走向毁灭。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悲剧。发生在欧洲的这场战争,对一些人来说,意味着在战火中死在异国他乡,对其余的人来说,则意味着全欧洲六百万人死于战火后,他们所面临的贫困和罪恶。战争,无论是对发起国还是被侵略国家的老百姓来说,都是一场深刻的苦难。所以,和偷书相比起来,战争更是一场剧烈的偷盗,它“抢劫”般夺走人们的性命。因此,偷书贼值得我们宽恕,但那些发动战争的“元首”却应该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
即使在最黑暗的战争时代,人性的光辉也会散射出温暖的光芒。汉斯·休伯曼,这个在最底层生活的粉刷匠,为信守承诺,冒着杀头的危险,在举国上下疯狂反犹太的形势下,以《我的奋斗》为道具,成功策划并收留当年战友的儿子,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范登伯格。面对被游街示众的苦难犹太老者,他没有象同胞们一样给他羞辱,而是挺身而出,递过去一块面包,丝毫没有考虑到此举带来的危险和严重后果。他的身上,散发出最普通人民的善良本性。这让人感受到,即使在纳粹德国统治的那个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即使有许多人受到了伤害和侮辱,即使人类成批的死亡,但还是有维护人类尊严的行为在行动,这就是人性的伟大!
在汉密尔街上发生的这些人性故事,让见惯了战场上千万人争夺残杀的死神,惊讶地睁大眼睛,他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多年以后,死神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他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这绝对不是一个德国版的“孔乙己故事”。其实,我们从未走进过孔乙己的内心,我们的视角都是表面而外在的,孔乙己被我们机智而势利地归为“他者”。所以,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根本体悟不到读书人的灵魂脉动。
但在《偷书贼》,我们能感知到阅读与灵魂的刹那颤动或绵长润泽。
故事很简单:德国小女孩(从10岁到14岁)莉赛尔·梅明格,在纳粹时代被杀害的父亲去世后,母亲不得不把她送给一个爱拉手风琴的粉刷匠汉斯·休伯曼收养。在被送去收养的途中,无意中偷到另一个年仅14岁的小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然后她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去偷书来读。在阅读中,他与养父母一道,小心翼翼地收留了一个远道投奔而来的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范登伯格(在一战中,他父亲是汉斯·休伯曼的战友和拉手风琴老师),在地下室偷生的马克斯,也在与莉赛尔一起阅读的过程中,在《我的奋斗》的书页上涂了油漆,然后写了两本叫《监视者》与《撷取文字的人》的书。最后的结果很悲惨,无论是小镇上的德国人,还是犹太人,还是参加了战争的退伍士兵,先后在战场或盟军的大轰炸中丧生,作者在安排结构时,死神以“我”的口吻交代了一切,它无所不在,见证了最冷酷的残忍与最柔韧的温暖。
按照惯例,我们接下来要发表类似观感:阅读使人心灵美好。这是阅读史上的一个典范。然后赞美下人性的光辉,再抒发下人性本善的美好愿望。
但在表态之前,必须先思考这样的问题:一个酷爱阅读的小女孩,与她对犹太朋友的善心(拗口点说,是超越被舆论和暴力机器无限扩大的强制性的种族歧视观念,对生命本能的尊重与爱护)之间,真的有因果关系吗?
莉赛尔的“偷书”,完全不是孔乙己为了卖书喝酒吃茴香豆的偷书,而是可与普罗米修斯盗火相提并论的行为。因为在人手一本《我的奋斗》的时代,《掘墓人手册》、《耸耸肩膀》、《小狗浮士德》、《灯塔》、《吹口哨的人》、《泥人》、《梦的挑夫》、《黑暗中的歌》、《最后的人间陌路人》就意味着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那是不轻易被纳粹同化、控制的力量,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火把,它使阅读者摆脱纳粹舆论洗脑机器的控制,去守护自己内心的纯良。并在最后,能自如地表达自己,用“写得好极了”的笔触写出《偷书贼》的故事。
除了这些书,莉赛尔的养父(养父这个角色安排,也许在提示我们,对一个人的精神培育,比肉体更重要)汉斯·休伯曼,作为一个落魄的混不开的小粉刷匠,不断地给予她以温暖和言传身教。这个酷爱拉手风琴的小人物,散发出艺术带来的高贵。
即便是多数人被时代所挟裹,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比如汉斯·休伯曼),一个再柔弱不堪的人(比如莉赛尔),照样可以在诸如纳粹这样残暴的洗脑机器面前,保持着自己灵魂的纯净独立并逐步丰满自己的内心。尽管他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偷偷摸摸,但这种力量,是无法阻挡的。
《偷书贼》 [澳]马克斯·苏萨克 著 孙张静 译 南海出版公司 2007年8月 定价:25.00元
我想你首先会被书中的插图吸引。它们出自于一个犹太人之手。他把希特勒的《我的奋斗》用石灰水刷白,然后画在上面。
这或多或少地有些偏离文字力量的感觉,但是这正是一个讲述文字的故事。
一个唠唠叨叨的死神与德国小女孩莉赛尔的三次邂逅——死神读了莉赛尔的作品。他时不时跳出来宣告事情的背景、可能性,甚至预先说出结局,读者可能会被这种跳跃性的叙述牵住思维,在事件发生之前感到惊慌,发生之时措手不及。
这个故事发生于1930年代的德国底层社会,莉赛尔看上去比她的犹太同龄人要稍微幸福一点——只要她循规蹈矩。她的养母以凶神恶煞的泼妇形象出现并持续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同样,在这三分之一中,养父汉斯如同上海男人一般顺从和善。犹太人马克斯改变了这一切,没错,他进入了这个日尔曼家庭。
已有诸多电影或是小说讲述德国人与犹太人在纳粹时期的离合恩怨,所以我甚至曾经在脑中为这个故事打出轮廓,比如《小兵张嘎》式,《闪闪的红星》式,或者《辛德勒名单》式,《安妮日记》式。故事的叙述者是死神,如果他在故事的开端让我激动,那么这理应是侦探小说。但是我平静地读了三分之二的故事,我相信它的文艺属性,而且,它在最后的三分之一部分用每个事件的发展撞击我原本垒筑好的感情防线。
你会猜想这个犹太人所起的作用,以及他与书中插图的关系。这种猜测将伴随着整个阅读过程。
之前,我们常常习惯将人物简单归于好或者坏。不久,我们觉得这种分类方式愚蠢而肤浅,因此信奉复杂的人格。在读《偷书贼》的时候,我先是嘲笑作者的简单描写,之后嘲笑自己。他与她,他们与他们,在战争年代,没有复杂的资本。
作者用莉赛尔一生所拥有的10本书作为各章标题,我一开始甚至没有发现,直到文末死神这样告诉我。在平静描述中,亲情,友情,爱情,战争,死亡,生存,欺骗,骄傲,偷窃,诚实,这许多熟悉的字眼以我完全不熟悉的方式展现出来。我曾经怀疑一个1975年出生于悉尼的澳大利亚籍作家对七十年前那场离他久远的战争的描述功力,尽管其父母分别为奥地利及德国后裔,《偷书贼》的故事也源于他幼年时父母讲述的情节。现在我庆幸自己读到这本书,我感受到作者的真诚与努力。
而且更何况,从图画所配文字的翻译情况看来,他们找到了一个同样努力的、有爱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