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是一本很受欢迎的书,据说可以震慑灵魂,洗涤心灵。我对自己现阶段的灵魂和心灵还是比较满意的,我不习惯经常震动一下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大脑皮层,我可没有对安非他命的依赖,读这本书,确切的说,是感受一下现在文青们对于书籍的动向。行动,在一个下午。
我不想说那天风雪交加,因为我理解国人们被这场雪灾折腾的不轻,不如是个阳光和煦的下午,对于地点和天气,我大方的省略下,你只需知道那天不是普通的一天就行了(电影里都这样)。
坦白点,这不是一本一开始很钩人心魄的书,如果没有城市画报的渲染,也许我就停驻在一开始的几章里,(你们应该了解一个作为这个时代的20岁青年是没有多少耐心的,就像恋爱,所有的事都是功力的,在大学,谈恋爱,3个月内不能嘿咻的基本都会分手,估计不会有硬来的吧),我无比坚强的读了下去,突然,一种“天亮了”的异样喷薄而出,恩,那一刻,我仿佛进入了故事里,战乱,犹太人,枷锁,鲜血,冷漠,非理性,一个个词汇蹦了出来,突然,我发觉还少些什么,于是我努力寻找,又发现自己很可笑,因为这个词遍布在书的每个角落,很矫情的来一句,是“爱”。
到目前为之,我还是片面的的认为,只要挂上“爱”这一烫人字眼的,都会无法避免的和矫情沾亲带故,但这个世界上,爱是必需品,和阳光,水,泥土一样,所以,你只要是个感情动物,或者更形而上一些,你是个动物,那你一定是矫情过的(别给我玩冷血,再说这句话是现在完成式,很严谨)
我喜欢偷书贼里对于爱的简约和利索的表达方式,冗长永远是爱的致命伤。说正题了~~~~~
我是一个习惯跑题的人啊,高考我都跑。
我讨厌去记人物的名字,现在让我用偷书贼,爸爸,妈妈,男朋友(虽然偷书贼没有承认过),犹太人来介绍这本书。
我不是个好的讲故事的人,你们凑合吧
“爸爸”,在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温和,善良,但充满主见
“妈妈”,就像我妈妈,唠叨,但却在困难中异常坚强
偷书贼呢,我喜欢她,就这么简单,顽强并蓬勃着生机
鲁迪,那个“男朋友”,他是书中的最大悲剧
犹太人,他的梦想是和希特勒来场一对一的拳击赛
透漏一个情结,很煽情,偷书贼和鲁迪的告别之吻————炮火和动乱中,生死都无法间离的,牙齿叩响整个灾难的离别之吻(我差点就鼻涕一把泪一把了)
这篇乱七八糟的书评写在2月17日上午9点,鉴于全明星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冷痛彻心扉的说上一句,
恩,就此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