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每次读来总是心潮跌宕起伏,那些事儿又都是大事,平凡如蚁的事,正史不关心,野史也不疼爱,既然是大事,就总会引来很多的假设,总会假如这个不这样,那咱们国家早就怎么样啦,如果那个不那样,咱们早怎么样啦。无论大事还是小事,只要是个事儿,就没有如果的,哪怕你是王侯将相。但这也就构成了后人在阅读历史时的一个微妙的心理,这种奇妙的品味过程,相信每个读历史的看官都深有体会的。
《明朝那些事儿》一路下来,已到第三册了,真是了不起的事,这也将会被记撰在明史的研究历史过程中,当然,也许流芳野史的机会比较大,但这并不妨碍其对现人或后人对明朝的了解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如果说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是一次对明朝结构性的探讨,并引申至更宏大的中国封建社会社会性的转折的话,那《明朝那些事儿》就是一次对明朝记录片式的“流水帐”。
流水帐是对生活的一种平实态度,虽然当年明月也许会有更大的书写野心,但落到我这个读者手中,我是宁愿去细细体味那种涓涓的流水般的秋后之帐。
明朝有一件事很出名,就是出过许许多多奇异非主流的皇帝,勤奋专制如朱元璋、朱棣这等主流君主读的是一种魄力和狠劲,但明朝这个让人感觉有点阴闷和阴郁的朝代,却曾出现过迷于搞化学实验的炼丹皇帝、坐拥天朝江山却喜欢敛财的财团皇帝、宁做鲁班不做王的木匠皇帝,在《明朝那些事儿》(三)里,也出现过这么两位皇帝。
一位是明宪宗朱见深,后人都记得清朝一号的情痴皇帝顺治,却不直早在顺治几百年前的大明,明宪宗朱见深就以起几近“母子恋”而惊动俗世,这“母”不真是母亲,而是一个年纪可为母的“保姆”。当年明月在书写这段历史时,在几个段落结尾,用同样一个句式,强调出了这段骇世恋情。相遇——“那一年,她十九岁,他两岁”,患难——“这一年,她二十二岁,他五岁”,复荣——“这一年,她二十七岁,他十岁”,登殿——“这一年,她三十五岁,他十八岁”,嫉妄——“这一年,她五十五岁,他三十八岁”,直至亡去,成化二十三年(1487)春万贵妃去世,同年八月,明宪宗驾崩。
另一位是明宪宗朱见深的孙子,明武宗朱厚照。此君以玩著称,说到玩,普通人家的孩子玩疯了,顶多也就一家之乱,皇帝玩疯了,就难免一国之乱了,哪怕不乱,也会慌。朱厚照其实有着男孩的天性——野、不愿受羁束。御驾亲征,讨伐蒙古鞑靼,竟然给自己封了个“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的堂号,更不理自己的曾祖父当年在土木堡被掳的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担任正印前锋,却出奇地将当年蒙古的头号偶像“小王子”打成“小丸子”。朱厚照还喜欢玩离家出手,玩失踪,奸臣在旁陪着玩、忠臣在后焦急地追。就这么玩了一辈子,这位要玩耍不要江山的朱同学,甚至也忘了给自己留下个儿子。
这祖孙两人在位时,群臣之间、官宦之间、宫里宫外的政治斗争也都达到白热化,奸臣误国盗取国家为已用,忠臣坚守三纲五常鞠躬尽瘁,这在历史上从来就是常事,无论任何的社会体制都是如此。
我反倒是关注明朝的那些皇帝,无论是爱情还是孩子气,说到底,他们虽贵为天子,但不过也只是个人而已,只是在其位不谋其职,就会被后人所唾垢。但他们所体现出来的人性的一面,其实倒是令人感动和唏嘘。我想起报上提到的80后的人的慨叹,这辈首批计划生育的一代人,曾被大家称为小皇帝的一代人,很辛酸地说“曾经我们被家族的长辈所围着宠着,现在,照顾几位老人的重担也压在了我们身上”。皇帝本来就是不好做的,“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句话,包含着多少的哲理在里面。
我还想起《一一》的结尾,六岁的小男孩在外婆的葬礼说,“我觉得,我也老了。”
从12点到凌晨4点,一口气把盗八看完了。
三叔写道“这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看的一瞬间我还以为这仍然是吴邪在说话,之后明白过来这是三叔的后记,随即想想又觉得,这又何尝不是我的感觉。
等了那么久,终于看到了真真正正的结局之后,我并没有如想象之中的大哭一场或者是怅然若失老半天。这并不是说三叔写的不好或者这个结局我不喜欢,我觉得反而是一种“成长”的感觉。从最开始的长沙镖子岭倒叙开始,我就和吴邪一起经历着这一切,他害怕的我也害怕,他紧张的时候我也紧张,他有危险的时候虽然我没有危险,但也一样的想着如何能逃出升天。所以在最终尘埃落定之后,我也感觉到了深深的疲倦。
所以我想我可以理解吴邪的心情,不过是一个十年,有什么等不了。
我看《盗墓笔记》很晚,所以幸运的没有在前面等很久,也就没有怎么为了拖稿这事骂过三苏。对于三胖子来说,写书的这五年想必是他人生里一个巨大而漫长的拐点,而对我来说这部小说也改变了我的世界——也许只是在一些很细微的地方,但是仔细想想现在我所经历着、喜欢着、享受着、拥有着的一些东西,起源其实都在那个拿起“七星鲁王宫”的夜晚。
再具体的回到这个大结局上来,我想我还是很喜欢三胖子的安排的。真真正正了解这几个角色,或者说熟悉他们的人,毕竟还是三胖子。别人猜的故事走向就算再好,但对于《盗墓笔记》的世界来说,也许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尽管之前看到的很多所谓“解密贴”写的天花乱坠,但在看到盗八之后我还是觉得,这才是真相。不过……我总觉得网上大家把各种各样的结局都猜过一遍之后三苏也有点被逼到墙角的感觉,他必须努力强迫自己写出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这无异于以一人之力群挑众人……(突然想起了青山刚昌……)
前期铺垫太多,大家都在想三苏会不会忘了一些线索,能不能把所有的谜都解释清楚。但是三苏这老狐狸采取了一种很阴险的办法,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吴邪的身上,吴邪就是“我”,“我”就是写书的人,所以只有吴邪感兴趣的谜团能被解开,其他的就一句“我也不想再知道了”轻轻带过。看的时候有点轻微不满,但之后我也就释然了,其实这样挺好,吴邪是个普通人,我们也都是普通人,面对这么大的局,真的要把一切都搞得清清楚楚吗?路人甲的祖孙三代都要盘问吗?每一个有点内涵的小眼神都要解析吗?
其实也用不着吧,只要知道了大多数的事情,疲惫盖住了好奇,我们就可以和吴邪一起休息了。
说到吴邪,从最开始到现在,我最喜欢的永远是他。三苏在后记里对他的概括已经很完全了,其实小伙也就是个普通人,但是我最喜欢他的一点,就是他的坚持,他对自己认定的道理,不管别人怎么说,都不肯放弃。我知道自己有个缺点,就是特别容易被改变,大环境如何我就会想办法去适应,如果让我去混盗墓圈子,肯定不出一个礼拜(如果能活过一个礼拜)就变得满身匪气,冷酷无情,贪财不要命。但吴邪不是,就算他懂得了游戏规则,也坚持要按照自己的套路出牌,哪怕所有人都告诉他你这样不行。
但好在他还有胖子和小哥。
说真的,如果只靠吴邪自己,他可能早在第一卷就舍生取义了——当然三苏为了稿费也不会这么安排——有了铁三角,吴邪才能一直坚持不懈的做着自己。
小哥和胖子我都很喜欢,前期更喜欢胖子,后来小哥慢慢有点人味儿之后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也提高了不少。
我觉得三苏给他俩安排的结局都很好,对于胖子来说,如果什么大事都不发生的话,就算他真按照自己的说法娶了云彩估计也消停不了,三苏似乎是想安排一个“分久必合”式的的乱世之后的太平阶段,如果还让胖子折腾来折腾去似乎不太合适,所以云彩死了,胖子大彻大悟了,归隐山林了,偶尔还说说俏皮话。
对于小哥来说,追寻谜团就是他的一辈子,他每次恢复意识之后他唯一的任务就是找到过去,他这样过了几辈子,突然就停下来似乎不太可能。这种时候青铜门实在是一个太合适的去处了,不仅符合他的人物形象,还能体现他对吴邪的关怀(我不能再说下去了,会刹不住车的),当我看到小哥说原本进去的应该是你然后打晕吴邪之后,简直觉得闷哥的爱只能用“润物细无声”来形容了。(糟糕,好像还是说过头了)
最后我决定还是给五星,三叔并不是完美的,但我愿意给我看《盗墓笔记》的岁月,给一个完美。
冰火(原谅这个有点邪恶的缩写吧)也许是看过的奇幻里死人最多的小说吧,以至于不人道地想,等到第七卷结局的时候,所有出现过的重要人物都会像冬天里的小强一样,死光光吧。
这也许就是马汀的野心所在。
传统的奇幻小说,其实就是个童话般的或者传奇般的超人故事。虽然主角往往只是普通的凡人,但在神的庇护下(狗屎运?)或者经过奇迹般的升级(打怪或者拿到极品装备),终将正义战胜邪恶(或者邪恶战胜正义),或者依旧混沌。
但冰火并不想构造另一个这样的故事。其实仔细看冰火的人,应该都明白,虽然冰火是通过一个个人物的经历来推动情节发展,但是它并没有绝对的主角,史塔克家的家主和想当王位的蓝礼瞬间被秒杀就是个明证哈。
你应该把冰火当做是一出宫廷戏,也可以把这当作是一出历史正剧。一个不恰当的比方,你可以把这当作奇幻小说里的《走向共和》。
马汀试图创造一个符合自己观点的世界,这个世界里,历史向一条大河一样往前流去,不会回头,每个人在其中只是一条小鱼,大多数人顺流而下;一些人试图跳出水面,看看未来的道路,结果只看到了一个模糊的幻影;还有人试图逆流而上,努力之后才发现自己仍是往下,不可逆转。
也许每个人的每个举动也许都会影响到一点历史(蝴蝶效应?),但从整体上来说,世界仍是那样运动。冰火的世界,和现实世界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所以在冰火里,你看不到游戏式的组队冒险,看不到神之手在冥冥之中的操纵,你甚至很难把自己带入到某个角色中(谁知道更邪恶的作者下个杀的是谁?)。
只有那些冰冷的阴谋、利剑以及火热的激情、梦想:阴谋或暴露或成功,有些什么意义?利剑也许无人可敌,但是也有折断的那天(不要想在这样的小说里找到百人斩高手哈,双拳难及四手是这部小说一直遵循的原则);激情是过眼云烟;梦想终归破灭……
在那个世界里,现实点吧。
邪恶的快感正油然而生:我们以为看到了另一个世界,但其实看到的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虚拟倒影……
这样说也许有点宿命,但宿命的奇幻小说正是一种革命,人们总以为命运可以改变,是吗?传统奇幻小说里是的,但在冰火里不是。
活在宿命中的我们等待一本描写宿命的童话书,我们看到了自己的宿命吗?
“一切都是命运,一切都是烟云”——北岛
PS:马汀得过火星奖,又当过商业编剧,对于如何吊读者的胃口很精通(第四卷中译本啥时候推出哈)。据说HBO要拍冰火,估计很难比指环王更有影响力(其实,单就指环王这部小说来说,是没有冰火在技巧上来得娴熟的)。
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那样的时候吧?在情窦初开的时候,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幻想自己可以光芒耀眼,要么就是万千宠爱的公主,要么就是骑着白马的王子,不然就是和某个喜爱的偶像一样才华外貌占齐全。在那个学生时代能够这样子幻想,应该是许多人都做过的事情,而在那时遇到一个心目中和想象类似的少年或者是少女,应该是一件中了头彩的大喜事!
但是幻想总归是幻想,如果幻想都能够成为现实,那真是可以算是奇迹,那时幻想着的我们依然是平凡的、不起眼的,甚至是土气的,我们以为自己知道了全世界,却依然是井底之蛙,我们认为的事情往往最后事与愿违,我们承认的过去总不能够完全决定了以后,在那个时候大人们把这归为青春期,而我们则说没有人理解我们。
在那样一个终日好像没有阳光的世界里,唯有的一点点新鲜或许只有自己的这些幻想,是否可以把暗恋算作是幻想的一部分。就好像是我们在心里已经假设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已经基本上模拟成功,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们期望在这个世界里有我们所能够想到的一切的情节,所有我们愿意见到的人,有五彩的光芒,有只有自己可以分享和创造的故事,自己就是国王,所有的一切都在围绕着自己运作,那些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在自己内心的王国里,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哦对了,包括爱情。
那么说回这本书吧,在开篇就洋洋洒洒写了一点我们过去的生活,其实并非是刻意的,而是通过这本书想到的,学生时代已经离我有一段距离了,如果说在大学刚刚毕业之后我依然很多回忆起学生时期的往事的话,那么现在与朋友聊天,其实更多的是在说职场的事情了。学生时代的往事已经随着自己年岁的增长成为了真正的过去,并且无法再重来。庆幸的是,在我即将抛弃这些回忆的时候,有这样的一本书让我从一个岔路口轻轻拉回,它不断地用似曾相识的笔调和情节告诉我:其实,你不曾远离,时光不曾走远。
如果我说作者本人并非是文笔功底最好的作者,或许不会有人认同,但如果我说作者一定是最会拿故事勾人的作者,这或许都会赞同。这种“拿故事勾人”的说法是我在看书的时候临时想到的说法,如果再说的通俗点,就是共鸣。我想这或许也是其他读者最能够感受到的特质,共鸣二字是一本小说成功的基本要素,而作者则几乎要把这要素作为了主要要素,在看书的时候一直都在用书中的故事和情节来套用自己,并且觉得格外的真实,这应该是属于在特有的时期才能够有的特有的情绪。
爱情一直都是这种类似小说必须的点缀,但整整一个暗恋的故事则不多见,这本书就填补了一个很好的空白,如果说在千万本的小说中为何唯独这本能够一下子夺人眼球脱颖而出,或许有的是好的题材、精雕细琢的文字、共鸣的故事,再加上一点我们的依赖吧。
之所以提到依赖,其实是一种寄托,我们需要一种介质来寄托我们的一种情愫,这情愫与逝去的青春有关,与曾经的遗憾有关,曾经的青春不会再来,曾经的遗憾也无法再去弥补,当时因为种种原因的错过和丢失,现在就算有了这份能力,故人也已经不再,所以有些事情过去了,就真的过去了。但我从这本书中,自己找到了这种弥补遗憾的能力和方法,那就是在别人的故事中,自己参与,并且亲自去验证每一位的情绪,就仿佛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去感受他们的故事,从而觉得自己也是参与者。
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松了一口气,书中没有我想到的那种黑暗的情节和太过悲伤的大起大落,其实这才是我们的故事,那些动辄如此黑暗和负面的故事其实很少见,整个故事有一点甜,又加了一点酸,还有丝丝的苦涩。就好像一杯苦咖啡,或者是新鲜的柠檬汁,或许刚入口觉得苦涩和酸楚,但细细回味来,又是带着甜蜜和细腻,从味蕾一直刺激到全身,并且动一发牵全身,留不住的是心中的回味,藏不下的即将奔涌而出的泪水。
整个故事下来,提到的就是爱情,更准确地说是暗恋。这几乎是我们在修炼自己情感世界中的功课,不管你性别是什么,你是什么样子,或许在某个瞬间,你都会在心里不由有这样的一种感受,类似怦然心动,但儿时的我们还没有这么高级的感觉,或许就算做是觉得她很不错,想要交往试试看的冲动吧。美好的是恋,恋的方式是暗,如果你能够有所察觉就会发现,其实恋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暗,因为那不会受伤,属于个人秘密,也当然不会有什么付出和回报的说法,所以为什么很多女孩子偷偷喜欢一个男生好多年,可能就是如此了吧。
但故事中的那些人可不是这样子的,如果说暗恋傻气的话,那么在傻气之中说过的话是不是在之后看来就会十分的感人,我在书中见到了太多这样的话。多到我甚至觉得主人公就是作者,这是她的自传,我很讶异的是作者如何能够将这些女生的情绪写得入木三分,并且不张扬不过分,得体又自然,就好像她就是同龄人一样,她只是一个讲述者,在讲述这样的故事,不管是内心的纠结、还是挣扎,或者是在某些时候的潸然泪下,还是感动的拥抱和对望,亦或是蜻蜓点水的轻吻和擦肩而过,都让人新生美好,并且有淡淡的凄凉,就连那些温暖的字眼都仿佛带着一种青春期特有的甜和苦。
在我看了许多书之后,发现书中开始越来越强调一种感觉成为了大的趋势,而有这样一本有着如此真实感故事的长篇小说的出现——先不论它是什么类型——真的是很让读者眼前一亮并且欣慰,再加上它的题材和内容十分贴近年轻读者,并且愿意把作者内心曾经现在的真实想法通过文字与读者分享,这种难能可贵的亲和度也让人敬佩,所以我说这是一本很成功的小说,值得推荐。
值得提醒的是,我所点到的关于书的情节其实只有一二,更多的需要您自己去欣赏,任何情感都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说明,更何况是在我们复杂的青春期,我所做的是在看完书之后想到了曾经的那个下午,并且把那时的感受又一次地重温。
那个下午阳光很好,中午是数学大自习,有三三两两的人聚集在一起演算作业,有人带着耳机听歌,有人趴在窗台上发呆,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小说,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那时是春末,学校里高大的柳树成为了使者,大簇大簇的柳絮漫天飞舞,有的飘进教室,在角落里打转。
是不是提到了那天阳光很好?是的,阳光很好,正在看小说,有人站在了我的书桌前,轻轻俯下身对我说:看什么呢?这么入神。我抬起头,阳光刺眼,没有看清面容,只是感觉有一阵微风拂面,有一个人,从此就住进了心里吧。
那是不是我的南国一梦,至今我都不知道,你的呢?
真的爱上她了,我该怎么办?一不小心又让自己到了无法自拨的地步了。我知道,当爱一个人,到无法自控的地步的时候,对于爱情来说,是危险的。爱到不能失去的时候,人就会变得敏感,害怕失去。我已经死过一回了,有一天,她真的离开我,我该怎么办?
现在渐渐地有点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离开阿尔芒了。因为玛格丽特不明白阿尔芒有多爱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可以为她舍弃一切。玛格丽特觉得,阿尔芒现在年轻气盛,爱她,可以什么都不考虑。但是以后,他们在一起久了,玛格丽特会老,等阿尔芒以后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可以就会因为有她这样一个老婆而感到羞耻,或者还不想带出去见人。即使阿尔芒不会这么做,也会因为有她这样的一个老婆而让他蒙羞,让他的事业受挫。那时候阿尔芒肯定也会因此苦恼。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已经到可以舍弃一切的地步,什么都可以不在乎。所以她才会离开他。
同时,阿尔芒也不明白玛格丽特有多爱他,就像他不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经常无缘无故非常忧愁一样。不然他不会认为她背叛他,更不会伤害她。玛格丽特不可能像阿尔爱她一样爱阿尔芒,因为他们本身的身份地位就是不一样的。玛格丽特有她的顾虑,但阿尔芒不会明白。因为阿尔芒从来没有在乎过,所以他也不会想到这些会成为玛格丽特的顾虑。玛格丽特变卖了她的财物,想和他过平淡的生活。阿尔芒却挥霍,只是为了让玛格丽特不会因为他而过拮据的生活,不想玛格丽特将来后悔正是因为跟了他,才过起贫困的生活。阿尔芒同样也不明白玛格丽特并不在乎那些所谓的荣华富贵,就算遇到他之前,这些对她的生活是重要的,现在因为他也变得不重要了。可是阿尔芒没有明白,其实玛格丽特当时希望他也能好好为将来打算一下,而不是在乎这些虚荣,这才是给玛格丽特信心。但是阿尔芒却没有这么做。一直到她死的时候,他才明白,玛格丽特是多么的爱他。
他们两个人都深爱着对方,却都低估了对方的爱,才酿成这样的悲剧。
痛定思痛,从别人的悲剧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爱到深处,对相爱的人来说,是危险的。爱情永远都必须留几分的理智,爱才会长远,悲剧也才不会发生。
《没有凶手的杀人夜》,这本书是东野圭吾的短篇集,共7篇小说。前6篇没有任何问题,而第7篇,也是这本书得名的短篇《没有凶手的杀人夜》,却把我搞糊涂了。
刚看完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似乎是懂了。作者的手法比较巧妙,“夜晚”的叙述主角是雅美,“现在”的叙述主角是拓也,然后用了一个障眼法,原来有一真一假两个雅美,假的那个即为死掉的由纪子。拓也先利用她,共同演了假死的戏,到了野外再把她杀死,然后让真正的雅美以家庭教师的身份出现。所以只要破解了每个“夜晚”的叙述主角究竟是真雅美还是假雅美,就可以破解作者的障眼法。
初看作者的描写似乎是天衣无缝,可是仔细推敲细节,却发现有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因为拓也在最后描述道“从第二天起,我就让真正的雅美——河合雅美做了隆夫的家教。她是我真正的恋人”。也就是说,真雅美是第二天才出现在创介家中的,凶案发生的夜晚,她并不在创介家中。如果照此推理,那么所有的“夜晚”的叙述主角只可能是假雅美,不会是真雅美。
但从原文内容中看,最开始的几个“夜晚”,叙述主角明显应该是真雅美,因为她是在现场并参与了尸体的处理的。尤其是第2个“夜晚”,明显可以看出是真雅美,而且参与了事件的讨论以及处理的。
为了这个矛盾点,我又重新细读了两遍全文,还是无法找到合理的解释。不知道是是作者的失误,还是译者没有翻译到位,抑或是我自己的理解有误。
求达人点解。
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时候是导师的推荐。原本以为世界旅行这样的事只是童年的一个梦想吧。只是时间久了,被社会被学校被家庭渐渐磨平自己的锐气,忘记了自己的梦想,反而忘记原本的自己了。网上找了这本书的电子书(罪过啊。。。穷学生,还不全。。汗)看了几章,就使自己回忆起自己儿时的梦想,看到石田君在加拿大的森林里漂流和几个驴友在船上,把酒当歌,聊天,钓鱼,感受自然的静谧。真的是为之神往,然后就开始反思,为什么自己的人生一定要像别人一样,过着日复一日,一成不变的生活呢。。这种想法很危险啊,哈哈~不过真的很羡慕石田裕辅,可以过如此精彩的生活,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好好看看他。更多的是应该思考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是花不完的钱,泡不完的妞,穿戴不完的奢侈品还是一个人静静去感受这个世界的伟大,神奇。在环游世界旅途也是在人生的旅途中,遇三两知己,相聊天南地北,相忘海角天涯。总之这本书给人的世界观带来一定的冲击,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勇气去迈出这一步。哈哈,再说吧
姑娘,我请你看石田裕辅的《不去会死》,七年的时间太长,他不能完全的记录下来,但仅仅是那些点滴足以让你我流连忘返。暂且不说他的文笔如何,单单是他看到的景象,也许是我们一生都无法看到的。它们可以勾起你对于这个世界的好奇心。我知道你也渴望去看一看世界,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和时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带你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
曾经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勇士,我告诉过你,只要有路,我就可以骑着自行车到那。只要在路上,那么就没有问题。假期我独自一人,拉萨、兰州、敦煌、西安、洛阳。在不断的流浪,不想结束这种没有依靠的生活。人生的乐趣无非就是吃和旅行。当美味的食物和超乎你想象的景色同时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在想此生足矣。和陌生的人聊天,在雨过天晴的午后逗一逗隔壁的小狗,睡梦中依然在谩骂着早上卖藏药的骗子。有时会自己一个人在城市中走走,像一个本地人一般去品味生活给我们带来的欢乐。这一切只是冰山一角。我没有环游世界的勇气,更没有那种想象力。语言不通,对于明天未知的恐惧,饥饿、疲惫、病痛、各种自然灾害,以上的任何一种都可以在旅途中彻底的击溃我。我很胆小,不是和你比,而是和石田相比。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老实巴交的环境中,娶妻生子,稳定的生活是父母给我的人生规划。自身的局限性也让我在慢慢的接受这个规划。花几年的世界环游世界,就算父母同意,我也不敢。独自入藏已经让身边的人认为我是个异类了。大家都活的安安稳稳,为什么我要去疯狂一下。可是,世界它存在着,我们应当去看看他。只有亲眼看到了,我们才能相信它是存在的。
在拉萨的时候,时常接到朋友从家乡打来的电话。开头的第一句都是:你还活着呢。坐在家里自然不会有什么危险,出行,特别是那些伴随着危险的地方,总是让人有种不放心的感觉。入藏之前就听说,有个姑娘在阿里因为高原缺氧而西去的消息。我立马取消了前往阿里的计划,我要活着回家,这是最基本的。在旅途中碰到过那种不要命的,到了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进医院输液,不过还好相识的朋友们都顺利的回到了家。石田就没有我们那么幸运了。在伦敦他就得知了路上相识的好友诚司去世的消息。在大自然面前生命是无比的脆弱。在得知这个痛心疾首的消息后石田还要上路,但之后的旅程他都有所顾忌,但还好走完了。后来我就想这样值吗?人固有一死,等我们西去的时候,佛祖问我们:“能不能告诉我世界的模样?”我可不想回答:“我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样的,但我知道人民币是什么样的。”我想我会失望的,佛祖也会失望的。人活着就要去感知这个世界。石田说的对,不去真的会死,起码会后悔死,这些经历是金钱没法买来的。七年有的人住进了豪宅,开上了跑车。但石田骑着单车看到了世界。姑娘,你是想成为富人,还是证明这个世界的存在?我相信你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我一直认为在旅途中认识的人都是最靠谱的,不是一路人大家肯定不会走到一起。出门在外,人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互相帮助互相搀扶,有时也是相互取笑的对象。这样漫漫长路才不会枯燥无味。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满是风沙的大戈壁。姑娘,身边有个我,你会感到安全,我的身边有个你,我会感到安心。不论城市,还是荒野。我们一同感受的文化,一直变换着角色。音乐和书籍始终伴随着我们。结实不同的人,又与不同的人告别。每回离别时,先是笑容满面,转过身,泪水横流。在旅途中相遇的那些人啊,也许我们的一生也就这一次擦肩而过,接着也只有无尽长夜的思念。不过还好姑娘,可以的话,我们俩永远不会分离。当老的时候我们讲起年轻时在路上的日子,惊人的相似,这不是巧合,而是命中注定。
我是个胆小鬼,惧怕考试,惧怕黑暗,惧怕2012,一只从来没有见过的野生小动物就能把我吓得魂飞魄散。但是姑娘,只要你愿意,我想带着你去看看这个世界,我们可以变卖所有的家当,辞去薪水很高或者不高的工作。完全不在乎明天会是怎样。上路了再说,趁着我们还跑得动,趁着我还没有完全的长大,可以为了你去不顾一切的时候。我想我是一个勇士,只要有路的地方,我就敢骑着单车载着你去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这个书实在是好,看得过瘾,尤其喜欢朱木隶。为什么不是朱元璋呢?
朱元璋嘛,出身卑微,无所顾忌,本来天下乱了。闲着也是闲着,混好了搞个江山,混差了也能霸据一方。偏偏狗屎运,手下一群牛人,越是关键时刻越出彩儿,真是老天挑你做天子,不做也不行。
朱木隶就不一样了。本身活得好好的,踏踏实实混着就完了,他偏不。放弃到手的荣华富贵,提着脑袋造反。且每次必亲自披挂上阵,多次被打的找不找牙。连自己都经常问自己“是不是反错了?”去问姚广孝(这个老兄很有趣的经历),答“晚了,只能干到底了”。于是顶着头皮撑着,那是怎样的心理压力呀。服!幸好也有点狗屎运,几次危难之时,当见“本是晴空万里之天,突然天地变色,飞沙走石,妖风四起!”。居然误打误撞攻到南京,做了皇帝。
最喜欢朱木隶的那句话“开弓没有回头箭”,甚以为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盗墓笔记》完结。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的《盗墓笔记》历险也随之戛然而止,纸页也掩不住最后那段段怅然。
胖子因为云彩的死一蹶而下,难得再有往日那般泼皮;闷油瓶进入门内,开始了十年的沉默;而天真无邪小朋友到最后也没弄懂那贯穿千年的秘密到底是什么——不过这些都无碍,我要说的是另一个人,潘子。
从第一部七星鲁王开始就一直跟随着吴邪人马杀到最后一部那张家古楼,撇去时常莫名其妙失踪的闷油瓶,潘子便是队伍中最值得依靠的存在。每次千钧一发之危难时刻,他挺身而出,无论刀山,抑或火海,总也能将口中喊的那“小三爷”救于须臾。其一往无前,仿佛身体已非自己所有——也难怪,别人只是称他作吴三省养的一条狗,可是我知道,这绝不是走狗爪牙能有资格达到的。
他到底化险为夷多少次,说实话,难以记得了。只知道方生方死之际,听得吴邪惊叫一声“潘子”便都化作了方死方生。
无论是七星墓室中奋力杀虫却近乎被吞噬,还是在云顶天宫中将吴邪一行保护到底,抑或是在格尔木丛林中浴血奋战,在长沙为吴家产业无畏拼杀,他总是毁得全身伤痕累累到再也无法站立,总是奋不顾身到再也坚持不下去为止。
我猜若是谁作为他的女人,一定无法忍受着看下去,亦无法与之共同背负这一切。但是听吴邪说潘子金盆洗手后就要结婚了,那一定是个奇女子,能得到潘子的爱和守护。不知可惜还是可喜,吴邪一个电话让潘子忙摔家门而出,留下半碗还没吃完的面条在桌上,人去房空,从此,物是人非……几个月后,当吴邪走进这出租屋,只看到桌子那碗已经腐烂霉变的面条,以及碗中的一块已经完全变黑变干的霉豆腐。可是那个曾经大口吃着这碗面条的人再也不再了。
他是知道自己肯定回不来了,所以没有做任何处理。
我在脑海中描摹着潘子的形象:嬉皮笑脸,多多少少带着点猥琐的神色,目光淡然,好勇斗狠,坦坦荡荡,敏捷矫健,枪法出神入化,坚定可靠,小小的偏执……我不断想着,却是发现再多形容词都形容不好他。
潘子,不知怎样的结局才适合你,但是还是该喊一声:走好。
如果你有一个朋友,他为了保护你不惜献出一切,尤其是生命——
我站了起来,就听到一声枪响,接着,潘子就笑了起来:“小三爷,走吧。”
“别催我,我前面的路也不那么好走,等下要是挂了,咱们在黄泉路上还能作伴。”
“小三爷,有我潘子在,还能让你受累?”随后,我就听到一声拉枪栓的声音,“小三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地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我去见三爷了,你机灵点,给我和三爷有个好的交代。”
“你想干什么?”我问他。潘子道:“你往前走吧。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别回头。”潘子说着说着,就唱了起来。
我往前小心翼翼地探身过去,心中的酸楚无法形容发,才迈过去一步,一下子我的后脑勺就碰到了一条丝线,我心中一惊,心说死就死了。瞬间,我听见一声枪响,丝线上的六角铃铛被打的粉碎。
“大胆地往前走!”潘子笑道。
我继续往前走,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我根本看不清楚前面的路。我一步一步的走着,就听到枪声在身后不停地响起。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哇。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撒那红绣球呀,
正中我的头呀,与你喝一壶呀,
红红的高粱酒呀,红红的高粱酒嘿!”
得此挚友,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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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书的结局嘛,我真的不想吐槽了,太惆怅了太惆怅了~
因为才通关了FF零式啊,更加惆怅啊惆怅~
难不成我这样的铁血硬汉也有明媚的小忧伤了???
这本书读了好长时间
书上的推荐里写着:感人程度超过“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让我流了很多次泪,感动比愤怒多很多
但,“偷书贼”我只到最后死神把书交给偷书贼时,她问“真的是它吗?”的时候,我才眼眶泛红
确实有很多感人的场面,感人的事,感人的句子
但我只有愤怒
也许,我入戏太深了
看“追风筝的人”的时候我能想象的出里面每一个角色的脸
但“偷书贼”不知为何我只想象的出鲁迪的脸,非常清晰,好象我认识他,见过他一样,还有,虽然想象不出偷书贼莉赛尔的脸,但我能想象她的脸肯定不是可以用漂亮,可爱等词来形容的
我爱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只是程度不同
我爱死神的描述
他描述马克思时写着“拳击场老板转向马克思,只见他一个人站在挑战着的角落里。没有长袍,没有随从,只是一个孤独的年轻犹太人。”
还有介绍的参赛者时,只是简单的“这位挑战者是--------犹太人”
跟马克思的对手比起来他相当无助,可怜,让人心疼。
到后面他向希特勒挥拳的时候,希特勒居然跑去演讲说“你们能爬到这上面来,好让我们一起打败这个敌人吗?”
我在这段话下面写了很大很大的“卑鄙!”
这些文字看似平淡,但整个故事结合起来让人愤怒,心痛。虽然这些场景仅仅是马克思的想象。
当莉赛尔的养母到学校告诉她马克思醒了,回教室时被老师赏巴掌,别人同情她时,她却说“没什么”,心里说“因为马克思还活着”
书上有个地方的一个注也让我愤怒不已,是“纳粹常常将毒气伪装成淋浴室,以此把犹太人骗进去。”我再次在下面写了大大的“卑鄙”
当鲁迪在办公室跟其他两个男生一起被脱光衣服时,描述说“此刻,鲁迪可不觉得自己是主宰世界的民族的一员。”有时候自尊比什么都重要。所以什么都告诉莉赛尔的鲁迪没有把这个事情告诉她,直到发生更难受的事情。
鲁迪对偷书的莉赛尔说“我不会把这个叫偷东西,军队才会偷东西,他们偷走了你爸爸和我爸爸”。
死神的描述和比喻很特别,很美。
比如:
“多少年来,我见过不少自认为可以冲到别人前面去的年轻人。不过,他们没有冲到别人前面。他们是冲到我面前来了。”
“人们说战争是死神的密友,对这个说法,我必须提出异议。对我来说,战争就像一个让人难以忍受的新老板。他站在你肩头不停地重复着“快点干,快点干”于是,你加倍努力干活,完成了任务,然而,你的老板却不会为此感谢你,他还要更多”
“我跪下来,准备把双手插进毯子里,却感到里面传来了一种复苏的活力-----一股巨大的抗拒我的力量。”
“人类的心脏是一条线,有始有终。而我的心脏却是一个圆圈,我有无穷无尽的力量。”
“雨水从天而降。就像一个小孩子用尽全身力气想关紧却没能关上的水龙头。”
“这又是一根用人的身体做成的指针,又一座钟停止了摆动。”这是描述上吊自杀的人,我觉得作家太有才了。
这是第一个我边看边划下让我有特别情绪的句子的书,这是一本充满文字的力量的书。故事内容很沉重,但我会有一天再读一次,也许不只一次,就像莉赛尔读书的习惯一样。
惆怅,是从心底不断涌上来的惆怅。
乔莉一路摇晃的职场路还在延伸着,陆帆的爱情已经开始启程了,当然是和那个人见人爱的车雅尼。
车雅尼。我一生都不喜欢这样的女子,太过艳丽,太过冷淡,太过黑暗,太过受欢迎。
但是陆帆,在浮沉2 的形象越发高大。也许当你眼前的男人,突然离开了你,他才会更贴近你心里。同一个道理,当一个男人喜欢一个暗处的女人的时候,这个男人才变得高大起来。
我在我的第二部小说里说,你未必清楚你内心住着一个怎么样的自己。
在这几年,我觉得自己开始长大了,不是因为智慧,不是因为经历,而是因为来不及了,所以心甘情愿又迫不及待的成长。很多人觉得我像个孩子,天真、固执、控制不住情绪。老实说,不知道是天生使然,还性格引导。小时候,因为有丰厚的青春,我很不满这样的形象,所以很多事情上,试图表现得成熟。但是很多人说,这种天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东西。我的朋友成群,不知道与这种气质是否相关。我只知道,我对人们充满了真诚和梦想。
人的外在表现,首先是在内心做出选择,不仅是一次,不仅是一个事件,它事关态度。
我们学校出现过入水救落难儿童。那是长江。他永远隐没声息的去处。名声却一直存在,因为社会需要楷模,政府需要作秀。以次作引,何卓恩老师在伦理学课堂上提问,一个人为什么会对一个陌生人见义勇为舍命相救?
站起来回答的是一位男同学,他说,因为一时冲动。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一直对这个问题在内心思辨。
男同学是没有错的,假设这个人思前向后,考虑到父母在日无一日的承受失去儿子的痛楚中无所依靠的老去,考虑到自己还没有谈过恋爱,考虑过作为一个硕士生可以实现的更大的价值,或者考虑过他跃入长江便是跃进异度空间……他不会纵身一跃,成为传奇。
现在想来,也许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也许,他早就在心里隐隐的设想过这样的景象,为自己的形象和行为做出了选择——这种早前的态度,决定了他在千钧一发时的冲动之举。
他心里住着一个英雄。
我选择了乔莉,内外向善,好思,永不言弃。但是我内心住着一个车雅尼,无助,漠然,紧守命运,愿意为了某种温暖,不惜一切。
因为我足够无助,其实没有多余的力量分给别人。我只想抓住些可感可触地东西,我只想抓住我自己的命运,即便实现这种局面的手段是——攀附。
也因为我足够无助,我还想尽我所力,相信善,相信真,相信回报,相信付出,相信笑容,相信智慧。
第一种选择早将自己定义为一无所有,所以,她只有得到,不会失去。第二则完全相反,她觉得自己可以再得到,因为自己不断的输出,但是,当一些人习惯了你的付出,他就忘记了回报,甚至轻视你的付出。因为你的付出轻易可得,而第一种女人的付出几乎是奇迹。你太坚强了,所以,不必要恩宠。
你看陆帆,想他这样的千千万万的好男人或者坏男人,总为车雅尼心动。
可是,我依然,也永远站在第二种选择中。我不喜欢第一种选择,无助,漠然,紧守命运,愿意为了某种温暖,不惜一切。我在《是非题》里面,塑造了一个苏冉冉。我在书里说,“更多的时候,我是害怕见到苏的,她为人决绝,内心敏感,见到她,像是照见上了浓妆的自己,用鲜亮的颜色掩盖点内心的那点荒凉黑白,微微抬起某种不明就里的骄傲,充斥的一点愤世嫉俗,常常误入小题大做,让人无法理解。”
这就是内心的另外一个我,一个让我亲近又抗拒的自己。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顾悲欢,自成格局。她能够自由选择,因为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道德、责任、付出、回报,只是她的一眼轻蔑。
我觉得,内心不向阳的人,她的路会设在阴沉的氛围内。纵然有人前来,她也不会因此变得春光四溢——她早就为自己下了定义和态度。所以,要么我被现实打死了,要么,像乔莉一样活着。
曾经有人问我,我到底是《是非题》里面的谁。是最终坚定的阮软?是内心孱弱的欧栎衷?是基于现实的颜欢喜?是不管不顾的梁晨?还是毫无羁绊的苏冉冉?
我不能单独是谁。我的内心里还住着一些人。只要你的欲望不单一,你就会知道,你并不是那么好下定义的。我就是知道这些,才会书写人的心性。
要问为什么,大概,是花,总向阳吧。
本书虽说是书信体,但对话人物也可以成为一个家庭对话场景的几个主角,包括名作家龙应台,她的大儿子安德烈和小儿子飞力普(两个台湾和德国混血)。本书写作和刊载期间,,龙应台和她德国老公应该已经离婚,大儿子先是在德国读中学,后来到香港大学读本科;小儿子先在香港读贵族级中学,后来去了德国。龙原本在香港,有段时间又在台北。在这个时空交结里面他们对话。同时,还有一些外面的声音,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的读者来信。
对于角色的喜爱程度而言,接上面的说下去,我个人比较喜欢她那小儿子,因为他对香港的情况比较了解,而且很长时间呆在她妈身边,由此思维有中(台?港?)有西,一个十六岁的人有些见地的确叫人心生艳羡;其次是龙应台。龙应台的作品一直在听说,但一直都不看,有次翻《请。。文明。。》,看不到几页就放下。预科的时候不读是因为觉得她偏激;一年级时不读是因为觉得杂文系列都不及学术论文和著作的探讨来的客观与精深;二年级还不读是因为发现该读的东西太多了,忙其他所以搁置;快到三年级的转折时期终于拿起来看,是因为(1)张梦梦给了个契机,或者说借口;(2)非学术作品阅读得快,并且比较轻松;(3)是时候了解下到底是不是偏激了。读完还是觉得尽管未必能说她“偏激”,但很“固执”。现在这个年头,不要说中老年人,年轻人都很固执,所以也是可以接受的;同时,当读者去了解写作者世界观形成的经历时,就能够理解他认定的一事物,一观念并确定其正确与否,甚至执着都有本源,在探究这个过程中应该是能够与作者形成感应的。退到最次的线上说,读者未必一定要和作者观点一致,或者说不一致就不能读了。龙在书中一章回应他儿子的一个问题时说到,她很清楚地认识到,在一半人赞美她的时候,总有一半人在批评她,因此她有充分的机会学习如何“宠辱不惊”。至于人们对她的期待,那是一个作者自己必须学会去抵御的东西,不知道的就不要说,傻就不要装聪明 (P277)。本书的作者们都非常坦诚,这是本书最大的精髓,至少他们不做作(不像那些什么《中国纪事》的矫情而无创见的作者)。而且更重要的一点在于,一个伟大(请允许我用这样一个词,尽管有些人会觉得很"Kitsch",本书就有一个章节专门讨论在两代人和两种(几种)文化背景下的人对Kitsch的不同理解)作者/XX家的伟大在于他/她的作品为世人提供观察(自然/社会/。。。)世界的(多元)角度,是他们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身边的事物与环境,以及他们自己。这样的“伟大”应该说已经足够。最次是大儿子,标题里的那个。但这个人依然应该说不坏,如他妈妈(他在信里一直称呼MM)所说的,“年少清狂”(注意“清狂”和“轻狂”的差别)。当然我觉得他一个十九岁的大学生能观察分析社会,对待不同文化,不同国度的人群有如此认识应该说难能可贵了。本书还有一群作者是来信的读者们,这些读者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认同,在全书中,我个人觉得有时甚至有画龙点睛的作用(譬如延续讨论,扩展视角)。
本文母子三人探讨的问题牵涉很广。具体不述。但因此引发我几个疑问,即这里的问题是一般中/港/台家庭中两代人之间会讨论的吗?是一个美国,欧洲一般家庭中讨论的话题吗?我个人其他的不清楚,但我觉得一般的中国(大陆)家庭和香港中产以下家庭甚少会涉及这些讨论。本书我估计六成以上涉及政治议题和公共价值选择,如果这些问题有可能被人拿来与青年人讨论,我更倾向于是中学教师和大学教授们,而不是父母。比如龙应台问她儿子世界观的六个问题:(1)你最尊敬的世界人物是谁,为什么?(2)你自认为是一个“自由派”,“保守派”还是一个“什么都无所谓”的公民?(3)你是否经历过“背叛”,如果有什么时候?(4)你将来想做什么?(5)你最同情什么?(6)你最近一次真正伤心的哭是什么时候?在读的各位可以回想一下你的父母有多大的可能性和你讨论这些问题。一般来说,东方(中国)人被认为是感情内敛的,不擅于表达的;也有人认为只是非直接表达,但感情双方仍可得其意。本文出彩之处也在于两代人真正能够坐下来清谈,这是许多父母非常羡慕龙应台的。但是他们讨论的关于“公”的议题,某种程度上可能具有“阶层”的,文化的局限性。同时我倾向于认为本书一大内在特点是以家庭恳谈会的形式为外在包装,本质上是一本“公民教育读本”,一本有意识的出版物。
但本书依然是有私的话题的,其中亦有极好的价值判断。首先比如龙承认作为母亲的天性以及她在两个儿子之前的回应和反思;又比如对于成年子女个体独立性的讨论;以及父母对子女的期望的一些看法。有一点我很喜欢,看得时候也很感人。安问龙是否会因为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是否会因为他找不到一份“很好”的工作而感到失望;龙说,对我最重要的,安德烈,不是你有否成就,,而是你是否快乐。。。。我怕你变成提摩(一个不停更换工作,未结婚,仍和老母亲居住在一起的单身老男人)不是因为他没钱没名,而是因为他找不到意义;我也要求你用功读书,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Pp224-225)[后面有小段大陆读者的来信,对照起来看更具意义]。
最后本文对一些社会文化习惯与状态有所反思,比如最后几篇小儿子的疑问。如为什么在中港台社会里,客人在家长和子女一起对话时,客人总是问家长关于他们子女的情况,而不是直接问子女(讲求辈分,而非年龄和具体身份);又比如他又发现家人出去旅行时,家长去上厕所时,会问小孩要不要也去,他反问难道小孩自己会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要上厕所吗?但是家长和他们的朋友出去的时候,并不会问朋友是否要去厕所(Pp288-289)。
总体来说,
这是一本关于不同代家庭成员教育和感情沟通的不烂的书;
一本关于社会习惯和文化反思的还好的书;
一本关于公民权利和社会价值审视的好书。
但可惜它不是小说,并且并不轻松。
是为记。
设想一个跑道上,有人正在跑五千米,有人在拼百米冲刺,也有人在做清晨的散步。那跑五千米的人,看见那跑百米的人全身紧张、满面通红,心里会“颤抖”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跑五千米的。
那清晨散步遛狗的人,看见那跑五千米的人气呼呼地追过来了,他会因而恐惧,觉得自己要被“淘汰”了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来散步的。
你真的“平庸”吗?其实要看你让自己站在哪一条跑道上。如果你决定作那清晨散步的人,怎么会有“平庸”的问题呢?会不会你的气定神闲,你的温和内敛,你的沉静谦逊,反而就是你最“杰出”的人格特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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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总是那么心高气傲,就像我现在一边听着温柔时刻或者拜启的OST,决心淡然、放下不切实际的念想用一种DOWN TO EARTH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个工作,第二天也会因为所谓的生计所谓的追求而再度浮躁。
越是急切地想脱离仲间普遍的处事风格,越是会被拉进一个叫做比较的漩涡。前天我说要做个大野智一样风平浪静的渔翁,昨天我又说我预期的薪水是多少多少那是我的底线,于是亲友很鄙夷:我以为你昨天说的是真心话了。
浮云那么多,飘在脑门前,很心烦。
可是我又自封还算淡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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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了一个大叔,他的经历很传神,然后用一种过来人的姿态教育我说,你要经历过失恋、失业、失望云云才会对这个人生有更多的认识,然后会躺在床上听《命运》的时候,潸然泪下。
我说我跟你的理解很不同,20代人觉得狗血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大叫着抽抽更健康,因为自家IDOL一样会给予数不尽的力量,也许我是不懂经典了,可我为什么一定要走你一般的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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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矛盾太多了。
如果能用这种书信的方式去交换一种人生态度,彼此在“问我,了解我,但不要判我”的相处模式,不管对于亲子,还是朋友、恋人,都会有很大的启发的吧。
我感谢最近给我很多感悟的那些个大叔,代沟很大,可是没有尝试,就不知道自己圈子外的世界是怎样的。
不算书评,随意吧。
今天凌晨四点的时候我终于把《盗墓笔记》的大结局看完了。因为之前那遥不可及的结局,我又不是个很有热情的人,所以追到阴山古楼那部分我就没再继续追。不久前终于出了大结局,加上周围好多人在看,我就又心思活络了,由于间隔时间过长,前面几本的情节在脑海中所剩无几,我就又从头看了一遍,闲着没事儿就把几本书大致捋了一下。
七星鲁王篇
目的是比较简单的,就是单纯的倒斗,这也是和小哥第一次合作。在这一篇里出现了黑金古刀、玉俑、紫玉匣子、蛇眉铜鱼。
这是小哥牛逼的一篇。小哥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深不可测,拥有法力无边的鲜血和手指,他不但知道玉俑的来历、使用方法,又捏死了玉俑里的铁面书生,完全齁住了全场。
疑问:那卷三叔说小哥拿走了小哥说三叔拿走了的帛书,最后谁拿走了?还有那串数字02200059,在后几篇里也频频出现,出现频率如此高的一串数字,好像除了拿到一条鱼到最后也没怎么用上啊,三胖,这号码让你如此的刻骨铭心,是你的学号么?
怒海潜沙
小哥最萌的一篇。你们还记得那个张教授么?那个啰嗦的,有点发福的,看见海猴子惊恐得大叫,得意的和船员讲述救阿宁经过的张秃子张教授。居然摇身一变变成了瓶子小哥,小哥你在这篇如此的有违和感,我是该说你演技好么?
在这一篇我们可以得知小哥二十年前来过西沙,并且霍玲还挺喜欢小哥。
在这一部分,我猜作者对接下来的情节的发展并没有一个大概的思路,而且除了“我”和胖子,其他的人物性格也没有完全成型,尤其是瓶子,他在这一部分里的表现实在是太反常。
秦岭神树
这篇其实更像个番外,因为无论是这篇之前还是之后,都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只有这篇是独立的。大概作者还是不知道今后的情节要如何发展,但作者肯定是想写一个由互相之间存在某种神秘联系的几个部分拼凑成一个整体的故事。所以吴邪在那里发现了有使意识物质化的神奇青铜树枝和我们熟知的有神秘力量的六角铃铛,但除了老痒,其他人并没有利用这种物质化的力量,无论是汪藏海、西王母、裘德考、还是那个神秘的“它”,并以老痒消失在吴邪的生活中彻底完结。
云顶天宫
到了这篇作者大概对故事如何发展有了一些的想法,用陈皮阿四引出了广西、苗人、麒麟纹身,来铺垫小哥非同寻常的身世。
然后就是一次“夹喇嘛”活动,新的团队去吉林长白山,破译了蛇眉铜鱼上的信息,胖子和吴邪阻止了万奴王尸体进入青铜巨门,还有他们看到小哥混在传说中的阴兵里面走进青铜大门那倾城一笑。
蛇沼鬼城
这篇线索较多,出现了裘德考、录像带、政治因素、格尔木——塔木陀之行,和“三叔”以及文锦相逢。
但奇怪的是吴邪发现文锦也进入过青铜门,但却没问她他一直想知道的青铜门后的真相,然后就是进入陨石后文锦的失踪和瓶子的失忆,“三叔”下落不明。
阴山古楼
在试图帮小哥寻找记忆的过程中意外的发现考古队来过广西,并得知考古队被盘马老爹杀掉,得出考古队被悄悄替换的结论。为了寻找真相,他们在湖里打捞出了一些没有右手的骸骨,在湖底瑶楼里发现了很多没有右手的铁俑,意识到考古背后有一个巨大的阴谋。
问题是既然大结局里说从湖里打捞出来的尸体其实是张家人的,那么盘马老爹丢进湖里的考古队成员的尸体哪去了?
张家古楼及其他
剩下的部分线索实在是比较乱,乱的我都摘不出来了。我总觉得这种类型的故事是应该前面的线索混乱,到后来会梳理的比较清晰才对。结果这部书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们这一切的一切背后有一个巨大的秘密,他们一直为了破解这个秘密而努力奋斗,到了最后我们还是不知道那秘密是啥。坏人什么的之前都没露脸,到了最后随便拖出来一个,这算神马!
塌肩膀说那楼里不能再死人了,再死人那东西就要吃饱了。吃饱了,谁也没办法了。最后也没人知道那东西吃饱了会怎么样,只有他一个人窥破天机么?
给吴邪写信的是谁?如果是解连环,那在蛇沼鬼城和文锦相遇的三叔难道是真的三叔?
吴邪为毛会长得像齐羽?难道他是齐羽的儿子?三胖你是有多赶稿!
各种大bug小bug就不说了,公主抱、送君千里、英雄救美什么的绝对是三胖故意的,连我哥那奥特曼都看出来基情了。
小花还是不错的,可惜戏太少了。
其实我是很接受开放式结局的,但这个结局和我理想的结局距离还是有点儿远,既然不打算告诉我们闷油瓶反复念叨的没有时间了是什么意思,也不想告诉我们青铜门后面是什么,最后就让他悄悄的走掉嘛,让一个把一切看得淡然肩负巨大使命的人最后来上一段儿依依惜别,难道就是为了成就一个悲情男主角嘛!小哥潇洒一世,就这么毁在你手里了。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