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皇帝韦斯帕芗
(69年12月21日—79年6月24日在位)
财政重建
领取小麦的条件是居住在首都的罗马公民权拥有者,限定为居住在首都的罗马公民的原因是自古至今贫困者都容易涌向大城市。同时,能够直接或间接表明是否支持皇帝的也正是这些居住在首都的“有权者”,所以《小麦法》也是一项针对有权者的对策。
三、人力资源费
这个措施的历史非常古老,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世纪,到韦斯帕芗皇帝统治时期为止已经持续了200多年。《小麦法》在公元前123年由当时的护民官格拉古兄弟中的弟弟盖乌斯首创。当初的目的是保证贫民以市价60%的“政治价格”购买作为主食的小麦,但是后来这项法案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结果从公元前1世纪起固定为免费发放。步入帝政以来的领取人数为20万人左右,他们当中的每个人都可以在每个月免费领取5摩第的小麦。
年收入
帝国既然幅员辽阔,那么在管理上就需要很多人力。在首都罗马任职的执政官、法务官、财务监察官、按察官等政府高官都是没有薪水的,但是在首都罗马任职的事务官僚却有薪水。另外,派驻行省的总督可以领取必要的经费,在总督手下工作的官僚当然也是有薪水的,在这些人身上支出的人力资源费肯定达到了相当的数目。不过,令人意外的是,罗马帝国统治如此广阔的地域,却没有成为一个官僚王国。也许是因为包括征税事务在内的很多事情都委托给了民间负责,就连首都罗马也没有一座政府办公室之类的建筑。
在首都罗马,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很多都是在共和政体末期由个人通过私人投资修建的,例如庞培剧场、恺撒广场、尤里乌斯会堂、尤利娅回廊等。包括这些在内的很多建筑物都是依靠个人捐资建造,没有使用国家的钱。但是,任何建筑物在完成后都需要定期维护和保养。公共事业费的相当一部分99lib•net都被用在了道路、上下水道以及公共建筑物的维修上。
一、军事费用
那么,古代罗马的年支出中是不是没有社会福利的部分呢?
直接税——古代城邦的公民认为,公民的权利是参与国政,公民的义务是通过服兵役来保卫自己的国家。即使雅典城邦的公民也只有服兵役的义务,没有缴纳直接税的义务。罗马也是由城邦国家发展而来的帝国,成为主要战斗力的军团兵的条件是拥有罗马公民权,因此,作为帝国安保负责人的罗马公民只有缴纳这种别名为“血税”的“税”,而不会被要求缴纳直接税来代替兵役。不过雅典和罗马的不同之处在于,罗马公民权拥有者不只限于意大利本土出身或行省出身的罗马人,即使是行省出身的他国人,只要作为辅助兵服役满25年就可以获得罗马公民权,医生和教师在开始从事治疗和教育的阶段就可以直接获得罗马公民权。另外,还有不少人是政治上的原因(例如恺撒大范围赏赐被征服民族的权贵阶层)或个人的原因(例如韦斯帕芗赐予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获得了罗马公民权。除了被纳入罗马法的保护下之外,还可以免除直接税,这都是罗马公民权保障的直接利益。
依靠征税获得的收入大致就是以上情况。
以上都是一般年收入,此外还有两种临时的年收入:一是变卖战争胜利后获得的战利品而取得的收入;二是没收因叛国罪被判处死刑或流放的人拥有的资产而取得的收入。
曾经有很多学者下大功夫研究过罗马帝国的国家财政,然而直到今天也未能窥其全貌,恐怕以后也很难指望将这个问题完全搞清楚。罗马人并不是因为不重视税制,漫无计划地横征暴敛。相反,罗马的皇帝们很清楚,以较轻的税率进行大范围征收的税制才是善政的根本,基本上在税制的制定上都保持简单明了九*九*藏*书*网的原则,在遇到各种情况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没有足够的现存史料能够把握其整体特征。因为到了罗马帝国灭亡后的中世纪,割据各地的封建诸侯和豪族们随心所欲地征收苛捐杂税和过路费,在税收方面出现了无政府状态。拜其所赐,人们都不再关心罗马时代的税制了。恐怕后人都认为那个时代存在的关于古罗马税制的史料根本没有被抄写下来进行保存的必要,都遗失了吧!不过从散见于各种史料中的史实来推测,罗马帝国的税制大致如下:
在韦斯帕芗时代,需要不断对不列颠进行征服活动,同时也要在犹太地区驻军,所以一直保持28个军团。作为主要战斗力的军团兵为16.8万人,作为辅助战斗力的辅助兵人数也基本与此相同。对于这些士兵,国家除了要负责他们的吃住和武器装备,每年还必须支付薪水。另外,军团兵在20年后期满退役时,还可以享受到在古代来说很稀奇的退职金。用不着史学家塔西佗和哲学家塞内加提醒,也可以知道维持“罗马统治下的和平”是要花钱的。
各位读者应该没有忘记,皇帝的首要职责是安全和粮食的保障。维持和平就能促进经济发展,所以安全的保障就等于粮食的保障。对于这一点,罗马帝国的人们都没有意见。
按照《小麦法》的规定,居住在首都的市民拥有每个月免费领取5摩第(Modius,约合30公斤)小麦的权利。
间接税——罗马帝国大致有两种间接税:
一、税收
二、国有的金、银、铜及其他矿山收入
一次,我有机会见到了日本前首相宫泽喜一先生,向这位经济专家请教了多年以来的疑问——在现代,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的税率都比罗马帝国要高,这是为什么?宫泽先生的回答是,可能是因为现代国家要负担社会福99lib•net利开支。
然而,《小麦法》的真正目的在于将贫困的人从饥饿中拯救出来。话虽如此,因为是针对有权者的对策,所以只把对象限定为贫民阶层的话就会失去效力。于是罗马当局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如果想要得到每个月免费领取5摩第的小麦和节日活动免费入场券的待遇,必须由领取者本人申请获得承认上述权利的证明书(Tesserae Frumentariae)。因此,这就给申请人带来了很多无形的障碍,比如需要与平民和解放奴隶一起加入马尔斯广场的长队中,还得忍受在排队时碰到熟人的尴尬,并且还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手。通过采取这种方法,确保了真正需要福利的人才能够领到小麦。
四、节庆费
这也是多神教国家特有的一笔开支,罗马人没有每周日公休的惯例,献祀众神的节日就是他们的休息日。节庆费开支庞大的原因是,除了在神殿举行祭祀的开支外,按惯例在祭祀之后举行的以敬献给众神为名义的各种竞技大会耗资庞大。对于罗马人来说,休息日的意思就是在神殿向神祭拜之后与这些神一同欣赏竞技比赛和格斗。
营业税——类似于日本的消费税,税率为1%。不过,作为主食的小麦从尼禄皇帝时代开始不再是征收对象。
关税——奥古斯都时代根据各地的经济实力,分别征收1.5%到5%不等的关税,到了帝政历经百年后的韦斯帕芗时代,地方之间经济实力的差距有所减小,帝国全境的关税率固定为了5%。不过,对于通过埃及的海关进口的香料、丝绸和宝石等东方的奢侈品,依然保持奥古斯都时代25%的关税率。
修建这些基础设施最初是出于军事目的,全部由军团兵负责,这使得明确区分军事费用和公共事业费用的可能性不复存在,或者说两者密不可分更贴切,因为当时的高速公路系统——罗马九*九*藏*书*网道路网络对民间也是开放的,并且是免费使用。
然而,仅以罗马公民权拥有者为征税对象的直接税也是存在的,那便是开国皇帝奥古斯都首创的、在古代独一无二的遗产税,税率为5%,不过,六等亲以内的家属亲族被排除在征税对象之外,也并非每年都必须缴纳的税种。此外还有针对摆脱了奴隶身份的人征收的奴隶解放税,这种税的税率为该人以前作为奴隶被贩卖时身价的5%。关于这种税,我已经在《罗马人的故事06·罗马统治下的和平》中详细介绍过了。
三、国有土地的租赁收入
女人和10岁以下的孩子没有资格领取。这样的话,从理论上来说,不论是元老院元老还是属于骑士阶级的“Societas”的管理者都可以申请领取。
还有一项国家出资负担的公共事业是神殿的建造。罗马信奉多神教,所以神殿的数量也很多。不仅有朱庇特、阿波罗和维纳斯这些高级神,罗马人将“融合”“信义”这些理念也还原为了神。这些神殿的修建一般是通过竞标的方式委托给被称为“Societas”(英语society的词源)的民间企业负责施工,这种施工方式也被其他同样重要的公共事业——上下水道、公共浴场、竞技场采用,和平广场和圆形竞技场也都是委托民间企业修建的。很多“Societas”都不止一名出资人,而是多名出资人共同经营,可以说是近代股份有限公司的雏形。
年支出
五、社会福利费
能够以30万人的兵力坚守住广大罗马帝国周围的所有防线,是因为铺设了能够让大批士兵和重型武器快速移动的罗马式道路网络。罗马人认为桥梁也是道路的延长,所以他们不会有“完全用石头铺设道路,却用木头修建桥梁”的想法,如果铺设道路的同时也必须架设桥梁,那么架设的桥梁若不是与道路同在一条线上,就是架设了也没用。另外,为了让道路网络更充分地发挥作用,只要有必要,罗马人当然也会修建堤坝和运河,因为这些也是道路网络的一部分。不管前面是大海还是河川,都会修建必要的港湾。
因此,直接税大部分来源于行省税。换句话说,没有取得罗马公民权的行省人民由于被免除了负责保障帝国安全的义务,所以就要承担安保费用。这项行省税以获利的资产和个人为征税对象,税率规定为收入的10%。女人、小孩和老人被认为不属于获利群体,所以没有被归入征税对象的行列。
二、公共事业费
把意大利本土和行省的全部地域加在一起的话,罗马确实拥有面积辽阔的“国有土地”,其中大部分是耕地。罗马帝国将这些地租赁给耕作者,国家和农民之间建立了相当于地主和佃户的关系。公元前59年,当时还是执政官的恺撒颁布了《尤里乌斯土地法》,完全保障了农民的租地权。由于该项法案承认了租地权的世袭,并规定租赁20年以后让渡给农民,所以与其说农民是佃户,不如把他们当作从国家借来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自耕农更为贴切。土地的租金为一年收成的10%,除了农耕之外,畜牧业也采用这个税率。
但是,韦斯帕芗无法指望能获得这些临时收入,因为罗马步入帝国时代以后,主要任务由征服变为了防卫,并且韦斯帕芗本人也曾公开表示不会以叛国罪为名控告元老院元老。下面,我们再来看看管理国家时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年支出是怎样的情况。
罗马帝国尽可能避免国有经营,但只有矿山是国有化的。重视矿山带来的收益不是唯一的理由,也是因为帝国政府的职责之一是保持帝国内流通的货币面值与制币材料的价值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