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爱上她了,我该怎么办?一不小心又让自己到了无法自拨的地步了。我知道,当爱一个人,到无法自控的地步的时候,对于爱情来说,是危险的。爱到不能失去的时候,人就会变得敏感,害怕失去。我已经死过一回了,有一天,她真的离开我,我该怎么办?
现在渐渐地有点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离开阿尔芒了。因为玛格丽特不明白阿尔芒有多爱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可以为她舍弃一切。玛格丽特觉得,阿尔芒现在年轻气盛,爱她,可以什么都不考虑。但是以后,他们在一起久了,玛格丽特会老,等阿尔芒以后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可以就会因为有她这样一个老婆而感到羞耻,或者还不想带出去见人。即使阿尔芒不会这么做,也会因为有她这样的一个老婆而让他蒙羞,让他的事业受挫。那时候阿尔芒肯定也会因此苦恼。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已经到可以舍弃一切的地步,什么都可以不在乎。所以她才会离开他。
同时,阿尔芒也不明白玛格丽特有多爱他,就像他不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经常无缘无故非常忧愁一样。不然他不会认为她背叛他,更不会伤害她。玛格丽特不可能像阿尔爱她一样爱阿尔芒,因为他们本身的身份地位就是不一样的。玛格丽特有她的顾虑,但阿尔芒不会明白。因为阿尔芒从来没有在乎过,所以他也不会想到这些会成为玛格丽特的顾虑。玛格丽特变卖了她的财物,想和他过平淡的生活。阿尔芒却挥霍,只是为了让玛格丽特不会因为他而过拮据的生活,不想玛格丽特将来后悔正是因为跟了他,才过起贫困的生活。阿尔芒同样也不明白玛格丽特并不在乎那些所谓的荣华富贵,就算遇到他之前,这些对她的生活是重要的,现在因为他也变得不重要了。可是阿尔芒没有明白,其实玛格丽特当时希望他也能好好为将来打算一下,而不是在乎这些虚荣,这才是给玛格丽特信心。但是阿尔芒却没有这么做。一直到她死的时候,他才明白,玛格丽特是多么的爱他。
他们两个人都深爱着对方,却都低估了对方的爱,才酿成这样的悲剧。
痛定思痛,从别人的悲剧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爱到深处,对相爱的人来说,是危险的。爱情永远都必须留几分的理智,爱才会长远,悲剧也才不会发生。
冰与火之歌
冰与火的是也许宿命中注定要相遇,也或许人生皆如此。
每个人生下来的那一刻,命运就已经注定了。随后呢,总会有那么两个或者多个人的命运聚在一起,发生了激情或者悲哀的碰撞,于是人们的命运随之改变。选择,随波逐流或是孤影坠星,又或者来首绿洲乐队的《Masterplan》,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看完《冰与火之歌》的前3卷,隐约感受到了小说中那些人,那些事以及那段段无奈的命运。一本奇幻小说,笔触却是如此真实。相对与龙枪系列,“冰火”似乎更偏向文学化,少了分“历史”的严肃厚重,多了些“当代”的人性写实。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现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就我所看过的奇幻小说中,如果说《龙枪》系列是我看过的第一部人文主义思想的启蒙小说的话,那么《冰火》系列则属于那类能够硬生生的把人又拉回现实中的小说,被迫去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选择。因为你从书中只能看到贯穿人生的两个字“宿命”
宿命,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词在当代也流行开来,也许生活中的无奈真的太多了,除了无尽的抱怨,恐怕剩下的只能认命了。那么宿命是?我想,宿命就是那么一个圈,一个你无论如何也出不去的圈子,无论你多么的不甘心,最终只能选择沉默与否定,所谓随遇而安吧。
文学或者影视作品中总是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中比对一下的话,会很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于生活中。也有一些作品是在诉说那些无尽的宿命,仿佛生命中永恒的羁绊。第一次看AIR的时候就为片中主人公的命运诉说而感动,偶尔还会掉泪的样子。最终会发现,宿命的悲哀的循环中却总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在环绕,也许就是亲情吧,说不清了,只希望第一千零一个夏夜不在重复。
突然想到了Green Day 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里面有句歌词是这么唱的“Summer has come and passed The innocent can never last”也许这就是宿命吧——夏天来了,夏天走了,童真不在。每一代人都必须走过的一个轮回,所谓成长的辛酸,对于史塔科家族的几个小孩而言,我认为那称得上是冰与火的考验。伴随着书中唯一一段带有点稚气的爱情童话在权力的漩涡中破碎,《冰火》的世界也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狼仔的巡梦旅程,龙母的新生,寓言中的三次背叛,守夜人的承诺,影舞者手中的神秘货币——“凡人皆有一死”,唯一能确定的是,大家都在期待的,是那约定好的休息……
回到命运的话题上,我想所以称之为宿命,我想恐怕是因为很多人想摆脱却无法成功,为什么会这样?想起了一句犹太人的言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会笑”,也许在上帝面前,人类永远是那样的愚蠢和无知,即便在今日,在一个科技如此发达的时代。人们总会将自我困在已知的领域内,自己将自己的感官封闭在一个可知的“安全”范围内。就好像人们需要保持一定的生活规律,以努力使自己确信周边的环境也没有变化,仿佛只要日复一日的重复这种规律,那么周围的一切都不会改变一般,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但是谁有能保证,当未知的恐惧降临,死亡的威胁逼近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会意识到,凛冬将至!夏日的时光待久了,恐怕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处在永恒的夏日里,即便知道这是一个谎言罢了。
愿冰原狼的旗帜高高飘扬于北地,凛冬将至。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燄,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我的诸神,请带我回家,回那凛冬之中的黑暗城池,回那炫烂光华之下的君临,回那南方水草丰美,鲜花绽放之所。不管那些风雨与诡谲,不管那些阴险与狡诈,回我的出生之所,有我的兄弟姐妹,我们奔跑,我们争吵,然后我们拥抱欢笑,共进晚餐。
然而暗夜是如此漫长,敌人无处不在。他们谄媚的笑容让我呕吐,他们眼睛里充满了末日的阴谋,远处的风在咆哮,凛冬,凛冬将至,长城外的异鬼已经进入城墙,南方的鬼草蔓延生长,危险,四处的危险咯。而这些短视的人们,他们用同类的鲜血为自己铺路,却会有一天,同样成为异鬼的食物。
那一天咯,那一天可遥远?不,我的诸神,请看见还有吾血之血与我长伴,还有忠诚和信仰存在,还有智慧和仁慈闪耀。请指点救赎世间之路。
却要连仇人也救赎吗?却要连叛徒也救赎吗?是的,仇恨在我的心里生根。夜夜在梦里嘶咬我的身体。然后我的家啊,我的温暖的,寒冷的,始终令我向往的家咯。我知道我此刻不能回去,我背负着,背负着这个世界的预言。先燃烧异鬼的肢体吧,让世间回复自己的光华,而那些小人和无赖,我们会清算。有一天,一切会清算干净。
火在舞蹈,冰在闪光,最纯粹的灵魂,会用自己最纯粹的方式歌唱。
看了《冰与火之歌 第一卷 权力的游戏》,书可以说是大气磅礴,我是看书够性急的人,所以书的节奏正好合了心意。似乎无力去探求究竟,阴谋是谁的,危险从何处来,但又让心被其中的人物牵动。看见他们成长,看见他们悲伤,看见背叛和交易,看见整个世界的扭曲。有时候不敢相信正义会战胜,特别是这样没有出完的书,害怕自己陷得太深。但不管怎么样,总还有些美好的东西,美好的,值得期待的东西。这个世界还不是不可救赎的。
对于那些知道该书背景的朋友自然不必多说,我的评价是给那些学生朋友来当作参考的。我常常推荐我的朋友,特别是那些不喜欢严肃深刻,畏惧思考的人,来看这本书,当然这样的推荐也及于那些10来岁刚刚从孩童转向少年迫切需要建立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人,书籍是精神的粮食,这点毋庸质疑,然与外面精彩的世界相比,枯燥的阅读往往会磨灭一个人对书本的渴求,这是悲哀的。所以,从孩童时代的阅读,我推荐一些轻松的,另人愉悦的书;然后是积极的,最后才是需要思辨,让精神从痛苦的阅读中得到蜕变的升华的书籍,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大致需要6~10年。颠倒顺序不是不可,只是会让弱小的心灵过早承受痛苦与挣扎,这样的弯路我自己走过,却不想别人经历。好了,似乎跑题了,回到这本书上,幽默啊,诙谐啊,都自然不需多说,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看,我的主题是,名著也可以很轻松,名著也可以让人兴致昂然!既然年轻的你们选择了阅读,好的,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那些无聊的书籍上,从帅克开始,阅读可以告诉你,这个世界很精彩,书内的世界可以更精彩!!
马克斯·苏萨克自谦地说,《偷书贼》真的只是个小故事而已,主要是关于:一个小女孩;几页文字;一个拉手风琴的人;一个狂热的德国人;一个犹太拳击手;以及许多起偷窃事件。但就是这些小故事背后,却传递出丰富的人生与智慧,让我们见识残酷的战争、复杂的人性、温情的爱以及充满魅力的文字。
“偷书贼”的10本书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在马克斯·苏萨克的《偷书贼》里,死神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主角是一个有着丰富的“被遗弃”经验,然而又一再幸存下来的人――生活在纳粹德国时期的小女孩莉赛尔,一个偷书贼。
可怜的莉赛尔,父亲只是与她记忆中无法理解的“共产主义分子”符号联系在一起。1939年,走投无路的母亲,被迫把9岁的莉赛尔和弟弟送给德国慕尼黑远郊一个莫尔钦小镇上的人家收养。那个6岁的小男孩,不幸死在途中,这也成为莉赛尔终生摆脱不了的噩梦。
莉赛尔的养父汉斯·休伯曼,是一个爱拉手风琴的穷苦粉刷匠,养母罗莎·休伯曼是个缝补婆,喜欢张口就骂人。他们在汉密尔街上穷困却不失快乐地生活着。事实证明,这是一对最有怜悯之心的普通人。休伯曼对亲情、信任、元首、犹太人和战争有着自己的朴实想法。是他,给她抚爱、教她读书识字,给她买书,用最朴实的爱滋润着一颗枯萎的心。罗莎则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爱着偷书贼和生活。但战争最后还是摧毁了一切。这真是一个冷幽默,汉密尔在德语中的意思原本是天堂,但几年后,当盟军的轰炸降临,这里倒成了人间地狱。
书是偷书贼莉赛尔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她拥有过14本书,但主要是10本书对她的光辉事业有影响。因此《偷书贼》分成10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和书有关的故事的名字来命名,里面描写了每本书和人如何影响莉赛尔的生活。
她生命中的第一本书,是在弟弟的丧礼中捡到的《掘墓人手册》,多令人悲哀!正是这本书让莉赛尔生平第一次受到触动――这些文字将把她引向那光辉的事业:写作。然而,这也注定了自和文字相识始,她就将不断面对各种死亡:弟弟、父母、犹太人、相依为命的养父母、亲密的朋友和邻居。战争为无数的人和家庭掘墓。
文字的力量
自从拥有《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教导下识字后,书就成为偷书贼最亲密的朋友。养父用珍稀的烟卷又为她换来两本书做圣诞节礼物,一本《小狗浮士德》、一本《灯塔》。这三本书完成了她对读书的启蒙,从此,文字的无穷世界在她面前展开。在庆祝元首生日的焚书晚会上,她不顾元首颁发的“净化思想毒害”禁书令,冒险从火中偷出《耸耸肩膀》。这是一个象征,偷书贼偷取的并非书,而是思想的火把。
接下来,年轻的犹太人马克斯带着《我的奋斗》躲在她家的地窖里,象一只见不的光的老鼠。这个犹太男人,和莉赛尔一样,都是在焦虑不安中到达这个家,经常在噩梦中惊醒。他们在交换噩梦中开始成为亲密朋友,他给她讲和元首比赛打拳的梦,她给他讲关于弟弟的梦。
在镇长夫人的书房里,莉赛尔开始享受读书的乐趣,那满屋子的书强烈吸引着她的心。她阅读《吹口哨的人》,被里面的谋杀所吸引。但书非偷不能读也,在莉赛尔身上是个验证。她拒绝镇长夫人送给她的书,而是乐此不疲地去偷,《吹口哨的人》、《梦的挑夫》、《黑暗中的歌》、《杜登德语辞典》先后到手,每一次偷窃和阅读都给她带来幸福和满足。
而犹太人马克斯也在地下室里开始自我拯救,通过阅读《耸耸肩膀》和写作。他从元首写的《我的奋斗》里裁下纸张,刷成白色,在这纸上写故事。他写的第一本书是《监视者》,“我这一生都在恐惧之中,因为周围总是有监视我的人。”这道出了纳粹德国统治下作为犹太人的悲惨命运。
马克斯还写了一本《撷取文字的人》献给莉赛尔,在书里,马克斯告诉莉赛尔,那个“把头发朝与大家相反的方向分、留着一撮小胡子的狂热德国人”是如何撷取文字,并通过文字来控制德国的“思想”,从而把那些被催眠了的人们放到传输带上,去为他统治世界的狂妄梦想献出生命。他还告诉她,最优秀的撷取文字的人是那些懂得文字的真正力量的人,她的内心充满了热切的求知欲,对文字充满渴求,她终将长成参天大树,不惧元首,从而获得自由。这些书和文字,帮助莉赛尔在未来的岁月里,一点点摆脱纳粹舆论机器的控制,在思想上自由健康的成长。
正因如此,当马克斯在生活中消失以后,在犹太人被纳粹德国集体游街示众受惩罚的时候,偷书贼冒着被处罚的危险给犹太人面包,给他们同情,以减轻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的痛苦。她同时还在思考:那他们的痛苦呢?那些脚步蹒跚,饱受折磨的人的痛苦呢?哪些在集中营大门后的痛苦呢?
是文字让偷书贼获得重生的。正是文字给了她养料,让她获得新生的力量和自由的思想。所以当她日后在地下室里写完《偷书贼》,最后一行才会这样结尾:“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的恰到好处。”
人性的光辉
而那位汉密尔街上的镇长夫人,这个失去了唯一的儿子,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独自面对满墙书本,在阅读中自我惩罚的苦难女人。无意中在庆祝元首生日的焚书晚会上,看到莉赛尔火中偷书,她并没有告发或以此要挟,反而在未来的日子里送书给莉赛尔,虽然好心遭拒,但她并没有生气。而是通过观察知晓莉赛尔的偷书嗜好后,故意大开书房窗户,为偷书贼提供方便。不仅如此,在食不果腹的年代,除了供书偷之外,她还把圣诞节留下的糕点精心准备好,放在偷书贼能看到的地方供其享用,给偷书贼难得的尊重和温暖。
在一次莉赛尔对她的书房洗劫破坏,并留信“我只是非常生气,非常恐惧,所以想毁掉这些文字。我再也不想来读你的书”之后。这个女人敲响了莉赛尔的家门,给偷书贼送来一个本子,循循善诱说:“我想要是你不想再读我的任何一本书,也许你会愿意自己写书。你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你写得好极了。”正是她给了莉赛尔一个写下自己的文字的理由。一个光辉的事业在偷书贼面前开启。最后因为躲在地下室里写书,她才与死神擦肩而过,成为整个汉密尔街上惟一的幸存者。
文字以伟大的力量,见证战争的罪行,同时也散射人性的光辉。那一小撮为了自己贪欲的政治狂人,利用文字或思想诱导人们陷入战争的泥沼,从而走向毁灭。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悲剧。发生在欧洲的这场战争,对一些人来说,意味着在战火中死在异国他乡,对其余的人来说,则意味着全欧洲六百万人死于战火后,他们所面临的贫困和罪恶。战争,无论是对发起国还是被侵略国家的老百姓来说,都是一场深刻的苦难。所以,和偷书相比起来,战争更是一场剧烈的偷盗,它“抢劫”般夺走人们的性命。因此,偷书贼值得我们宽恕,但那些发动战争的“元首”却应该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
即使在最黑暗的战争时代,人性的光辉也会散射出温暖的光芒。汉斯·休伯曼,这个在最底层生活的粉刷匠,为信守承诺,冒着杀头的危险,在举国上下疯狂反犹太的形势下,以《我的奋斗》为道具,成功策划并收留当年战友的儿子,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范登伯格。面对被游街示众的苦难犹太老者,他没有象同胞们一样给他羞辱,而是挺身而出,递过去一块面包,丝毫没有考虑到此举带来的危险和严重后果。他的身上,散发出最普通人民的善良本性。这让人感受到,即使在纳粹德国统治的那个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即使有许多人受到了伤害和侮辱,即使人类成批的死亡,但还是有维护人类尊严的行为在行动,这就是人性的伟大!
在汉密尔街上发生的这些人性故事,让见惯了战场上千万人争夺残杀的死神,惊讶地睁大眼睛,他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多年以后,死神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他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如题。书的风格是叨叨碎的女人,就像几个女人在一起家长里短和说三道四。只不过道德是有意思的故事。
本质就是把风中的花瓶,那些历史的供桌上的花瓶一一擦拭,作为女人。万千风情,万千结局,万千痕迹,最后的性质都是变成或轻或重的花瓶。就像无字碑。
我爱读玄幻小说,这是我读过的最棒的玄幻!(《时间之轮》还没读)不论是小说的框架,细致的描写还是引人入胜的情节,都是一流的!只要你能坚持看完前三章(第一部)!只是作者似乎对主角一家有刻骨仇恨似的,他们的命运太悲惨了!尤其是这一部中!幸亏据说这一部是作者写的最黑暗的一部,以后主角们会越来越好!希望如此!
一口气看完看完了此书,突然感觉如果中学老师这么讲课的话,还会有几个人会在上课睡觉呢?还会有几个人需要死记硬背历史呢?还会有几个人考试不通过呢?一句话:书写得不错。
大部头就是大部头,只是不明白老美这么喜欢看大部头。
真的看完很累人阿 ~~~~T-T
看到第二天早上 ~~~~~
雪诺。。。。。加油~~~我看好你哦哦
可是你什么时候才会真正的回归啊
无意中在看《盗墓笔记》评论的时候看到别人力荐的《茅山后裔》,忍不住就开始奋战了。真是不看不知道,真正进入其中,发现那么多匪夷所思的现象。
生在农村,从小就听说很多离奇古怪的事情,也很关注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奇异现行,看到此书,才发现原来把一切合理化之后,会这么的吸引人。
已经写了这么多,居然呈越来越强的趋势,明月同志真不是盖的,怪不得近来传说已经上调到总署金钥匙杂志当编辑去了。
此集其早预告的最喜欢的王阳明同志终于闪亮登场,以极快的速度展现其传奇一生后光辉退场,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群众四处寻觅此人的书读。
这就是仅在传说中存在的完人吧,可俺们对他的印象怎么仅限于历史书上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代表哪……汗如雨下,原来熟悉的那个格竹子的家伙只是还没开窍的圣人啊……
一生伏首拜阳明,东乡平八郎的腰牌上这样写的,相信明月公也是要这样做的,相信此书又会带出一批吵闹着研究心学的家伙吧。反正我只知道在想破脑袋后,有些事情终究要自己去亲手实践,哪怕累了痛了死了,此心犹在不悔,HOHO
另外朱厚照这个家伙的确是个迷人的存在,明月关于那场历史记载很恶搞的应州之战的分析相信深得民心,不过朱厚照做所有事情的动机的确复杂的像个麻团,把他当做一个追求自由过了头的普通人倒还说的过去。
史书看得不多,应该是很少。看历史总是喜欢看其中的人,看人在历史大背景中的戏剧人生。中国女性在2000多年的历史里,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特别是那些处于权力顶峰的女性?从这本书里,我才第一次知道,原来中国男人背后的女人们,在自身的命运被历史所局限和左右的同时,也在如此有力的影响和推动着历史的发展。
很喜欢这本书,以每个人的名字为每一章节的标题,以他的视角来看这个权力的游戏。
故事里面人物众多,其中某个人的爵士或者侍卫就有4、5个之多,况且主角也是非常多。正如前言所说,并不能当作消遣的书来看,光是名字就让人不得不提起精神来应付,更何况是纷繁的故事。
每一章节都有故事的高潮迭起,每看完一章节都引起心里的好奇心,快速翻到最后才发现,这才是一个引子,残酷故事的还没有结束。。。。
若非是前言中提到的:“核心在于人本身”,我并不打算来他当作不忍释卷的读本,书中提到的每一个人,很少有绝对的好人或是坏人,,当你斥责这个国王时,你又会为他同情,怜悯;当认定王后是凶残冷酷的化身,是魔鬼的化身时,却发现只是一个愚蠢的人,黑幕后另有人在。。。。这里的人物不能简单地与昏庸的皇帝,冷酷的王后,睿智的首相与这些鲜明的词语来限定,就好在王宫中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人的立场一样,每个人都在不同的场合有着不一样的表现,而这,就被人们称为“人的本性”
喜欢的人物很多:布兰、琼恩、艾莉亚。。。不知道他们会有怎样的结局,对于珊莎,她的结局似乎只有悲剧,她的天真毁了她,如果她有艾莉亚的一半,也许能逃脱呢?我对这个论断也不太肯定,艾德的亲信一个个的被杀掉,还能做什么希望?作者笔下的每一个人都以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没有影视剧里面的吉人自有天相。这就是这本书的残酷之处。
这绝对不是一个德国版的“孔乙己故事”。其实,我们从未走进过孔乙己的内心,我们的视角都是表面而外在的,孔乙己被我们机智而势利地归为“他者”。所以,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根本体悟不到读书人的灵魂脉动。
但在《偷书贼》,我们能感知到阅读与灵魂的刹那颤动或绵长润泽。
故事很简单:德国小女孩(从10岁到14岁)莉赛尔·梅明格,在纳粹时代被杀害的父亲去世后,母亲不得不把她送给一个爱拉手风琴的粉刷匠汉斯·休伯曼收养。在被送去收养的途中,无意中偷到另一个年仅14岁的小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然后她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去偷书来读。在阅读中,他与养父母一道,小心翼翼地收留了一个远道投奔而来的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范登伯格(在一战中,他父亲是汉斯·休伯曼的战友和拉手风琴老师),在地下室偷生的马克斯,也在与莉赛尔一起阅读的过程中,在《我的奋斗》的书页上涂了油漆,然后写了两本叫《监视者》与《撷取文字的人》的书。最后的结果很悲惨,无论是小镇上的德国人,还是犹太人,还是参加了战争的退伍士兵,先后在战场或盟军的大轰炸中丧生,作者在安排结构时,死神以“我”的口吻交代了一切,它无所不在,见证了最冷酷的残忍与最柔韧的温暖。
按照惯例,我们接下来要发表类似观感:阅读使人心灵美好。这是阅读史上的一个典范。然后赞美下人性的光辉,再抒发下人性本善的美好愿望。
但在表态之前,必须先思考这样的问题:一个酷爱阅读的小女孩,与她对犹太朋友的善心(拗口点说,是超越被舆论和暴力机器无限扩大的强制性的种族歧视观念,对生命本能的尊重与爱护)之间,真的有因果关系吗?
莉赛尔的“偷书”,完全不是孔乙己为了卖书喝酒吃茴香豆的偷书,而是可与普罗米修斯盗火相提并论的行为。因为在人手一本《我的奋斗》的时代,《掘墓人手册》、《耸耸肩膀》、《小狗浮士德》、《灯塔》、《吹口哨的人》、《泥人》、《梦的挑夫》、《黑暗中的歌》、《最后的人间陌路人》就意味着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那是不轻易被纳粹同化、控制的力量,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火把,它使阅读者摆脱纳粹舆论洗脑机器的控制,去守护自己内心的纯良。并在最后,能自如地表达自己,用“写得好极了”的笔触写出《偷书贼》的故事。
除了这些书,莉赛尔的养父(养父这个角色安排,也许在提示我们,对一个人的精神培育,比肉体更重要)汉斯·休伯曼,作为一个落魄的混不开的小粉刷匠,不断地给予她以温暖和言传身教。这个酷爱拉手风琴的小人物,散发出艺术带来的高贵。
即便是多数人被时代所挟裹,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比如汉斯·休伯曼),一个再柔弱不堪的人(比如莉赛尔),照样可以在诸如纳粹这样残暴的洗脑机器面前,保持着自己灵魂的纯净独立并逐步丰满自己的内心。尽管他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偷偷摸摸,但这种力量,是无法阻挡的。
《偷书贼》 [澳]马克斯·苏萨克 著 孙张静 译 南海出版公司 2007年8月 定价:25.00元
对于一个文科生,可能对于文字是有点偏好的
这书读起来就有点象原来看<我爱我家>似的,很多历史事件用调侃的语言叙述出来,简单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