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桑觉寺》。是简早期的小说了。
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和我一样,同时是简迷和张迷。
这是女人的两种极致。殊途同归的极致。
张爱玲大片的红色和金色,鸦片烟的味道,你看见流丽的丝绸边角被烧焦,烧成女人嘴唇上的颜色。
奥斯丁清雅的蓝色和绿色。离不开她英国乡村的山水树林,典雅节制的山庄,青草刚割下的味道。
说上海,说英国乡下。你不需要阐释,因为那是白流苏奔向范柳原的起点曹七巧消瘦的所在;因为那是伊丽莎白和达西争吵的背景是奈特利先生向爱玛求婚的现场。
上海不是上海,是张爱玲的上海;英国不是英国,是奥斯丁的英国。
我们总是先看到小说,再看到世界。
小说某种程度上无异于鸦片,会上瘾,会产生幻觉。欲罢不能。
闲话少述。
《诺桑觉寺》绝对不是简最好的小说。但它依然把我们带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乡村,庄园,没见过世面的聒噪太太们,豁达的老先生,神经永远不得安宁的小姐们,当然还有富有而善解人意的年轻绅士。
你会觉得简的语言在这里前所未有地刻薄。所有的出场人物都被她揶揄了一番,甚至有几次你看见她忍不住自己跳出来直抒胸臆,一双薄薄的嘴唇瞬间吐出无数聪明话。
诺桑觉寺少有地不节制。作者的情感顺着情节倾泻而下,反而主角们的情感平淡无奇,情节设置也乏善可陈。
当时简还不知道,以后她还要写出一本与此极为相似的小说《劝导》:一样平凡内向的女主角,一样达到理智与情感完美平衡,但可惜不是长子的男主角(他还必须是个牧师,简对牧师的情感想必非常复杂——别跟我说你忘了那个布丁脸科斯林),一样有一大群无时无刻都在聒噪的人们(她们真够吵的,即使主角把他们关在房门外,我还能听见他们滔滔不绝的画外音)。所不同的是人物性格丰富了很多,情节更为合理成熟。
好玩的事《诺桑觉寺》里有哥特小说的影子。不过我想简并不喜欢由众多XX夫人发扬光大的哥特式小说。毕竟凯瑟琳的哥特式冒险充满了嘲讽意味,在她翻找那个大衣柜时,你要费好大力气才能摁住自己的笑声:你这个一本正经的小傻瓜!
情节因为不成熟,显得进展程度快得惊人,从头到尾的欢笑和冷笑裹挟着我们一同冲进幸福炫目的大结局现场——亨利和凯瑟琳的婚礼。
我想,从那时起就从未改变的,应该是故事里不焦虑,不悲伤的情绪,是被冲淡的甜蜜,是偶尔有些让人刺痛的警觉感。
有时我会想起,奥斯丁终身未嫁。
这是时我会觉得这是个伟大的女人。
她摊开第一页稿纸,写下第一个字母。她不知道自己伟大。
就像张爱玲带着手稿去找《紫罗兰》,她不知道自己伟大。
她们不知道多少人的梦境会因为她们而改变,她不知道达西先生会成为多少女人的梦中情人,她不知道那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伴着多少人度过一个个潮湿的梅雨天。
英国松饼和上海粉蒸肉。典雅干瘪。潮湿肉感。
聪明和凉薄,对许多人而言,这两个词是在她们之后,才真正变得有意义起来。
你想这样聪明的女人,如何在英国乡下去世,如何在美国去世。
她们的主角轰轰烈烈,她们孤清冷淡。
小说不悲伤。
悲伤都在小说之外。
简·奥斯汀于一七七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出生在英格兰汉普郡斯蒂文顿镇。她的父亲乔治·奥斯汀是当地两个教区的主管牧师,靠着两份牧师俸禄,加上招收学生之所得,养活一家九口人。简·奥斯汀的母亲出身于一个有背景的家庭,因而即使当奥斯汀家陷入逆境时,家里仍然维持着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准和社会地位。
乔治·奥斯汀夫妇一共生有八个孩子,六男二女,简·奥斯汀排行第七。简·奥斯汀的大哥詹姆斯上过牛津大学,后来继承了父亲的教区长职位。二哥乔治因为有病,由专人护理,始终不得与家人团聚。三哥爱德华从小过继给一位无子女的亲戚,但与骨肉同胞一直相处融洽。四哥亨利也上过牛津大学,后来成为简·奥斯汀与出版商的联系人。简·奥斯汀的姐姐卡桑德拉比简·奥斯汀大三岁,和简·奥斯汀一样终身未嫁,是简·奥斯汀的终身伴侣。简·奥斯汀的五哥弗朗西斯和弟弟查尔斯参加了英国海军,最后都被晋升为海军将领。
奥斯汀家从未给两位小姐请过家庭教师,也未让她们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简·奥斯汀六岁的时候,曾随姐姐上过牛津女子寄宿学校,不过那不是因为她想念书,而是因为她离不开姐姐。(乔治·奥斯汀太太曾说:“要是有人下令砍掉卡桑德拉的脑袋,简·奥斯汀非得和她一起去死不可。”)上学后不久,简·奥斯汀害了一场大病,差一点送了命。病愈后,简·奥斯汀又陪姐姐去雷丁寺院学校念书,九岁时便永远离开了学堂。简·奥斯汀回到家里,在父母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家里那个藏书五百卷的书房,阅读了大量古典文学作品和当代流行小说,渐渐同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简·奥斯汀早在十六岁,就对写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在她那个时代,体面人一般都谴责小说,而女人写小说当然更是犯禁的,于是她只有瞒着外人,偷偷地进行写作。她坐在书房里,把构思好的内容写在一张张小纸条上,一听到外面有人进来,便赶忙把小纸条藏起来。她每写好一部作品,都要先读给家里人听,遵照他们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约在一七九六年至一七九七年,简·奥斯汀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的初稿《第一次印象》,她父亲写信给伦敦的一个出版商,请求自费出版,结果遭到拒绝。简·奥斯汀并不因此灰心,在以后的两年里,她又接连完成了《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的初稿。
一八〇五年,乔治·奥斯汀牧师去世。第二年,他的遗孀带着两个女儿移居南安普敦,同五儿子弗朗西斯住在一起。三年后,爱德华的妻子在生第十二个孩子时死去,爱德华十分悲痛,便请母亲和两个妹妹住到汉普郡的乔顿。简·奥斯汀在这个幽静的环境里生活了八年,再一次焕发了创作的激情。她一面修改前三部小说,交出版商出版,一面创作新的作品。一八一一年,简·奥斯汀匿名发表了《理智与情感》,获得好评,以后又接连出版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简·奥斯汀恰在声名鹊起的时候,她的健康突然恶化了。一八一七年,卡桑德拉陪她去温彻斯特疗养,结果医治无效,于七月十八日离别了人世,终年才四十一岁。翌年,《诺桑觉寺》和《劝导》同时问世。
简·奥斯汀生活的时代,英国小说正处在一个转折时期。十八世纪上半叶,英国文坛涌现了像菲尔丁、理查森、斯特恩和斯摩莱特这样的现实主义小说大师,可是到了七十年代,这些大师都已离开人世,他们开拓的现实主义传统基本上被一股“新浪漫主义”思潮所取代。这股“新浪漫主义”思潮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以范妮·伯妮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一种是以拉德克利夫夫人为代表的哥特传奇小说。这些作品虽然曾经风靡一时,但是终因带有明显的感伤、神奇色彩而显得有些苍白无力。正由于有这些作品充斥市场,英国小说自十八世纪七十年代至十九世纪头十年,四十年间没有产生什么重要作品。从一八一一年起,简·奥斯汀相继发表了六部小说,这些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新浪漫主义”的矫揉造作,使之失去容身之地,从而为英国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现实主义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在英国文学史上,简·奥斯汀不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本身又是独一无二的,因而被人们誉为“无与伦比的简·奥斯汀”。
我们这里介绍的《诺桑觉寺》属于简·奥斯汀的前期作品,初稿写于一七九八至一七九九年,取名《苏姗》。一八〇三年,作者对小说作了修订,并将其卖给伦敦的一个出版商,但不知为何缘故,小说并未出版。直至作者去世后的第二年,也就是一八一八年,经亨利·奥斯汀斡旋,小说才得以出版。
同作者的其他五部作品一样,《诺桑觉寺》是一部爱情小说。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除了爱情纠纷之外,小说自始至终还贯穿着对哥特小说的嘲讽。因此,这可谓是一部“双主题”小说。
小说女主角凯瑟琳·莫兰是个牧师的女儿,随乡绅艾伦夫妇来到矿泉疗养地巴思,在舞会上遇见并爱上了青年牧师亨利·蒂尔尼。同时,她还碰到了另一位青年约翰·索普。索普误以为凯瑟琳要做艾伦先生的财产继承人,便起了觊觎之心,“打定主意要娶凯瑟琳为妻”。索普生性喜欢吹牛撒谎,他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便向亨利的父亲蒂尔尼将军谎报了莫兰家的财产,蒂尔尼将军信以为真,竭力怂恿儿子去追求凯瑟琳。当他们一家离开巴思时,他还邀请凯瑟琳去诺桑觉寺他们家做客,把她视为自家人。后来,索普追求凯瑟琳的奢望破灭,便恼羞成怒,连忙把以前吹捧莫兰家的话全盘推翻,进而贬损莫兰家,说她家如何贫穷。蒂尔尼将军再次听信谗言,以为莫兰家一贫如洗,气急败坏地把凯瑟琳赶出了家门,并勒令儿子把她忘掉。但是两位青年恋人并没有屈服,他们经过一番周折,终于结为伉俪。显而易见,作者如此描写索普和蒂尔尼将军,是对金钱和门第观念的无情针砭。
凯瑟琳在巴思期间,正热衷于阅读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哥特小说《尤多尔弗的奥秘》。后来听说将军邀请她到诺桑觉寺做客,她不禁欣喜若狂,心想她终于能到古刹中去,“历历风险”,“尝尝心惊肉跳的滋味”。其实,诺桑觉寺只是一座舒适方便的现代化住宅,仅仅保留着旧日古色古香的名称而已。可是凯瑟琳住进来以后,却凭着哥特小说在她头脑中唤起的种种恐怖幻影,在寺里展开了一场荒唐的“冒险”活动。她第一次走进自己的卧房,见到壁炉旁边有只大木箱,便疑心箱里有什么奥秘,胆战心惊地好不容易把箱子打开,不想里面只放着一条白床单!夜里上床前,她猛然发现屋里还有一只大立柜,战战兢兢地搜索了半天,终于在橱柜里找到一卷纸,她如获至宝,以为发现了什么珍贵的手稿,不料熬到天亮一看,竟是一叠洗衣账单!凯瑟琳碰了两次壁,虽然羞愧满面,但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相反,她那传奇的梦幻还在进一步升级。她参观寺院时,突然“臆测到一种不可言状的恐怖”,时而怀疑蒂尔尼将军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时而怀疑他把妻子监禁在哪间密室里,于是又在寺院里搞起了“侦破”活动。后来,因为让亨利撞见了,听他说明了事实真相,批评了她疑神疑鬼,她才从哥特传奇的梦幻中省悟过来,当即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判断什么或是做什么,全都要十分理智。”在这里,简·奥斯汀给她的女主角打了一剂清醒剂,也着实挖苦了哥特恐怖小说。
顺便应该指出,简·奥斯汀无论对哥特小说还是对感伤小说,都不是全盘否定的。在她看来,这两类小说虽然具有矫揉造作、脱离现实等消极因素,但却一反当时文坛过于严肃的气氛,对于打破古典主义教条的束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作者在小说第五章离开故事的发展线索,向传统的小说观提出了挑战,使用饱含激情的语言赞扬了新小说:
总而言之,只是这样一些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施展,因而,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对其千姿百态的恰如其分的描述,四处洋溢的机智幽默,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
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这既是作者对小说的精辟见解,也是对她本人作品的恰如其分的概括。作者这段义正词严的文字,被后人视为小说家的“独立宣言”。
同作者的其他几部小说一样,《诺桑觉寺》也是一部充满幽默情趣的喜剧作品,其幽默情趣不仅见诸对情节的喜剧性处理,而且见诸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凯瑟琳是个幼稚无知的姑娘,艾伦太太作为其保护人,本应处处给以指点才是,可她全然无视长者的责任,除了自己的穿戴以外,对别的事情概无兴趣。她同索普太太碰到一起时,一个炫耀自己的衣服,一个夸赞自己的女儿,“两张嘴巴一起动,谁都想说不想听”。索普太太的长女伊莎贝拉是个漂亮的姑娘,但是禀性虚伪,好使心计。她嘴里说“讨厌钱”,心里却想嫁个阔丈夫。她同凯瑟琳的哥哥詹姆斯订婚时,激动得一夜夜地睡不着觉,说什么她“即使掌管着几百万镑,主宰着全世界”,詹姆斯也是她“唯一的选择”。后来,见更有钱的蒂尔尼上尉向她献殷勤时,她又得意忘形地抛弃了詹姆斯。最后,蒂尔尼上尉遗弃了她,她居然有脸写信恳求凯瑟琳,企图与詹姆斯重温旧情。以上这几位女性,加上前面提到的索普和蒂尔尼将军,构成了小说中的滑稽群。比起女主角凯瑟琳来,这些人物尽管着墨不多,但一个个无不写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为小说增添了无限的乐趣。
简·奥斯汀写小说,如果说她的最大乐趣是塑造人物,她的拿手好戏则是写对话。她的对话鲜明生动,富有个性,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难怪评论家常拿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比如伊莎贝拉总是爱唱崇尚友谊忠贞爱情的高调,但是话音未落,总要露出心中的隐情。一次,她对凯瑟琳说:“我的要求很低,哪怕是最微薄的收入也够我受用的了。人们要是真心相爱,贫穷本身就是财富。我讨厌豪华的生活。我无论如何也不要住到伦敦。能在偏僻的村镇上有座乡舍,这就够迷人的了。”天花乱坠地表白了一番之后,紧接着加了个话尾:“里士满附近有几座小巧可人的别墅。”从乡舍溜到别墅,一语道破了她那爱慕荣华富贵的真情实感。类似这样的绝妙对话在小说里俯拾皆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简·奥斯汀的小说,确能使读者从说话看出人物来的。
简·奥斯汀的小说大都取材于一个“三四户人家的乡村”,讲的多是女大当嫁之类的事情,有人认为生活面狭窄了些,题材琐碎了些。可是,喜欢“二寸牙雕”的人,有谁又嫌它小呢?简·奥斯汀写小说,恰恰是以创造“二寸牙雕”的精神来精雕细琢的。我们读她的作品,也要像欣赏“二寸牙雕”那样仔细玩味,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森罗万象、意味无穷的艺术天地。
才看了这本书。
看的时候时不时地笑得……才发现那样的奥斯汀,其实很有趣。
还记得达西先生,温特沃斯先生也有印象,这次的是谁呢……让我想想,是亨利!
因为奥斯汀偶尔地插入话语,这本书显得十分……奇特。她的话透着那么点狡黠,那么点幽默,那么点智慧……
现在还记得那节亨利吓唬凯瑟琳的片段,倒是吓到我了。
奥斯汀不是写爱情小说的嘛?
为什么悬疑也有一手呢?
那样的年轻小姐确实可爱,还记得凯瑟琳的猜测,凯瑟琳的小心思,凯瑟琳的欢欣……每一点都透着“not a girl,not yet a woman”的有趣。
不过与其将重点放在情节上,不如把心思放在奥斯汀身上,因为呀,书里她倒是变成了最出彩的“角色”……
给亲爱的简奥斯丁打了两颗星,似乎是太自大了,就象那个花了十英镑买下它又退给作者本人的书商一样。但是既然连简本人在书被退掉之后做了很大修改,居然还是读起来很冗长乏味,那必定证明了这本书是简最不成功的作品,但是从探究作者本人的思想历程和追索她的生命足迹来看,这本书不可不读,尽管读来很吃力。
这是简奥斯丁的作品吗?
我读了第一句话就吃惊不已----
凡是见过揩瑟林莫孩提摸样的人,都会觉得她来到这个世界是成不了女主人公的。
而她以后的作品开宗明义的就告诉读者这是必定成为主角的女人。
再往下读,我就释然了,这还是简,只不过还没有成为后来那个被称作大作家的简,这个叫做凯瑟林的女孩是一个比以后任何一个女主人公都更是简化身的人物。我甚至猜测,在她所有的作品里,和作者本人最相近的,一是安妮,二是这个凯西,刚好一头一尾。而通常人们以为的丽萃,埃丽诺,爱玛,甚至范尼,都是简塑造的理想女性,当然也可以说是她期望成为的女人,不会带有她本人过多的影子。因而,我就更加坚定达西先生的不存在,也不相信《成为简》里,那与男主角私奔的情景,我认为简遇到的只是下面几种男人,一是公子哥,二是讨厌鬼,三是懦弱的男孩,四是稳重有钱又太老的男人,是不是和大多数女人遇到的男人一样呢,所以,简不是不想结婚,是因为失望而索性不结婚了。
这本书的语言显得有些罗嗦,情节也有可商榷之处,人物方面我相信越是接近现实,就反而显得不可信。当然,我们的简那时毕竟还年轻,手法还青涩呆板,对于语言的驾御还尚待磨练。假如要了解一个早年和真实的简,非此书莫读,我认为至少七成是作者的经历,大凡一个作家的第一个作品自传性就极强。那个还没有成为标准淑女的简,就是凯西。
成为简大概是每一个文艺女青年或者是所谓知识女性的梦想,那么,你想成为的是那个42岁就死了的生活在乡下的老姑娘,还是死后被供奉在缪司神庙里的偶像呢?
抑或,只是想成为伊丽莎白班纳特?
有人说,真正的简奥斯丁最讨厌的就是伤感的女人。讽刺的是,许多自称为简的崇拜者的女人恰恰是这种女人居多,还颇为自负的以才女自诩。一个终生生活在温暖家庭得到家人呵护的女人,对于罗曼蒂克的东西反而不太向往,她要的倒是很切实的东西,比如手足的爱,比如钱,所以我绝对不相信简会和穷小子私奔,也了悟到她对于实际生活的热爱。我相信简是有头脑的,有信念的,只是她不够走运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男人罢了,尽管她也曾象只蝴蝶似的,到处寻觅她的花朵。假如她没有一个温暖的家庭,说不定也嫁人了。为什么要把一段虚构的曾经沧海的爱情加在简的身上,我料定她会轻蔑的一笑。她喜欢的只是调情。
十四岁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三十五岁读《诺桑觉寺》,自此读完她全部作品。个人最喜欢的当然是《傲慢与偏见》,以致于每天必读上几页方才算是过了一天,觉得她写的最好的是《爱玛》,最沉闷的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理智与情感》最温馨,《劝导》最感伤,《诺桑觉寺》最不成熟,但是最具自传性。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心路历程,从女孩到女人,当然她笔下是永远的女儿,永远以结婚做结尾,她的每一个故事都有雷同,人物也大致一样,她关注的永远是交往的过程,她决不浪漫,有点伤感但是绝对清醒。
我喜欢简是因为她不做作,不自以为是,我十分讨厌那种自作伤感的所谓才女,我喜欢简那种具有生活气息不流于虚假浪漫的风格,她的嘲讽,她的犀利,她的清新,她的文雅,她的实在。就象一个朋友,忠实的给你劝告和陪伴,当然也给你一点幻想,但是那是扎根于实际的理想,或者一种安慰。
那么,亲爱的简,我要起程了,要去远方了,要过一种我 不可预测的生活了,那不是我想过的,怎么办呢,
我在打点行李,只带了两本书,一本《圣经》,另一本是《傲慢与偏见》。
陪着我吧,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