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看了这本书。
看的时候时不时地笑得……才发现那样的奥斯汀,其实很有趣。
还记得达西先生,温特沃斯先生也有印象,这次的是谁呢……让我想想,是亨利!
因为奥斯汀偶尔地插入话语,这本书显得十分……奇特。她的话透着那么点狡黠,那么点幽默,那么点智慧……
现在还记得那节亨利吓唬凯瑟琳的片段,倒是吓到我了。
奥斯汀不是写爱情小说的嘛?
为什么悬疑也有一手呢?
那样的年轻小姐确实可爱,还记得凯瑟琳的猜测,凯瑟琳的小心思,凯瑟琳的欢欣……每一点都透着“not a girl,not yet a woman”的有趣。
不过与其将重点放在情节上,不如把心思放在奥斯汀身上,因为呀,书里她倒是变成了最出彩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