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文章一向讲究深思熟虑,落笔之前总要把开端发展高潮结尾给想了去。但是出于激愤虐心迷茫失落无力纠结以及各种负面情绪,我在不知道究竟要表达什么的情况下写下了开头。
一切是因为坑爹的盗8结尾。
我虽喜欢长篇,但因极易入戏,看完之后难以剥离的感觉让我轻易不敢尝试动辄五六七八本的长篇巨作。还有一点,蒽,是废话太多。XX八本的内容我两个小时看完了梗概,出去装哔说“我也看过我也看过”愣是没人拆穿过,可见中间有多少是于情节无益的充字数。
更何况是连。载。的。长。篇。当年追过《沧海》,一年半的时光中每个月72页的内容磨出了我鬼见愁的耐性,也让我发誓此生不再蹲坑。其实怕连载是因为对不明结局的恐惧。
所以我一直庆幸,开始看盗墓的时间恰恰好,正是去年12月中旬。在我对它最痴迷的时间迎来了它的结局,不用像那些很久前就开始追的同好们,对每个人的结局执念五年。
然而,当一切尘埃落定,我宁愿我为这个结局的来临也付出五年的时光。因为时间能磨灭一切执念。如此,我面对这样的千里道别时,应不会像现在这样,到底意难平。
为故事的真相,更为他们的归宿。
我记性唯一好使的地方是考试(欠抽么欠抽么),否则我也不会有一个嘈点叫做“喂喂这件事儿我们听你讲过三遍了好么”=。=所以盗墓前六本的内容我记得已经不是很清晰了。但是,但是,再废柴的脑袋看完那坑爹的解密章节之后也会爆发教主般的咆哮:
三叔尼玛你还记得西王母国的玉陨石么?那张惨白小脸收了小哥文锦之后就不打算再出来拜个年了?
三叔尼玛你还记得秦岭那棵寂寞的神树么?那玩意就是用来给天真刷经验暴血槽的么?还秒杀一个老痒不包邮哦亲~这神树要不是青铜的做的,这一本就直接可以写成盗墓的番外了好么亲!
三叔尼玛你还记得东夏的万奴王么?三叔你连他是人是鬼是ET都不交代就让小哥去守他的墓(?),你对的起天真那颗死心塌地带着小哥回家的心么…
天真满地爬的那盘录像带好看么?小心他爬出来找你玩呦…
齐羽和天真是敌是基麻烦给个准话先…
02200059果然是哪个成天催稿的小编的手机尾号么…
……
最大的问题是,三叔,我看完了8个系列之后,麻烦告诉我一下盗墓12345和盗墓678之间是有什么联系么……有联系么……有么……我为神马觉得完全是两套体系……
呼,吐槽完毕。
社长说过,最大谜题莫过于门之后是什么。其实我对于这个问题倒没什么纠结的,门,更多的是一个象征。世界的终极是什么,古往今来多少大家著述尚不能讲清,一本通俗文学又如何说的透彻。三叔这样模糊处理,倒不失为一个妙招。我只知道,小哥一个人在那里。
便说说人物的归宿吧。我无法去吐槽他们最终的结局,因为吐槽始终是带着戏谑与玩笑的,而那些人,无论生死的命运,我都不舍用戏谑的腔调去评说。
我是一早被剧透潘子之死的(李老师=。=),但那句”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映入眼帘时,还是忍不住泪目。如此苍凉,如此坦然的死亡,带着人生最后的笑意。更虐的是细节。潘子死后,天真回到他的出租屋内,”看到桌上有一碗已经腐烂霉变的面条。筷子就在边上,碗中的一叠霉豆腐已经完全变黑变干了“。潘子听到集合的消息,放下手中的面碗便出门,自此再未回来。
胖子最终的结局有些出乎意料,因为云彩死的突然了些。胖子说,他是认真的。我便想起了以前铁三角为了避难而同居在四合院的时候,胖子提到自己一身家务活的手艺是为了讨好丈人追一姑娘,可惜人甩了他。然后笑得没心没肺。彼时一切仍安好。他就那样在巴乃安定,或是消沉了下来。天真何尝不是一样?不过是换到了西湖边上,西冷印社里。
说句实话,最初吸引我看盗墓的动因是三叔被评为”最受腐女喜爱的十大作者之一“(那句”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太触我了)。嗯哼。不知是否因为初入腐界,9本书下来我倒真没感觉小哥和天真之间有何暧昧啊火花啊。(是小哥太冷淡了么=。=)到最后,当我终于明白了何谓”一生换十年“,便觉用爱情套在此二人身上,会不会肤浅了些?(装什么CJ…)
是不是只有爱人,才值千里道别?
是不是只有爱人,才能托付生死?
是不是只有爱人,才甘愿用一生十年?
不是。
爱情纵然激越澎湃,也不是只用它才能负担起一切最动人的誓言与故事。
小哥虽如神佛般强大,但想到他我还是忍不住心酸。不知他的生命跨过了多少春秋,在他的身边,人来了又走,任何永恒于他而言皆是虚妄。不断的离散使他从痛苦到麻木到淡然,却依然留着一颗赤子之心。三叔并未交代那困住小哥一生的使命究竟是什么,我倒庆幸这样,因为我隐约觉着,这个使命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得荒谬可笑。国退民进的那几十年,改变的何止于此?面对责任,不抱怨,即使它并不属于你。这是一个男人最惹眼的魅力。
小哥说过,他没有未来也无过去。但他却跨越千里来向天真道别,在最初和最后的雪夜。因为,“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关系,只有你了”。
小哥的一生,换的不只是天真无邪的10年,换的是老九门第三代每一个人的10年。他用自己的生命,卡住了老九门悲剧命运的齿轮,让一切龌龊不堪的过往逐渐消散,让他们的后代获得新生。
十年。十年。十年之后,回家吧。
最后说说天真无邪。天真是一个普通人,会怯懦,会心软,逼急了也会爆发,会狠绝,就像你我一样,所以代入感极强。我们每个人入世的过程,就像天真下地倒斗的过程一样,在一路的争斗,迷惘,绝望,甚至血腥中成长起来。对危险麻木,对突袭淡定,却独独不能以同样的态度面对死亡。这就是人性。普通人的人性。
然而天真经历的却多得多。那种绝望到空荡荡的感觉,对于天真,会不会难以承受?盗墓的最后,与其说三叔没有圆好这个庞大的故事,我倒相信三叔想让天真只知道这些真相。够了。
小哥千里道别,天真万里相随。天真这样做的原因,是想留住小哥,也是想给自己,给生者,给逝者,给经历的一切一个交代。因为他发现,无论多么轰烈的故事,也无法留下什么印记了。所以他想抓住小哥。但小哥还是走了。“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十年。十年。十年之后,跟我回家。
想写读后的时候,我自己都被吓到了:爷是不是被地下那些奇怪恐怖的东西给折腾傻了,怎么能决定给这么一巨型物体写读后感呢?这么几年的追下来能忘的忘差不多了;记住的无非是这三天重新复习的或者刚翻开然后合上的。我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觉着我能写出一完整的读后啊~~~
一路追看到结局,却发现是一个不算结局的结局,一开始还是无法接受的,第一个蹦跶出来的念头就是——真他王母娘娘的坑爹啊!!!!!这算是个什么样的结局?除了铁三角最后的归宿之外,那些一部部里遗留下来的谜团,不!解!了!!??
那串数字密码是什么?文锦去了哪里?和天真同志一模一样的爬行人是谁?裘德考要得到那个玉环是为了什么?那扇门后的终极究竟是什么?……
如果说天真是用来冒充齐羽的,笔迹一说可以解释;那么外貌?那个爬行人如果是齐羽的话,如何两人能长得一模一样呢?文锦在迷海归巢后就失踪了,莫非她也进了那扇门?那么她如果遇到后来进去守门的小哥会说啥?嘿,好久不见???如果文锦守在那里面,是不是说小哥就可以出来了?如果把棺木送进张家古楼是为了要永生,那么它凭什么会觉得张家古楼有令人永生的力量呢??
我说了是起初。是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不甘心这么追下来想要一个答案,而答案却被草草掩埋了。心里有多大的不甘和不爽啊!!!!可是,爷能怎样呢?拿刀架在三叔的脖子上逼供逼番外逼《盗墓解密》么?开玩笑,先不说爷有没有这胆子干中挫事,也不说爷有没有这么二逼干这傻事,就说爷真要想干,人三叔在那儿,爷都不清楚呢!!!!!
三叔说天真累了,他看开看淡了,他知道自己想知道的部分就够了。那么,爷这几年的煎熬等待也差不多了,除了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就不甘心的部分之外,其他的就自行分析吧!好在的是不甘心的部分,三叔给了个明确,这部分容后再表。
爷一直在考虑:牵动一切的它到底是不是天朝开国太祖那些人咧?要是这样的话,那些谜团被按下不表的原因莫不是因为书里借用的历史背景太近,天朝太容易较真,某Party太经不起一点点的疑似影射;最终稿件被退回重新改了改,这就是为什么最后那个要解释一切的信件被别人拦截了的原因吧。那么拦截信件的人是不是小花派来的,小花是不是它的培养起来的第三代都变成了新的问题,却不能被提起的问题。想到这里爷自己都觉得阴测测的;所以说爷最讨厌的历史就是那个时期的历史,因为那个时期总是有种蒙着灰的阴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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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谜团自行脑补了,那么回到唯一的不甘心上来——铁三角最后的归宿。三叔给了个尘埃落定:天真接手了三叔的产业,胖子留在巴乃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小哥走进了那扇门……
爷说过这是书中唯一一处不给个明确说法就无法让爷安生无法让爷的甘心的部分,但,给了说法,下来归宿又如何?爷到底还是心有不甘!
胖子——为朋友刀山油锅也闯定了
“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无邪——最后的相送只得十年的约定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的的巨大痛苦。
小哥——用我的一生换你10年天真无邪
“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盗墓从头追到尾一直支持我看下来的是执念,是花了心思得不到结局绝不甘心的执念,是吓都被吓了看不到解密岂不亏死的执念。一直到看了三叔罗罗嗦嗦的后记看到以上胖子、天真、小哥的话,才真正的死死的戳中了萌点踩中了泪点。三叔说:这就是铁三角。于是,爷默默的泪目了。友情一直是爷的致命点。
这三段话已经完全记不得在书中哪里出现过,但它们忽然这么集中的砸下来的时候,果然无力招架;噼里啪啦的就把爷砸个脑残坐这里开始码字。胖子那么怕死的一个人却说“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天真如此怯弱的一个人他却能“用它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小哥全然淡薄的一个人可以为胖子和天真受到任何一点伤害“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这是完全背离了他们本身的性格的事情,他们却愿意为了互相义无反顾。于是,天真和胖子能为小哥二进古楼;小哥和胖子能为天真抵死对抗密洛陀;小哥能为天真苦守寒窑十八载,额,错了。是独守古墓终一生。
说到这里爷又要抱怨了,“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这种戏码真的是太煽情了。爷扛不住啊!!小哥说过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即使从这个世上消失了也不会有人知道的;但天真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祖产要守,所就让他这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替他去枯守那云顶天宫。忽然就想起了上一代的张起灵,他也是孤独的守着张家古楼,不让人进去不让它出来。难道张家人的宿命就是守墓终老么?所以,小哥去了杭州找了天真,向他告别。以前他消失从来不打招呼的,因为最后他终会回来,而这次他不确定还能不能回来,甚至他就从打算不再回来。用我的一生换你十年天真,用我的命还你至交情谊(爷说的是友情,无腐向)。
天真的直觉是对的,这一次告别也许就是永别。于是,他收起行李一路相送,其实一开始是想把人劝回来的;从杭州追到长白山,所谓生死至交不过如此了。其实天真一开始就知道小哥决定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一路相劝只是在守望一个奇迹,在垂死挣扎罢了!或许踏上雪山的时候,天真就打算若不能一起回去,那就一起进去吧!若不是最后小哥打晕的天真,我想天真是会陪着小哥守墓十年的。
可惜的是,最终的结局是天真、小哥、胖子天各一方;生离这种结局最虐的了。但好歹总算有一个十年之约能让我留个念想;可我也不认为小哥给天真的那个鬼玺是真的。所以我只能期盼,十年后当天真踏上雪山站在天宫门前之时,能看见小哥从门内走出,然后对他说:“带我回家。”当两人回到杭州小铺之时,会看见一个圆滚滚的身影坐在那里翻着拓本,嬉皮笑脸的说:“胖爷我回来了!”
如果说,如果,天真能等小哥十年,那么爷也能等三叔十年!十年以后,请三叔出个本子,或许可以叫《十年之后 铁三角重聚》!
盗墓笔记终于出完了,看了这本书后我发誓以后再不跳坑,实在是拖的太久了,拖到我看结局这本的时候前面很多细节都不记得了。
写到这一本,我真不觉得是一本有太多可看性的小说了,大抵只是交代一下各人物的命运和故事的真实脉络而已。相比《鬼吹灯》结束在一个终极的墓葬而言,三叔后期写作中心已经放在在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上了,以至于胖子的命运就被那样丢弃在广西,我觉得还是不太符合胖子在无数极端状态下都能蹦出响屁的天性。但是撇开这些,无邪和闷油瓶这两个人物的塑造非常成功!我相信多年后即使我忘掉所有的情节我一定记得这个手指奇长,基本不说话却让人十分有安全感的闷油瓶。一个没有过去未来却默默背负责任的人。雪山送行那一段很感人,朴实的感人,没有什么华丽的文字,你却能感受到无邪的无奈和绝望。他只固执的不希望瓶子离去吧,这于他如亲人般的存在。看到有人在讨论鬼玺的真假,我想我也倾向于认为是走《神雕侠侣》路线。但我真的希望十年后的无邪至少再回到那里,哪怕只是为了说一句“小哥,我来了”
总体来说,三叔该交代的还是交代清楚了,至于西王母的陨石啊,青铜门后面啊,那个什么高层啊,我倒是没有那么感兴趣了。永生这种东西,不过是背负更长久的责任而已,何必
事实证明,坑挖得太大,最后总是很难填好。从技术上讲,一铁锨下去,铲出一些土,甩到坑外面,然后再把这些土填回来,就会发现,总是有一些渣渣是永远散落在外面填不回来的。所以,无可厚非。
比如一部以前很有名的国产恐怖小说《碎脸》,前半部的铺垫很精彩,结尾收的就太扯。其实,这本身也是很难掌控的。这些业余选手不可能像考琳麦卡洛写《荆棘鸟》那样写出一个宏大庞杂的,让读者抛身于剧情的复杂故事,也不可能像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写一部从第一句就开始脍炙人口,一直到最后结局大升化让人那么感同身受。这种对文字强大的驾驭能力可不是小业余写的小练笔。所以,无可厚非。
《盗墓笔记》就是这么一种产物。南派三叔也是个业余选手,盗墓笔记却出了九本书。已经很不容易了。追着看了几年的我,也挺不容易的。
那时候我还年轻,期末了还有考试。不学医的恐怕这辈子是不会懂的,一个学期,半个学期上课,后半个学期是考试加上课。两个礼拜考一门,浩浩荡荡考两个月。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可不是一般人能抗的住的,你看,从前有个人叫鲁迅。
在这种考试月里,精神支柱不可或缺。于是,《盗墓笔记》就成了某一学期的炮灰。这还没啥,更让人兴奋的是,你有一个宿舍,宿舍里有一个舍友看过这书,还有一个和你同步在看,这就有意思了。在复习备考的日子里,休息时间一起研究剧情,猜测谜底,分享自己脑海中的那个世界,仔细推理其中的故事逻辑,就好象精神鸦片一样可以让自己一直保持兴奋。
就这样,两个月看完了六本,也就是截至那个时候的全部了。
我在想怎么才能用最简单的几句话把故事概括了。。。。
一个人叫吴邪,他三叔叫吴三省,他爷爷叫吴**,都是搞盗墓的。吴**和其他八个人并称老九门,是盗墓奇葩。他们后来受到某些“力量”的控制(我觉得是就政@府后台),去寻找一个谜底,而自己却成了迷。到了吴三省这一代人,也就是现代了。吴三省也陷入了这个迷,而且更有甚者,很多国际势力也开始有了兴趣。吴**、吴三省其实一直在保护吴邪,不让他踏入这个圈子,但是,造化弄人,他也肩负这寻找这个谜底的责任,于是和闷油瓶(张起灵)、胖子、潘子等等一票人开始了探索。
嗯,大概就这样。
故事里有很多很玄妙的东西,很有趣。很多搞笑的对白,很多富有逻辑的推理,当然,更多的是丰富的想象。
下面写的可能没看过书的会看不懂。
我想多写几句的是“终极”。故事里的最牛逼的地方是一扇大铜门,打开之后,闷油瓶什么也没说,只说,那是“终极”。而作者最终也还是没有说终极究竟是什么。
1.张家是一个盗墓世家,有几百年历史,他们流着诡异的血统,而且族人都长寿,各个都一百好几十岁。比如张起灵就活了好几十年,一直还是那样子。
2.张家之所以在历朝历代一直种族得到延续,是和每个政@府分不开的,统治者总是在支持他们,一定是因为可以得到什么。
3.禁婆究竟是什么?霍玲,这个霍家的千金最后变成了禁婆。起初是发现自己可以不会变老,慢慢的,自己身上起了香味,那是禁婆的香味,慢慢的,自己成了禁婆。可见,禁婆其实是人变的,它是人的一种尝试,可惜,实验失败了。
4.老九门是受谁的支持,组成了一次空前的夹喇嘛,当然,是当时政@府。可见,历代领导着们,都没有放弃这个计划,他们一直在寻找。
5.“终极”究竟是什么?铜门背后是什么?作者只说,张起灵进去过,混在一个队伍里,一个妖怪的队伍。铜门里的世界在我想象中就像是地狱,有一个司命的鬼,掌管生死。
6.bulabulabula(太多了)
其实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终极”,也许就是一种长生不老的药丸,一种消融了时间的魔力,或是什么对抗衰老的面膜。
上面的1.2.3.4.5.6每一点都提示,历朝历代,领导者都想寻找长生不老的办法,甚至可以扩大的说,每个人都有这种想法,而以长寿的张家为首的盗墓者又最接近这种邪力,于是,这种黑色产业链就这么诞生了。影响着每一代盗墓家族的命运。很多人成了试验品,更有太多人死的不明不白,还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家族而牺牲自己。
一些都源于最原始的欲望,生存。
真的很喜欢他的情节,非常吸引人,会让人从头到兴趣盎然!让人又恨强的欲望一直看下去!但是先不说大结局的事,就是里面那些谜团就快把人折磨疯了,一直的欲望就是想知道所有的为什么!!但是好多为什么,都没有原因啊!!呜~~~~但还是很幸福,又有的看了!可是!!可是!!!看完了以后呢????
看了这么久的《盗墓笔记》,总算是等来大结局了,可这一路看下来,总觉得不是味儿啊。前面悬疑铺设太大了,到后面就很难收好尾巴了。
小哥走了,带着全书最巨大的秘密,进入那扇似乎是联通另一个世界的青铜大门,守卫着所谓的“终极”。十年,和吴邪的约定是十年。这个十年,是为了下一部小说预留的伏笔吗?可这一个十年,爽了作者,憋了读者。我简直是要抓狂了,真相呢!真相呢!憋着好大一股劲,就等着真相扑面而来的时候,突然一切都风轻云淡了,这这这,这是在玩儿我吗!
重要人物全都挂掉,或者不明失踪,或者隐居山林,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我艹,我要吐血了好么!!!小哥,胖子,天真,你们三个好基友不是这么玩儿的啊!!!
结局唯一让我感动的,就是潘子,好汉子!重情重义,死的时候,让我鼻子酸的,唉!!!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
《盗墓笔记》从此不再。
今天终于彻底结束了这段漫长的阅读,一周的时间,八本书,无数个高度紧张刺激的惊悚片段,让这段盗墓之旅如此难忘。其实两年前就已经阅读过第一章,那个时候正狂热的读那多手记系列,固执的认为悬疑小说中不会再有比那多更强悍的想象力,所以虽然看了一章就武断的认为接下来不会精彩,近日在家发现桌上不知道谁放了一套盗墓全集,一下子来了兴致,从头读起竟再放不下了,接下来的几天除了吃饭睡觉以外都在读,恨不得一下子读完看到故事的结尾,解开所有的疑团,然而不得不说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坑就挖的太大,悬疑的引子太多,大结局完全没有hold住前面的伏笔,南派三叔毕竟及不上曹雪芹,没办法让这个拥有庞大脉络的故事像《红楼梦》一样把细节诠释的那么真实,但是这种留下n多未填的洞的结局反而给大家更多思考和讨论的空间。
整部小说着重对男人世界的描写,毕竟是盗墓小说,这种活动理应男人是主角,故事对于男女感情描写的较少,多一笔带过,而且暧昧缱绻,少有明确的交待,让人浮想联翩,比如胖子对云彩的爱情然是确凿无疑,然而又写到云彩的眼睛常常瞟向闷油瓶。相对于男女之间的爱情,故事好像更侧重男人之间的感情,这里我不想用“基情”两个字,但是三叔笔下的天真无邪和闷油瓶的种种表示却让人不得不幻想,并且我也才发现自己原来有点腐女的潜质。闷油瓶整个人的气质总让我想起火影忍者里面的佐助,同样背负着沉重的秘密,不爱说话,功夫强,总是冷冷的,爱耍帅,而无邪也可牵强与鸣人对号入座。难道每一个冷面小帅哥身边都有一个弱弱的天真小男人陪伴么?这倒斗铁三角里面说完了瓶邪的基情,就不能不说到胖子,这胖子的背景书中并未交待,听说跟鬼吹灯有关系,我短时间内也再没有精神翻开一部惊悚去溯源。胖子一直是重钱不重情,不管到哪里,只知道找”冥器“卖钱,然而事实上这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关键时刻不掉链,能给人安全感,一直默默的守护着小天真,一起上刀山下火海。真希望这三个人能够一直倒斗倒下去,让这故事永远不要结局。
印象最深的还是全书的后记中,三叔说他写到后面,整个故事就好像不是他写的,而是他的笔被书中的人物牵着走,我的理解,这就是把人物写活了,每个人有他自己的性格、注定的命运,因此每一个场景中每个人会有什么样的表情、说什么话、有什么举动完全是可以自然的推测到,比如大闹天宫那章,在新月饭店,从楼下喧闹的人群刻画到楼上霍老太太、秀秀、校花、瓶邪胖等等一干人的描写,让人读着读着就仿佛真的倒了那场景中去。三叔是真的创造了一个虚拟的世界出来,并且这世界创造的合理、真实、有逻辑,在人物刻画和故事逻辑复杂性上比那多更胜一筹。我想一个作家写故事的最高境界也不过如此吧。
盗墓里面的元素很多,空间上牵扯到长沙、杭州、广西、长白山、西沙等地,时间上从明清跨度到近现代倒斗业“老九门“三代人的爱恨情仇,内容上涉及到政治纠葛、建筑理论、民俗文化、长生传说。。。悬疑写作的套路:作者先把整个故事的大厦在心中构建清晰,但是却只把大厦的一角展示给读者看,继而一点一点露出整个大厦的全部面貌。一个悬疑故事的好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整个故事大厦构建的方式,二是这个故事大厦展示给读者的方式,前者与建筑学有关,后者与心理学有关。盗墓的故事层次丰富,架构庞大,结构严谨,该惊悚的地方巨惊悚,该煽情的地方很煽情,关键是引人入胜,让人一直提着心、吊着胆,八本书的连载,五六年的耐心,吾辈只能佩服。
因为对这类作品的不敏感,我一直在几周前才开始看这套书。
几乎是以每天一本的速度,把9本书都看完了。
老实说,一开始看,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当时的想法是,刚刚考完试,找点书看看,轻松轻松。
而这种书的特点是,一旦开始看,就会停不下来。因为这当中的线都是穿着的,看了这段,就想看下一段。我想,我的好奇心和吴邪一样,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但是,当昨晚,看完大结局,放下书的一刻,我才发现,我真的和吴邪一样,还是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很多的疑团没有解开。
其实,看到第七本的时候,我就开始担心,线路那么多,不知道作者是否理的清楚。我不知道,这个结局的意义,是因为想有一个开放式的结尾,让故事继续呢?还是说,作者和我猜想的一样,自己也理不清楚了。
但是,昨天看完的时候,还是有点若有所失的感觉。不能说是失望吧,我觉得,能写出这样的故事,已经是很好了。我没有去考证过,这里面的很多东西是作者自己编的呢?还是有典故的。如果是自己编的,我很佩服他,想象力丰富。如果是有典故的,我也很佩服他,这方面研究的蛮透。
后来,我发现,若有所失,是因为里面那些人。
一开始,我觉得,我很喜欢闷油瓶那种作风的人,没有多余的废话,做事干净利落,最主要的是,非常强大。看似没有感情,其实,心中对吴邪他们,很有感情。
后来,开始喜欢吴邪,虽然他有点胆小,什么都不行的样子,多数时候很纠结,看的我都纠结,想太多。但是,他很真实,像个真实的人,不喜欢凶巴巴,不喜欢杀人,会犹豫,会害怕,也会义无反顾。
然后,开始喜欢胖子,总能让我笑出声的是他,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插科打挥的人,也是他。如果临危不惧的人,是强者,我觉得,他更强,无论面临怎样的情况,都能谈笑风生。
最后,我明白,让我若有所失的,是他们之间的感情。
我很容易被这种人物之间的感情所吸引,不是爱情,不是亲情,似乎也不像友情,就是一种感情:在任何时候,我都帮你,不为什么的帮你,我都相信你,不用因为什么去相信。你需要的时候,我们就会出现。我们在一起,我们也变得更像我们自己。
像哈利波特的三人组,像这里的铁三角,像魔戒的护戒小队。。。。。
而羡慕这种感情的原因,也许是现实中还没有找到。
那三叔 10后还写不下去不?还是留下个伏笔?真的很期待~~~~~基本是伏笔把。。。。。。。。。。。。。。。。。。。。。。。。。。。。。。。。。。。。。。。。。。。。。。。。。。。。。。。。。。。。。。。。。。。。。。。。。。。。。。。。。。。。。。。。。。。。。。。。。。。。。。。。。。。。。。。。。。。。。。。。。。。。。。。。。。。。。。
其实是12月18日也就是大结局上市前一天发在百度贴吧上的,放假有空就转到这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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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从2006年7月6日开始的故事,在明天就要落下帷幕了。
这五年>
五年前我小学六年级,刚从郭敬明韩寒张悦然的小说里走出来。
那一年,三胖子开始在起点上发文。吴邪遇到张起灵,遇到胖子,遇到鲁王宫以及后面牵扯出的巨大谜题。
后来我毕业了,上了初中,再毕业了,上了高中。
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在我无聊空虚难过的时候被想起。
那样一个,怪诞诡谲,线索复杂,迷雾重重而又热血激荡的故事,陪伴了我生命中最年轻的一段时光。
看盗墓的你们,是不是也一样。
在学业和事业的夹缝之中,留出一小段空隙,给这个听起来不那么温暖的故事。
五年,不足人生的十分之一,比起千年的古墓,比起万年的传说,不长。
五年,一千八百多天,从鲁王宫到水底墓,不短。
这是《盗墓笔记》陪伴我们走过的日子。我们为了一群活在纸页间的人们哭过,笑过,激动过,感动过。
所以在这样结局的时刻,让我们对三叔说声谢谢,不管结局如何。
关于这个故事 >
百度百科里说,这是一个“关于盗墓的故事”,我想说的是,不止如此而已。
这个故事里贯穿了亲情,友情,利益纠葛和对存在价值的探求。
盗墓,不过是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形式。
当然有人偏爱的仅仅是书里惊悚怪异的奇遇和古老诡异的传说,我想,也有人是爱着这个故事本身和故事里性格各异的人物们的吧。
吴邪的天真仗义,闷油瓶的强大神秘,胖子的贪财和粗中有细,潘子的忠心和真诚。
还有三叔的老奸巨猾,二叔的不怒自威,小花的风度和黑眼镜的不靠谱。
都是你我生活中的细节缩影,或者我们心里愿意成为的样子。
他们存在于一个陌生人的想象中,也许有现世的依托,却终于还是与我们的世界没有交集。2011年他们的故事停在了三叔给的结局里,于是一年后,十年后,当我们老去再回过头来翻泛黄的书页时,他们仍旧停在原地,不曾变老。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愿意为他们写或长或短的同人小说,愿意为他们作词作曲,愿意用铅笔或者油彩描绘他们的轮廓,愿意凭着想象COS他们的样子。
虽然我们与他们之间横着现实和虚幻的鸿沟不可逾越,我们还是一笔一笔,把他们刻在了走过的时光里。
关于梦想 >
对于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故事的狂热,我想是源于我们生活的矛盾。
最热血的年少,和最残酷的现实。
没有人没有幻想过斩破黑暗的英勇和并肩作战的豪情,每个人都向往过超越平凡的生活经历奇幻的冒险。这是年少的梦和热血,也是离现实最远的未来。
对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永远存在于内心最深处的我们所真正期待的人生。
这是最真实的生活,谁都没有抱怨的资格。
所以感谢《盗墓笔记》。当生活麻木了我们的表情,压力让我们忘记了梦想时,还有这样一本书,能让我们从血液深处涌起热情。
结语 >
如同11年暑假告别追了十多年的《哈利?波特》,这一年的冬天我们将告别《盗墓笔记》。
所谓告别,就是从进行式突然变成了完成式。
听到19号出大结局的消息时跟朋友发短信说:看完哈7结束了我的童年,看完盗8就该结束我的青春了尼玛这就是人生吗滚蛋吧。
其实也不是真那么怨念,只是仿佛突然失去了生活的一部分,虽然早就知道注定会有道别的一天。
这部小说被定位为商业性的,畅销的,娱乐的,各种各样的。
它不见得深刻,也有太多破绽和纰漏,不是多么了不起的著作,不一定能让更多的人知道或者让后者虔诚拜读。
它的意义在于我们,读过,爱过的人们。
因为盗墓笔记写了很多文字,看了很多偏僻的地方史,认识了很多一样喜欢这个故事的人,认识了三叔和他的众基友。
这些经历和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感动一起,都是最真实的生活。
这一路走来,都是值得感谢的。
《盗墓笔记》陪伴了我们生命中的一段时光,我们见证了《盗墓笔记》的开始和结束。这就足够了。
再见吧,小三爷。
再见吧,闷油瓶。
再见吧,胖子潘子三叔二叔花爷黑爷。
再见吧,盗墓笔记。
2006—2011.FIVE YEARS.
>END.
我是潘子,我从青年便跟随三爷,真刀真枪的拼了十几年。有人说我是一条恶犬,是,我宁愿当一条三爷的狗,为他扫除一切的危险,因为我懂得知恩图报,为了三爷我命都可以舍。
可三爷死了,只剩你了小三爷,如今我也是油尽灯枯了,不能再为你做什么了,只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替三爷活下去。
“通天的大路啊,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哇。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走出这张家楼啊……”,小三爷你尽管走,有我潘子在这里,就没人能伤害得了你。
小三爷,对不起,不能陪你到结局,但请让我,陪你走完这最后一程。
我是胖子,我喜欢云彩,虽然我喜欢扯皮,但这一次,我很认真,很严肃。我在胭脂堆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可看到你,还是忍不住的心动,你有这样的感觉吗?毛主席常教导我们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我不奢求一万年,可如今你连朝夕都不肯给我。我终于明白,再多的明器,再多的钱也不如一个真实的枕边人来的踏实来的贴心。
原谅我,我为了兄弟不能不再次舍下你回到古楼里去,原本我以为如果我活着回来,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可惜我猜中了开始,却猜不中结局。
既然如此,我愿意留下来陪你,直到有一天我把你忘记。
云彩,对不起,不能陪你到结局,但请让我,陪你走完这最后一程。
我是吴邪,别人都说我很天真,在斗里往往是拖后腿的那一个,但每次却都能幸运的大难不死。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运气好,是因为闷油瓶和胖子都在保护我。每次看到闷油瓶和胖子在前面拼命,我都会后悔,为什么我什么都做不了,而为了探索秘密,又一次一次的把他们置于危险的境地。
我太依赖了他们了,我以为有了他们就算面对再多的敌人,也无需畏惧。
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胖子留在了云南,闷油瓶要去长白山送死,
我想这一次,换我救他了。
于是我跟着他跋山涉水,可就在登山之时,遇上了雪崩,我被埋在了雪里,正当我绝望之时,又是闷油瓶救了我,曾经我以为这次来是我救他,可原来不管在哪,一直都是他在救我。
连他送死我也无能为力,只能默默的跟在他的身后,我怕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会是他的累赘。
对不起,闷油瓶,不能陪你到结局,但请让我,陪你走完这最后一程。
我是闷油瓶,我从睁眼看这个世界开始,我就觉得好陌生,好像一切都与我无关,我此生的唯一目的就是守护山中的秘密。但我遇上了吴邪,遇上了胖子,我开始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不是一切都与我无关,至少有两个人,是真正关心我的,会为了我的安危拼上自己的性命。
但我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危险了,而且必须完成,所以我选择了一个人去长白山。
可吴邪却跟了上来,以他的伸手,进去等于是送死,而且有一个秘密,他一直不知道,其实他是真正应该守护山中秘密的人。
可我又怎么能让他去待在山中,他有他外面世界的留恋,而我,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有和没有没有区别。
所以,吴邪,我替你去守护,我愿意用一生去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只为你让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对我来说不是冰冷的,至少还有一处温暖在紧紧包围着我。
对不起,吴邪,我必须打昏你,不能陪你到结局,但请让我,陪你走完这最后一程。
追了5年的盗墓笔记终于接近了尾声,或许以后的日子将不会有你,但请让我慢慢的把你看完,陪你走完这最后一程。
07年毕业,盗墓是06年开始跟的,晃晃悠悠已经有好几年,玄幻,网格小说,最开始炙手可热的诛仙,鬼吹灯系列,都有了完结,仰天长叹了一下,盗墓也有了终点,总算给了一个全尸,爷这些年没白疼你,关注和仰望星空这多年,给三叔祝福,就是期待三叔,不要一命呜呼,最后给人无限遐思的省略号。。。。
花了一下午把盗墓八看完,有点恍然隔世,再世为人的感觉,虽然,三叔很是无耻了挖了一个坑,小哥守护的“巨大秘密是什么”, 不得而知,白抓挠心,虽然无尽的想象可以延伸主要脉络就是有关“长生不老”方面的,可总要有个标准答案吧,我们的生活都是考出来,只有是标准答案,我们都认为都是对的,三叔你这样折腾,也会让我们的好多脑细胞枉死,跟卫斯理科幻小说的一个味道,吃过,总让人回味,但是又经不起细细的推敲,先不追究文章中细枝末节的地方,其中间,知识的含量,逻辑性强,还不得不让人叹为观止,比起我们这些文科生写的东西来,少了一些柔情蜜语和玩味文字;
这些年看书,改不了的习惯就是那种古色古香的墨色文字,比起用电脑辐射过来的信息,感觉舒服的多了;
爱,凡是有关长沙的东西,都是有点小爱的,个人原因,因为那里是我曾经生活过多年得城市,收录了我大学最好的时候的篇章,文章中出现“嬲你妈妈逼”的时候,心中那个热血沸腾,原来书中的世界离现实很近的。
参观过马王堆,欣赏了金缕衣,膜拜了一下女尸,在广州的时候也游荡过越王墓,盗墓书中的布局在现实感受起来,还真有点让人小心跳的,那种用泥土堆砌的世界,不是我们长期蜗居在空调和水泥房人能适应的,however “摸金校尉”,还真不是普通人能干的活,屁大点洞,让你穿来穿去,那要的是身形,黑灯瞎火,有事没事,来个与僵尸共舞,那要的胆量,在一个隔绝的世界中,安静的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的时候,那要的是勇气;墓室不比楼台小榭,有高度和宽度,虽然都住的是人,但是那些人是要通往另一个世界的,看书看多了,也会情不自禁的,来点实践模拟,躁动一下,奉劝各位书友,“盗墓笔记”是小说,不是他丫的教科书和历史演义,做不了行动指南的,那要真的是盗墓,寻宝,没那个家族遗传,就千万不要涉足,我们都是平凡人;
顺带看了下三叔的博客里的文章,想不到三叔也是一个忧国忧民的主,文字犀利的批判讨伐淘宝网,有点战斗檄文的意思,用道上的语言直白点说:“你丫的,我就是看你不爽,怎么地,弄死你丫的”
码字的乐趣,就是在于把现实生活的烦恼剥离,在另外一个不可企及的世界中重生一个新的自我,总有一个另外的我,做我不能完成的事情;
三爷的草莽气息,称勇斗狠,尔虞尔诈,一世枭雄的本色,说简单就是在江湖中的血雨腥风有自己的万儿,扛着脑袋过生活的,可如今是现代文明社会,不是刀口舔血的野蛮社会,男人,不管停格在哪个年龄断,总有一个声音在召唤,洒脱,自由,一直是我们向往的;可是现在的我们却做不到,现在的社会有太多的束缚,多到只能面无表情的坐在电脑前面,用手指,重复敲打着,简单的,单调的字母,想想以后的生活,如果真的有一天在电脑面前猝死,墓志铭肯定就是,“愿网络与我同在;”
小哥的“闷”,有点蛮荒时代野蛮人的味道,现代人情商几乎都是高人一等了,特别是中国人,简单的话语,有点飘逸的眼神就能将人的内心世界放大到无穷,而小哥是个直接性的人物,单纯的会把事情看待成目的,直线,有点傻的偏执,一直走下去,喜欢,因为现在的我们有着太多的顾忌和眷念,能放下包袱为了最初的梦想而行走吗,no;
胖子,潘子,生活方式截然不同的两个人,胖子的插科打诨,调侃,可心思细密,潘子的狠毒彪悍,但是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对主子的忠心,且不说职业狗腿子之类的光荣称号,当就看他们对无邪的信任,和死心踏地,就不尽让人小酌一杯酒之后,大赞一声,而现代的社会中,连亲人都公堂对簿,还真的有这样的生死相依的情谊嘛;
无邪,建筑系的,不得不膜拜一下另外一位女作家,沧月,也是建筑系的,难怪都是空间架构能力这强,还有一个为牛逼的人物,越狱男一号,麦克也是土木建筑的高才,理科是脚踏实地的做,而学文的就是增添一下美感,有屁用,现在的不孝有三“学文,读研,没对象”,(插播一条小广告,三项我全占了,急切摆脱第三项)学学别人无邪,聪明人都是学理的,无邪是贯穿于始终的主人公,三叔极力的把他表现成一个很平凡人,有着小市民怕死,贪财,可是太多不平凡的经历了,让无邪变的却不真实,也许这是我们大多数男人理想中另外一个我。
朋友,大学受古龙的小说浸淫之深,不得不说,朋友两个字在男人的世界中分量何其重要, 爷们应该有的恣意洒脱,朋友间的生死相投,现在都他妈的龟缩在十四英寸的屏幕中了,我们在害怕,人于人越来越远,我们越来越孤独,我们越来越来害怕社会,我们越来越脆弱,我们越来越不像一个男人了,我们都希望像三叔,无邪,胖子,潘子那样有两肋插刀的朋友,生活不在那样单调乏味,毫无可圈可点之出;
是的,现在的纯爷们,都是能飙一口流利普通话和英文,能有点绕舌更好,体态上有点中性的妖娆,语调上加点娘娘腔,还翘点兰花指,脸庞上挂着一幅斯文眼镜,除了下面有根长长得带把的东西,有的时候,不得不怀疑,上帝造物,这些直立行走的动物,现在都尼玛的雌雄莫辨了,我们是在怀念,那个重兄弟义气相投,烧黄纸,喝鸡血,拜把子,然后靠手段规划的地盘的时代,因为我们从未经历过,所以我们期待,因为生活太安逸和压抑了,我们要骚动,暴走,因为未来,“爷们”,那点还有点纯血的男子气概的“纯爷们”有可能寻觅无踪迹了;
三叔,你是不是也是在期待着,一个重口味的江湖社会,我懂的,来吧,让爷抱一下;
抱着无用的希望,吴邪的这十年,比杨过的十六年更苦。十年,吴邪记得瓶子。瓶子生死不明,若死了,就算了,但若还健在,他的失忆老毛病只会更严重。吴邪打开了青铜门,见到了阔别十年的小哥。小哥依旧是那个面无表情的小哥,一句不说,走出去,完成了工作交接。吴邪也许会唠唠叨叨忿忿不平,但是瓶子会用自己的方法告诉他,守护秘密的责任再也与自己无关,吴邪必须留下,等到继任者,或者死去。十年前,还知道道别,瓶子记不得吴邪了。吴邪也知道,怪不得他。而后,吴邪知道了秘密。秘密就是门后。张家的秘密是守护秘密,每任张起灵知道,但不可能独自完成任务,除了“起灵”,还需要安排人手到长白山看门,被选中的人固然是当时张家数一数二的高手,危险他们不怕,但一个人十年门后的生活,最大的敌人是寂寞。张家人甘之如饴,一个是由于使命感和责任感,另一个是荣耀和奖赏,看门人可以入葬张家古楼,不只是右手,在这之前,还能够掌握长寿的秘诀。长寿的秘诀也在门后。秘密会不会就是长寿呢?我想不然。凡人盼望多活些日子,门后的人未必。当知道了所有,或者称之为秘密,或者称之为真相,活着某种程度上可能变成了负担,在族中世间地位再高,也抵不过人的渺小和无助。十年“参禅”,长寿是苦果,是副作用。门外的人看不透,总在找长生不老,张家的人为了阻止愚昧酿成悲剧,世代肩负起看门人的责任,为此,传承才这样的重要。张家古楼里面肯定很隐蔽地记录了每任张起灵所需要的了解部分“秘密”,瓶子正是为此才离开吴邪和胖子又一次进入古楼。本来,该知道的他都知道,但他忘了。
在读者的心中吴邪是主角,但是故事里面,他如傀儡一般被动,事件的本身似乎和他关系不大,可惜活在这群人之中。他的人生,的确是个悲剧。探索未知是人的本能,怪不得他。瓶子也觉得吴邪天真得难得,总也算难得交上了个朋友,尤其在勾心斗角的圈子里。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真正的朋友,所以瓶子来杭州道别了,所以在长白山上他跳下来救吴邪了,也所以有了最后让吴邪得到真正秘密的机会,即使是在十年后。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瓶子明白,时间无论如何不会让吴邪忘了这一切,但也许生活能让他再好好想想,到底值不值得。瓶子孑然一身,别无牵挂。吴邪不然。
我乱糟糟地看,乱糟糟地发言。结局不尽人意,不舍得瓶子一个人又跑到门后去了。
比小时代更坑爹!
我看盗墓完全就是追求快感和基情的!
但是盗八两样都木有啊!
即便是最后天真跟小哥走的那一路我读出的基情不是,是坑爹!
解开谜团个毛线啊混蛋三叔!!一点都不扣人心弦也木有基情四射!!靠!!为了藏海花也不用这样吧!!耍我呢!!
番外倒是可圈可点,就是太恶心人了。
三叔的后记都比内容有看点我去!!!
诅咒三叔十年便秘!!!
三叔终于写完盗笔了,看完的同时也有种怅然若失感,天真,小哥,胖子都各有所归、还是想看他们之后的故事啊啊啊啊啊,怎么就完了······
从一开始就是个局,吴邪,张起灵,胖子一一开始的七星鲁王宫到最后的张家古楼,他们一路走来,深陷局中,最后时过境迁。。。。
小哥对天真说,如果你还记得我,十年后你可来找我。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