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读的时候眼泪特别不值钱,不是因为煽情,而是因为想到了大自然。
后来书读了有三分之一的时候突然忙了一阵子,最近才拾起来重读。也许是进度问题,也许是我自己情感变化,跟那时候感觉不一样了。
姜戎感情太绝对了,把狼推崇的太高了。人也好动物也好,竖的太高就没有意思了。
但是书中很多描写很有意思的。不一样的景色。而且我很喜欢那种原始粗犷的感觉。现在想来,眼泪都是给无力的命运的。给人,给狼,给草原。
其实是12月18日也就是大结局上市前一天发在百度贴吧上的,放假有空就转到这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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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从2006年7月6日开始的故事,在明天就要落下帷幕了。
这五年>
五年前我小学六年级,刚从郭敬明韩寒张悦然的小说里走出来。
那一年,三胖子开始在起点上发文。吴邪遇到张起灵,遇到胖子,遇到鲁王宫以及后面牵扯出的巨大谜题。
后来我毕业了,上了初中,再毕业了,上了高中。
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在我无聊空虚难过的时候被想起。
那样一个,怪诞诡谲,线索复杂,迷雾重重而又热血激荡的故事,陪伴了我生命中最年轻的一段时光。
看盗墓的你们,是不是也一样。
在学业和事业的夹缝之中,留出一小段空隙,给这个听起来不那么温暖的故事。
五年,不足人生的十分之一,比起千年的古墓,比起万年的传说,不长。
五年,一千八百多天,从鲁王宫到水底墓,不短。
这是《盗墓笔记》陪伴我们走过的日子。我们为了一群活在纸页间的人们哭过,笑过,激动过,感动过。
所以在这样结局的时刻,让我们对三叔说声谢谢,不管结局如何。
关于这个故事 >
百度百科里说,这是一个“关于盗墓的故事”,我想说的是,不止如此而已。
这个故事里贯穿了亲情,友情,利益纠葛和对存在价值的探求。
盗墓,不过是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形式。
当然有人偏爱的仅仅是书里惊悚怪异的奇遇和古老诡异的传说,我想,也有人是爱着这个故事本身和故事里性格各异的人物们的吧。
吴邪的天真仗义,闷油瓶的强大神秘,胖子的贪财和粗中有细,潘子的忠心和真诚。
还有三叔的老奸巨猾,二叔的不怒自威,小花的风度和黑眼镜的不靠谱。
都是你我生活中的细节缩影,或者我们心里愿意成为的样子。
他们存在于一个陌生人的想象中,也许有现世的依托,却终于还是与我们的世界没有交集。2011年他们的故事停在了三叔给的结局里,于是一年后,十年后,当我们老去再回过头来翻泛黄的书页时,他们仍旧停在原地,不曾变老。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愿意为他们写或长或短的同人小说,愿意为他们作词作曲,愿意用铅笔或者油彩描绘他们的轮廓,愿意凭着想象COS他们的样子。
虽然我们与他们之间横着现实和虚幻的鸿沟不可逾越,我们还是一笔一笔,把他们刻在了走过的时光里。
关于梦想 >
对于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故事的狂热,我想是源于我们生活的矛盾。
最热血的年少,和最残酷的现实。
没有人没有幻想过斩破黑暗的英勇和并肩作战的豪情,每个人都向往过超越平凡的生活经历奇幻的冒险。这是年少的梦和热血,也是离现实最远的未来。
对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永远存在于内心最深处的我们所真正期待的人生。
这是最真实的生活,谁都没有抱怨的资格。
所以感谢《盗墓笔记》。当生活麻木了我们的表情,压力让我们忘记了梦想时,还有这样一本书,能让我们从血液深处涌起热情。
结语 >
如同11年暑假告别追了十多年的《哈利?波特》,这一年的冬天我们将告别《盗墓笔记》。
所谓告别,就是从进行式突然变成了完成式。
听到19号出大结局的消息时跟朋友发短信说:看完哈7结束了我的童年,看完盗8就该结束我的青春了尼玛这就是人生吗滚蛋吧。
其实也不是真那么怨念,只是仿佛突然失去了生活的一部分,虽然早就知道注定会有道别的一天。
这部小说被定位为商业性的,畅销的,娱乐的,各种各样的。
它不见得深刻,也有太多破绽和纰漏,不是多么了不起的著作,不一定能让更多的人知道或者让后者虔诚拜读。
它的意义在于我们,读过,爱过的人们。
因为盗墓笔记写了很多文字,看了很多偏僻的地方史,认识了很多一样喜欢这个故事的人,认识了三叔和他的众基友。
这些经历和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感动一起,都是最真实的生活。
这一路走来,都是值得感谢的。
《盗墓笔记》陪伴了我们生命中的一段时光,我们见证了《盗墓笔记》的开始和结束。这就足够了。
再见吧,小三爷。
再见吧,闷油瓶。
再见吧,胖子潘子三叔二叔花爷黑爷。
再见吧,盗墓笔记。
2006—2011.FIVE YEARS.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