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致的成功,源自追求完美。
乔布斯这个人,几乎颠覆了全人类成功之路的方法论。个人认为,乔布斯的成功,首要因素不是他的创新思维,而在于他追求完美的精神。
创新的人其实很多很多,就像最近几天又在微博上流行的一个段子说的,一个创新的点子可能有一万人同时想到,但真正付诸行动最终能够成功的可能一个都不到。而如此追求完美到吹毛求疵的人,也许只有乔布斯一人。他对人们看不到的芯片、电路板,对人们根本不会注意的一个螺丝的材质、制作工艺,对厂房的设计布局以及每台工业机器人的颜色,都像他对iPhone的设计一样追求完美!
你也许会说,这人太吹毛求疵了,太不懂得放权给部下了,太任性了,太不懂得投入产出比了,太不会算账了,太不理性了,太不成熟了,太神经病了,太不可理喻了……
但是带领苹果做出Apple、iMac、iPod、iPhone、iPad甚至是皮克斯电影,改变了通讯、互联网、音乐、电影产业的,是乔布斯,不是所谓“理性”、“懂财务、知盈亏”的我们!(当然,不是乔帮主一个人发明,而是在他无边无际的控制下团队的产品)
这也就引出另外一个结论,在当今中国,甚至是全世界,(在中国)不可能或(全世界)很难再产生一个如乔布斯般改变世界的人了。
我们精于算计,自命理性,懂得妥协,我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知道做什么有钱赚、做什么无意义(比如螺丝钉和电路板的制作),我们买个iPhone知道怎么去越狱用免费的app玩免费的游戏,也许我们还知道怎么用iPhone去创造价值创造财富,但是,在我们的手中,永远不会产生一部iPhone
关于乔布斯,关于这本《乔布斯传》,能说的很多很多,就只说这么多吧

很多人一直在鼓励我多读人物传记,说是可以向他们学习成功的秘诀。其实老乔又岂有成功的秘诀?他一直在思考产业的未来,思考如何做出一个伟大的产品,他一直追随着自己的思考自己的直觉,他在工作上惊人地努力和投入。幸而他想对了,他成功了,他成了一个传奇。如果他失败了,人们会嬉笑:瞧,那个撞到南墙的偏执狂,死不觉悟,要吸取教训啊!
读之前我并没有预期到这是一本真正的乔布斯传,我所期待的,可能是一本苹果传。艾萨克森无疑是当今最伟大的传记作家之一,他的传记充满了生活细节、思考细节,无疑达到了老乔的目的:让他的孩子了解,他们的父亲退去了帮主的外衣苹果的光环,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但是我们不足以从此了解到苹果的成功和乔布斯的成功的原因,艾萨克森显然并没有足够的知识去深入地分析,而这个复杂的问题也足以让沃顿或者麦肯锡的家伙们永远地争论下去。成功有时就是这样难以复制,甚至连原因也无法分析,我们所知道的,就是面向自己的梦想,竭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更加接近自己对自己理想形态的定义。我们在变,我们的梦想也在变,我们觉得昨天的自己是如此的愚昧,我们所能够努力的,不是追着伟人的脚步,而是做最好的自己。
脚踏实地,克服懒惰,克服畏惧,做最好的自己,你就不会寂寞。

无论如何值得一读,一部《乔布斯传》,体验仿佛就在你身边的美国生活,了解简单而执着到极致的人性,回顾近40年的IT史话,站在更合适的伙伴身边。记得鲁迅爷爷说,一部红楼,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首先看见美式生活,私生子,收养,工作,生活,亲情,友情...这是贴近生活的一部个人传记。乔布斯与养父母的关系,受机械师养父的影响而对事物极度认真。小时候的上学经历,以辍学要挟养父母帮他换一所更好的学校。在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习惯了妥协,极少为了这些而积极努力的去争取。
乔布斯教主是一个简单的人,他被认为是本性的不会照顾别人感受,毫无顾忌的抛弃了自己的女儿。在乔布斯的世界里,事物只有天才与狗屎的区别,他会肆无忌惮的撒谎,这被称为现实扭曲力场,这也就是简单的人性。不需要城府,亦不会讲厚黑学,只追求一流的人才和伟大的产品。
Apple 1与mac,图形界面与微软,惠普与施乐,自1975年阿尔泰的第一台个人计算机开始,它吸引了比尔·盖茨和保罗·艾伦,他们开始开发BASIC,同样也吸引了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苹果自此诞生。近40年的IT世界从此起步...读史使人明智,诗词使人灵秀。教主灵秀、专注,为伟大的产品贡献了一切。
察古以鉴今。看过这40年的兴衰,至少留下一个概念,时代的变化,产业的更迭,是阻挡不了的大势。如一家持久的企业从个人计算机产业到领先于音乐产业,再进入手机市场。还得有个印象:站在合适的伙伴身边,创业伙伴沃兹尼亚克、如父亲的董事马库拉、广告伙伴李·克劳,pixar的拉赛特,苹果设计师艾弗、接班人蒂姆·库克......整本书不少于20位现活的伙伴登场,正如教主所言,第一流的人才。
有时候,不一定找到一流人才,但至少尽量合适。想起一个故事,完成最后一段:一个小孩纸问一个亿万富翁是如何这么富有,富翁说,一开始,我想办法拿一个鸡蛋换了两个鸡蛋,后来拿2个鸡蛋换了4个鸡蛋,再后来...小孩纸打断富翁说,我懂了。富翁说道:你懂个屁,我还没有讲完,后来,我亿万富翁的叔叔死了。
那天,在回程的车上,李老师说:永远不要相信故事。的确这样,但看书总能有些收获。纪念过去的2011,约完成30本书。希望明年,维持现有成绩。

终于读完了。写个读后给自己留点印象。
书前半部分读得慢,常常停顿下来,有时被琐事打断,有时是感叹乔布斯的性格,有时被复杂的外国人名弄晕了头。后半部分读得快了起来,被乔布斯传奇人生所吸引。
首先,谈谈对书本身的感觉。书中没有以时间轴为线索,具体描写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及其它竞争对手公司产品上市时间表。可能作者假定读者是业内人士,熟知这些细节,我不知道这些细节,又认为在这瞬息万变的IT,时间点真的非常重要。
由于对外国人名的不熟悉,加上作者在新人物第一次出现时是名和姓,然后就直呼其名或者只道其姓,搞得我晕头转向。
书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细节丰富,后半部分从2005年后许多重大的产品如Macbook Air都只字未提,是作者认为不重要?抑或赶出书时间?乔布斯突然离世,使传记上市时间提前。
关于书本身最后再说一点,这本书是乔布斯主动找来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原因是沃尔特.艾萨克森擅长使人开口说话,可以让乔布斯身边众多人物畅谈过去发生的种种事情,乔布斯邀请艾萨克森为家人为世人写传,作为给家人给世人最后的礼物,而乔布斯只关心书的封面是否美、是否打动人,至于内容就完全放手让艾萨克森去写了。封面确实简洁,是一张乔布斯的黑白肖像照,领人印象深刻。
书有点纷乱繁杂,反映出乔布斯传奇的一生,精彩的是乔布斯本人,书并不精彩。归纳一下我眼中乔布斯的特点:完美主义者、艺术家、敏锐而凶残的商人、非黑既白的管理者、最后才是科技工作者。
乔布斯创立苹果公司,被迫离开苹果公司,又在苹果公司濒临倒闭时重回苹果,并将苹果公司推到世界最大市值最盈利公司的巅峰。但乔布斯真的不是一个技术高手,从苹果发家的apple II到ipod到iphone,乔布斯没有做过硬件设计没有写过一行程序。他甚至不会硬件电路设计不会编写程序。为此遭到比尔盖茨的嘲笑,乔布斯耿耿于怀盖茨的嘲笑,他们是同龄人,并赶了信息化的大潮的弄潮人。
追求完美是乔布斯最大的特征。从起家的apple II开始的苹果产品都异于同类的产品,乔布斯甚至不惜成本不惜开发周期地追求产品的完美。乔布斯号称产品发布大师,乔布斯对新产品发布的时机,发布会的布置安排,广告都是追求完美,一遍遍地修正,让苹果的每个新品发布都有着轰动的效果。完美也正是这个特点,让苹果的产品在消费者中拥有众多忠实的粉丝。
Ipod的发布是使苹果公司从一个市场分额很小的电脑公司一跃成为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书中关于ipod的发明过程描述很简单,我很纳闷,之后一个章节描写作者艾萨克森和乔布斯聊音乐,我忽然明白了,正是乔布斯骨子里对音乐的热爱成就了ipod。在那个MP3铺天盖地的时代,只有乔布斯这个有着艺术家般热爱音乐的人才能发明ipod,并且用itunes商店售卖音乐,这彻底地改变了音乐产业,也使苹果公司走上了康庄大道。书中关于皮克斯公司的大量描述,使我原来不熟悉的皮克斯有了更多的细节。作为皮克斯的CEO乔布斯更多地展现出他的艺术家追求,也正是皮克斯的成功使乔布斯在人生的低谷渡过了财务难关。要了解乔布斯,需要关注更多乔布斯在皮克斯公司的细节。
2007年1月乔布斯发布iphone,此时还没有ipod touch没有APPstore没有3G通信,看发布会乔布斯对iphone的描述,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乔布斯完全把握了IT业的发展趋势。Iphone的发明是苹果公司担心手机逐步取代ipod,打算和MOTOROLA制造一款手机不成功后,有着敏锐商业感觉的乔布斯决定苹果公司自己上,正是对用户体验的完美追求和未来趋势的把握,iphone这款改变时代的手机被苹果公司打造出来,apple也成为世界上市值最大的公司并拥有最多的现金。
作为商人,掠食者般的凶残是比尔盖茨和乔布斯共同拥有的特质。非黑及白是乔布斯独有的特点。

Steve Jobs
= vision
+mission
+passion
+indentification
+situation
+humiliation
+inspiration
+creation
+relation.

1. 把优秀的且他信任的人扶上正位。
2. 重新寻找重心点,打造产品线,砍掉多余项目,裁员。
3. 广告,重塑品牌形象。
4. 解雇董事会,寻找支持自己的董事。
5. 产品开发是并行进行,软件,设计,硬件等都从头参与。虽然有很多很多会,但能确保各个部门深度合作。面试新人时,各个部门的老大都要看过。
6. 只招最好的人。
7. 和索尼和时代华纳不同,他们都按div分立各个部门,各个部门自负盈亏,协同效应产生非常困难。乔布斯自己亲自控制各个团队,使他们协同工作,把苹果公司作为一个灵活的整体,整个公司统一计算盈亏。

任何一本人物传记,要写书评,从来就不可能是单单针对这本书的。我们总是会把焦点集中在人物本身。预料到自己会这样,所以在开头,我要感谢本书的作者,感谢他的工作,也许还是不太客观。真实的乔布斯的许多事情是作者无法了解的,但这本书改变了jobs在我心中神一样的地位,将他拉到了地球,感谢作者带来的这些变化。
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都有理由将自己的一生写成一本足够精彩的传记,但由于名人到达了我们想要到的地方,我们希望自己可以了解整个过程从而对自己的人生有所启迪。真的是这样,我们想成为政治家,我们读《毛泽东传》;想成为企业家,我们读《乔布斯传》。
我没有苹果的产品,对人们排队购物的行为不太理解,但引导了这种行为发生的人,却引发了我的无限兴趣。那时我的脑海里有个他的模型,我认为他应该是这样的:执着于梦想,锲而不舍。这一点是每个成功人士的必要装备。其他的呢,生活中的他对人友善,因此得到好多人的帮助,所以在事业上他成功了。于是我就想:啊,如果自己以后能嫁个这样的老公,岂不美哉!!!
当你更深刻的了解这个人时,你会发现,完美主义的人,在生活中并不完美。完美主义总不可能概括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你要创造好的产品,还要让公司所有的员工不那么辛苦工作,还要做好老公,好爸爸。不可能。从来不可能。从小到大,我一直渴望完美,或者说和谐。不仅在这一点上做得好,我还要做好每件事,理智告诉自己这不可行,但潜意识却从未放弃过抗争。我想今晚去锻炼身体,但还想写写自己的英文作业。其实都是完美主义在作祟,自己不需要那样。完美主义只需在一个领域发挥作用就好,太多了,反而不再完美。
一如乔布斯,他要创造完美的产品,在这一点上他的完美主义情节表现的淋漓尽致,但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呢,我不认为对世界的极大多数人而言,他们会喜欢这样一个人,所以我也一直否定文中提到的乔布斯的看似美满的家庭生活。他这个本身就意味着麻烦。如果因为要设计伟大的产品,就要当“蠢货”,啊,那你真是要把这件事当成人生的一个伟大理想才行。
看到外国人的传记,尤其是近现代的。我们都要咒骂一下咱们的教育体制:这样的教育体制要为我们没有产生乔布斯买单。我一直憎恶这种说法。现在亦如此。我要感谢我们的教育体制没有产生这样的乔布斯:在高中结束后就步入同居生活;吸毒;对自己的女儿不管不顾;没有礼貌等等等等。他是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公司,但不意味着他自己坚持的所有东西都是正确的。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并不是应为他为人伟,才被称为伟人。这让自己想起经常被大家谈起的一个段子:一个人成绩不好,于是扬言要学比尔盖茨,退学创业。那你究竟学了什么呢?
所以,无论你多么崇拜你的偶像,都要将他放在你的后面,先看看自己,尊重自己的想法和内心后再去崇拜那个人。
我对乔布斯感冒,因为他的死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但在最后,我还要再次感谢《乔布斯传》的作者,幸亏它不是自传,所以在这本书里,我们能看到他较为真是的一面。如果换做极度自恋,完美主义,拥有现实扭曲力场力量的乔布斯本人来写的话。也许我们会错过更为真是的他。谢谢。

You say you want a revolution
一
生活流沙一般,日子也过的散漫混沌。
这不应该是生活本身。
被爸爸用“不可一日不出门亲近世界”的严厉拖回了老家。现在的我坐在表妹家温柔的阳光里,空气中弥漫着水洗过的清新,漫山遍野的安宁与平和,即便是不可避免的寒冷,也不是肃杀,而是温馨。李海鹏说“生命的真正悲哀,在于没能在草木幽深的长夏,俯瞰威严的群山和细小的河流,在碎云累积的空茫中飞行。”和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面对面,在任何季节都是最美好的事情。
而平淡,没有任何好事情值得庆祝,亦没有被任何坏事情搞得焦头烂额的时间,在我看来却值得内心小小的庆贺一番。
二
然而还是要将最近的感受记录下来。关于《乔布斯传》。
它给了我无以名状的震撼。关于认知这个世界的矛盾与冲突,关于明了这个世界的前进方向,关于尊重思考的独立性。是的,生命本身自有光泽。
即便是之前一位好友评论说这不过是一本平平的传记,与之前那些繁星般多的传记没有任何不同,我却认为,艾萨克森用让我激动不已的笔触追寻着客观与激情的平衡,并且,显而易见,他做的很好。这种感觉就像是他将一个遥远,除了产品发布会外将自己的一切都逃脱于媒体的人深入肌理的描绘了一番,你一下子了解了他内心的惶恐与坚持,他灵魂中本质上的伟大与偶尔的不安。我深爱这样的叙事、描绘人的方式。
三
对我来说,这本书其实更像是一本成人礼,你曾经那样的幼稚单纯,对生活以一种最直白的方式去体会它的痛苦和悲哀,深深着迷于它短暂的成绩与欢乐,并为偶尔的失去痛不欲生,哀叹不已。而事实上,生活并无定数,它是一个矛盾体,你看待它的方式决定了它的质量。你会有时为了达到最终的目标和过程的和谐,拘泥于难以忍受的条条框框并屈从于无数人的意见,而这种和稀泥的方式最终只会导致自己的思考结果被他人并无价值的观点所扭曲,生活毫无新意,成了一场不断妥协的表演。乔布斯毫不避讳与别人的不同观点,并以此为乐,若是没有他那对完美主义的极端追求,何来让无数人为之痴狂的IPONE,何来计算机领域一次次让人醉心的变革?
他不是拯救苹果的神,而是一个个人生活无任何章法却将苹果新品发布会设计到炫目至极的艺术家,一个批评起下属来不顾及任何情面却尊重任何敢于挑战他权威的员工的CEO,一个认为世界非黑即白,世间之人非天才即蠢蛋的极简主义者,一个天才与魔鬼的矛盾体。你可以非议他那冲动,挑剔,残酷的性格,却又深深折服于他对于产品的让人敬畏的品位,你可以厌恶他的自负和强烈的控制欲,却又不得不承认,有时过度的散漫和民主只会导致决策的低效率和公司的运营困境,并如索尼一般在音乐市场的竞争中输的一败涂地。
他经历了生命中所能经历的一切,从少年得志到被苹果抛弃再到重新以最让人动情的方式回归,他像是一个布道者,当这个世界最终认可了他“至繁即至简”的理念时,上帝却将他召回,留给人们“我们还将如何创新”的感叹。
末尾时,他向艾萨克森述说“也许死亡就像是开关一样,啪的一下,什么都没了。这或许也是我不喜欢给苹果的产品加上开关的原因”。
四
The journey is the reward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他将自己所做的对于未知的探索,对于极美的追求看做是生命的奖赏,即便这一过程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而每每当我们回望自己那残酷的生活,谁又能真正抱着过程即是奖励的心态?我们拼命的想要一个结果,并以这最终果实的好坏衡量过程的美好或是灰暗。在我们的心里,过程,或是完全值得或是毫无价值,却从未有过奖励的意义。现在,让我们告诉自己The loser now will be later to win,一时的成败荣辱不过是上天和我们玩的一场游戏,游戏本身自有无穷欢乐可言。
五
You say you want a revolution.你说你想要一场革命。事实上,在这个看似荒谬的世界,在我们童年那些单纯无知而又真切热爱生命的岁月里,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想要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只是,岁月风一样无情的吹拂,让我们改变了什么呢?
‘

写得很客观。喜欢它的真实性。
乔帮主是一个十分倔强的老头。在中国这样的老头我也有见过。为什么它会成功呢,以下是我的分析:
1. 完全的执着,执着于小范围的事物,对品质的精益求精。(去掉一切与之无关的其他事物)。
2. 身边的一群人才。(可以认为是对身边资源的应用)。
3. 没有着力于弥补自己的缺点,而是大力发展自己的专长。
4. 出发点不是为了钱,而是自己真正想要做的。
5. 成功的推广了出去,而影响世界。
书中最后的关闭的声音很是感慨。
这一生,谩骂也好,赞美也罢,随它去吧,凭心而做。
你可以有缺点。不要把你的所有目光都放在上面。如果花大力气去弥补它们,只会使你会变得平庸,不如多花点时间在自己的特长上。那样才是你会更出色!! 谨记!

书的后半段一直在强调apple的创新精神,其实以前看apple发布会的视频,Jobs也一直在说创新,当时只以为是推销商品的说辞,现在想想那是老乔发自心身的话,是苹果的DNA,是苹果成为世界第一的原因。
书的后半段一直在强调apple的创新精神,其实以前看apple发布会的视频,Jobs也一直在说创新,当时只以为是推销商品的说辞,现在想想那是老乔发自心身的话,是苹果的DNA,是苹果成为世界第一的原因。

1.“在人生的头30年里,你养成习惯;在后30年,习惯塑造你。”
这是乔布斯30岁生日派对请柬上的邀请词,看到这句话,不禁会努力的回想乔布斯在30岁前都养成了什么习惯,吸食迷幻剂?冥想?禅修?素食?追求完美?停车不按规矩,总是停在残疾人专用车位?光着脚丫子,嬉皮士的着装风格?它们中有些只是某个阶段存在(如迷幻剂),有些则一生都在坚持着(如素食)。很难说他的每个习惯都是大众认为的好习惯,甚至可以说大部分都坏习惯,那为什么他还是成功了呢?我认为他的某一些习惯坚持到了极致是他成功的原因。没有人能成为所有人都满意的人,乔布斯也一样。他近乎苛刻的追求完美、挑剔的习惯成就了他,而不是试图做一个乖孩子去取悦所有人。
2.“如果你想创造性地过自己的生活,像艺术家一样,就不能常常回顾过去。不管你做过什么,以前是怎么样,你都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一切,并将一切抛诸脑后”
像艺术家一样过生活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要过这样的生活,没有想象中的难,但是也不容易。艺术是对美的追求,是对客观世界的提炼和再创造。工作是生活的重要部分,要艺术的工作,首先要熟练的掌握这项工作的各种技巧、方法,然后始终保持热爱的态度从事工作,当工作中的各种技法融会贯通在一起,达到无招胜有招时,再加上点自己对它的认识和感悟,就能创造出新的东西,并使自己达到艺术的境界,获得一种美的享受。
当然,我们不可以满足于一时的成功并停滞不前,像乔布斯所说,我们要忘记过去,继续创造新的东西,才可以得到艺术的人生体验。
3.“还是很小的年纪,丽萨就开始意识到他的饮食癖好反映了一种人生哲学: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她说,‘他知道一个多数人不知道的道理:物极必反’。”
丽萨道出了乔布斯最重要的人生哲学,看到这段话,我也颇有共鸣,我想起了初中时每天参加田径训练的日子、想起了高中毽球队训练的日子,想起考研的日子,这些日子都很苦,但是却很充实、很快乐、很健康。每天简单规律的生活,确实可以让思维更敏锐,不停的会捕获到新想法,新感悟,人类是矛盾的,我们“苦”是为了得到“甜”,但我们处于“甜”的状态的时候,我们却并不感觉那么的“甜”,反而觉得“苦”的那段日子才是最“甜”的。
4.“他说:‘如果你发现有些事情做得不对,你不能只是忽略它,然后说:以后再处理,这是其它公司的做法’”
乔布斯在IPone4快完工时,发现屏幕不完美,认为要采用玻璃材质,为了做出伟大完美的产品,于是他决定重新设计,弄得他的团队哭笑不得。乔布斯只是在工作上才有这样的态度,生活上倒不一定了,比如说在处理丽萨的事情上。还是那句话,他只是在某一方面坚持到了极致,也说明我们不能试图在每一个方面都力求做的很好,我们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如果我们坚持某一积极的态度、某一积极的习惯到极致,或许我们就可以变得出色。
5.“我最喜欢的是你说的这几句话:a.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b.领袖和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c.人这一辈子没办法做太多的事情,所以每一件都要做得精彩绝伦;d.成就一番伟业的唯一途径就是热爱自己的事业;e.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来自横戈

在未读这本书之前,我心目中的乔布斯一直是完美无瑕的,他具有领导者的能力,开拓者的精神,创新者的远瞻性。他似乎是全能的,他的光环似乎盖掉了他身上的所有缺点。
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了乔布斯的阴暗面。
他是个自大狂,对于微软的前CEO比尔盖茨,他曾不屑地说:“windows系列的产品都是劣质品,都是抄袭Mac的系统。”他认为自己比比尔略胜一筹,特别是在于品位和风格上。对于吉尔阿梅里奥(苹果前CEO)他更是瞧不起,他说过:“他就是那样一个小丑,还特别把自己当回事儿。他坚持让所有人称呼他为阿梅里奥博士,以此提醒别人尊重他。”在乔布斯的世界里,不是天才就是蠢才,没有中间地带。对待天才,他会予以应当的尊重,但是对于蠢才,除了鄙视的眼神还有侮辱性的话语。
他是个偏执狂,对于产品的所有细节(甚至是无关紧要的)他都要精益求精。麦金塔电脑的包装就是个很好的体现,乔布斯为了精益求精让大家重做了50次,使得成本提升。
他是个冷漠的人。对于自己的亲生骨肉lisa,他曾像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予以遗弃,直到多年之后他才终于肯承认lisa的身份。而对于约翰斯考利(前百事高管,后任苹果CEO),一开始乔布斯为了请他来苹果当CEO花费了各种力气,就像是暴风骤雨般的求爱。但到后来,当斯考利的想法与自己不符时,他完全不顾往日交情予以打击。
他还是控制狂、偏激狂等,只是他最终成就的苹果传奇的光环掩盖了这些,乔布斯终究只不过是一介凡人,他会犯其他人也会犯的错误,他会有害怕、犹豫的时刻。但是最终,是“是世界变得更美好”的意志让他一直撑下去,克服自己性格中的种种缺陷,最终化为传奇。

乔布斯的动力源于对创造可以传世的伟大产品的追求,而不仅仅源于对利润最大化的需求,这是他得以坚持按自己的方式将苹果打造成今天这样的源动力。在这个山寨横行的世界里,苹果的不断创新为公司注入了新鲜活力。
科技和人文的结合。他不是一个呆头呆脑的工程师,也不是一个对科技不感冒的书呆子,他将对科技的兴趣和对人文的探讨结合起来。他研究禅宗,佛教,在印度做过八个月的行者,正是这些东方的经历是他对西方的理性思维的局限性产生了怀疑。他的很多决断不是董事会民主讨论的产物,而源于他的直觉,在经营公司时,他是一个独裁者。他不依赖市场调查,他不谄媚得跟在消费者的后面像狗一样嗅寻他们的需求,而是他创造出产品让消费者去购买。从某些方面说,他把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当作了容易操纵的笨蛋。也许,事实也确实如此。
他不是一个物质主意者,正如之前所说,他的动力源于对创新产品的热爱,而不是为了让自己变成世界首富。他生活简单,他没有像他的同伴那样去建造夸张奢华的住所,他对财富没有过刻意的追求,而是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接受了。
他追求艺术,虽然他不是一个艺术家,但他一直把自己幻象成一个艺术家,并按艺术家的标准去要求自己的产品。他的产品要是完美的,独一无二的,不允许任何人来拆拆改改的。艺术家是自恋的。
他注重技术创新,不信任对产品不感兴趣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营销人员。可一旦公司做大,就会有商科出身的企管人员接受公司管理,这种营销和产品的分裂是否会主导以后的苹果公司?他是一个独裁者,他可以否定大多数人的意见而不怕得罪人,并将自己的理念坚持到底。在某种意义上,独裁比民主效率更高,效果更精致,前提是,这个独裁者的人选要对。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是否会走向集体妥协的平庸?

看看停停,终于把乔布斯传看完了。
只记得四点,一是专注,二是简约,三是气场,四是固执。
乔布斯传,除了写我们伟大的乔布斯,还是一部IT界的简史,从PC,数字动画,软件产业,音乐产业,到各种终端,硅谷的混战,实在过瘾。
乔布斯身上的特质,难以模仿,从某一角度来说,他是神;但他也是人,有人性的各种特质,也一样难以逃脱死亡的结局。在当今信息化的社会,更加需要这样的创造者,无论是实干型的,还是精神上的领袖。创新是竞争中永恒的动力,尤其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科技竞争,商业竞争,人文竞争,落后就要死亡,希望能有中国的乔布斯出现。最后一点,身体的确是革命的本钱,希望大家都注意身体健康。

我在17岁之前甚至不知道乔布斯是谁,初次知道,也只是因为大家尊称他为乔帮主。在我的心目中,他仿佛和乔峰一样,仗义行侠,义盖云天。
他的去世让我又开始了解他的想法,这本书是一个好的契机。
读完之后,感触颇深。乔布斯的设计理念里有两点很打动我:一是至繁归于至简,这真是一件很难的事,就像苹果的MacBook Air,初次见时觉得轻薄又华丽,可是后来三星也出了一款超薄笔记本,我才发现,MacBook Air是多么的大智若愚,三星的笔记本薄则薄,全身黑色为主,虽也无何修饰,却有着华丽的感觉,苹果的东西,已经把简洁做到了极致,不论ipad,iphone还是macbook,都有着最简洁的造型,手机不能旋转,不能翻盖,整个机面只有一个按键,甚至不能更换电池。就是这样的简洁,却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手机行业,苹果只是推出了iphone,就可以独断,而诺基亚每年那么多的机型,却抵不过一部薄薄的iphone,诺基亚的手机造型很多,有很多的棱角,有很多的按键,可以翻开,可以弯折,甚至可以随意摔打。可是不够。这就是乔布斯设计理念里的第二点打动我的地方:我们不用做问卷调查,因为消费者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只有我们做出来,他们才会明白。在iphone之前,手机也不是没有革新,诺基亚也不是没有出过好的机型,只是,都太复杂,都太繁琐。光是手机的说明书都很厚。不光说明书,就连手机的包装也很大。拿到iphone的时候,我惊异于它小巧的包装以及简洁的说明书,真是不能算是说明书,只是类似图册的东西,却能一眼看懂。这才是消费者想要的,不用说明书只是单纯的本能就足以学会的。但在这之前,消费者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这些。当然,我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期待,有没有比苹果更简洁的设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赢了苹果。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乔布斯的完美主义,偏执到连手机后盖都不愿让消费者打开来破坏产品的整体印象的偏执。我不是个完美主义者,有时会随遇而安。我一直在想,作为一个设计师,是不是应该具有完美主义。最后发现,乔布斯的完美主义造就了他,虽然和他合作的人都受不了他的现实扭转场力和完美主义,但这使得他成了电子产品里的艺术家,它的设计足以摆在艺术馆里供人们鉴赏。而不论是比尔盖茨还是谷歌安卓,他们仅能被称为企业家,因为他们的目的是市场最大化而不是对产品或者系统的执着。
乔布斯是个艺术家也是个企业家,他用自己的偏执剑走偏锋,走出了一条路,或许在这一点上,他和乔峰有些相似,同样的固执,但少了乔峰的迷惘。他一直坚持走自己的路,这是我最尊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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