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候听同桌推荐看的这本小说,我当时是很怕看那种大部头的名著的,但这部近千页的作品丝毫没有艰涩冗长之感,大仲马讲故事的能力由此可见一斑。不过这本书被刷到9.4分还是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整个故事就是主人公艾德蒙•唐泰斯被陷害入狱,后来逃脱并以基督山伯爵身份出现,向昔日的陷害者复仇的故事。其中的曲折自然不是一语概括的,这类复仇故事本身并没有什么新意可言,但大仲马在其中穿插了大大小小的风波与高潮,所以并没有出现读到一处难以为继的状况。其中包含关于欧洲无数场景的描写,更有对当时巴黎上流社会浮世绘般的刻画,尽管这些刻画往往止于现象本身,没有进一步的挖掘与探讨,然而这都无碍于它成为一部杰出的通俗小说。
在故事的展开和情节的构思方面大仲马还是很出色的,一直能让读者保持清醒和兴趣。个人认为主要问题还是在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在被陷害之前主人公是一个很天真善良的水手,面临着似锦前程。无疑牢狱生涯和师从法里亚神父的经历对他有很大影响,然而当他第一次以基督山的身份出现在阿尔贝和弗朗兹面前时,我还真有点没认出来。大仲马也没有充分的交代,说实话我当时甚至有一段时间怀疑基督山到底是不是原来的主人公唐泰斯。在塑造基督山伯爵这个形象的时候,大仲马比之前描写我们亲爱的艾德蒙时采取了更多的侧面描写与烘托,竭力突出其神秘色彩,无论这种神秘色彩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突兀和陌生。
我记得主人公第一次以基督山的身份跟维勒福在巴黎见面时,很是高谈阔论了一番,大意说哪怕国王的领地也受到疆域的限制,法律也不过在一个地区行之有效,而自己游历天下不受任何的拘束,只承认自己在上帝之下,是上帝的使者。这是基督山对自己的评论,我估计也是大仲马想把他塑造成的形象——半人半神。卡瓦尔坎蒂,维勒福夫人等人只能沦为他的工具,这样他不用亲自出马,兵不血刃地就把他昔日的仇人逼上绝路。我记得在毒物学一章里,基督山将玩弄别人心理的能力展现到了极致。最后他的这些仇人中费尔南死了,维勒福疯了,唐格拉尔破产。完成这一系列高难度动作后,伯爵离开巴黎,将摩雷尔带到他心爱的瓦朗蒂娜身边,享受着大美女海蒂倾慕(叫我情何以堪),最后去了没人知道的地方。
大仲马总是喜欢把一些东西过分的理想化,浪漫化。他的另一部小说《三个火枪手》中,描写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的恋情也出现了这个问题。这种艺术处理本无可厚非,但走到突兀和荒诞的边缘就有点过火了。(这方面有琼瑶阿姨一个就够了,没必要再向她看齐了)
尽管有这样的问题,这本书仍是我读过的最吸引人的小说之一。初中时用学习的时间,悄悄地把这本书看了又看,还被发现狠狠骂了几次,现在想想都是那么值得。
《基督山伯爵》可谓是大仲马的一部富有正义感的佳作,在《三剑客》后又一次引起了轰动。此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具有浓厚的传奇色彩。
此书介绍了一名大副,爱德蒙*邓蒂斯遭到事业上竞争对手邓格拉斯,情敌弗南和法官维尔福的诬陷,不幸入狱。在逃狱后,他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宝藏,并展开了自己的报恩和复仇计划……
大仲马原为剧作家,故,在这部小说中我们仍可看到戏剧的影子;也正是因此大仲马的小说中,对心理活动的描写较少,而人物的对话却十分精彩,如第九十五章《父与女》中邓格拉斯同欧琴妮的一番对话,绘声绘色,十分舞台化,可谓如见其人。
大仲马不仅以他那丰富的语言描写见长,他对情节的设计也可谓独具匠心。这部小说中充满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冒险,神秘的谋杀,以及长期策划中的报恩和复仇。当邓蒂斯在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时,总是那么不知不觉而又令人惊心动魄。邓格拉斯、弗南、维尔福三人最终都是家破人亡,但他们破灭的具体方式又迥然不同,让人们怎样猜都难以想到。可以说是大大的掉着读者的胃口,也难怪这书如此的畅销。
这部书是大仲马在他经济十分窘迫时所作的,目的是为了缓解经济压力,但这丝毫不妨碍《基督山伯爵》成为一本世界级的名著。本书虽是以复仇为基础所作,但在书的最后大仲马也终于将他的观点和盘托出:“人类的一切智慧是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
The Count of Monte Cristo整个故事的起源和发展,都是由一个“情”字来引导。
一开始Edmond Dantes是一个19岁、有前途的海员,有一个心爱的姑娘和一个年老但还是健康的父亲。一个那么普通的人,竟然遭到极大的厄运,无端端被囚禁了十四年,不见天日,自己的父亲活活饿死,心爱的人嫁与仇人。
害他的人有三个:Danglers, Fernand, Villefort。
Danglers与Edmond共事在船上,因为船长途中暴毙,Edmond带领船只安全到达马赛,深得其他海员的拥戴和老板的称赞,极有可能担任新的船长。Danglers极度嫉妒,先是在老板Morrel前是非一番未果,决定找机会将Edmond狠狠打击。
因他知道船长在临死前吩咐Edmond独自去某岛上一趟,又偷听到Edmond收到一份密信,要亲自送去巴黎。他估计,这是拿破仑分子的信件。机缘巧合之下,他见到Fernand,罪恶就成型了。
Fernand深爱着Mercedes,而M则是E的未婚妻。Fernand想得到Mercedes,却没办法。精明的Danglers看得出F对M的情意,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Danglers透露了E送信的秘密,开玩笑说写一封告密信,却又装作满不在乎地扔在地上。他知道Fernand一定会捡起来,将此信寄出。
事情的确如Danglers所想的发展,Edmond在婚礼场上被人逮捕走了。案件落在Villefort手上。Villefort虽然是爱好名利的保皇党,但也不乏是非之分,有罪的判罪,无罪的释放。可是偏偏收信人,竟然是他的父亲。Villefort的父亲是拥护拿破仑的巴拿马分子首领,假如信件被发现,Villefort就会失去他的名誉,更重要是失去他的父亲。为了永远不被人发现这个秘密,Villefort撕毁了信件,并秘密将Edmond运到一个与世隔绝的监狱里。
上天似乎跟Edmond开了个玩笑,不明不白被捕,不明不白地坐牢。从人生最快乐的顶点,跌进人生最绝望的深渊。一进监狱,所有清白的都变成不清白,即使申诉自己无罪,别人只会耻笑你,并认定你是有罪;你坚持说自己并不是发疯,别人会认为你疯得彻底。
在监狱里,不知道时间的流逝,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不知道生存有何意义。Edmond想过死,绝食了若干日。在意识不清,将死未死的那一刻,他突然想到:我为什么要死,我还年轻,或许终有一日,我会获得自由。死始终会来,我何必要过早自绝?
一丝的希望让Edmond活了下来。之后,他发现隔壁的所谓疯神父,竟然挖了地洞,因为角度计算错误,通往了他的囚室。就这样,两个犯人碰面了。一个年长者,一个年轻人,苦难和逃狱的希望将两人联系在一起,犹如父与子。神父并不是疯,他不单博学,还拥有一个宝藏的秘密。他被人认为是疯子,是因为他不断提出以宝藏换取自由。如此大的数目,可以使一个国家重生,谁会相信?
从神父那里,一个普通的海员如饥似渴地学习了顶端的知识。在可能永远监禁的情况下,人还是向上,还是学习,为什么?因为希望!因为人永远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可是神父等不了他的希望。几十年他一直尝试各种逃狱方法未果,在差不多成功时,急病发作,他知道自己是活不了的了。他将宝藏的秘密告诉Edmond,并再三嘱咐他一旦获得自由,要去将宝藏挖出来,宝藏就藏在基督山。
神父死去了,悲痛的Edmond失去了自由,现在又失去了挚友。尽管带着悲痛,生存的欲望令他灵光一闪:他将神父的尸体搬到自己的囚室,自己则在白布下装作尸体,手中紧握神父自制的刀子,待被搬出监狱处理时逃脱。
中间一段不过多陈述,反正他是逃出了这座监狱,改头换面,并发掘了基督山的宝藏。
获得了世人无法想象的财富,Edmond现在作为基督山伯爵,要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I would fight for such a cause; but in return for a slow, profound, eternal torture, I would give back the same, were it possible; an eye for an eye, a tooth for a tooth.
他向提供线索的邻居Caderousse回报了价值连城的钻石,挽救了频临破产、一直帮助他和他父亲的前雇主Morrel。但这两个人的结局很不同,突然而来的钻石激起了Caderousse的贪婪,走上杀人、敲诈、偷窃之路,最后被同伙杀掉。Morrel一家被挽救,心存感激,个个都活得很好,善心无不丧失。
Caderousse临死前,伯爵说了一番话:
“……this is what the God in whom, on your death-bed, you refuse to believe, has done for you—he gave you health, strength, regular employment, even friends—a life, in fact, which a man might enjoy with a calm conscience. Instead of improving these gifts, rarely granted so abundantly, this has been your course—you have given yourself up to sloth and drunkenness, and in a fit of intoxication have ruined your best friend."
至于报仇,情节很刺激。作者没有明写基督山伯爵心里想什么、要做什么,而是笔风一转,用其他人物去表现伯爵。虽然不明写,但读者会感到一个周密的计划在布局,让人产生一阵阵寒意。
伯爵在罗马,装作无意地认识了Frank和Albert。Frank最先出场,可是别以为他是什么重要的人物。我想伯爵是借Frank去接近和认识Albert,然后由Albert引领他进入巴黎上流社会,逐一接近他的仇人。Albert的父母,就是Mercedes和Fernand; Albert与Danglars的小姐订了婚;而Frank跟Villefort家的小姐订婚。看得出千丝万缕的关系么?这三家显赫的人,是当年导致Edmond无辜入狱的凶手,又是如今的友人。
报仇过程大概就是:揭露Fernand当年背叛上司的过去,毁掉其名誉,毁掉Fernand的儿子;在电报上做手脚,让Danglars亏钱、破产、身败名裂;暗示Villefort的第二任妻子用毒的方法,任由爱子心切的她去毒害Villefort跟第一任妻子生的女儿,以此获其丰厚的遗产。
某种程度上,他成功了,可是他感到的不是报仇的快意,而是罪恶感、挫败感和失落。Fernand身败名裂,甚至自杀了,Mercedes似乎是自由了,可是并不可能是属于他。看到自己爱过的女人痛苦、悔恨、自责,其伤心胜于报仇的快乐。他报仇了,可是他得到什么?他永远不可能回到19岁,娶他心爱的Mercedes,而如今的Mercedes,永远都不会是他的。
对Villefort的报复呢?Villefort曾经宣称,他就是法律,法律是没有人情的。可是当他知道,自己的妻子就是下毒者,自己狠狠裁判的罪犯是自己的私生子,他意识到,一生裁判别人的自己,同样是戴罪的人。法律不离人情,没有了人情,所谓的法律其实是一把杀人的刀。只是Villefort明白得太迟,他疯了。
伯爵冷眼看着Villefort一家惨剧不断发生,却不知道,差点被害致死的Valentine是自己恩人儿子的爱人。他认为自己即是上帝,惩罚仇人的罪,却不知道差点害了恩人。他看到女人和孩子也惨死,就更加悔恨。
所以他最后只是小小地惩罚了一下Danglars,让他体验当年自己父亲活活饿死的惨况,就放他走了。其实最坏就是这个Danglars,他并没有什么感情,包括对女儿妻子也一样。他爱钱,嫉妒心重,为人卑鄙势利,可是却逃过最惨烈的报复。
Fernand犯罪,是出于对M的爱,Villefort犯罪,也同样不离对父亲的爱。爱带有自私和残酷的性质,对自己人是善,对其他人是恶。我认为,Fernand和Villefort只是推波助澜的分子,罪恶的根源和核心是Danglars。罪恶发起者受的罪比罪恶行使者轻,我觉得不公平。不过的确社会就是如此,而且要做到绝对公平,不论是法律还是人的私刑,都好难做到精准。
人贵有感情,动情可犯罪,也可以救人。伯爵被Mercedes感动了,宁愿在决斗中被Albert杀掉也不出手去杀Mercedes心爱的儿子(最后两人没有决斗,Mercedes的爱化解了这场死局)。伯爵对恩人儿子的爱,也令到他无意再将报仇继续下去。Haidee,一个他买来的奴隶、落难公主,她对伯爵的爱也使他放下几十年的执着。
沉重的过去,犹如铁手一样抓住人的良心,使人愿意出卖灵魂,使人不再相信上帝。Edmond一开始想到,财富是上天给他复仇的工具,却意识不到,这是上天让你过新生活的资本。过去的痛苦好似一场梦,分明感到有痛感,可是越去执着这些痛苦,现实可能有的快乐也会消失;困于过去的苦,将来也是苦。所以面对悲伤,唯一的出路就是忍耐,用整个人生去忍耐,用整个生命去希冀。
Bear your grief as the cloud bears within it ruin and death……life is endurable to sufferers.
最后,认为自己再不能爱人的Edmond,将自己的财富留给恩人的儿子和他的爱人Valentine,自己带着Haidee出海,离开所有的恩仇,在余下的人生体验从未得到的快乐。
引用最后伯爵留下的信里一段话:
“There is neither happiness nor misery in the world; there is only the comparison of one state with another, nothing more. He who has felt the deepest grief is best able to experience supreme happiness. We must have felt what it is to die, that we may appreciate the enjoyments of living. ”
"Live, then, and be happy, beloved children of my heart, and never forget that until the day when God shall deign to reveal the future to man, all human wisdom is summed up in these two words,—'Wait and hope.“
希望、等待,是经历多少挫折和困厄才得到的领悟!永远不要失去希望,没有希望就没有生命;永远不要过早放弃,生机可能就在力竭气尽的那一刻。
本书是怎样的经典就不需累述了,不过有两个也许不太有名气的相关改编的作品值得看一看。喜欢动漫的朋友第一不能错过的就是《岩窟王Gankutsuou》由GONZO公司企划制作,根据《基督山伯爵》和《群星,我们的归宿》改编而成。GONZO招牌的2D+3D的手法和“纹理平贴技术”,实是令人眼花缭乱,就凭这个就不得不见识一下了。当然也许脚本上有些许不足(这是GONZO的老毛病了),但华丽的视听体验就足够弥补了,当然还有悲剧的结局(漫画版貌似是HE),恩,当然还有BL。说到《岩窟王》,就不得不说说《群星,我们的归宿》,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的经典科幻,说白了就是未来星际版的基督山复仇记,外加“思动”等一系列足够扯的设定,我估计《岩窟王》之所以做的如此糜华就是受这本书的影响。当看到佛雷(《群星》的主人翁)带着天鹅绒面具,披着华丽衣袍走下步阶时,我以为是拍不出比书中更华丽的场景了……直到见到《岩窟王》,好吧,我认输,拜托,你能不能不要华丽的太冒。
很符合中国人的心理活动,本来前途很光明,然后就遭奸人陷害,然后入狱,遇到高人,然后出狱,一系列的复仇计划,最终大结局抱得美人归,太完美啦,不过我发觉主角唐代斯完全是个神人嘛,感觉其他人玩心计完全不是他的对手,这点来说还是有点夸张的,至少在天朝,主人公复仇的时候,还会遇到些许问题和阻碍的。不过这个本书确实挺值得看的!推荐! 花费了1个月零5天时间才看完
大仲马是一名通俗历史小说家,不像欧洲其他的著名作家那样,他写的小说没有特别强烈的反应现实的意义,也没有多少惊世名言。但是却用丰富大胆的想象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征服了读者。同时吸引读者的还有那些令人如同身临其境的主人公经历和情感故事。
《基督山伯爵》通篇讲的是主人公爱德华唐泰斯在新婚前被奸人陷害,被打入黑暗的额地牢,在那苦苦煎熬了14年后,趁机逃出地牢,挖掘到宝藏,然后精心策划了一起复仇的计划,最终伤痕累累地惩罚了恶人。
这本小说比较长,读到中间的时候甚至觉得有点罗嗦,但是当结局逐渐浮出水面的时候,我才发现前面所有的叙述都与“复仇计划”息息相关,所有的看似无关的情节竟然都是这个计划的一部分,包括伯爵故意结识维尔福夫人,跟她讨论毒药学,挑拨她与维尔福的关系,造成维尔福家庭的毁灭,把贝尼代托推荐进社圈,指认维尔福的恶行,把维尔福逼疯。揭露马尔塞夫叛国投敌的罪行,使其绝望自杀。从腾格拉尔的夫人入手,设法使腾格拉尔破产,想方设法使贝尼代托与腾格拉尔之女订婚,然后无情地揭露贝尼代托的罪犯身份,使腾哥拉尔家庭名声扫地。复仇计划之庞大精密,涉及到的人数之众,事件与事件间的环环相扣,无不使人惊叹,暗暗佩服作者的思维缜密度与想象力之丰富。
除了惊叹作者的写作手法之外,我也从书中得到了一些精神上的启示:“人类的所有智慧都集中在两个词中,等待与希望”,希望是等待的理由,当正值青春韶华的唐泰斯被关在不见天日的地牢里时,究竟是什么使他能够坚强地活下来?在这种境况里,意志无处发挥,再坚强的意志也会被时间和环境消磨,拯救他的是希望,他渴望重新获得自由,渴望与未婚妻美塞苔丝的重逢,渴望见到他亲爱的父亲。所以当机会来临时,他毫不犹豫地抓住了,一举逃离黑牢,并获得了上帝赠与的礼物——宝藏。我想到了我的自身境况,是什么使自己不快乐,什么才是我想要的。当现实与理想背道而驰时,如何摆脱绝望——等待与希望,hold住我们的希望,开始耐心的等待,这等待不是消极的无所事事的等待,而是像唐泰斯在地牢中那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好成功的准备。
看过的书容易记不清情节,若不是想起了写点读后感。估计过个一年半载我会直接把作者都搞混乱。
《基督山伯爵》给我留下的印象分为两部分——监狱里的暗无天日与复仇过程的顺理成章。
唐代斯,男主人公,开篇不久便被诬陷而进了监狱。原因是有人嫉妒他的能力和他拥有的漂亮未婚妻。而我们的男主人公当时还是一阳光男孩。善良、直率、单纯。其实就是一给老板打工即将被提拔为项目经理了便乐呵呵笑三天的那种傻小子。
哐当一下进监狱了,而他还没反应过来。然后又被某位警察为了邀功而莫名添加了些罪名。于是一关就是十几年(还是二十几年来着?)。
期间结识了学识渊博的法利亚神甫,同样被冤入狱。法利亚在挖地道准备越狱时偏移了方向,恰巧挖到唐代斯牢房,被唐发现从而两人相识。
总之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并一起重新挖掘隧道,同时法利亚当起了唐的老师,几乎是什么都教。因为此过程中唐不仅学会了几门外语,而且掌握了许多社会以及自然甚至化学的知识。就是那种正常人花几十年通过进各种学校进修和参加各种社交场合学会的东西,唐在坐牢这段时间也都搞定了。
法利亚神甫简直重塑了一个唐代斯!所以我感慨的是法利亚神甫如此这般的强悍啊!
坐牢的过程描述得比较长,这就可以理解了。毕竟要学那么多东西嘛,哈哈。
而后不幸的是法利亚患病死了,而隧道的希望也破灭了。此时第一个高潮也出现了。唐偷梁换柱把自己装进了原本装法利亚尸体的袋子,第二天便被抬出去扔海里了。
忘了说,幸运的是法利亚死前给了唐一张藏宝图。不像海贼王中的图那样找到它还需大浪滔天历经千辛。这张图的宝藏全放在一荒岛的地下室。
唐初现其聪明才智便是在此绝望中的灵机一现。当然,还顺便拿了一把铁皮做的小刀,真是考虑周全。
童话故事即将上演。唐顺利地找到荒岛。芝麻开门后,他成了世界屈指可数的富翁。此处省略一千字。
现在我要说说我的评价了(之前的全是废话- -!)。
童话故事上演后,情节便顺理成章地进行着,没有任何悬念,唐变身为一位才情横溢学识渊博的绅士,慢慢地接近了当初陷害过他的四个人(其中三个之后都由于投机倒把而混得很好,非伯爵即男爵),当然唐(已拥有基督山伯爵之名)能这般如鱼得水,除了才情出手大方也是一重要催化剂。
可是令我实感惊讶的是居然没有任何人认出他的脸(由于坐牢他长瘦了变白了,眼神更加忧郁了- -!此间只有他的老情人对他的身份深感怀疑),况且他还同时扮演了三个角色——基督山、神父、警察,竟也都一一周旋过来了且无人质疑。不过我知道纠结于这种事是多余的,没看出就没看出嘛,身临其境的读者还真不希望打断这一气呵成的节奏。而且要真被识破了估计大仲马还得多写上两部故事才完结得了。
总之,这样的写法是符合大众追求快感的心理的,无论是金钱方面还是把曾经的仇人逼得走投无路方面。简直是天衣无缝,大快人心。没有留下丝毫悬念,就像描写老船长的儿子爱上了唐(基)曾经未婚妻的女儿时,我总YY着会不会又将上演一场人性的阴谋,结果却是真心山盟海誓后来也圆满结局。可能是因为我还不习惯法国式的表白吧,就像莫泊桑《漂亮朋友》里面杜洛瓦总是逢女人便注定要违心地对其说一堆“我爱你,见不到你我都快死了”一样,居然每个女人都信了,这与中国文化实在大相径庭。
另外,相对于《双城记》来说,《基督》的社会背景交代更少,其实这两本书都是一个大背景下的故事,前者以占领巴士底狱前后为背景,后者则发生在拿破仑第二次复辟前后(若没记错的话)。前者给人以对历史的反思为结局,后者留下基督山复仇结束后与小公主孤帆远影随波去的倩影。为什么要拿《双》来对比,可能是因为除大背景相似外还都有被诬陷而坐牢的情节吧。
所以,我更倾向于把《基督》当成纯情节小说来看,至少除了永远也花不完的钱和大颗大颗的钻石给人带来的快感外,情节设置还是颇为巧妙的。
推荐。
基督山伯爵是全书的主人公,他被塑造成了一个命运起伏的年轻人,开始时有不错的前途,却遭人妒忌,被设计陷害。进入监狱后,看到了新的希望,学到了难得的高贵品德,还获得了超人的知识。形象比较饱满。但法利亚神甫却是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重要角色。他也遭受冤狱,被关进地牢,他有着坚强的意志和善良的品格,没有他的帮助,邓蒂斯可能早就不是疯掉就是死在牢里了。他教给了这个年轻人许多知识,更给了活下去的力量,要不是因为他,邓蒂斯根本不可能逃出去,更不会知道什么基督山的宝藏,复仇也就无法进行,后面的故事也无法展开。这是一个历尽沧桑与苦难的老人,自己身处危难之中,仍然能帮助别人,实属不易。这个老人像慈父一般,邓蒂斯能逃出升天,获得新生,快意恩仇,全赖他所赐。
小时候先看的电影,热拉尔*杰帕迪约版的,两年之后读的原著。
原著与之前电影的内容情节有很大出入,人物的塑造差异也很多。总体感觉原著并没有荧幕展现的精彩,人物性格平淡无奇,剧情展开拖沓,尤其是对伯爵的刻画根本未突显他那人性光辉的一面,和他那“与众不同的风格”(这全要归功于作者刻意描写他的不同寻常的过于直白的败笔了),书的结局处理更让我失望透顶,根本没有什么戏剧的铺垫,伯爵就带着奇怪的海戴莫名其妙的远走高飞了,而美塞苔丝也称得上无缘无故的独守老唐泰斯的旧屋,牵强的难以接受,我对大仲马的崇拜度也从神圣骤然降至为0,唯一值得称赞的是,本书的故事还算有趣,并也只能称得上“还算有趣”。
记得多年前看电影的时候,心情那个激动,似乎有无限感慨可发,对他们的信念,他们的追求深深思考,而埃德蒙的形象又使我对男性的崇拜度上升到最高峰,于是怀着热忱的心来“拜读”原著时,天哪,犹如闷雷一般,读完之后心中并无一丝波澜,伯爵在他的笔下婆婆妈妈,完全丧失了他对我的吸引,我甚至不愿叫他“埃德蒙*唐泰斯”,而是“伯爵”,甚至当时怀疑作者著此书时贫困潦倒,为了养家户口,才使这“大作”如此冗长,足足1467页。有可能电影的刻画让我先入为主,毕竟它增添了编剧的改编、融入了导演的分析和理解,吸收了演员自己的精彩阐述。
东西差异真的蛮大,书中把“张扬”“得瑟”写的理所应当,这让我很难接受,虽然我也期待情节最后的“真相大白”,但它却让我对基督山的印象大打折扣。
PS:也是有收获的——一个很赞的演员
早就听闻大仲马大名,然而真正阅读他的作品则是在很久以后.
基督山伯爵可谓其一力作,故事设计精巧,换换相扣,引人入胜.果真是大师手笔.此书以主人公巧妙的惩罚了邪恶,成功复仇并且报答了恩人而告终.读至结尾有一种跋山涉水历经万难钟到顶峰之感.其中有很具体的水手生活的描写,也有寻常家庭的描写.总之是一部集大成的作品,在此可管窥动荡的法国时期的风貌.推荐一读.
另外,刚开始阅读的时候可能有乏味之感,渐渐深入后方觉有趣.希望大家不要放弃,坚持读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