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候听同桌推荐看的这本小说,我当时是很怕看那种大部头的名著的,但这部近千页的作品丝毫没有艰涩冗长之感,大仲马讲故事的能力由此可见一斑。不过这本书被刷到9.4分还是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整个故事就是主人公艾德蒙•唐泰斯被陷害入狱,后来逃脱并以基督山伯爵身份出现,向昔日的陷害者复仇的故事。其中的曲折自然不是一语概括的,这类复仇故事本身并没有什么新意可言,但大仲马在其中穿插了大大小小的风波与高潮,所以并没有出现读到一处难以为继的状况。其中包含关于欧洲无数场景的描写,更有对当时巴黎上流社会浮世绘般的刻画,尽管这些刻画往往止于现象本身,没有进一步的挖掘与探讨,然而这都无碍于它成为一部杰出的通俗小说。
在故事的展开和情节的构思方面大仲马还是很出色的,一直能让读者保持清醒和兴趣。个人认为主要问题还是在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在被陷害之前主人公是一个很天真善良的水手,面临着似锦前程。无疑牢狱生涯和师从法里亚神父的经历对他有很大影响,然而当他第一次以基督山的身份出现在阿尔贝和弗朗兹面前时,我还真有点没认出来。大仲马也没有充分的交代,说实话我当时甚至有一段时间怀疑基督山到底是不是原来的主人公唐泰斯。在塑造基督山伯爵这个形象的时候,大仲马比之前描写我们亲爱的艾德蒙时采取了更多的侧面描写与烘托,竭力突出其神秘色彩,无论这种神秘色彩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突兀和陌生。
我记得主人公第一次以基督山的身份跟维勒福在巴黎见面时,很是高谈阔论了一番,大意说哪怕国王的领地也受到疆域的限制,法律也不过在一个地区行之有效,而自己游历天下不受任何的拘束,只承认自己在上帝之下,是上帝的使者。这是基督山对自己的评论,我估计也是大仲马想把他塑造成的形象——半人半神。卡瓦尔坎蒂,维勒福夫人等人只能沦为他的工具,这样他不用亲自出马,兵不血刃地就把他昔日的仇人逼上绝路。我记得在毒物学一章里,基督山将玩弄别人心理的能力展现到了极致。最后他的这些仇人中费尔南死了,维勒福疯了,唐格拉尔破产。完成这一系列高难度动作后,伯爵离开巴黎,将摩雷尔带到他心爱的瓦朗蒂娜身边,享受着大美女海蒂倾慕(叫我情何以堪),最后去了没人知道的地方。
大仲马总是喜欢把一些东西过分的理想化,浪漫化。他的另一部小说《三个火枪手》中,描写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的恋情也出现了这个问题。这种艺术处理本无可厚非,但走到突兀和荒诞的边缘就有点过火了。(这方面有琼瑶阿姨一个就够了,没必要再向她看齐了)
尽管有这样的问题,这本书仍是我读过的最吸引人的小说之一。初中时用学习的时间,悄悄地把这本书看了又看,还被发现狠狠骂了几次,现在想想都是那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