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丑时老夫怀着仪式般虔诚的心态做好了被虐到魂灭的觉悟胆颤心情的把结局看完了。。。
过程中各种捶胸顿足以头抢地泪如尿崩。。。
然后就想在凌晨三点空无一人房间里咆哮啊!!嚎啕啊!!痛哭啊!!爆粗啊!!!
我甚至怀疑三胖子是不是故意在炮灰潘子这段开虐、、、
【以下是把劳资虐成筛的细节:
1、潘子是硬汉,受再多的伤似乎也不会死的硬汉,就这么在最后突然出现,瞬间死了,还是自杀。
2、潘子在极端痛苦跟绝望的境地之中选择饮弹。枪响过后,潘子就没了……
3、就算到最后一刻他还是在保护小三爷,吴邪安全出去了,潘子才让自己上路……
4、潘子之前的人生一直在为吴家奔命,这次是最后一次。这一次他从家中出来时,甚至连饭都没有吃完,也没收拾。按照吴邪的话说也许潘子知道自己是回不来了。(泥马TTTTTTATTTTTT)
5、潘子一直过的都不好,住的租得房子,还没钱交房租……
........一想到潘子一声声的“小三爷”我就肝颤.......
最后闷油瓶进去青铜门然后就没了我瞬间就暴走了。。。
泥马这就没啦这算神马!!
但是冷静下来也就算了,也想不粗其他的结局总不能指望结婚生娃什么的、、、坑确实都没怎么填,不知道会残念多长时间、、、但本书毕竟不是上帝视角,也不好说什么。大结局之后会不会粗一本大揭秘神马的、、
酵母你除了会那些各种名牌的英文,你还会点别的英文了么?!!
你的蹩脚英文不要出来显摆好么??
读者都要哭了啊酵母!!
借用一句书里的话:
你用这些蹩脚的英文,你问过读者的感受么??
你有问过书里Neil的感受么??
问过么??!!
比如说⋯⋯
我在3.0里看到了无数次的“dramatic”以及它的各种词性⋯⋯
我还和同学数得不亦乐乎啊!!!
从1.0开始看着那些英文我就已经欲哭无泪了!!
你这是要闹哪样啊!!!
闹哪样啊!!
三叔你够狠的,等的我前面剧情都忘了你才写好结局。。。。。。。。。。。。。。。。。。。。。
但是三叔的情节还是很扣人心弦的,橡皮擦用的越来越好,读者被蒙的越来越头大。
看了三叔那么多书,我要分析下南派这个派别的主要写作特点。
首先就是作者自己得忘记自己要写的结局,在结局出来之前要分析出各种可能。
然后就是蒙人让别人觉得自己之前的分析是对的,当然还是得推翻掉得。
最后就是给出个别人觉得果然是这样的结局。至于怎么办到,那得问 三叔。我自问是坚决没有这样的才华的。
ps. 三叔你每天得撒多少谎才能练出这功夫。。。。。
为什么评价一面倒地说好呢?
看了大半部权力游戏,没觉得有多好。角色没能让我有代入感,更热血不起来。
没一个角色是我喜欢的,勉强有好感的只是侏儒跟私生子罢了。
除了侏儒,其他角色都闷得不行
实话说,还不如金庸老头的小说。如果马丁是大神,那金庸是什么
真怀疑这里的人是不是那种“老外说好看当然好看”的人。希望是我想多了
继续看吧,或许感受有所改善。如果还是这么接下来的情节还是那么不温不火,看来买第二卷的钱可以省了
感觉4本写的有点仓促...没写出进古墓中碰到粽子.解机关.破阵法呀什么的.一种给人兴奋和惊慌的感觉的感觉.有点点的虎头蛇尾..文章主篇写的感觉还没分篇写的好.写他儿子哪一部感觉还不错..他们茅山派那里的情节有点乱...
姑娘,我请你看石田裕辅的《不去会死》,七年的时间太长,他不能完全的记录下来,但仅仅是那些点滴足以让你我流连忘返。暂且不说他的文笔如何,单单是他看到的景象,也许是我们一生都无法看到的。它们可以勾起你对于这个世界的好奇心。我知道你也渴望去看一看世界,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和时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带你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
曾经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勇士,我告诉过你,只要有路,我就可以骑着自行车到那。只要在路上,那么就没有问题。假期我独自一人,拉萨、兰州、敦煌、西安、洛阳。在不断的流浪,不想结束这种没有依靠的生活。人生的乐趣无非就是吃和旅行。当美味的食物和超乎你想象的景色同时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在想此生足矣。和陌生的人聊天,在雨过天晴的午后逗一逗隔壁的小狗,睡梦中依然在谩骂着早上卖藏药的骗子。有时会自己一个人在城市中走走,像一个本地人一般去品味生活给我们带来的欢乐。这一切只是冰山一角。我没有环游世界的勇气,更没有那种想象力。语言不通,对于明天未知的恐惧,饥饿、疲惫、病痛、各种自然灾害,以上的任何一种都可以在旅途中彻底的击溃我。我很胆小,不是和你比,而是和石田相比。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老实巴交的环境中,娶妻生子,稳定的生活是父母给我的人生规划。自身的局限性也让我在慢慢的接受这个规划。花几年的世界环游世界,就算父母同意,我也不敢。独自入藏已经让身边的人认为我是个异类了。大家都活的安安稳稳,为什么我要去疯狂一下。可是,世界它存在着,我们应当去看看他。只有亲眼看到了,我们才能相信它是存在的。
在拉萨的时候,时常接到朋友从家乡打来的电话。开头的第一句都是:你还活着呢。坐在家里自然不会有什么危险,出行,特别是那些伴随着危险的地方,总是让人有种不放心的感觉。入藏之前就听说,有个姑娘在阿里因为高原缺氧而西去的消息。我立马取消了前往阿里的计划,我要活着回家,这是最基本的。在旅途中碰到过那种不要命的,到了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进医院输液,不过还好相识的朋友们都顺利的回到了家。石田就没有我们那么幸运了。在伦敦他就得知了路上相识的好友诚司去世的消息。在大自然面前生命是无比的脆弱。在得知这个痛心疾首的消息后石田还要上路,但之后的旅程他都有所顾忌,但还好走完了。后来我就想这样值吗?人固有一死,等我们西去的时候,佛祖问我们:“能不能告诉我世界的模样?”我可不想回答:“我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样的,但我知道人民币是什么样的。”我想我会失望的,佛祖也会失望的。人活着就要去感知这个世界。石田说的对,不去真的会死,起码会后悔死,这些经历是金钱没法买来的。七年有的人住进了豪宅,开上了跑车。但石田骑着单车看到了世界。姑娘,你是想成为富人,还是证明这个世界的存在?我相信你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我一直认为在旅途中认识的人都是最靠谱的,不是一路人大家肯定不会走到一起。出门在外,人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互相帮助互相搀扶,有时也是相互取笑的对象。这样漫漫长路才不会枯燥无味。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满是风沙的大戈壁。姑娘,身边有个我,你会感到安全,我的身边有个你,我会感到安心。不论城市,还是荒野。我们一同感受的文化,一直变换着角色。音乐和书籍始终伴随着我们。结实不同的人,又与不同的人告别。每回离别时,先是笑容满面,转过身,泪水横流。在旅途中相遇的那些人啊,也许我们的一生也就这一次擦肩而过,接着也只有无尽长夜的思念。不过还好姑娘,可以的话,我们俩永远不会分离。当老的时候我们讲起年轻时在路上的日子,惊人的相似,这不是巧合,而是命中注定。
我是个胆小鬼,惧怕考试,惧怕黑暗,惧怕2012,一只从来没有见过的野生小动物就能把我吓得魂飞魄散。但是姑娘,只要你愿意,我想带着你去看看这个世界,我们可以变卖所有的家当,辞去薪水很高或者不高的工作。完全不在乎明天会是怎样。上路了再说,趁着我们还跑得动,趁着我还没有完全的长大,可以为了你去不顾一切的时候。我想我是一个勇士,只要有路的地方,我就敢骑着单车载着你去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我们是如何开始认识这个世界的?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无法回答,因为儿时的记忆实在是太模糊了。不知不觉就这样接受了这个世界,我们用“理所应当”四个字解释了一切,因而心安理得。可能每个人都会在成长的过程中曾产生过这样的疑问: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活着是为了什么?甚至由此进而对生活,对世界产生疑问。一切真的就是看上去那样吗?最后甚至对“看”这个行为都产生了疑问,什么才是真正的“看”?如果生活中有人就这些问题不断地探索,想知道一个结果,那么他表现出两种状态:天才,或者疯子。
更多的人在面对第一个问题:生命的意义的时候,就退缩了下来。普遍的答案是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意义”这种纯精神上的东西确实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就算你搞明白了这个问题也不可能给你发多少钱,或者成为一个什么“家”。
我在十六岁的一天中午,躺在床上,忽然这个问题像是一个从渺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击打着我的内心。相信很多人都有过那种一刹那的手足无措感,一种自己过于微小,人过于微小的感觉。如果你没有过,可以试试:闭上眼睛,想象一下你能想到的边界,从近到远,家,城市,省,国家,地球,太阳系,银河系......然后慢慢让你的思绪回来,你发现,身边的一切不过是尘埃而已。
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是《朝生暮死》这篇。想来人还是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没有选择的。只能用自己的方法去适应世界。
作为一本中国人写的外国宗教人士的传记,这样的水准已经相当不错,能够宣扬基督的爱与希望,在浮躁与喧嚣中发出道德的呼唤,确实已属不易。毕竟这样的声音比起时下那种伪重估一切价值的叫嚣要温柔与理性,尼采的为了超越而重估价值的本意已经被一种虚荣自负的嫉妒与暴力所玷污,纯洁的尼采被当作可笑的偶像。
本书并不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传记,严格的说来只是一本德兰修女的故事集,太过注重人物的行为的铺陈而忽略其内在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作者原本是为孩子们写的,但是我以为,重视外部行为的叙述,忽视灵魂的作用是中国人的通病和弱点。
中国人无宗教信仰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稀罕的是人们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
假如你问一个中国人他信什么他会嘲讽的看着你笑出来,并且怀疑你有毛病,也就是说,信仰在他看来是一种神经病。
我的小孩子曾经在公车上天真的背诵我教他的赞美诗,却引来 周围惊讶与讥笑,似乎这孩子是个怪物。
只要你宣称自己信奉一种不在现实之内的东西,你就会被当作一个傻瓜和怪物,你只有摆出什么都看透的聪明样,什么都不信的放肆,什么都不在乎的傲慢,什么都可以嘲讽的态度来,才是正常的。
不把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情糟蹋完,就不算完。
并且这种公然的践踏一切价值的态度被当作是说实话和有勇气的表现,只要这人宣称的是一种具有反道德的言论,做出的是违背传统价值的行为,就会受到狂热的追捧,这是一种时尚。
这种所谓的勇气,不过是一种把人的衣服当众扒掉的勇气---看,人本来就是动物而已!装什么正经!大家都不是好东西!
我多勇敢!
据说这叫做坦率和诚实。
人当然是动物的一种,但是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能思考,能够超越动物的的本能,能够为高尚的信仰放弃生命,并且有所畏惧。
假如不相信人能够通过克制自身的本能达到高尚的境界,那么就是纯粹的承认人就是动物,没有尊严和道德。
这种粗俗的唯物主义观点倘若再没有一点道德伦理加以制衡,就很容易走火入魔到可怕的否定人本身的境地,可悲的是我们这个本就没有信仰的民族正是在向这个方向前进,这样的后果毕将是人与人之间残酷的折磨甚至杀戮。既然大家都是动物都不是好东西,那就没什么可顾及的了。这种倾向和民族特有的内斗的本性相结合,将是一场恐怖。而某些所谓的有文化的人,非但不去阻止人与人之间这怀疑与残害的趋势,并且火上加油的鼓励人们之间彼此内讧,我不知道这些人究竟想要做什么。
中国自古以来就宣称是一个多宗教和平相处的地域。
这既是一件好事,也有弊端,这个弊端就是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所有宗教都被置于世俗政权与利益之下,每一种宗教都必须被本土化,以佛教来讲,已经近乎变形。
原本是印度贵族追求自我超脱的宗教,到了中国被禅宗化,成为一种最世俗与平民化的宗教,人们到寺庙里的目的不是寻求拯救,而是目的性很强的功利愿望,这种宗教本来是宣扬死亡超脱的教义,却被改换为送子观音式的母性崇拜,所以完全是一种颠倒的状态。
佛教能够在中国扎根之久,影响之大,完全是因为本土化得最厉害,也最成功,它与儒教一样是维护现世的,这是最重要的原因。
基督教与伊斯兰之所以未能广泛的传播,就在于他们都因为那种一神教的不宽容与绝对的服从纪律,本质上与中国人怀疑散漫的世俗化生存理念冲突,中国人是喜欢临时抱佛脚的捷径,没有罪恶感也不希望做灵魂的拯救,要的是实际的东西,而且基督教是自由与反抗的宗教,和民族性相悖,它强调个人的拯救弱化家族,是中国人无法接受的。
玄奘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宗教圣徒,但是他的冒险经历也只能被理解为是为宣扬朝廷的美德,国家的自豪,普渡众生,个人的信仰很少被提起,很象是一个具有儒家风范的文人,而不是热情的宗教人士,我想,西游记这种小说是中国人诠释中国人宗教观念最好的作品,对世俗与人情味道的留恋,远远的把宗教热情抛在一边。他甚至必须有三个人陪伴,因为作者无法忍受他或者自己的孤独的旅程,而宗教最大的特点就是融入孤独,走向灵魂,这完全是相反的。
有人说这是一个十分西化的时代,所有的传统都不存在了,而我认为这恰是一个最本土化的时代,只不过都是传统的负面爆发,屏弃了一切伦理的中国人正在经历一个任性的孩子气的过程,他们迟早会厌弃了自己的任性和无因的反叛,最终还是要走向成熟与信仰,因为人总是要在物质与信仰,肉体与灵魂中实现平衡,因为人毕竟是有灵魂的,哪怕有时候丢失了。他还是要找回自己的魂魄。
肯定人就是相信人,相信灵魂不朽/
信仰,希望与爱会最终回到人们的心中,只不过需要等待。
等待和希望。
一个全新的角度,打开一扇门,去了解另一个世界。
几年了,我告诉身边的人,这是一个多重世界,每个人所拥有的世界都不仅仅是一个。
笑来的父亲告诉笑来:相信我,你并不孤独。这句话很强悍,因为怎样理解都是对的。你认为你孤独,其实你不孤独。你孤独,也有人孤独。总之,你并不孤独。
但我要说的是:相信我,你是孤独的。孤独是生命存在的伴随物,是物质存在的产物,是精神意识的避风港。因为我们自己从来不会告诉别人或者某个人我们的一切,是的,一切。所以我们孤独,即使告诉了也没有关系,及时告诉也没关系,因为对方未必理解,因为对方未必认同。更有甚者,你不了解自己,没有轨迹,有时间你可以尝试给自己“把脉”,你会发现飘忽不定,因为本能是你自己都不能捕捉你自己,更何况别人呢?别人不了解你,你自己不了解你,你说,我们是不是孤独的呢?相信自己的孤独,让自己孤独,习惯孤独,这或许也被人称为精神患者,但不是。因为我们可以在自己,只属于自己的孤独世界里面真正感受自己,体会那份伴我们一生的孤独,没有人能够进入这个领域,神或者死亡也不能。战胜了孤独,你就成为强者。
这本书的每一个采访都可以拍摄一部电影,而且是精彩的电影,虽然在观众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不会影响电影的热卖。每一篇都是如此精彩,而且很多都需要认真阅读,而不是囫囵吞枣式的阅读方式我才可以真正看懂一些。
此书之所以好,是因为作者采访的人或者进入书里面的采访实在是精彩,含金量高。这些被采访者不是普通精神病人,他们是特殊的精神病人,是有头脑、有见地、有思想的人(大部分)。相信这是作者选材而已,不太可能作者总能够找到这样的人吧?也的确有可能,一旦你在某一个领域冒尖了,机会也就来了。
其实很羡慕那些人,真的,很多时候,我觉得好像每一个故事都有一点点儿自己思考和潜意识的模糊的影子,而我只能像动物园里面的动物一样,而他们才是真正的自由,所以我非常羡慕他们。
但我更羡慕作者,作者在第一现场出现,直接采访这些人士,作者很勇敢,因为有些人是特殊一些的,会让人有些毛骨悚然,而作者一直继续着。更难得的是作者介绍自己,乱七八糟的胡乱跨越学科知识,有几个人有这种机会?我想很少,即使也这样去做了,可能也不能得到作者能够得到的收获。作者在寻找自己,追求真实的自己,让自己自由,而我呢?而我们呢?我们有这种机会吗?没有,我们失去了自由,我们很难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他们做到了,这是让我羡慕的原因。他们,作者称他们为精神患者,但他们是自由的,也许只是作者打破了他们的宁静,或许他们在逃避,而我们呢?我们可以做到吗?我们失去了机会!再说,他们追求的自由,是人类的本性,我们渐渐失去的东西,而他们虽然在我们或者作者和其他人看来是精神患者,但他们做着自己,我相信你和我一样相信他们知道别人怎么看他们,但他们却如此执着,他们是真正的强者。没有作者,我们看不到这些人,这些事儿,这些文字,感谢作者,为大家提供这个机会,让大家有机会认识另一个世界——强者的世界!
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明太祖朱元璋走了,这对于明帝国而言,是个不小的损失,但也就在这一年,浙江钱塘县(现属杭州市)的一个普通家庭诞生了一个帝国未来的拯救者——于谦。
少年于谦十分上进,读书用功刻苦,他不仅读四书五经,也喜欢阅读课外书籍,如阴阳术数之学。于谦也有自己的偶像,而且他还将自己的偶像一直挂在自己的书斋里,画像上的人就是南宋抗金名将文天祥,他曾在自己的书斋里为偶像写下了以下两句赞词:“殉国忘身,舍身取义;宁正而毙,不苟而全!”
本少与当年明月都一致认为,这正是少年于谦对自己未来一生的行为举止的承诺,于谦在后来的土木堡事变后的北京保卫战的英勇表现正是这两句话的生动演绎!
本少很喜欢于谦,正因为于谦的个性、权谋与本少极为一路,文治武功都立志成为人中之龙,不受庸俗腐朽的陈规旧习之拘束,而这样的人在历史中本来就是极少数,几百年才出一个,正所谓时势造英雄,但时势也呼唤英雄!
《三国演义》中曹操这么煮酒论英雄:“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于谦正是这样的英雄,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他也绝不是人云亦云之徒,因为他自身就有很高的才华,对事物能有准确的洞察与判断,而且他还有极高的人望,与他打过交道的人无一不对他佩服的,于谦与上级关系也拿捏得很好,该骂的就狠狠骂,绝不服软,比如死太监王振即使权倾朝野,也对于谦没有办法。明朝久经宦海的三杨之首杨士奇就很“识货”,他评价于谦:“此人是难遇之奇才,将来必成栋梁!我是为国家升迁他啊!”
当然,事实胜于雄辩,栋梁不栋梁的有待于用事实去检验金子的成色,正如本少一向喜欢拿事实说话一样,人类的嘴巴很恶心,很八婆,很乌鸦,自己的事情都管不好就去管别人的事情,就喜欢对别人说三道四、评头论足,这样的人碰见本少多半是碰一鼻子灰,本少对这些道貌岸然的“长舌妇”(包括男的)向来就没有客气过,嘿嘿,本少也没有任何把柄在这群蠢货身上,相反本少能够引经据典雄、旁征博引辩地论证出此人就是“混蛋+蠢材”!
有人说本少是年少轻狂,乳臭未干,愤世嫉俗,这只会继续招来本少一环扣一环的鄙视!嘎嘎嘎,本少和于谦一样,肯定是有畏惧之心的。先不论学佛之人必须有畏惧之心,就是真正的英雄,也必然是心怀畏惧的人,要成为英雄,首先就要学会虚心和畏惧。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一帆风顺的人生是可悲的,我们唯有在挫折、痛苦和失败中才能成长。当你遇到困难,支撑不下去的时候,真正的英雄就应该认识到:决定你命运的时候到了!适当的畏惧是值得提倡的,因为不懂得畏惧的人也不可能真正知道什么是困难,当然也无法战胜困难。只有懂得畏惧的人,才能唤起自己的力量,只有懂得畏惧的人,才有勇气去战胜畏惧。
永乐十九年(1421年),于谦在赴京赶考的途中,遥望漫漫前路,口吟一诗,踏上征途:
拔剑舞中庭,
浩歌振林峦。
丈夫意如此,
不学腐儒酸!
历史太厚重。
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王朝都在经历着不同的兴衰。朱姓的历史因为其貌不扬的朱重八改变了。除却了烽火连天,战火纷飞,和血腥与杀戮,一夜之间,昔日皇觉寺的和尚惊为天人,身披龙袍,腰缠万贯,头顶王冠。
朱元璋也好,朱重八也好,到底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终结了一个朝代。
倘若要给明太祖朱某某作一个公正的评价,“最狠杀手”“最勤劳皇帝”统统加冠于身。为了保证朱姓江山千秋万世,他一次一次的黑掉了常遇春,徐达,郭英等诸多名将的碗饭,他又明辨忠奸,清除了胡惟庸党,这是一次大的屠杀,这一杀出了斩其十族,还有好多无辜的百姓。
明朝到底是一个大国,一个强大的帝国。
即便是明成祖朱棣经历了南北战争最终一统江山,改写了历史,大明集团在他的手上经营得更是有声有色,万国来朝。
明朝的短命皇帝很多,站着位子不死的昏君不少。
就明朝皇帝而言,庸君就两个个,其一是那位没事要跑到边防去遛弯的兄弟,另外一个就是天启皇帝,伟大的皇室木匠。昏君倒是不少,说来“昏”字即是有能力管理朝政,而碌碌无为的,比如嘉靖,万历。中兴王朝,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斗得你死我活,你方唱罢我登场,玩弄皇权,一手抓政治一手抓经济,两手都抓两手都硬。
嘉靖走在世界科学的前沿,没事喝喝水银;万历更是终日闭关修炼,三十年不上朝,培养了一个文盲儿子。天启真是投错胎了,跻身鲁班后人才是正确的选择。
很多学者认为明朝之衰,始于万历。其实不然,万历虽然应该负很大的责任,但是明朝本身的官僚制度更是明朝灭亡的导火索,言官的口水如江河湖海的洪水滔滔不绝,绵延不断,这洪水一发就是一两百年,湮灭了不少的忠臣,包括我最欣赏的“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若非于大人力挽狂澜,恐怕大明王朝早就易主了。
明朝的历史犹如浩瀚星河,留下忠奸名臣恶奴无数。
文弱书生盛庸,开辟了航海之路的郑和,抗倭明将戚继光,心学祖师王守仁……整蛊专家刘瑾,恶棍汪直,还有一辈子都万岁不了的魏忠贤,满清第一贪和绅的祖师严嵩,明朝的恶奴没有可怜,唯有可恨。
明之亡,亡于党争。
浙楚齐三党独霸朝政,东林党力主中兴。
《明朝那些事儿》用真实的语言讲述了一个王朝一个特别家族的故事。历史既成事实,则无可改变。
明朝之事,如大江东去浪淘尽,奔腾到海不复还。然而,回望昨宵,却历历在目。
《明朝那些事儿》,好书!
世界是一个过程,是众生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淬合。所以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一个字:乱。老的怕死,大谈唯心主义情怀,扯淡世出修养,是为怪力乱神。中年奸猾无比,上不及老的淡定,下不比小的有活力,所以坑蒙拐骗都是他们的,是为怪力乱世。少年是有命不怕家乡远暴民不怕鬼门关,不唯心只唯肉,翻来覆去都是“性”情中人,是为怪力乱性。小朋友乱性完了觉得不好玩,不过瘾,就开始乱世,乱世完了,老了,烂腾不动了,看看差不多该死了,就开始乱神。
老中青三代人用一个乱字全部概括。当然这是常态,也有变态的,比如说台湾岛上就有一老头儿,73岁写限制级黄色暴力小说,附带卖弄学问炫耀书袋,实战不动了,重温战争年代也是爽的,回忆是老年人最好的意淫方式。黄书要论思想内涵,还得看李敖。
比起73岁的李敖,96岁的季羡林就寒碜多了,一看快死了,拼命出书写回忆录,这么不到两年时间,你看人家出了多少回忆录,你哪怕是活得长了一点,吃喝睡觉蹲马桶加在一起,就能著作等身了。南怀瑾也是这个操性,出书比擦屁股还快,而且南怀瑾更操蛋,随便口述几句让手下的一整理,自己都省得校对,挂个名儿就上市了。周有光也是活得长就可以写回忆录,喋喋不休1947年北平大白菜多少钱一斤,混蛋媒体也跟着起哄,把老头儿当珍稀动物处理了,老头儿还一美。而王小波这种灰儿都不知哪里去了的也可以拿出来炒一炒,贴个网络标签重新上架。
柏杨呢,好歹是死了,趁着死还要让媒体炒作一把,好保障人死作品不死,给为数不多的老婆,括弧,五个,留点可持续发展空间。我对柏杨的评价只有一句话:他太认真。还是四川女作家王英靠谱,一看世界这么乱,直接就从14楼上跳了下去,眼不见心不烦,一跳成名,终于有了在网页露脸的机会,在某网某版终于可以和王蒙冯骥才等称兄道弟。
其它方面也乱,历史现在未来都是一锅粥,看了那么多新闻旧事,千言万语一句话:中国没好人。这是民族性,由民族文化属性决定,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在中国,怎么混不重要,最舒服莫过于,无名父,无名师,无名女友。这是最最重要的。
其它方面全靠自悟,偶尔翻阅历史人物资料,会发现很多困扰他们的问题放在现在根本不成为问题,这就是转变观念。对于一些现象,我们要有一个历史的观照面,去伪存真,不是什么起哄都有价值。
涉世之初,谈不上太多的职业规划,不过总归是充满了期待和希望的。工作了几年之后,渐渐感觉失去了最初的激情,再加上一些这样那样的变化,原本觉得很喜欢也很适合自己的工作变成了乏味的负担,不想去面对不喜欢的人和不喜欢的事,又必须保证自己有谋生的手段。曾经犹豫过是不是能够换个环境,重新开始,再给自己找到有兴奋点的事去做,可是毕竟没有勇气打破既有的稳定状态,于是知道置之死地而后生并不是自己有的标志。因为如果不是在现有的基础上稳步上升而形成的水到渠成的一种改变,那必然是破釜沉舟再开辟新的疆场,且不说在并不乐观的社会环境下能有多大成功的概率,单说找到了新东家,好像自己还没做好和一群比自己小很多的妹妹一起竞争的心理准备,又焉知现在遇到的种种问题在别的环境中就不会再出现呢?
看完了杜拉拉,又经人推荐去搜这本浮沉。还真是不容易,好多都不是全本,东拼西凑最后我用最笨的办法没买纸书也算看完了。一时间也算感慨,外企一旦落地中国就必须适应国情啊,可能整个公司的架构、经营、管理更成熟更科学,但是本地化却也是每个企业必须上好的一课。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得方方面面的关系都照顾到,都有人,都有策略,才有成功的可能,结果都未可知,如果不屑于做这些桌面下的工作则连机会都压根没有。从个体来讲更可怕,出了商业利益的算计设计外,人还都得为自己时刻战斗,斗智斗勇,左右权衡,累心乏力。职场中也应了那句话,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看罢真是死心了,自己不适合这样的环境,当竞争的不止是工作能力而必须包括人际和算计时,或者说人际和算计必须成为工作能力的组成部分时,真是无力应对。
听一位心理学老师说过,职场的关系越简单越好,即同事就是同事,最好不要变成什么闺蜜,更不要和异性发展恋情,心中深以为然。并且,也把乔莉开始尊奉后来改变的父亲的教导“祸从口出”“少说多做”作为自己的法则一直坚持。刻意地把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圈子分开目前看来还是不错的,少获得利益也少承担风险,懒得操心。
小说的结尾想是在为第二部留伏笔,问题是我已经看的头大了,本来工作就不是那么愉快的事了,还是希望看书时心情能摆脱郁闷,开心一些。
《冰与火之歌》嘛,当然讲的是冰和火的故事。而我大概猜测冰和火这两种,指代里面的两个家族,一个的家族徽标是冰原狼,另一个的家族徽标是三头喷火龙。
话说冰原狼家族居住在靠北的临冬城,城主夫妻有五个儿女(三男两女,四岁到十五岁不等),外加一个私生子。故事由他们家得到六匹刚出生的冰原狼开始,恰好一人一只(其中一只与众不同,全身洁白,配给私生子)。
我知道有些作家折腾故事中人物成瘾,但着实被这本书的作者给玩弄了。或许当初是该读完《银河英雄传》并看到杨威利大叔死去。
他们家族后来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
1,二儿子撞见某一阴谋被人从城上推下,先昏迷后苏醒,但失去双腿。
2,私生子被送到边疆做守卫,发誓不得娶妻生子。
3,城主带领两女儿前往首都,只留下三儿子留在城堡,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四岁。
4,小女儿的狼在途中“冒犯“王子,结果大女儿的狼被剥皮,小女儿的狼被赶走。
5,国王死,城主在保卫合法继承人时在叛乱中被捕,小女儿逃脱。
6,大儿子起兵,城主在首都被杀。
7,旧封臣在城堡空虚时偷袭,杀害两个小儿子。
8,大儿子和城主夫人在战争联姻婚礼上被伏兵屠杀,夫人尸体被剥光衣服后扔入河中。
9,私生子在边境出入野人巨人猛犸战斗。
10,小女儿孤身一人被俘虏N次转折王国境内。
11,大女儿留在首都做人质,而且随时有可能被新任国王蹂躏。
于是这部小说成为我至今看过的作者最能折腾人的故事之一。虽然也后来有些好事,两个小儿子其实没死,但城堡攻破后,开始分开逃亡。那个夫人没死,但已完全破相。第三卷末尾几段描述她劫后重生后的样子:
”当初雷蒙德将她的喉咙从左耳切到右耳。她死了!!!。。。血肉在河水中泡软后,成为凝固牛奶的颜色,一半的头发没了,剩下的花白脆弱,犹如百岁老妪。沧夷遍布的头皮下,脸庞碎成一块一块,中间是她当初用指甲挖出的黑洞。最恐怖的是她的眼睛,其中唯有赤裸裸的恨意“。
光凭这段描写,第四卷就极其让人期待。虽然我看作者乱杀人的作风不是很爽。
这几个孩子里面,个人最喜欢依次是,小女儿艾丽亚,私生子琼恩,二儿子布兰。要是作者写死其中任何一个,我就不看这破小说的后面几卷了,太TM伤人了。
当然冰原狼家族只是故事的一部分,还有真龙家族那边我就不废话了,反正出场的大家族有十来个,每个都有六七八个人,还有一堆小家族,出场一两个人,还有众多侍卫,英雄,骑兵,太监,佣兵。还保证任两个人之间的风格并不雷同,我到现在还在怀疑那作者肯定是一怪物,否则这这种故事咋写出来的?!
大约受了某些港剧亦或大陆某些十分钟爱“戏说”的编剧之荼毒,素来觉得明朝是个具有太多悲剧色彩的朝代。又加自己向来对历史年代很是头疼,历史素养实在够低,在读完本书前,常有张冠李代之事儿。
感谢CCTV,感谢MTV,感谢当年明月,感谢《明朝那些事儿》,为我在哭笑之间拨开时间的迷雾,普及了历史知识,勾起我读史的兴趣,嗯,继续追下面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