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的寓意果真只是“眼光看得远的人可以幸免于难”吗?还是“眼光看得远的人注定将背弃同类”?还是“眼光看得远的人注定将出卖同类间的秘密,依附较高的权力”?还是“人类欣赏能出卖同类间的秘密以依附较高权力的物种”?还是“神欣赏眼光看得远且能背弃同类、出卖同类间秘密以依附较高权力的人”?
总而言之,眼光看得远的人除了他自己过得会比较好,对别人真个是一点好处也没有了
可是,太阳难道不比北风粗暴吗?倘若设定的比赛方式是看谁能让旅行者加件衣服,那么北风显然会得胜
就像一个女孩子和一个老妇人,若比较谁年轻貌美,自然是女孩子,若是比较深思熟虑,自然是妇人了。
所有婴儿,第一眼,必定是看见他。
他们看不见生他们出来的母亲,亦看不见接生的人,但他们看得见那个人。
一看见他,婴儿便嚎哭。
哭得呼天抢地、尽心尽力。哭得比受尽痛楚的母亲还要伤心。
从没如此悲凄过,婴儿,都肝肠寸断。
怎会忘记那个人的脸?未出生之前,他们才相处过,婴儿与那个人是旧相识。
那个人,La Mort,是死亡。他有一个名字——死神。
死神等待的是婴儿。他不是来带走婴儿的母亲,纵使她因为生产而血迹斑斑。他是来与婴儿见面。
他来向婴儿打招呼,向婴儿微笑,告诉婴儿:诞生,即是迎接一次死亡。若干年后,婴儿会长大,变成孩子,然后是成人,继而步人中年,最终是老年。
到时候,他便会与死神重逢。
为了[...]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
她拿起面前的碎玻璃,一把塞在自己的眼内。现在她盲了,稍后便可立刻把他的眼睛据为己有。
很痛,血流满一脸。
但想到不久之后的快乐,便在所不计。
终于,她不用再害怕他的眼内没有自己。只要有一面镜子……
好阴森啊
从此以后,她眼里看到他,只要在镜子面前,他的眼里就有她了。
然而问题是:没有镜子,他的目光是看不见她的目光的
他一直都知道她重要,虽然不是爱,但也重要。
虽然重要,但毕竟不是爱。
为什么不绝决一点清爽一点?不要给她奢望的空间
芭蕾舞女子把家烨当作治疗失恋的特效药,服用过一剂后,发觉病情好转便立刻停服,以免有后遗症。
这是没有错的。能成为特效药本身已是足够的肯定了。不过是药三分毒,服用时间长了要么产生抗药性,要么依赖,都不是好事情。
“我的确很爱你,但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个玩物。在我的生命里,还有其他的事情——我的事业和我的家庭。”
真得很无耻,但是也真得很有道理
离开望江楼,普天成并没有马上回家,那个叫家的地方,因为少了乔若瑄和女儿普乔,时常空“荡”“荡”的,回去跟不回去差别不是太大。加上最近又多了个卢小卉,更让他……这孩子,普天成总感觉有点不大对劲儿。哪儿不对劲,他也说不清,只是每次跟她目光相对,总有种被烫着的怪感觉,他不清楚是自己出了问题还是卢小卉本身就有问题,但孤男寡女在一起,真的不好。
有点不合情理。
这么一个官场教父,怎么会让这种孤男寡女的情况成为常态。再者他的妻子,任何一个女人,除非她对自己的丈夫毫不在意,否则也不会让这种情况出现。
多好的颜色啊,秘色,而不叫土色,也不叫灰色,更不叫暗青。暗青是什么,说不清嘛,怎么能暗呢,一切不都是透明的么。秘色就不一样,一个“秘”字,蕴含了多少东西!
中国人,真会说话啊!
有时都不用说话:欲言又止。一个字都没有,却把意思给说尽了。
痕迹这东西,搁久了是会生根发芽的,弄不好还会长出新的枝叶。
痕迹不清掉,就会成为隐患。隐患这种东西,想不到一个由头就发作起来。
在官场,只要你会装,就成功了一半,
在哪里都要会装啊!
装得像样,不成功都难。
一句话说的,哄堂大笑。
私底下也真难看。
人情味大概也就是这么来的。
。不是说男人不能在外面有女人,可以有,这是潮流。普天成的观点是,潮流来了,你也别挡,挡不住,但要把握好尺度。
女人在外面也应该有男人。不会每个男人外面的女人,都是单身吧。再有,你外面的女人是人家的老婆,你的老婆未必就不是别人外面的女人。
大家都要把握好尺度啊。
普天成认为自己是凡人,凡人要做的,就是把俗事做得津津有味,而且不出乱子。
做个凡人也不容易。津津有味的俗事从来没有
马效林走后,普天成反复审问过自己,到底想做什么,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卑鄙?但他最终摇了摇头,狼要咬人时,你就得想办法把狼那口利牙拔掉。
把卑鄙手段反思一下,记得自己原是个正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