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所著《梅森探案系列》之《假眼》。
梅森探案系列与福尔摩斯系列和克里斯蒂系列被世人公认为世界三大侦探小说系列。它已被翻译成28种文字,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广为流传,销量已超过三亿册。
在本探案系列小说中,律师身份的主人翁梅森象福尔摩斯、波洛一样在世界上,尤其是美国已成为尽人皆知的人物。他除了利和现代侦破技术之外,更具特色的是,他充分利用法律和在法庭上的庭辨使一个个隐藏极深的杀人元凶昭然若揭。本书将丰富的法律知识巧妙地与引人入胜的侦破情节编织在一起,使人受益匪浅。
《梅森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梅森,就像作者加德纳本人一样,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律师,在小说中自称要“全力以赴地为我的委托人而战”,“我的特长就是拼博”,因此他常在法庭快要定案宣判时,出其不意地提出确凿证据为被告辩护,使无辜者开脱,案情真相大白。这些探案另一特点是作者特别注重法医在侦察过程中搜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从而判定死者是意外死亡,抑或自杀,还是被谋杀,以免误判造成冤案错案。加德纳为此在好几本小说的序言中都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并把著作献给他的一些好友——技能高超、经验丰富的杰出法医学专家。
总之,《梅森探案集》的小说情节篇篇曲折紧张、扑朔迷离、扣人心弦,使读者读来兴趣盎然,同时又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面貌,形形色色的案件,尤其是对美国的法律、刑事法庭审讯的法制、律师制度等诸多方面增进了解。
莱斯特·利思打开了顶层公寓的门,说:搬到这边来,伙计们。
吃惊的卧底抬头一看,许多人,可能是出租车司机正在搬运各种各样的东西,有一张桌子、一把转椅、一台打字机、一个文件柜、一个废纸篓、还有一个装文具的柜子。
比弗,莱斯特·利思说,请把椅子从那个角落里挪出来。好的,伙计们,把这些就摆在那儿——桌子就放在角落里,打字机放到桌子上,废纸篓放在桌子的一侧,转椅当然要正好摆在桌子边。
德威特笑了起来:我甚至都不想去解释,弗兰克·阿德里安是在9月份之后才失踪的。
比尔·卡特林点点头,平静地接着说:而且这张照片是用一个皮腔上有个小光漏的折叠式相机拍摄的,这就是照片角上有一小片白色的模糊影像的原因。现在,我知道你有些烦我,但你得再考虑一件事。你还记得驮马出现时,它的背被擦破而后又愈合了吗?
德威特说:看在上帝的份上,你没疯吧?我不想关心那匹该死的马。
世界上每座城市都有一个蝴蝶公墓,隐藏在城市边缘的某个角落,顾名思义就是蝴蝶埋葬之处。
我们平时极少目睹蝴蝶之死,因为它们会在寿命将近之时,飞入蝴蝶公墓等待死亡降临。
围绕着蝴蝶公墓,总有很多奇异传说,或恐怖或诡异,或悲壮或凄美。
蝴蝶公墓是城市的另一个中心,是幽灵们聚会的地方,是地狱与天堂的窗口。
什么是悬念?希区柯克曾经给悬念下过一个著名的定义:
如果你要表现一群人围着一张桌子玩牌,然后突然一声爆炸,那么你便只能拍到一个十分呆板的炸后一惊的场面。另一方面,虽然你是表现这同一场面,但是在打牌开始之前,先表现桌子下面的定时炸弹,那么你就造成了悬念,并牵动观众的心。
其实,希区柯克的作品并非只靠悬念吸引人,其内涵要深刻得多。希区柯克对人类的心理世界有着深刻的体悟。
作为一个大师级的人物,希区柯克对人性的看法是相当冷静的,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冷酷的,他毫不留情地指出了现代社会的荒谬。
他作品中的人物大都有些变态,倍受焦虑、内疚、仇恨或情欲的折磨,希区柯克对变态心理学有着持久的兴趣。
希区柯克对杀人狂的一段评论,很典型地表明了他对这类人的态度,他说:人们常常认为,罪犯与普通人是大不相同的。但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罪犯通常都是相当平庸的人,而且非常乏味,他们比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那些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更无特色,更引不起人们的兴趣。罪犯实际上是一些相当笨的人,他们的动机也常常很简单、很俗气。希区柯克认为人是非常脆弱的,他们经不起诱惑。
约翰·阿登在评论中产阶级时说:他们那种光明磊落和仁爱厚道的天赋品质从未经受过严格的考验。一旦他们经受考验,就土崩瓦解了。
希区柯克也这样认为:人们的正派和善良的品质可能是天赋的,但常常经受不住严格的考验。
时间的女儿,The Daughter of Time 这个书名出自一句英国古谚:The truth is thedaughter of time ,意思是时间终究会把真相给生出来,水落石出,报应不爽。
一部独一无二的历史推理小说,甚至很不像一本推理小说。小说中所谓的案件是英国历史上一宗家喻户晓的故事:理查三世为了纂取王位,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中的两个小王子。嫌犯的罪行令人发指,更令人深思。但是病床上的格兰特探长却根据他缜密的推理,一举推翻了流传四百年之久的历史定论,并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未必就是你听来、看来的那样!
一个有着丰富经历的流浪汉,意外地以一个失踪八年的继承人身份,介入一个富有家庭的财产纠纷中。从不情愿到好奇再到迷恋这个家庭的温暖,他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原有身份,更在融入温馨家庭生活的过程中,发现了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开始了神秘的调查……
一位年轻人醉死在火车上,同车的格兰特探长无意中捡到死者生前涂写在报纸角落的几行奇怪的诗句,多年办案所形成的直觉、以及对长相的特殊判断能力,使他确信这是一桩凶杀案。休假中的格兰特凭借一己之力展开一系列锲而不舍的调查。
追查证据的历程异常辛苦,眼看着最后一丝线索都中断了的时候,凶手却自己招认了……
长着一张俊美的脸的莱斯里·西尔突然出现在平静的英国小镇莎卡圣玛丽,给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带来不同寻常的感觉,也使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改变;西尔的蓦然失踪更是引起轩然大波,就连老练的格兰特探长也如坠五里雾中,找不到案件的任何线索……
研究心理学的露西·萍小姐,在一所女子学校的短暂访留期间,与一群性格各异的学生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一个女孩突如其来的意外死亡,打破了整个学校的宁静,而萍小姐不经意的发现,也让她陷入了理智与情感的抉择:我该怎么办?我真的可以做出所谓正确的决定吗?
作者的小说,不只是情节的曲折和破案结局的震撼而已,就像读张爱玲,你不会只关心故事和书中人物的结局一样。作者的人各有腿则只是萍小姐好奇心十足的又一新发现罢了,其中或者隐含着一丝对青春学生岁月的乡愁式眷念,但就小说本身而言并没有任何设计性的技术功能存在。
伦敦沃芬顿剧院门口大排长龙。一名排队买票观赏歌舞剧的男子,被发现死在队伍中,背上还插着一把银亮而邪恶的匕首。奇怪的是,排在死者前后的人居然都不知道死者何时遇害,死者身上也没有任何足以辨识身份的物件。
儒雅神探格兰特亲自出马侦破此案,一路势如破竹,嫌疑犯手到擒来。大功告成之际,探长的第六感却让他对案情产生了新的迷惑……
一位失踪近一月之久的16岁在校女生指称被法兰柴思大屋的主人——一对母女所诱拐并强迫她做女佣,进而被软禁在法兰柴思。但当警察带这个女孩来法兰柴思指认时,这母女声称她们既不认识、也从未见过这女孩,但她却能准确地说出房间的格局、摆设,甚至这对母女的日常用品。
一个谎言贯穿故事始终,但最终却让我们感受到了舆论杀人的力量。
清晨的海滩上横工着一具女人的尸体,死者染发、脚趾甲上搽着猩红色的指甲油,看上去就和一般人不一样。海岸巡警说这只是一起因游泳不慎发生的意外,直到发现一颗纽扣纠结缠绕在她的头发中,又辨明她的身份是全英国最当红的明星克莉斯·克雷。这下子,几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和她的死亡脱离不了干系。
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从死者生前复杂的交友关系和陈尸现场的线索中抽丝剥茧,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挣扎、迷误,凭借勇气、智慧、同情与机缘,逐步揭开案情的真相。
冷钢(Cold Steel),这是一家专门制造刀具的公司的名称——作者将它作为了这篇文泽尔系列侦探小说的题目,因为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的故事,确实和刀有着很大的关系。
故事发生在1992年,文泽尔和各格勒探长的短暂搭档关系结束之后——而本案,也将是文泽尔以一个小小探员的身份侦破的最后一案。因此,将本篇作为这整个侦探系列的开始[至少是形式上的开始],是恰如其分的。
特别在扉页中所提到的纪念,在本篇中并不会以惯常所见的刻意而为的大段引用、叙述或描写来表现:我在琐碎的地方设下了不少的谜题——例如人名、地名、数字及特定日期的选取,一些词汇的用法,甚至部分文段的写作方式……这些精细的工作虽然不至于像路路通的主人那般准确和周密,但也总算是给这纪念增添了些许别致的趣味——这样,对于时代及伟大人物的敬重,就不会只是浮于表面。而作为读者们尝试反复阅读的动力,则是对阅读本身的尊重。
本文在作者的写作提纲中所记下的名字是《双面车牌》正式动笔时,却又觉得这个名字有些太过直白且无趣,反复斟酌之后,改作了现在的这个名字。
小说创作中,虚构角色作为,现实人的断面而存在,也即意味着某种程度的概括所带来的分类学与文学之间的矛盾——此种隐晦说法的实际意义在于:我们应尽量避免过分典型的概括,避免脸谱化创作所带来的文化刻板现象。
《千岁兰》的命名也和这样的警示相符——作者在植物的特征和小说的脉络之间找到了不止一处的衔接点:如此具有对称美感的呼应,在创作过程中轻易地打败了刻板,不自觉地使我在写作之初所拟定的断面显得更富有活力与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