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比我想象中的要高大一些;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会认为他比较纤弱,貌不出众。实际上他生得魁梧壮实,大手大脚,晚礼服穿在身上有些笨拙,给人的印象多少同一个装扮起来参加宴会的马车夫差不多。他年纪约四十岁,相貌谈不上漂亮,但也不难看,因为他的五官都很端正,只不过都比一般人大了一号,所以显得有些粗笨。他的胡须刮得很干净,一张大脸光秃秃的让人看着很不舒服。他的头发颜色发红,剪得很短,眼睛比较小,是蓝色或者灰色的。他的相貌很平凡。我不再奇怪为什么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谈起他来总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对于一个想在文学艺术界取得一个位置的女人来说,他是很难给她增加光彩的。很清楚,他一点儿也没有社交的本领,但这也不一定人人[...]
主人公外貌描写,第六章
他不太会与人相处,他只是礼貌性的对别人进行问候,他没有过多的话语,没有风趣,他是一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人。
文明社会这样消磨自己的心智,把短促的生命浪费在无聊的应酬上实在令人莫解。——摘记
一边思忖:文明社会这样消磨自己的心智,把短促的生命浪费在无聊的应酬上实在令人莫解。拿这一天的宴会来说,你不能不感到奇怪为什么女主人要请这些客人来,而为什么这些客人也会不嫌麻烦,接受邀请。当天一共有十位宾客。这些人见面时冷冷淡淡,分手时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当然了,这只是完成一次社交义务。思特里克兰德夫妇在人家吃过饭,“欠下”许多人情,对这些人他们本来是丝毫不感兴趣的。但是他们还是不得不回请这些人,而这些人也都应邀而来了。为什么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吃饭时总是夫妻对坐的厌烦,为了让仆人休息半天,还是因为没有理由谢绝,因为该着吃别人一顿饭?谁也说不清。
不禁想起钱钟书的<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