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朝开国以来,对于开疆拓土创建纲治的文武功臣,依其绩效之大小,分封为公、侯、伯三等爵位。这些爵位有流有世。所谓流,即受封只限于个人。所谓世,即爵位可以世袭相传,无论是流是世,一经受封,朝廷都要给付金书铁券为凭。佐高皇定天下的功臣,铁券上书‘开国辅运’四字,佐成祖登大宝者,铁券上书有‘奉天靖难’四字,自这两位皇帝之后的受封者,武臣书‘宣力功臣’,文臣书‘守正文臣’,这些都有定制。受封功臣,根据不同爵位而得不同的赏赐和岁禄。高皇帝规定,赐田最多不超过五千石。现在,这个数目已是大大超过,如果受封后又有建功,受封者或者晋爵或者晋爵加禄,这种例子极少。世袭爵位者,循例都是长子继任。
明朝封爵制度演变;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