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阿加莎的。而其中又以《尼罗河上的惨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为最爱。只所以喜欢阿加莎的作品,是因为它可以带给我读其它侦探小说而无法得到的愉悦。其它的侦探小说大都有一个套路,一件惨案发生了,侦探到现场做一些无人能懂的勘查,接下来做一些神出鬼没的调查工作,更或者为找线索干脆消失几天,之后真相大白,揭开一个惊人的秘密。总之,为了能让结局足够出人意料,之前不管是案情还是侦探的调查那是能多匪夷所思就多匪夷所思。结局确实够“惊人”了,可让我觉得之前读的那些都没用,就只需要看到案情发生和看最后的“侦探解秘”就行了。感觉读之前的调查部分时,自个儿完全是个白痴,什么都不明白,只是经常看到侦探大人“神秘的一笑”,万事了然于胸;而等到最后侦探解秘了后,终于明白了案情是怎么回事,而更重要的是明白了侦探做的那些令人费解的调查工作是怎么回事,于是觉得自个儿就更像个白痴了。当然,也必须承认,这可能跟智商有关。
不过读阿加莎的作品就完全不同了。你不必花费心思去猜测侦探做了怎样的调查,作者会把侦探的每一步调查以及他所获得的证据都摆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和侦探一同去破案。我觉得每次我读阿加莎的作品时都会不自觉的参与其中。作者不在专业知识,调查情况或证据为难读者,尽量弥补读者在阅读上的劣势,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可供思考的平台。不在调查等问题上做文章,而是真正做到了情节的曲折离奇,而又在情理之中。让读者根据情节的发展和证据的逐步增多,去猜测、去思考,得出结论又推翻自己的结论,然后再继续猜测、思考……直到最后给出答案,读者的思维都一直在随着情节发展,而给出的答案既在情理之中又必定在意料之外。于是不由佩服作者思维缜密和构思巧妙。
我想那些不敢告诉读者调查情况、手法以及案件证据的侦探故事,无非是怕读者太早就猜到了结果而对故事失去了兴趣。但是,这应该在故事结构、情节上去开拓而不是耍小聪明的藏着揶着变相欺骗读者。总是喜欢把侦探神化,其实根本就没有把读者放到一个与故事中角色平等的地位上。而这样读者不仅得不到乐趣,更加得不到的则是尊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