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过于深邃密实、意悲而远,读完以后心跳加速无所适从,仿佛亲身参与这场残酷阴暗的仪式。侦探小说必备的悬念在这里已经不值一哂,作者的野心显然已经超越trick设定,迷诡推理,命运已定,需要抽丝剥茧层层深入的,只是邪恶背后渐变的心理。
故事采用典型的双线叙述模式,这种手法在欧美侦探小说中屡见不鲜。但细心观察,还是可以看出作者结构安排的独具匠心。乍看之下泾渭分明的两条故事线,却在完美对立中,驶向一个注定的交点。
丹尼尔•布兰克的人生一如painted desert,风光旖旎之下是一片荒芜孤寂。事业的成功、金钱的富足不能弥补亲情的匮乏、爱情的残缺。布兰克的生命基调是晦暗的,一如他眼中的城市,疯狂躁动,麻木无情,每个人都在封闭的自我牢笼中苟延残喘、畏缩一团。这种令人窒息的隔绝与破碎也激发了布兰克内心想要靠近和交流的欲望。当对镜顾影和自我抚摸已经不能满足时,与茜黎亚•蒙泰弗的相识,两个孤寂灵魂的碰撞,为冰河表面注入隐秘的热流。
警务工作繁琐枯燥,爱德华•迪雷尼却甘之如饴,安之若素。生活的平顺安稳、家庭的安乐和睦给迪雷尼的人生涂上金黄的光泽,一层柔和的色调。迪雷尼相信即使在挣扎中,在残忍和暴力中,他的城市也独具魅力,美丽,庄严,有着不屈的生命力。作为警察,迪雷尼竭力想要维持美好的节奏,和谐的秩序。然而挚爱妻子的重病,却打破迪雷尼内心的坚定,让他陷入一种无力的狂躁中。
迪雷尼相信宇宙间万物存在一种永恒的和谐,而犯罪就是天体运行的悦耳旋律中的不和谐音。他想要改变这个世界,一种Nobler self的自我定义,建构着他的世界观和行为。让迪雷尼一直处于精神的自我陶醉中,处处以道义为标尺,作为警察,迪雷尼一心只想抓住凶手,谢绝政治斗争,想要把自己与尘世的肮脏污秽隔绝开来。他始终带着这种道德优越感面对世界,这是一种隐性的傲慢。他试图扮演上帝,对罪恶进行惩罚。
布兰克否认冰冷的秩序,却又想探索终极的逻辑,他沉迷于自身的肉体,一种典型的水仙花情节,同时也渴望接触咄咄逼人的美丽,比如美得让人窒息的东尼。信仰绝对的终极的孤独,却又渴望消除鸿沟的爱,即使这种爱只能通过瞬间的暴力连接。在一种great love的信念下,万事万物在他眼里都是如此悲哀,因此全部值得去爱。他享受挑选受害人时至高无上的权力感,同时坚信屠戮是一种善意和爱。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显性傲慢,散发着唯我独尊的气息。“他是基督吗,这是荒诞不经的念头,但是他仍然承认,他可能正是,他有基督的爱”。
布兰克和迪雷尼的交点,是骨子里的自我陶醉,也是各自沉迷的自我,是为傲慢。缉凶者与谋杀犯,善与恶,同根同源,一体两面。善出于私己,恶亦出于私己。自恋作为人类最根深蒂固也最悲哀的感情,不仅是欲望和满足,同时也是欲望和制止。这种无所不在的精神腐朽超越一切肉体的堕落,第一死罪,是为傲慢。
布兰克通过死亡终结了自己的傲慢,同时涤荡迪雷尼的罪恶。没有人能够代表上帝爱或惩罚,Lucifer试图僭越,最终堕落。
我不知道这是否能称为最终极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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