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
书里都是我熟悉的人:林语堂,儿时就看过赵雅芝版的《京华烟云》,稍大点就迫不及待地看了书;鲁迅,不喜欢他拗口的文章,学过阿累的文章,于是脑海里便深刻印下了鲁迅的剪影;沈从文的《边城》,后来还被黄磊唱成了歌曲;张恨水笔下的故事天天在电视上播放,每看着陈坤的大眼睛,就有恶心的反胃;还有郁达夫的《故都的秋》,还有梁实秋、周作人……无一不是我所熟悉的,所以虽然带着对作者的喜欢买了,却一直没有读。
然而随意翻开,却发现我似乎一无所知,感觉像刚上大一的新生,因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这不是我所熟悉的鲁迅:带着俏皮,称呼章廷谦为“一撮毛哥哥”;喜欢猫头鹰、坟,还养蜥蜴,和现代人的宠物嗜好何其相似;如同少年人一样从人家的花园里抄近路、跳围栏,竟然还挂破了裤子;竟然也恶作剧,用弹弓打人家屁屁;竟然还喜欢吃甜食。这些和革命导师的形象多么不相称啊!我无语良久,却发现鲁迅先生好像挺可爱!
还有林语堂,看到被裸体女人追的时候,看到因为摸奖得了一直鹅而被整得够呛的时候,我差点笑出眼泪。我以为写长篇小说的文学家一定老于世故,谁知这话对林语堂、沈从文是例外的!
写出《故都的秋》的郁达夫喜欢游荡花丛,寻花问柳的条件更是怪异:第一,年龄要大一些;第二,相貌要丑一些;第三,要没人爱过的。最后找了一位名叫“海棠”的、长得像朱元璋的妓女。偶滴神啊,是在不敢恭维,难怪曹聚仁说:“诗人住在历史上是神人,飘飘欲仙的;但住在你家隔壁就是个疯子。”
张恨水竟然还和弟弟一起组织过抗日游击队!
我喜欢梁实秋饮酒的态度,“花看半开,酒饮微醺”,“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我喜欢梁实秋说的这句话:“你走的时候,我不去送你;但是你来的时候,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去接你。”
好吧,我承认,我以为很了解,其时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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