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其实我不喜欢乔布斯,因为在他眼里我肯定是属于笨蛋、狗屎那一类的,乔是完美主义者,自己看得上的人就是天才,是座上客,看不上的就是傻瓜,一无是处。他让“天才”欣喜又惴惴不安,让“笨蛋”愤怒、绝望、沮丧。因为本能的,我会因为恐惧而逃避那些让我没有安全感,没有自信的人。可是,我又非常羡慕他,羡慕他的热情与执着,羡慕他少年成名,才财俱得,羡慕他留下了好看的印迹,为这个世界留下了科技与艺术结合的美好典范,是呀,多少人,书中的那些人,书外的同时代千千万有追求有梦想的人,是真的该对乔布斯多么羡慕嫉妒-恨啊。我不喜欢他,也不至厌恶他,尽管他自以为是、有功利心、控制欲强、甚至对亲人挚友撒谎背叛,我会同情他,因为一本书看下来,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人生是急迫的,是抑郁不安的,是操心过度的。书中多次提到他在无法承受的压力面前就是当众大哭,我第一次看到时觉得他还蛮孩子气嘛,蛮可爱的一面,渐渐你就会越来越同情他,他的内心那么急迫想要一件完美的署名于自己的产品,当他受到质疑,不被支持就会难以自持,他以自己的艺术品味为荣,对呆板僵化嗤之以鼻,殊不知别人也对他的冷酷暴戾、瞬间情绪化、磁场般的歪曲事实横眉怒对,我还是同情他,因为他飓风般的气场与做法伤害了一些重要的人也伤害了自己。作为代价的,他创造了苹果,如愿以偿的,他被称为“苹果之父”,这一点看来,他是成功的,但说不上是完美的、幸福的。在我的概念里,幸福的人是淡泊明志、从容不迫、能安享天伦的人,就是前几日有人空间里传的那位画画养花的老奶奶。
沃茨与乔布斯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一个天才般的闭门造车的技术人才而后者是发掘、利用天才的社会活动家&商人,慢慢建立品牌成为了企业家。创业跟创新这两类人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能将这两种本事集于一身的人实在凤毛麟角,私以为盖茨可以算是其中一个。这本书的男一号是乔布斯的话,第二男主角可以说就是盖茨了。这不得不引申到封闭式系统vs开放式系统,独裁式管理vs议会式管理,感性vs理性,艺术vs技术,品味vs实用……这两个硅谷里成长起来的大树,盖茨正直有势,乔可能生在风口——风致有形。要理性有理性的光辉,要感性有感性的完美,那晚我之所以恸哭是因为,恩,因为我已泯然众人矣,没有牢靠的技艺擅长,做事没有持久的激情,可是却梦想着能挤入上流社会,然后又觉得为时已晚,痴人说梦,然后又开始纠结,到底是要急迫操劳、风光显赫还是要从容不迫、安贫乐道?其实这两种都算富足的人生。人生苦短,最可怕是一辈子劳碌困顿、一生嗟叹。
乔布斯这本书里出现了不少富有哲理的句子,我喜欢的一句是:过程就是奖励;
有同事喜欢:预见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亲手创造它;
比较经典的还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有可能真的做到;
大繁至简;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
最经典的,也越来越喜欢的一句就是:stay hungry,stay fooli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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