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了。
当初第一次看盗墓好巧不巧是在初三的尾巴。那时候老师在讲台上吐沫横飞的讲题,我在下面抱着厚厚一本盗版的盗墓笔记津津有味地看。
那时候多单纯。
阳光洒下来斑斑驳驳的在书上,惊险的故事从此在心里扎了根。
那时候小哥儿就是小哥,吴邪就是吴邪,哪有如今这么多瓶邪的因子在脑里叫嚣。
班里男生推荐的,血气方刚的小伙儿一个个都打算去倒个肥斗,我就在一旁笑,啪啪的指尖翻飞就完了那么厚厚一本。
当时什么也不懂。
当然也没预见到那本小说今日会大红大紫热的发烫。
匆匆读完,好像心底的大石落地一般。
那是他们的故事,于我不过是南柯一梦。无论我懂与不懂始终不过是个局外人。
现在他们对我微笑,告诉我他们的故事到此为止。
散了吧。
所以即使我再怎样不舍与叹挽,也只能看着他们转过身渐行渐远。
很多姑娘不知是因为盗墓笔记而爱上瓶邪,还是因为瓶邪而去看盗墓笔记。但在我心里,这本书多多少少是有些不同的。
盗墓的七年又是和哈利波特的十年所不同的。
哈利让我幻想,坚信这个世界上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而盗墓呢?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这是一个让我用七年明白的道理。
整部盗墓里我跟难说请究竟爱哪一个角色,而他们也不会因我而改变分毫。
你看,多好。
你看,你已经找不出比现在更好的结局了。
你看,小哥儿没死,吴邪也没死,整个盗8上在耽美书架上都有人信。
可是你还在觉得可悲什么呢。
你在心里说着不对这不是我想要的结局。
那么你想要什么呢?
是不是太贪心了呢?
那么就这样吧。
我们十年以后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