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对苹果一无所知,后来是因为身边有个疯狂的果粉才略知一二,同时也因为果粉的关系切身体会苹果产品的好处,可惜在我有能力给我自己买一份苹果的产品好、之前,史蒂夫·乔布斯就这样逝世了,心中倍感可惜。遂忍不住订购传记一本,满足自我窥探别人人生的欲望。
- - 看完他30岁之前的那部分,我实在是觉得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自私自我,毫不顾虑别人的感受,当时可谓对这个人讨厌至极,以致中间部分看得拖拖拉拉,不甚感兴趣。对他印象改观的转折点在于他开始插手皮克斯的事情,热爱动画的我对于他把科技与动画的结合深感崇敬,才发现我所喜欢的迪斯尼动画都有他的一部分功劳,他那种讨人厌的个性似乎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但是在我心目中他仍然是一个混蛋。
书的后半部分几乎是他人生中的巅峰,从iMAC开始,他的成就就像开了阀门一样,铺天盖地的涌出来。在这段时间里,他充分的展现了他的现实扭曲立场的能力,他对一件事情专注的程度,他那种疯狂的想法,都让他创造出引领时代的产品。借用朋友的一句话,天才就是某一方面遥遥领先于其他人并且将绝大多数的精力投注其中,对于其他方面认为懒理也好低能也好,也就成为了我们眼中的混蛋。他的才能似乎都已经耗尽在创造苹果上面了,与人交往就成为了他觉得无关紧要的一部分,所以他也就成为了我眼中的混蛋,哈。
书的开篇就是苹果1997“非同凡想”的广告,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的改变世界。乔布斯就是这个改变世界的人。他所创立的苹果也将是改变世界的一个品牌。正如乔布斯希望的那样,我同样希望着苹果能够保持着不断前进的特质。乔布斯说人类永远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放在他的眼前。苹果一直就专注于这件事,我希望苹果以后还能一直专注于这件事。
看完整本书,我发现自己很难讨厌这样一个人,他对产品的忠诚是没有什么可以撼动的,永远忠于自己。永远不要停下自己前进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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