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终于把《藏地密码》全部看完了。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无聊,不但坚持看完,并且写了感想。让我自己都吃惊。
最后一本我主动想一探究竟,觉得写得精彩,不像前面几本常常当做任务来看。
这一本,来到了帕巴拉神庙,看到了许多世之罕见的珍齐,揭开了所有谜底。
让我想到“世之奇伟瑰丽,常在于险远”,为了这一刻,我竟然读了那九本。
能把这么多不属于自己的菜吃完,果然有毅力,佩服。
《藏》很畅销,据说可以了解西藏,我是因此才看的,希望看到美到极致的风光。
可是冲着这一点的话就很浪费时间,和西藏没有关系,和了解西藏没半毛钱的关系。
不过是传说中的古西藏人建了一个传说中的神庙,很多人带着不同目的去追寻。
纯属扯淡,匪夷所思。
话说《藏地密码》10有些场面写得很不错,那些美到极致的宝贝,风光,让人向往。
可惜的是都不是真的,全部想象中的东西,现实中无法企及,梦境一场,只能粉碎。
因此不管是白城,还是到悬空寺,遗迹帕巴拉神庙,到最后都被毁掉了。
这本书中,巴桑死了,我很失望,这样一个有特点的人不该这样死去。
第一次走进帕巴拉的时候他被吓疯了,后来为了一些目的投靠了莫金一伙。
但是后来醒悟了,为了救卓木强巴的命,他向那些狼跪了下了,向它们投降。
在它们接受他的投降的时候,却出其不意地袭击那些狼,最终当然被狼杀死了。
因为他不愿意两次投降刚给同一伙敌人。
那些战狼,它们阴鸷,冷静,有着不可思议的治理,过人的敏捷身手。
他们是戈巴族人的战狼,守护者帕巴拉神庙,它们是你难以想象的魔鬼杀手。
他临终前给卓木强巴说:人活着,一定要靠自己!
吕竞男对卓木强巴说:在野外,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周围没有一个人可以帮你,没有救护车,没有警察,没有好心的路人。你会发现,你不是生活在一个社会性的群体里面,就好像突然跳出了那个圈子一样,从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包括所有的病痛疾患,以及你心理上的喜怒哀乐,都没有人能感受到,只有你一个人,你要学会一个人同树木说话,与石头交流,让他们分享你的喜悦和悲痛,也要从它们那里学会生存下去的方法。
吕竞男要他记住:你们将要做的,是常人不会理解的;你们将要容忍的,是常人无法容忍的;你们将要面临的,是常人难以想象;你们将要舍弃的,是尊严!你们将和魔鬼签订契约,必要时将会出卖除了灵魂之外的一切,还要在横流的无语前,克制住本心。你们的许多前辈,因此堕落了,没有人责备他们,同样,我也不会责备你们,我只希望你能能够保住一颗正义的心。当你不得不沉溺于酒池肉林之时,当你吸食毒品陷入幻觉之时,当你横刀当街,血肉四溅之时,我希望你不要忘记,你——曾经是一个正直的人!永远,不要忘记!
为了适应那种艰难的自然条件,为了对付险恶的敌人,进行魔鬼般的训练。
吕竞男让卓木强巴饿着肚子练。这是一种叫做身体关联记忆的训练方式。
大意是指人体在极端情绪和体能极限时,诸如极度恐惧,极度饥饿,极度疲劳等等,记忆力会变得极度敏感,在那种时候记住的东西,有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或者是大脑忘记了,身体却能记住。许多地震后被困在废墟中数十日,后来再被解救出来的人,因为极度饥饿和恐惧,往往会留下藏食物还害怕狭小封闭空间的后遗症,那边是发生了身体关联记忆。
觉得这样真可怕,即便因此非常强大,都很无趣。还是做普通人吧。
卓木强巴在极端困难的境况下遇到了他在可可西里遇到的三只狼,他们旧友相逢。
三只狼为了回到家乡,和卓木强巴一起不断遇到艰难险阻,终于大浪支持不住了。
卓木强巴用一些枯枝编了一个简易的架子,但是被大狼冷冷地拒绝了。
他用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冷酷地向卓木强巴宣告着:
我是一头狼,我不坐担架,狼的一生,只行走于天地之间。
后来,大狼终于支持不住死去了。
他遵照大狼的遗志,将狼首完整地割了下来。
卓木强巴知道,在狼的世界中,活着的时候是同伴,死了之后就是食物。
大狼将食物的分配交给了自己,自己必须带着二狼和小狼回去。
必须活着抵达那一片它们始终不忘的故土。
觉得这个狼的世界,有时候似乎比人类世界更加有情有意。
他们一旦缔结了盟约,就不会背叛,没有欺骗和伤害,一生忠诚。
他们不断行走,终于抵达了光明的出口,他不顾一切地冲了出去。
那洞口很小,但那道光……那道光,是彻彻底底的自然阳光。
在须弥界,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自然的阳光。
可是等待他的,是更加残酷的考验。
书的最后,继续着任何大自然的较量,人与人的较量。
真没想到决策者竟然是唐涛,他具有超常的力量,似乎无人可敌,无人阻挡。
这个看起来似乎孱弱的男人,拥有着魔鬼般的的力量,充满了邪恶的智慧。
唐涛是一个可怕的邪恶的人,他想把毒蛊带给人类,从而掌控世界,人们任由他宰割。
但作者却让他来控诉人类的破坏性和毁灭性。这样让坏人来控诉,既阴森诡异又有力量。
我想,何马在写这最后一本的时候一定比较酣畅淋漓吧。
且来看看唐涛的控诉吧:
那些黄金,宝石,珠玉,它们的价值,其实只是你们人类赋予的。如果说,这世界上没有人的话,这些石头疙瘩,在一只猫,一只野猪眼中,价值还不如一只田鼠和一块土豆。人类对物质价值的判断,首先取决于它的多少,其次,才是它对感官带来的刺激,至于物物交换和等价原理,更是人类有了文明体系之后的事情了。我的价值观,则是以生物的原始形态来判断,这个东西,能不能填饱我的肚子,能不能让我睡好觉,能不能让我当做武器,猎取食物,这些,才是有价值的。
唐涛以审判长的口吻道:人类,是全世界的敌人,每一个人都有罪!活着的人,都有罪!这个世界,原本是自然而和谐的世界,每一种生物,都有它们的生存之道,食物链相互缠绕,有着融洽之美,但是,自从你们这种叫人类的生物出现之后,这种和谐便被打破了。人类,是全世界所有生物的天敌,而他们自己,却没有天敌,他们高高地占据着食物链的顶端,他们什么都吃,他们什么坏事都做。自人类出现之后,世界上消失的物种,比任何一个时段都多,人类在不断地扩张领地,不断地掠夺资源,人类的城市越来越大,而他们的城市里,除了人类自己和人类饲养的宠物,几乎不适于任何野生生物生存。他们本能地将自己和大自然隔绝开来,他们高高在上,以万物之灵自居,他们创造了神,其实在大自然面前,他们又何尝不是将自己摆在神的位置呢!大自然几千几万年乃至上亿年形成的资源,人类在几年内就能掠夺一空,上亿年形成的奇观,人类在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将它夷为平地。因为有了国家的限制,每一个国家,都在拼命提倡繁衍,人口越来越多,他们却仍担心自己国家的人口还不够多,世界上的人口在膨胀。每一个出生的人,都有强烈的侵占意识,当他们还在婴儿时期时,就知道牢牢地抓住握在手里的东西。每一个人,都要进食大量的生物,每一个人,都要扩大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这些,从哪里来?他们无不向大自然伸手。他们的需求量正越来越大,对于任何资源,人类都采取一种掠夺和不计后果的态度来索取,有那么少部分人,吃得饱饱的,跳出说要维护自然生态的和谐,他们说过的话,可有真正起到了作用?人类,是唯一一种不以生存需要和维护领地也会相互厮杀的生物;人类,是唯一一种不因种族延续而疯狂繁殖的生物;人类,是唯一一种只向大自然索取,而不向大自然赠予的生物;人类,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畸形的存在。
他继续质问:人类比得上蝗虫吗?蝗虫走过的地方,寸草不生,但只过得三五年,大自然就能恢复欣欣向荣,人类走过的地方,连地皮都不见了,统统变成水泥和钢筋,就算是人类离开那里,一千年也无法恢复。地球是母亲,如果地球真的是母亲的话,那么人的存在,就是寄生于母体的一种病毒,人类是一种癌细胞,他们疯狂地自我复制,疯狂地侵占着别的领地,并将那些领地破坏殆尽,改造得只适于自己生存。所有的人,都以自我为中心,然后向外辐射,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强调人治,改善人的福利待遇,出生率稍有下降,就迫不及待地鼓励生育,人的需要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是全世界该怎么办?!若是威胁到人类的生存,那么,就算是将全世界除人类之外的所有有机物都消灭殆尽,也在所不惜吧?这个世界,不是属于人类的世界,相反,人类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类,总是以自身为中心点,所有的是非对错,所有的道德标准,都是以人类为中心点这个基础点上建立起来的。因为人需要,所以你们可以大肆屠杀,甚至以灭绝物种的方式进行捕捞;因为人类需要,你们可以疯狂地压榨资源,无限制地抽取地球血液,让江湖干涸,石油枯竭,森林焚毁,矿山凹陷;因为人类需要要,那管它天崩地裂,物种毁灭。人类的科技越发达,他们的破坏性就越大,人口越密集,人类的欲望永不休止,人类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毁灭全世界,要想拯救全世界,必须毁灭全人类!
眼前这个人,先前所承认的他自己做的一切,听上去都是无比邪恶,令人发指的事情,可是他突然说,那是以人类的道德标准来评判的,他说出了一个更高的道德标准,跳出人类的范畴,放眼全世界,人类才是一种邪恶而应该被消灭的动物。
他说:你想知道宇宙的真理吗?光明只是短暂的一瞬,黑暗才是永恒。
卓木强巴反击他:但正是这一瞬短暂的光芒,诞生了生命与希望,因此,虽然我们都自黑暗中来,却注定了要用此生追随光明。
还好有他的反击,不然的话我会陷入人类自身的罪行中,觉得无地自容。
被邪恶的人逼到无地自容,实在是非常难受的事情,突然就失去了原有的支柱。
人还是要面对明亮的东西,不然的话可能万劫不复,了无生趣吧。
唐涛这样的人,当然不能够存活。人类虽然该死,但是想独霸世界的人他更该死。
唐涛,竟然让紫麒麟结束了他的生命,他的生命,连同他邪恶的愿望一起消失了。
可是,不可一世的紫麒麟竟然是某个神秘人物的宠物,他希望卓木强巴帮他找到主人。
唐敏竟然是日本艺伎,吕竞男死了,唐敏也死了。
结局是开放式的——他妈的,这一切是不是都太二了。我感觉被戏弄了。
这套书真的太不靠谱了,太扯淡了,卓木强巴自小失踪的妹妹不知道在哪里。
一直认为何马不擅长写情,不但不擅长,而且写得很搞笑,很幼稚俗气的表达方式。
但是这一本,两个女人为了卓木强巴赴死那一段,却写得荡气回肠,让人动容。
可能也不是因为语言打动人,而是她们对一个男人的深情打动了我把。
历时半年多,终于断断续续将《藏地密码》看完了。
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想坚持,想考验一下自己的毅力。竟然坚持了下来。
前七本是在办公室那种让人厌烦的环境中看完的。后三本是在做煮饭婆的间歇看完的。
我想可能是因为喜欢探险的文字,喜欢奇异的风景,喜欢有魅力的人,才愿意坚持。
还有就是,书中的悬念,让我想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的心情,让我坚持了下来吧。
小说中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坚持了不该坚持的,而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我对这套书的坚持,似乎就是这样,应该在第二本的时候就放弃的,但是却没有。
这套书,占用了太多时间,但也没关系,那些时间我也不想看喜欢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