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像许多人一样曾有过画家梦、歌手梦。渴望音乐的毕飞宇在二十六岁的时候来到南师音乐系,推开了王学敏老师的琴房,练习了一年多的“咪”“嘛”。于是有了师大音乐系的耿东亮。这成了耿东亮的经历,成了红豆的经历。
童惠娴这个形象比酒鬼蜈蚣一样的伤疤更能触动到我。生活中真真切切存在童惠娴这样的母亲,她们爱儿子,爱到偏执,爱到近乎疯狂。曾经看到一个和丈夫闹矛盾,抱着孩子跑出家门的母亲亲吻她儿子的脸颊:“儿子,爱妈妈吗?”小男孩点点头:“爱。”“长大以后也要这么爱妈妈,不要离开妈妈好不好。”当一个母亲对生活处处绝望的时候,孩子会是她唯一的寄托。童惠娴对亮亮的爱是透过他在爱徐远,爱一个不在场的人。小说中二儿子是她黑暗中的最后一道光,这一点也不夸张。用流行一点的话来说,这让耿东亮成了一个妈宝男。这使我想起了路易.阿尔都塞。想起了他的自传《来日方长》里的一段话:“不管怎样,从童年之初开始,我便享有一个男人的名字,这个人始终作为爱人活在我母亲的脑海里:一个死人的名字。”无法与深深相爱的人在一起,却要被迫面对现实,被迫面对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被迫与其相伴一生,这样的婚姻对女人来说是悲悯的,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悲悯啊。(当然这个是我二十出头的时候,也就是现在的观点。也许三十岁的我会有另一种想法。)
书中的炳璋和《青衣》中的乔炳璋一样偏执。(当然有可能是因为作者太喜欢炳璋这个名字,正如他无意中看到虞积藻这个名字便在内心中构思出了各种虞积藻。)在炳章的压力下耿东亮的内心开始有了反抗和抵触,当兴趣变成了压力,兴趣就很难有趣起来了。加之其家庭压力与对金钱的渴望,他开始浮躁起来了,贪婪起来了,他太渴望改变生活,摆脱过去的压力,不料却又迎来了新的压力。显然第二个更强大,致使他有了悔意,他变得茫然无助。
书中的另两个女孩筱麦和舒展有了本不该属于她们这个年纪的贪婪与功利心。这个数字化的时代,年轻人都太浮躁了。浮躁这种情绪传染起来是难以摒弃的。他的室友、同学也都开始浮躁起来。而这种情绪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恐怕只是一时的欢愉和短暂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