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将人转为符号本身就是一种暴力,那么在暴力与野蛮统治下的所谓文明社会看起来自然是岌岌可危,缺失信任与安全让社会面貌更为凌乱、破碎与无序。
1971年,美国电影导演库布里克用时一年半,出人意表地拍摄出一部备受争议充满暴力血腥的残酷影片。该片上映之后引起一片哗然,尽管获得奥斯卡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以及最佳电影剪接等多项提名,却被美国电影审查委员会评定为X级,成为继《午夜牛郎》后的第二部获得奥斯卡提名的X级电影。这不仅意味着17岁及17岁以下观众不可观看,甚至也无法在大型院线公映。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库布里克不得不放低姿态,自行删减数十秒可能导致观众不适的片段,所得到的待遇也仅是将影片级别调整为R级,即17岁以下必须由父母或有监护者陪伴才能观看,同样还是限制级。这部饱经波折的电影在英国因为涉及几起暴力案件被裁为禁片。尽管如此,电影还是令人惊讶地受到欢迎,这部堪称惊世骇俗的电影就是改编自英国知名作家安东尼·伯吉斯的同名小说《发条橙》。
《发条橙》这部充满想象力的幻想之作所描述的场景在距今并不遥远的未来英国,更确切地说或许是在描述十年之后的英国,这让小说在开篇就带有预言性质。主角是一个正处于躁动不安的青春期同时又酷爱交响乐的15岁少年亚历克斯,由于社会与父母无法给予正确的引导,加之社会风气的日益败坏,成为五毒俱全的标准烂仔。他组织犯罪小团伙破坏社会秩序,吸毒强奸杀人无所不为,却在一次入室抢劫中被同伙背叛,在裁决入狱两年后又成为政府改造的实验品,剥夺了他生而为人所具有的自由意愿后放出监狱。当亚历克斯试图重新融入社会后才发现自己依然要为昔日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在迷惘中寻找自我存在的意义。由于他先后被朋友、政府与父母所背叛,并成为社会所唾弃的流浪者,这使他意识到自己始终只是所谓上帝手中的一只橙子,一只外表与内在并不相称的发条橙子。
《发条橙》小说初版于1962年,全书总共21章,书名取自于英国伦敦俚语as queer as a clockwork orange,是指那些让人诧异又无法理解的东西。安东尼·伯吉斯随后在美国再版时加以解释,表示其原意是将机械论道德观应用到甘甜多汁的活的机体上,使之更具有象征性。具体到小说中则可以视为失去控制之后只能以机械性反应去面对社会的人,少年亚历克斯就是这样的代表。尽管生而为人却不具备完整的人格,白天昏睡放纵自我,夜晚则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这个与传统脱轨的形象似乎可以被隐约视为下一代的代言人,在作者以第一人称所作的冷静戏谑的叙述中,他似乎是个可以不断复制又不具备自立能力的克隆体,始终徘徊于放纵与收敛之间。可以想象,当他或者他们这些克隆体成为一个新兴的族群之后,将会对社会产生何等的破坏性。任何对其进行道德净化的灌输行为都徒劳无功,直至面临更具欺骗性与毁灭性的暴力对待,或许这就是青春迷失最真实的写照吧。
然而,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作为亚历克斯的对立面,政府与家庭本该是被寄予希望的,孰料他们的所作所为更让人失望。首先,社会与家庭并没有对亚历克斯的成长起到合理的引导作用,欺骗与虚伪行径更是成为少年作恶的推力。同时,戴有极权面具的政府不但对暴力频发的社会采取更暴力的手段,更以非人性的灭绝手段去摧毁与控制身而为人的本能,将少年亚历克斯硬生生制造为六六五五三二一号。如果说将人转为符号本身就是一种暴力,那么在暴力与野蛮统治下的所谓文明社会看起来自然是岌岌可危,缺失信任与安全让社会面貌更为凌乱、破碎与无序,貌似代表“正义”的他们反倒成为社会最大的危害者。这一潜在的指责或许表达出作者对于未来所持有的悲观态度。
已经蒙上浓厚反社会色彩的小说并没有止步不前,通过亚历克斯与社会之间的无奈对抗去追溯罪恶的起源并加以分析的同时,又对社会本身进行了调侃与讽刺。如“纽约公爵”店中四个隐瞒罪恶的老妇人,遭受伤害又施以伤害的借书人与写书人,利用与欺骗亚历克斯试图夺取政权的反对派等,作为社会一份子,却都在推动着社会的动荡。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中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的不断出现,代表贝多芬最高成就的乐曲本应是独立于道德判断之外的艺术,却从原本欢娱时的象征,沦为施加惩罚的暴力工具。这样的表现手法让人认识到所谓“社会”如何与亚历克斯再度隔离,制造出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事实上库布里克对于小说的改编并不彻底,因为库布里克是根据美国所出20章的小说来拍摄电影,独独缺少最为关键的最后一章。事实上最后一章恰恰是区分两部同样优秀作品的意识分水岭。库布里克算不上断章取义的改良可以被视为直斥社会现状并卓有成效的寓言故事,时代的影响加之导演本身富有想象力的再创作让作品表现出令人不安的悲观色彩;作者安东尼·伯吉斯的创作意图显然不仅如此,生理上正值被诊断出重症心怀不安的焦虑期,心理上对于文化解体抱有危机感,与此同时英国社会的传统正遭受破坏与蚕食。对于社会变形记的上演无法理解,又对于人生完美公正有所盼望,因此最后一章不仅是单纯的结尾,更是全书的灵魂所在。
整部小说如同暴力启示录,人类所特有的自由意志与社会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并不让人意外,作者以反乌托邦的形式来表达无疑是高明的选择,表明自由一词在不同意识形态之下是如何摇摆不定,真正的自由只能在于人的内心,而宗教在这里作出及时的填补,因此最终获得自我救赎不仅多了一层宗教意味,更让小说圆满。英国著名小说家戴维·洛奇曾经在《小说的艺术》中谈到《发条橙》一书,将之视为有论点的“概念小说”,认为这部作品所要探讨的概念是“道德选择权”,也就是面对善与恶进行选择的权利。无论如何,道德净化的可能与人性的复苏使人们至少可以恢复聊以自慰的乐观心态,使原本灰暗枯涩的情节再度充满希望之光,使人意识到判断与选择对于世界的意义是何其重大,自由意愿又是何等宝贵!
阎连科老师尝曰,他看《达·芬奇密码》时,仿佛有种“从山顶往下滚石头,滚到谷底,看到黑暗,看到闪电”的感觉。
老实说,我读丹·布朗新作《失落的符号》的感觉,庶几相似。
只是,阎老师那么说时,似乎是欣喜的,而我这么说时,想说的其实是,恐惧。
是这样的,从《天使与魔鬼》到《达·芬奇密码》再到如今的《失落的符号》,丹·布朗已经成功搭建起了属于自己的特色鲜明的“华衣”,即,著名城市 宗教组织 连环凶杀 花样翻新得足以令所有人目眩神驰的符号密码,所谓熟能生巧所谓驾轻就熟,自然也就酣畅淋漓得如同“从山顶往下滚石头”了。
问题只是在于,古人云,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竭,再华丽的衣服看多了也难免审美疲劳。而且真要较真起来,丹·布朗这一次的故事,如果褪去华衣也真的单薄了一些,很多悬念架设得也并没多么巧妙,几个主角的性格塑造固执而缺乏说服力得甚至让人多少有些好笑。不过话说回来,这些说到底终归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毕竟,这一次的故事发生在华盛顿,而不是梵蒂冈、卢浮宫,能从不过区区两百多年的美国历史中翻出如此之多的神秘符号、吊诡氛围,委实已难能可贵。诚如阎老师所说,丹·布朗拥有“非常强大的常识”,而我们的作家连24节气都说不全,很多常识都丢掉了,凌空蹈虚之后的所谓想象力,想象出的当然只能是无甚意义、仅供一笑的闹剧。
《失落的符号》真正让个人感到恐惧的其实是,石头滚完之后,丹·布朗所揭示的失落了的能够拯救世界的“秘符”:所谓“大道真言即是人能成神”,所谓“上帝的真言其实就是人类的话语”。
在个人看来,这是危险的妄言。过去的100多年里,种种社会政治运动层出不穷,每一种运动都不外以某某“主义”为思想基础,以解救天下苍生为口号,并声称其主张的神圣性。被神圣化了的社会理想和社会运动诱发了千百万人的生命激情,激励起无数志士仁人为之奋斗和献身。然而,这些被神圣化了的、自诩拥有绝对真理的此世作为、此世权威、此世运动,恰恰是人世灾难的根源,所有自称为“上帝的真言”的“人类的话语”,往往都不过是恶魔之言。
以为“人能成神”,以为“上帝的真言其实就是人类的话语”,人就难免胆大妄为,人就没有底线可言。是故,被誉为“神学界的康德和爱因斯坦”的卡尔·巴特早在上世纪就已断言说,人作为有限的存在根本没有能力谈论上帝,“人的位置始终在地上,绝不应抬高自己。人寻找上帝的努力都是徒劳,因为人的本性并不寻找上帝,而是寻找自己,以寻找上帝为名寻找自己”。
“不可说”已经是一种“说”,“人不应谈论上帝”本身也已经是一种“谈论”,这当然是一个悖论。然而这就是我们的处境,人的生命和生存本身就是一种无法克服的生存悖论,人的一切行为——劳作、生活乃至思维,都处于悖论之中,正因为这样的悖论,我们才理应谦卑,神学也罢,哲学也罢,所谓科学也罢,皆应谦卑。所谓真理,不是一种理念,不是一种原理,不是一种体系,也从来都没有正确的关于上帝存在的学说或正确的关于人之存在的学说,真理只能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