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一向是我的至爱,从最早看到的《人寰》、《女房东》等,到后来的《扶桑》、《谁家有女初长成》,全都让我喜欢得不得了,惟一不喜欢的是《无出路咖啡馆》,感觉那真是一些没出路的叙述和情绪。
这本《穗子物语》,除了一篇千来字的自序,再无更多前言后语,她说:“在这个小说集里,我和书中主人公穗子的关系,很像成年的我和童年、少年的我在梦中的关系。”无论是看着故事里的穗子执迷不悟地恋爱,还是她伙同其他玩伴伤害他人,“成年的我只能旁观”。
这真是一些忧伤的短篇小说,还是那个我痴迷的时代,我们的6、70年代,不同于西方青年个性解放的6、70年代,惟一相同的是少年人的狂乱与迷惘。
那是打乱一切规矩的时代,人性被极端放大,恶的极端与善的极端,星星点点的善在漫山遍野的恶中显得那么卑微,那么奄奄一息,而我们也像作者一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穗子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像她所憎恨的那些成年人一样,以孩子微弱的力量去掐灭那些可贵的善的因素。
外公是善的,他的善掩藏在穷凶极恶的外表下,却不料被外孙女伙同父母一起所背叛(《老人鱼》);耿荻是善的,她像个高傲的王子一样呵护那群被踩在最底层的狗崽子,换来的却是她们对她的集体背叛(《拖鞋大队》);小顾是善的,她爱丈夫,虽然爱得很傻很丢人,甚至为了救丈夫不惜出卖身体和感情,而穗子一伙,却扮演了间谍、帮凶的角色(《小顾艳传》)……看到坏人怎么坏都只有恨,那种感情很简单,很容易理清楚,可是看这些本该无忧无虑的小姑娘貌似天真地一味作恶,也恨,那恨却酸酸的,痛痛的,无以言表。
幸好穗子飞快长大了,长大了的穗子不再作恶,可怜她又成了被欺负被凌辱的对象,她16岁的爱情热烈如飞娥扑火,扑向的却是一个仅仅是对她的飞蛾扑火感到新鲜的成年男子,她成为被背叛的人,并在处心积虑的情敌操纵下成了集体的敌人。
命运这只大手,牢牢握着穗子们的一切,扭曲她们、折磨她们,又让她们去扭曲别人,折磨别人……穗子便成了你,成了我,成了我们这一代以及我们上一代人和我们下一代人。
这部小说真是充满了太多的不幸和太多的悲哀,以至于我读完后还久久不能释怀。
美国的农民原来也有这样的血泪史,我想这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这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美国三、四年代的经济恐慌对农民来说真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大量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被迫流浪,而流浪的过程充满了多少的血与泪。
这部小说有3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汤姆、奶奶和妈妈。汤姆是一个正直,善良,很率真的人,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即使付出代价也会去做,他不会为邪恶势力低头,这样的汤姆不止被家人所爱,更被我们这些读者所爱,尽管这个形象似乎有些理想化。奶奶是个顽皮的孩子,他固执,他天真,他可爱。我真的是爱死这个奶奶了,他的死让我难过了好久。妈妈是这部小说里刻画的最传神的角色,尽管她只是一个家庭妇女,但她是一家之主。她有强大的气场去维护这个家的完整和尊严,同时她拥有超乎常人的接受苦难的能力,再大的灾难也无法击垮她,也就无法击垮这个家。
美国中部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被迫流浪,他们所梦想的仅仅是能够吃饱穿暖,能有自己的一个家,但这样的卑微的愿望也被无情的现实狠狠的撕碎。他们斗不过那些狡猾的资本家。大资本家的狡猾与丑陋在这本书中显露无疑,而更深层次的还是资本主义制度的问题,这个制度是牺牲那些穷苦人的利益来维护大资本家的利益,而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英国的圈地运动同样如此。
书中有段文字让人印象深刻:那些农场主把堆积如山的橙子和葡萄拿来烧掉,把很多猪活埋掉,为的就是保持住这些东西的价格,而有千千万万的流浪者却因为吃不到东西而饿死,连葡萄都变得愤怒了。
记得小时候经常听父辈灌输这样的思想:资本主义国家是十分奢侈和腐烂的,把大量打牛奶倒掉,把大量的水果烧掉。当时还小,听后还蛮震惊的,这不是暴殄天物吗,这资本主义国家真是他妈的浪费啊。其实细细想来,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试想那些农场主也需要生存,如果没有了利润,意味着自己的辛苦也白搭了。那为什么不把东西送给穷人或便宜卖给穷人呀?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这样做了,不仅自己会亏的血本无亏,同样还会受到同行的排挤与谴责。因此,没有人是救世主,每个人都只会为自己的利益考虑问题,要想活下去,只能靠自己。
这部小说也许更多的是想表达穷人们在关键时刻应该团结一致,才能共渡难关。“在你需要帮助时,永远只有穷人才会对你伸出援手”。同时还歌颂了广大劳动人民承受苦难的能力。这也是本书带给大众感动的地方。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要面对众多的苦难,我们能选择的是怎样去面对。如果面对苦难我们能勇敢接受,那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打垮我们。
即使我们不幸成为失败者,那就怎样,生活还不是在继续前行,前方还有多少美丽的风景在默默的等着我们……
《阴阳师·龙笛卷》,《首冢》。
博雅:大概人吃什么,就是在剥夺那种东西的生命吧。不剥夺别的生命,人类自己又无法活下去。由此说来,人活着本身,就是罪孽深重的吧。
这是《首冢》开篇,博雅和晴明在秋天的院子里,边吃着香鱼,边对着月亮喝酒,边闲聊时,博雅对着香鱼略带伤感说的。《阴阳师》每篇故事开始之前,晴明和博雅都会在土御门小路野草杂生的院子里喝酒,春樱,夏草,秋叶,冬雪,或是午后,或是傍晚,或是月色皎洁。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晴明总是谈到咒,博雅总是听不懂。晴明说他佩服博雅。他说自己虽能以方术操控鬼神,但博雅本身的存在就能驱使鬼神,并且他对自己的力量无所察觉,所以鬼神也为之动容。
博雅是个纯真的人,看似愚钝,但却以自身感受着天地万物,他很直接地表达着自己对天地万物的喜爱怜惜,他体会着人世无常,感叹人生苦短。他知道,会凋零的,才是花。正因为生命短暂,人才会眷恋这世间,人才会珍视自己,珍视他人,才会寄情于笛子、琵琶等美妙的音乐。他说:“晴明啊,我能够与你相识相知,实在是三生有幸。”博雅安静舒适地享受着生命,愉悦地看着世间,他吹起笛子时,笛声与月色相互缠绕,连他本身都仿佛溶入了天地之间。
晴明是个冷漠的人,他抽离自己来看时间,而博雅则是融入其中。所以博雅才会成为晴明的朋友。晴明对人世的黑暗看得如此透,他对人世是绝望的吧,博雅却是充满希望的人。
人活着本身就是罪孽深重的。所以人才要珍惜自己,珍惜他人。既然已经罪孽深重了,就不能再做让自己或他人难过的事。博雅是这个意思吧。人生短暂,又罪孽深重,那为何不及时行乐,珍视身边的一切呢?所以博雅才会说认识晴明是三生有幸,他珍视晴明这个朋友,认为在罪孽深重的一生中,能够认识晴明是万幸。
《阴阳师》里,晴明讲了许许多多关于生命,关于事物本质的道理,博雅总会在喊着不懂不懂的同时,无意间将人生的真谛道出,启发了晴明,也让我看懂了晴明的话。也许可以说,晴明是个爱戏弄人的说教狂人,博雅是个可爱的老实人。
人活着本身就是罪孽深重,被逐出伊甸园的那天,人就应该相互依靠着活下去。
这第二部主要写了从永乐到景泰这50几年的事情。
1402年,朱棣篡权成功,是为永乐元年,此时大明已开国34年,国家进入了一段快速发展时期。
朱棣不是一个好人,却是一个好皇帝。他共在位22年,期间解缙修《永乐大典》、郑和七下西洋、张辅平定安南、朱棣迁都北京、御驾亲征横扫蒙古。朱棣去世时,大明建国56年,此时国力鼎盛,万国来朝。
明仁宗朱高炽宅心仁厚,可惜命短,在位只有十个月。
明宣宗朱瞻基在位也只有10年,从1425到1435这11年,是明朝的黄金时代,是为仁宣之治。
明英宗朱祁镇的经历十分奇特,他即位时只有9岁,太监王振把持朝政。1449年的土木堡之变几乎使大明重蹈北宋的覆辙,幸赖于谦等人力挽狂澜,击败也先,赢得北京保卫战的胜利。
而英宗于土木堡被俘,由其弟朱祁钰继任皇位,是为景泰。朱祁镇有着很强的人格魅力,竟被瓦剌放了回来,后被景泰帝软禁多年,终经夺门之变于1457年重登皇位,改元天顺。即位后,在徐有贞等人的蛊惑下,冤杀了于谦。
于谦为官清廉、能力超群,两袖清风、石灰吟等正是其最佳写照,当年明月誉其为明史第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