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还是劳伦斯。躲在暗夜里讲故事的人。
关于这本书,在空间里已经讲过一些了。
现在我想说的,是令人愤怒的爱。或者,根本没有爱。只有力量与服从。
杰拉德不爱戈珍,我喜欢把杰拉德想象成《飘》里的白瑞德,把戈珍想象成《小妇人》里的艾美。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这两本书里,就像童话故事一样美了。
可惜,是劳伦斯。还好,是劳伦斯。
劳伦斯的爱让人毛骨悚然。他爱她只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要爱什么,她爱他只因为她无法拒绝他的力量。所有的爱,都伴随着恐怖与暴力。
我不愿意把这本书理解成什么“机器生产对人类文明的建设和摧毁”,我希望把它看成是人性的一种恐怖:我们真的爱过吗?
他和她在一起,结婚,生孩子,死去。
可是他们的爱过吗?
我们有可能相爱吗?人有可能相爱吗?
厄秀妮沉浸在自以为是的爱里,不相信,却不得不相信。爱么?不见得,可是不爱又能怎么样呢。说你爱我,说你爱。说啊,说啊。我不信。你爱我,这多好啊。
戈珍知道不爱,我不能爱你。也不爱别人。我只懂得调情和恋爱,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你就是死了,我只能冷漠。所以我就是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世界,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我因为离开而兴奋,到达时,便归于死寂。
杰拉德的生活总是这样,总是这样。我需要一种东西让我安睡,需要绝对的屈从。他仿佛真的爱了,可他爱上的是自己以为在爱的感觉,他所不能离开的是一种把自己退出生活轨道的力量。
至于伯金呢。我追求男女间有精神上的相爱,可我迫切地希望抛开一切,仅仅追求肉欲上的欢愉。他从来不爱。他对厄秀妮说他不爱。可是他不能离开,他希望有一个脱离精神和肉体的世界。但是,他又离不开这两样东西。碰巧一个有趣的自欺欺人的女人过来了。过来就过来了,那么巧,就结婚吧。结不结,不都是这回事么?
爱你爱得恨不能毁灭这个世界,然而我却不爱你,你也不爱我。事实上,从来没有爱这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