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设定不能理解
1.诺艾丽坚持让里拉杀死凯瑟琳的设定。
虽然诺艾丽在整个“复仇”的过程中一直在利用他人,但她并没有任何恶意伤害的行为。她真的是嫉妒凯瑟琳吗?她真的想除掉凯瑟琳以便和拉里结婚吗?虽然和里拉重逢后,诺艾丽的感情是经历了由恨到爱恨交织,但像她这么聪明的人,为什么执着于除掉凯瑟琳呢?为什么又要亲自到小平房去”监督“里拉杀死凯瑟琳呢?
个人觉得,如果不是德米里斯发现了诺艾丽的小动作并决定要毁掉她,诺艾丽的复仇不会止步于让拉里离婚。可惜的是,聪明美貌的诺艾丽也不过是德米里斯的金丝雀。从某种意义上讲,诺艾丽的复仇还没有真正的进行就被中断了。
2.诺艾丽毫不怀疑德米里斯是幕后操控人的设定。
书里没有写谋杀诉讼是怎么开始的。可以推断的是:凯瑟琳失踪,诺艾丽和拉里的情妇关系暴漏被提起公诉。而推动公诉的幕后人毫无疑问是德米里斯。诺艾丽一向行为谨慎,但公诉方找来的证人却颇击中要害。特别是连侦探都被揪了出来。诺艾丽竟然毫无察觉这是对自己有长期观察并非常了解的人在操作?!
3.诺艾丽服罪的设定。
没有先去寻找失踪人口,反而按照谋杀最来进行审理的设定本来就是bug。医生的证言(医生证明凯瑟琳被从山洞救出后说过丈夫要谋杀自己)也只是个猜测,根本不能作为确凿的证据被定罪。而事实上,诺艾丽和拉里的也根本没有杀死凯瑟琳,最多算是谋杀未遂!故事里诺艾丽是个知识渊博的女性。这么明显无法定罪的审理,竟然能击溃诺艾丽的精神防线,让她走入德米里斯的圈套?
以上这些设定无法令人信服。所以这虽然是一个能带来阅读快感的小说,但谈不上是佳作。
诺艾丽的遭遇牵动人心,相信不少读者会同情她甄嬛式的蜕变。原本美丽单纯的诺艾丽一直以为自己是父亲的“小公主”,不想父亲成为第一个出卖他的男人。在父亲逼迫她委身于猥琐年老的服装店老板时,诺艾丽已经死过第一回了。诺艾丽成名之后,收到了几封马赛寄来的信,她“没有拆封就撕掉了”。
诺艾丽逃离马赛来到巴黎,出租车司机问她要了10法郎“工作介绍费”,实际上却介绍她去做妓女。仓皇逃离身无分文的诺艾丽又受到盘查。这时富有魅力的拉里出现,不仅救了诺艾丽,还向她承诺要与她结婚。拉里是诺艾丽爱上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可诺艾丽只是里拉的一场艳遇。他从没有想过要真的回来娶她。他甚至不能在她成为明星后、在多年的相会后认出她来。书里写到“父亲的背叛让诺艾丽死去,里拉的背叛让诺艾丽淬火”,经过了两个她深爱的男人的背叛,诺艾丽浴火重生,成为了为复仇而活的人。
诺艾丽的个性耐人寻味。她发现自己怀了拉里的孩子后,对拉里进行的第一项报复就是——在胎儿形成人形、富有知觉后残忍的堕胎(用衣架)!但,其实这样的报复对拉里来说根本无知无觉不痛不痒。拉里甚至到死都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真正受伤害的只有诺艾丽自己。她的报复从一开始就是带了浓重的自我毁灭的色彩。
从此之后,诺艾丽的一切都是为了复仇进行,这让她成为富有神秘魅力的女人。她不断用自己去交换向拉里报复的筹码。
暗中调查里拉、暗做手脚让拉里失业、把他带到自己的势力范围生活、与他重修旧好,这几个大招用的漂亮几个。这样的诺艾丽如同复仇女神,散发着诡异的魅力。
最近看了太多的超自然文章,为了弥补一下即将丢失的人心,我找了这本书看。
《新爱洛伊丝》是卢梭的代表作,读下来发现这居然是一部大部头。它正常发行的大32开有900多页,纸质文库读本也近700页。我读了一上午才读了这本书的5%,才意识到这本书能读完就是一种挑战。
这是一本信札体小说,用电子书来读已经是没什么信札的感觉了,如果是纸质的书读起来会更有感觉的吧,不过这样我也没打算买了它。
书中用信札的方式,记述了一对师生恋人对世俗道德与爱情之间的纠葛,苦恋的一对,注定他们的悲剧。
我是不太赞同欧美的某些价值观。在我看来他们并非是自由的,其实他们背负的比我们孔教下的中国人更多的道德束缚和更为严格的等级制度。这种束缚并非来自自身,而是更多的来自宗教,这里我并不是要抨击他们的宗教什么的,毕竟我对西方教派知之甚少,但我知道他们是敬畏神的。
说起宗教,在中国这个古老国度,两千年来流传下来的反而是没有"神"这个东西存在的,即使是佛教,虽然凡人把佛称之为神,但佛教的最终是四大皆空,空的连佛都没有了。《西游记》的最末,如来佛祖说凡夫是看不懂无字经书的,就是这个道理,其实佛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并不存在。孔教和道教更不用说了,孔子是自尊为圣人而不是神,不过老子倒像是神一般的存在,羽化成仙,终了也是被后人称为真人而非神。
世间的人似乎觉得中国人缺乏信仰,但有哪一个西方人真正能了解这个古老国度的智慧呢?我们的信仰是活着,信仰是自己。中国自古以来都是没有神的宗教,没有大家都公认的神的束缚,我们活得更自由,我是说如果你想活的自由就能自由。这一点上,中国人为了自由而不出格便派生了孔教,这本来就是束缚知识分子的行为准则,老百姓的骨子里还是老子的自在逍遥,任你当政的是何方神圣,怎样的风云变幻,想的还是自己的小家——老婆孩子热炕头。
看过一些明清时代的小说,描写市井生活的,也没西方贵族那么重视名誉和品德,小说最后只是告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关系,比如哪个媳妇出轨了,最后一定是死于非命,哪家少爷沉迷于美色,最后基本都是死于床榻之上。但对于不同阶级之间的单纯恋情几乎是清一色的赞扬,最后都是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甚至一些开明的乡绅父母,虽不情愿,也是赞同儿女的选择,给予他们恋情最大的支持。
有人说了,那贞洁牌坊呢?不是束缚古代妇女的枷锁吗?在我看来,那病态的贞洁牌坊,是为荣誉而立,当时的政府奖励这种行为,多少是因为当时贞洁烈女并不多见吧,如果守节成为一种常态世俗的话,就不需要政府立个什么牌坊,本应该做到的事情,没必要大肆赞扬,还拿着纳税人的钱搞个牌楼出来。就像近代的雷锋作为典型一样,因为这样的人是时代需要,有必要立个碑文做个典型,来拯救"世风日下"的民风。
我所知道的,甚至到民国时期,很多风雅文人还是习惯逛妓院,当时妓女是仅有能识字的女性群体,风雅的男性文人对于温婉的知识女性有着不可小觑的痴迷。总之对于两性来说,直到民国时期都是比较开放的。
虽然觉得不可思议,在我看来,在中国古代是没有什么真正意义的等级制度的,并不像小时候学到的历史里写的那样——那是万恶的旧社会。中国自古的等级划分只有辈分高低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也就是说,出生以后你的社会等级是可以根据你的成长和所掌握的知识改变的,这却与欧洲不同。
在欧州,白人社会,一个人出生,就注定了他的社会等级,你出生是个贫民你一辈子就是个贫民,是个贵族你就算穷死,也是个没落贵族,贫民品格再高尚也是个贫民,和贵族老爷说话也要矮三分,即使这贵族老爷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就是很可悲,如果出身贫民,无论你是有再高的品德和学问都是攀不上贵族小姐这个高枝儿的。像书中这种跨等级的恋情只能有两种选择,不是含恨的分开,就是私奔,从此两人过着不见天日的贫苦生活,这种恋情世俗不允许的程度能达到99%,所以他们近代才那么向往自由民主的吧,压抑太久的人性。
即使是现在的美国,上层社会的贵族阶级是和中产阶级以下的阶级严格划分的,比如在用奢侈品的品牌上,中产阶级到下层阶级如果佩戴爱马仕或者LV的饰品,那是让社会所不齿,虽然他们人人都能买得起一两件品牌配饰,但社会等级不让他们佩戴,因为爱马仕们是上层社会特有标识。还记得几年前,超女张靓颖在公开场合穿了一套香奈儿的礼服,香奈儿官方便发了一条信息,大概意思是,张小姐不太适合香奈儿品牌的气质,希望她以后不要再公开场合穿戴香奈儿的服饰,他们何等的尊贵傲慢,但是在中国的概念里,香奈儿的老佛爷充其量是个有钱的裁缝而已,谈不上尊贵。也许他们更想不到,几年后,中国土豪们横扫各大奢侈品。他们蹲在路边着吃碗盒饭,用袖子擦擦嘴巴,转身走进香奈儿,指着店铺商品说,"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不要,其他的打包。"......
这里并不是说,道德和礼数不重要,而是讲究的别太过了,无论是什么事情但凡太讲究的,最终会变成痛苦的根源。《新爱洛伊斯》里面就太讲究道德的圣洁,过了。学点中国的中庸,会好些吧。
白人社会暗分的等级制度,如影随行,渗透在他们世代的血液里,至今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认为,白人是高等种族,即使现在法律上自由平等,但骨子里还是傲慢与偏见。
我特别庆幸我能生在中国的这个时代,在官方的信仰并不值得信赖的情况下,我们自己能有选择的思考我们的哲学,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信仰。如同一本书中一个疯子说到,我们的认知束缚着我们的思想,并非认知有多大,思想就有多大,有时却是相反。
这本书是圣殿春秋的续作。
经过二百年的的发展,十四世纪英格兰已经比十二世纪要繁荣发达得多,在意大利文艺复兴也已经开始。整个欧洲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景象。
中世纪的欧洲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君主不拥有绝对权力而能留存下来的文明。世界上其他没有一个中央集权的强有力政府的民族都被其他民族征服了,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欧洲没有游牧民族的入侵。
中国则是个反例,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多次中断中原的文明(宋、明)。
游牧民族的入侵使得农耕民族必须一致对外,从而使得中国长期处于统一专制的状态。
简单来说,欧洲有一个比较安全的地理位置使得他们可以安心做长期发展,而中国则因为危险的位置而屡受骚扰,发展出一个前期强后期弱的文明。
小说的情节没什么特别,看过就忘,但是对于社会环境的描写细致入微,推荐。
很有劲儿
读来酣畅淋漓
给人不错的感觉
语言如闷热的夏天里的一道凉风
情节如左思右想做出来了一道高难度数学题
总之很有味道很有思想很有内容很有趣很有水平
作者名起得圆滚滚的,真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