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全身重量等于我对你的思念的时候,你能用哪怕一分钟的时间来想起我么?
第9次试图读《欢喜》,之前的8次都半途而废。我就奇了怪了,读了冯唐所有的书,就差这一本了,每次都读到中间就断开了每次读到中间就断开。仿佛一个好好的人走着走着突然一下子失去了知觉。躺在下雨的路边,看着自己的灵魂出离身体,一条小狗过来舔自己的脸,周围人冷漠的目光。
我看得到雨滴下坠的形状,却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
在恍惚中我觉得你来了,我想问问你,当我的全身重量等于我对你的思念的时候,你能用哪怕一分钟的时间来想起我么?
这次是在地铁中晃晃悠悠读完的,整本书断断续续用了不到2天的时间,属于比较快的节奏,可能前面的情节和对话都太熟了吧,他和孟寻的故事,好和不好都莫名其妙的,可能这就是男女间感情的真实写照,小孩子的时候,哪有那么多有来由的情绪,现在看来,都在为一个阿里不达的东西烦恼。
北京孩子的生活,有闲没钱外加贫。喜欢胡同口的女生,经常有事没事在外面晃悠,却不知不觉间总来到她家的门口。好像这个世界是以她为中心似的,自己就像个围绕着旋转的行星。
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躲避女生的目光了而眼中充满温情。什么时候开始,我和她互相极尽冷嘲热讽之后,总留下一个温暖的POSE。又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从你的门口走过,心潮都不再澎湃了,但却还是没能忘记向你的窗子望一眼。直到我看到你从另一个男人的车上下来,手捧着一大把花束。
冯唐在前言中说,写《18岁给我一个姑娘》是为了在完全忘却之前,记录下第一次接触色情和暴力的感觉。明月同学曾经就着北京夏天的雨和石锅拌饭对我说,她不喜欢那本书,因为它物化女性嘛,但却在公车上看《万物生长》笑得浑身抖。人生的不同阶段,男人难就难在实话实说,而说出来又让你觉得美。这才见工夫。
要么怎么从小咱就学真善美呢,可后来总觉得真的东西不那么善也没那么美。于是一部分同学化犁为剑,从此干上了烧杀抢掠等有前途的工作。可总有那么一小部分同学,可能学习成绩没那么突出,平时也不怎么爱做值日,可就是长大了还没忘记小时候的追求,他们在真实世界里发现善良和美的东西,于是其中的一个人写了《欢喜》。
我爱读玄幻小说,这是我读过的最棒的玄幻!(《时间之轮》还没读)不论是小说的框架,细致的描写还是引人入胜的情节,都是一流的!只要你能坚持看完前三章(第一部)!只是作者似乎对主角一家有刻骨仇恨似的,他们的命运太悲惨了!尤其是这一部中!幸亏据说这一部是作者写的最黑暗的一部,以后主角们会越来越好!希望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