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此书,摘抄得最多的就是关于牛津大学的部分。林语堂说英人重传统远在华人之上,我不禁质疑。但稍做思考,便明白,事物发展皆有其自然过程,传统的弊端也许是时间可以消弭的,而中国因为制度等种种原因,将某些优良的传统丢弃(比如现在学习前苏联的大学就远已偏离了大学的真谛),另一些腐朽的习惯却留了下来。这当然不是什么民族的劣根性,虽然具体根源我尚不得而知。
我一向是反感他人把“我在某地的时候”挂在嘴边的,那之中隐约的优越感让听者不悦。但今天为了写这书评我自己也不得不说一句,我去过了剑桥,才更明白了林语堂笔下的英国教育。如果不谈古老得可以闹鬼的建筑(当然古老也是一种文化财富,只是初来乍到者的居住体验可能不是很令人满意),英国的教育自然是极好的,关于和导师一起交流,直到冒出火花那段非常赞同,看书不一定使人成为有思想的人,但与思想者交游普遍可以使人成为有思想的人。(反观国内,上课读幻灯片下课走人的老师不在少数,难怪有人言大学就是买deadline然后自学。)
与志同道合者谈一席话,胜过闷头读一本书。当然,要求是很高的,能和友人做到理性地广泛充分地交流意见,还不要以不愉快伤了感情收场,这很难。然而,现在身处在这个严重物化的社会,就是闷头读一本书都不容易做到了,还没翻上几页,旁人皆以“学霸”称之,用视怪咖之眼光视之,可见做自己也需要不少勇气。
去看看地铁吧,地铁里有个小社会。哪有人读书?众人皆以平板上的游戏为乐,以手机上的快消息打发时间。我一介P民真想为这个国家的未来担忧。我不是反对科技发展,我只是觉得有时候我们可以少谈点八卦新闻,少谈点社交媒体,那些虽然都是人际交流时很好的话题,但对深度思考无益。当然这和国情和社会角色也不无关系,我是有闲的、不必为生活奔波的大学生,我思考精英文化,而他们是社会机器里一枚最微不足道的齿轮,他们思考大众文化,他们不能改变时事,大多操劳一天后也没什么时间去读深刻的书,不谈风月谈什么?也有人说我就想要幸福的小日子了,我就觉得有份能糊口的工作有个差不多的人过一辈子就挺不错的。各人追求不同,我不贬低任何人,也许别人会对这种现象有不一样的看法。
林语堂还提到,趋时虽然要紧,保持人的本位也一样要紧。然而从他文中提到的数名家仆、他对上海等地的频繁提及,大抵可知道他是一个南方富人(经查询他是福建人);他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国家混乱的时代。清代官员注视往来商船不断,说自己只看到两条船,一条叫名一条叫利。所以可见我们并不是有劣根性的民族,相信更多民间的智慧只是没有记录下来并不代表没有。现在,多数人为名利不惜任何代价,对本位的保持到底要掌握在什么程度,对他人看法的在意要保持在百分之几,才能保证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又不至落到一个舆论不太好的下场?我承认这个问题问得比较功利,但很想知道答案。他的话,是不是只适用于有闲的文人?要知道,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是要比他低一层次,要为基本生活努力的,能来得及考虑“一人宁可说襟腑独见的落伍话,不可说虚伪投机的合时话”吗?人言的主观性是抹不掉的,他的言论和他自己的社会地位不无关系,看来不可头脑一热全盘接受。
另外在其中一篇文章里,林语堂欣赏英国的重传统,不欣赏美国的商业化。他毕竟是文人,接触的都是文化领域的事。八十年过去了,如果他能看到今日全球化的世界和超级大国美国,他还会持此意见吗?一些欧洲人看不到世界在变化。我认为在当今这个科技迅猛发展的社会,去美国学理工自然是不二之选;然而文科却像美酒一样需要陈年积淀,越是悠久,越是散发出神秘的光辉。
此外,我还质疑一些话是否在现在仍然适用,包括“宽厚作为北京的品格”。各人身份、立场、看法各不同,我就不再长篇大论。尽管如此,此书仍有很强的前瞻性,八十年来,不少言语仍然具有代表性。尽管网上有林语堂晚节不保这样的文章,依然瑕不掩瑜,他的文字仍然不可多得,喜欢鸡蛋不一定也要喜欢鸡。
这是一个充斥着商业气息的大环境,但我依然认为物质上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这样的思考是必要的。看过那张理科生和文科生现在和将来的对比图么,可将来的文科生即使衣服破旧、蓬头垢面,心里一定是骄傲而心甘情愿的,因为他心里装着思考的乐趣,他明白那种乐趣不足为理科生道也。
p.s.觉得西安交大的书院制,总和英国的学院有异曲同工之感,但是不是只学了皮毛,我了解不多就不多加评论。模仿虽然总会伴随着诟病,从长远角度上说还是积极意义更多一点的。
一个人的一生浓缩在一本薄薄书里,合上这本书的时候不禁想起爸爸说过,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再怎么伟大的人物在时间和生命面前都是平等和渺小的,所以我一直觉得人生在世该淡然些。然而乔布斯是一个有现实扭曲力的人,正是他的这种性格创造的苹果,改变了世界。看着他一个又一个的壮举有发自内心的震撼和感慨。
记得我两三岁的时候,一个冬天的下午,我站在我的小板凳上,在火炉旁边,在看一张很大的图(就是世界地图),因为爸爸刚刚跟我说爱迪生是美国人,然后我问,我不是美国人吗?爸爸跟我说不是,你是中国人,然后他在地图上给我指哪里是中国,然后爸爸跟我说,爱因斯坦也是美国人,那时候我还搞不清楚中国或者美国是什么东西,但那一幕深深的嵌在我的脑海里。从他身上可以隐约的看出为什么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来自美国,他在硅谷长大,邻居就是惠普公司,玩伴都是高级工程师,这个对他的成长影响是巨大的。
而后,之所以苹果可以成功,乔功不可没,而乔的实力,最绝的我认为是用人,其次是营销,其次才是他对产品创造性的把握。记得我很小的时候爸爸跟我说过,一流人才不做技术。如果只考虑技术,那么他顶多只会做一个产品,而不是创办一个公司。苹果从设计,到管理,到研发,到财务,到营销,都雇佣了最适合苹果的人,而这一些人多是乔拉他们入伙的,正是这众人拾柴火焰高才有苹果今日的辉煌。
当然另一个让人惊奇的就是乔的技术能力,他个人竟然有200多项专利,而且这些专利都是一些苹果的重量级的创新点,而且他还几乎参与到研发生产的每个细节,从螺丝帽到包装盒,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当然他的感染力也是一个亮点,他的产品发布会都会引起轰动,想必当年希特勒能取得人心跟他的演讲和感染能力有很大关系吧
。
他承认,当他面临死亡时,他可能更愿相信存在来世。“我愿意认为,在一个人死后有些什么东西依然存在。”他说,“如果你积累了所有这些经验,可能还有一点智慧,然后这些就这么消失了,会有些怪怪的。所以我真的愿意相信,会有些什么东西留存下来,也许你的意识会不朽。”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但是另一方面,也许就像个开关一样。”他说,“啪!然后你就没了。” 他又停下来,淡然一笑。“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从不喜欢给苹果产品加上开关吧。”
读到这最后一段不免很伤心,因为一个灵魂一旦消失,就再也不会出现了。想起前几天跟一个姑娘看烟花,其实我一直在想,如果李白在这里的话,可能又有千古佳句诞生了,但是李白已经死了,所以那个思维就永远也不会存在了。
另外此书作者功底深厚,典型的cnn和time的议论文章,翻译的实力也是不凡,能如此顺达雅的翻页真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