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读乔布斯传,TA真是一个疯狂的人。虽然TA并没有真正自己作出产品,但是TA兼具艺术和工程的审美,产品应该产生与科技和人文的交叉口上。追求完美,近乎偏执。对人对事坚持二分法,不是天才就是傻瓜,不是极品就是垃圾。精神上的禅修,并没有对TA的暴躁有所遏制,尽管他保持素食的习惯。TA得罪了很多的人,带给他一个并不是很好的名声。生活在70年代那个疯狂的时代,尝试过致幻剂,接触了很多的geek,遇到了很多在禅意上相通的人。TA也去过印度,当然在意境上我无法与之相比。
他没有来过中国,尽管TA在新的一代心中几乎是神一样的存在,象征了一种新的潮流。apple的产品在中国似乎成为一种地位亦或是财富的展示,并被人所妖魔化而嘲笑,似乎只有在中国这个畸形发展中的社会才会存在。
TA曾经失败过,之后又回到高点,一个比之前高出更多的地方。或许这种经历让TA在追求创新和完美的路上走的更加远,让TA更加成熟,但是并没有磨掉TA身上的棱角,依旧暴躁,依旧那么的混蛋。
TA在逝世之前曾经非常接近过死神。下面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段话:“当我十七岁的时候, 我读到了一句话:"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一个印象。从那时开始,过了33 年,我在每天早晨都会对着镜子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你会不会完成你今天想做的事情呢?"当答案连续多天是"No"的时候, 我知道自己需要改变某些事情了。”
Stay hungry,stay foolish.还是不要让中文起揣测这句话的含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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