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应该是我拖延时间最长的一篇书评了,第一次听说《三口棺材》是在04年,刚来英国不久,在听到这是密室推理史上最出色的作品之一这种说法之后,激动不已的买回家,却发现大大高估了自己的耐心。那时候英语水平很糟糕,生词多如牛毛,因此整本小说都是在晕头转向的情况下看完的,更不要有什么自己的感想和评论,因为基本就没看明白。然而最近突然想到将这本小说复习一遍,是因为本作的争议较大,却又是公认的密室杰作,所以自己想探个究竟,毕竟现在已经能完全不借助字典将原版书读下来,同时可以幸运的避免译林普遍认为糟糕的翻译。
为了让自己的头脑保持清醒,此书我特意分了三天看完,正好全书分三大部分,每天一部分。看完之后最大的感受大概如此:之所以很多专家和权威对此书的评价如此之高,并不是因为核心诡计多厉害,真正的原因我认为应该是,《三口棺材》可以被看做成卡尔集大成的作品,整个作品的核心背后的想象力,可以说令人叹为观止。只可惜,这样的核心,它的附属 部分,组成部分,却有太多争议之处,我想这恐怕就是华丽的代价。
卡尔是个及其善于讲故事的人,小说的一开始就吸引读者的注意力,自称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Fley突然出现在格里莫教授所在的酒吧,威胁教授说不久就会有人来拜访,之后格里莫教授的一些行为开始变的古怪。结果在某个大雪纷飞的晚上,目击者看到一个穿着大衣,带着假面具的人走进了格里莫的房间,房间传出了枪声,房间反锁。大家破门而入,发现了中枪的奄奄一息的格里莫教授,而凶手则消失的无影无踪,房子周围的雪地也没有留下任何脚印。就在大家把都认为Fley有重大嫌疑的时候,负责调查他的警察却在距离格里莫住处不远的一条很隐蔽的大街发现了Fley的尸体,同样是枪击致死,而案发当时大街的两头都有目击者证实只有死者一个人出现在大街,而大街却没有留下凶手的脚印。。。
相信这样的情节完全可以让读者喘不过起来,扣人心弦的桥段,加上非常期待真相的心理,都会让人爱不释手。本书的气氛渲染也可以说及其出色,35年伦敦冬天寒冷的夜晚,本身就很具有哥特式气氛,阴森的房子,心怀鬼胎的人们,再加上卡尔添加了各种关于棺材,吸血鬼等等的讨论和描写,让全书都笼罩在一片恐怖的氛围当中。卡尔很擅长的这一部分,在《三口棺材》中显露无疑。
当然侦探小说最重要的还是案件的最终解释,《三口棺材》的解答足足用了两章,对于看久了推理小说的我,仍然对这个解答称赞不已,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布局,“集大成”同样可以用在这里:卡尔不仅仅运用了他最擅长的双线式布局,既案件部分是表象,是误导,我们看到的或者说卡尔展现给我们的,并不是真相,但是看上去很真实,于是我们都趋向于默认自己所看到的是真的(和魔术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在解答部分推翻读者的认识,这就是真相;而在双线式布局的同时,此书的案件可谓是涵盖了及其多的线索和提示,在最后都完整的拼在了一起。双线式,拼图式布局,这两种我最喜爱,难度也极高的布局手段,竟然出现在一部小说,而且结合的如此之好,实属罕见。
最后再说到密室,自己再将自己说过的话重复一遍,真正优秀的不可能犯罪,核心不应该完全聚焦在诡计上,它永远都应该该为布局服务,否则就会本末倒置,给人不协调的感觉。(当然这是建立在推理小说应当先把故事讲好,其次才是诡计和手法的前提上,我不否认有很多优秀的纯诡计流的作品,这个在这里不加以讨论)。言归正传,《三口棺材》的密室,形式上,包含了狭义和广义密室,既上锁的房间和无足迹。而从手法上,则是物理和心理手法的完美结合。
综上所述,一部综合性如此之强的作品,肯定会带来华丽的感觉。而接下来我要谈谈这本书美中不足的地方了。
推理小说里总有误导出现,而为什么读者总会上当,因为所有的人都有一种共同的心理趋势: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这种心理,按在读者身上,效果就是被骗;而作者也不例外,同样的心理,放在作者身上,结果就是另一回事了:为了支撑自己华丽的,惊艳的核心,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添加很多不合理的辅助元素。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科学家为了证明自己的假设,甚至会歪曲一些事实或者依据等等。
我想,《三口棺材》解答中的很多巧合,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吧,如果我设计出这样的核心,我也同样会这么做。
其实对于推理小说中的巧合,我一直觉得不能简单的否认,虽然推理小说最看重的就是逻辑,读者总是希望看到A=B,B=C,所以A=C这样的严密推理。可生活中必经没有绝对的100%,随便举个例子,比如某部小说以“某某某绝对不会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为线索,即使这样,这条线索也不是100%的合理,因为毕竟有不正常的人会这么做,这个线索也是排除了极端的例子而存在,绝对的合理是不存在的,因此,只要没有前后矛盾,推理过程中的组成元素中包含巧合,我认为反而很合理,因为生活本来就充满了变数。所以,与其去考虑“这件事太巧合了,不可能!”,我会更侧重于“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它在案件的分析中到底起到什么作用。”
因此,按照个人的这个想法去衡量《三口棺材》,我认为争议最大的部分,毫无以为就是书中出现的那个德国钟表。
(以下部分泄底)
首先,商店展示柜台的表走的不准是很正常的,大家在购物的时候肯定注意过,毕竟没有哪个柜台的人会费那么大的力气把每个表都调整到正确的时间。《三口棺材》中,Fley被枪杀的时候,目击者看到商店里的钟表时间,比正常时间快了45分钟,这从根本上给我们带来了错觉,既格里莫先于Fley被杀,这也是此书的核心布局。可令人费解的是,这个表不并不是被凶手故意挑过的,三个目击人,包括一个警察,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个事情。我不了解1935年的情况,那个时候人们看时间基本是用怀表。所以第一种情况:那个年代怀表并不是很流行(虽然没有根据,但是我觉得事实应该不是如此),所以人们通常都是靠公共场合的钟表来确定时间,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巧合我认为就是合理的。第二种情况:那时候人们习惯带怀表(书中Fley案件的两个目击证人,大概被描述成很受尊敬的,应该是属于比较上层社会的人,所以这类人带有怀表的可能性非常高),那么,如果兜里揣有怀表,同时公共场合也有钟表,这种情况,一般人会是倾向于看自己的表,还是公共场合的表呢?这个很值得研究。
第二个,则是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格里莫教授带着枪伤回到自己的房间,处理掉线索,换上了睡衣,这是为了制造他一直呆在房间的假象。可是,这样以来,睡衣上就不可能有子弹孔,根据这个事实,应该一眼就能看出来,格里莫教授的枪伤,不是在这个房间里出现的。那么这个案件一开始就不存在密室。我个人认为,这个漏洞,要比钟表问题更严重。
此外书中可能还出现了别的不合理之处,但是仍然无法掩盖整体的惊艳。侦探小说毕竟是人的产物,遗憾肯定是有的。细腻总是和小巧联系在一起,而华丽可以说是一种大气的体现。《三口棺材》的遗憾可能就是作者已经无法完全驾驭这种华丽,但是卡尔仍然做的很出色,虽然摇摇晃晃,但并未脱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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