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书写于1815年,只比《红楼梦》晚30年左右。想象一个水平很一般但态度很认真的英文读者读《红楼》,就可以知道我读《爱玛》时碰到的困难。陌生的字眼,陌生的句式,很多长句复句,很多双重否定,无处不在的讽喻,含蓄委婉的褒贬......200年前的英国小乡绅,真的都是这么说话的么?
看睡着了好多次。睡得那叫一个香。
睡醒了坚持往下看,实在看不明白就跳过去,终于,到过半的时候,看顺了,看明白了。
《爱玛》就是一言情小说,故事大意可以直接用本文标题概括。爱玛是奥斯汀心目中的完美女孩,聪明美貌富有,出身当地名门。好处都占全了。不过因为聪明,她想当然地低估别人;因为富有高贵,她心中有森严的等级观念,就算她再热心善良,对世事人心也有一层自然的隔膜。加上年轻,从小受奉承,她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傻大姐。
一个21岁的女孩子,认定自己一生不需要嫁人就可以过得很好,这种想法本身就很傻。(我18岁的时候也想过单身一辈子。)有财产有地位不需婚姻保障,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爱情和家庭。不过21岁时犯这种傻,问题不大,算是小傻。
大傻的行径,是乱点鸳鸯谱。喜欢喜欢就把周围的人配在一起,然后搞小动作去撮合。女伴Harriet容貌虽然秀丽,但出身不明,没有财产,不过爱玛看上了她,一心要提携她,把她的社会地位拉上来,便阻挠她和富农Mr Martin的婚事,又明里暗里怂恿安排她爱上当地的牧师Mr Elton。她是如此投入这个游戏,如此沾沾自喜,如此一厢情愿,以至于完全没有觉察到Mr Elton在向自己大献殷勤。直到牧师求爱,她才恍然大悟,羞恼交加:Harriet倾慕牧师是高攀,牧师追求爱玛又何尝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牧师发现爱玛以为他喜欢Harriet,当然也觉得受到极大的侮辱。三个人灰头土脸,不欢而散。
接着来了另一个风度翩翩的小伙子,自幼过继给望族的Frank。大家都以为他可以配爱玛,他看上去像是在追爱玛,爱玛也以为他在追自己,于是又沾沾自喜起来。她虽然打定主意不结婚,也不爱Frank,但是给人家追一下是无妨的。这一得意,又犯了傻,被Frank做了挡箭牌。Frank暗度陈仓,追求的是出身寒微却才貌双全的Jane Fairfax。爱玛自诩聪明机智,却完全没有发现。一方面这是叙事的需要,《爱玛》采用第一人称全能视角,就是说,虽然是全能视角,但是只有爱玛感知到的事才写出来,心理活动也只写爱玛的,《哈利波特》也采用这种写法。为了保持叙事悬疑,爱玛虽然观察到了事实,却全部解释错了。这样最后真相大白时,读者才会有“原来如此”的惊喜。爱玛为此而显得比较傻。当然奥斯汀是何等人物,她给了爱玛足够的性格铺垫和行事动机,使她的傻气冒得合情合理。
最让人想对爱玛叫一声“傻丫头”的,则是她第一次做媒不成,不但没吸取教训,还想再来一次,把Harriet又给押出去了,以为Harriet爱上了Frank。但是这一次Harriet没有被她牵着鼻子走,她爱上了爱玛的世交大哥哥Mr Knightly. 然而这个Mr Knightly,可是爱玛的禁脔,他也是唯一不奉承爱玛的知交。当爱玛得知Harriet爱Mr Knightly, Mr Knightly看上去也挺中意Harriet,心中顿时打翻了醋坛子,这才心眼俱开,认识到自己这一向是多么傻。
所以,女人不结婚也许可以,不恋爱绝对不行。不恋爱很多事情不会懂,对自己也总是糊里糊涂。
这个故事,从某个层面来讲,挺俗的。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的好姻缘,最后一定大团圆,简直比我们的传统戏剧还圆满。我在17到21岁之间看过大量言情小说,受过极全面的训练,因此这个故事没看到一半就心里透亮,谁跟谁会在一起,Frank到底在追谁,明显得很。之所以还一直看下去,而且看得津津有味,一小半是因为看言情小说,非得看到底,看到谁谁在一起了才放心(看过言情小说的都明白这个对吧?)。另一半是因为奥斯汀的笔力实在高强,不知不觉被她的白描手法吸引。
她可以用对话活活地写出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每个人都一本正经在说话,我却看得只想爆笑。比如爱玛的父亲那种谨小慎微养尊处优,Frank的自作聪明得意洋洋,Harriet的无知和犹疑,Mr Kightly冷峭的讽刺,Mrs Elton(Mr Elton在爱玛处受挫后从另外一个地方闪婚了一个新娘回来)的傲慢虚荣,都从人物滔滔不绝的说话中表露出来。有种看极品漫画的感觉。
不过要论真正的滔滔不绝,非Miss Bates莫属。Miss Bates是个老姑娘,不美,无才也无财,守着寡母,靠邻里的接济和寡母的一点点年金度日。她一无所有,与爱玛正好是两个极端。她靠什么立足?靠的是对任何人都无休无止地说奉承话。别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好的,别人的东西都是上等的,别人的恩惠更是要挂在嘴边感谢了又感谢。大家都被她烦死了。我也被她烦死了。她的废话往往一写就是连着好几页,是催眠主力。
然后有一天,看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奥斯汀连篇累牍写这些废话。明白之后差点哭了。Miss Bates,虽然无才无能,却不是没有生存智慧。因为一无所有,她用奉承话来确保自己的安全。让别人无法真正讨厌她,无法彻底忽略她,也无法存心伤害她。她未必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她只是本能地这么做了,她在那个社区生存下来了。她是一个非常可怜的人,她必须不停地说话,才不会让心底的恐惧冒上来,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Mr Kightly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才会在爱玛讥讽Miss Bates的时候大为光火,教训她没有同情心。爱玛讽刺Miss Bates,再一次显露不谙世情的傻大姐风范。
本来只是言情小说,因为刻画人物入骨,《爱玛》升级为了不起的言情小说。言情小说也可以承载生活的重量,只要人物的困境足够原生,感悟足够真诚。
刻画最好的毕竟不是爱玛,而是Miss Bates这样生活匮乏的妇女。因为她们才是奥斯汀最熟悉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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