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家王安忆碰到毕飞宇,曾问他,能不能给人家一条出路?这个“人家”不是指自己,是指他小说中的人物们。如今,毕飞宇的新作《平原》又给他的小说《玉米》里出现的那个王家庄带来了新一轮的悲剧,只不过王家庄成了一个代号,就好比鲁迅的“鲁镇”一般,根本还是毕飞宇心中的苏北土地。
算起来,64年出生的毕飞宇在农村蹲点的时期并不长,简历上就几乎只有少年时代是在那里度过。可是《平原》里描述的那块土地,他分明已经滚瓜烂熟:如何插秧,如何拔草,如何和老天抢时间,如何对付镰刀水疱,已婚妇女们如何捉弄队长让他“立”在当场……那个70年代应该只有几岁的毕飞宇似乎复刻了一个成年人的记忆,所有没去过农村的人在他的语言描述下一个脚似乎已经踩在了苏北田埂上,那脚上还穿着上海买的漂亮鞋子。最难以超越他的是关于“茄子”的买卖:天气热的时候妇女都聚集在漆黑的巷子里,脱光了上衣拿着芭蕉扇轻微摇摆着身体——她们戏称自己是卖茄子的。小本的生意,一共只有两个。也没人买,所以天天卖——这是需要集合多少劳动妇女的智慧才能想出来的段子啊?所以毕飞宇的语言来源,一定有一个快乐的泉眼。
但快乐,是表面的,是暂时的,同时也是残忍的。有主见又漂亮的三丫偏偏成分不好,村里的高中毕业生端方家是看不上她的,可她偏偏要迎着端方而上。为了不嫁给瘸腿的老男人,这个有心计的姑娘假装喝了农药,不料吊盐水的时候却被吊进了半瓶苏打汽水——那是端方最爱喝的。她死在了端方怀里,这个我中意的女主角,但她的悲剧不在这里。她以为自己死在了爱人怀里,端方也以为自己是喜欢她的,可是他整夜整夜的想她的样子,却想不起来。他们见面的时间,她是低着头的;他们“好”的时候,他只记得她的身子,端方甚至是想挖开三丫的坟墓看看她究竟是什么样子,他几乎要被这个问题给折磨疯。不过支书吴蔓玲,那个南京来的知青姑娘,那个留在了王家庄想紧握住权利,却也爱上了端方的姑娘真正让他发了疯。吴蔓玲始终没有得到端方,她寂寞得爱上了自己的狗却得上了狂犬病。在前面奔放的叙述中,结局突然来临,“端方我终于逮住你了。”吴蔓玲狠狠地咬了下去,咬在了端方的脖子上。
看得出来,毕飞宇是写惯了中短篇小说的,所以驾驭一个长篇,他必须又谨慎又开放,他在长时间的叙述中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发出他死亡般的结局。他把漫长的人生变短了,并非是浓缩,而是提早结尾。这样,悲痛显得又突然,又狠,以至于让人迷惑:我有一个朋友,看完以后非常喜欢这个小说,他以为这是一个幸福的结局,吴支书不是终于向端方表白了吗?咬一口不见得会怎么样……剩下的问题,属于预防病专家来回答,反正毕飞宇不用管,他只管《平原》当上了今年最好的五部小说之一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