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夜》是莎翁早期的代表喜剧之一,也是我个人偏好里最爱的一部。至于它的版本,除了翻译过来的剧本,亦被改编成几部电影。前些日子有幸于HH剧院一览其舞台剧版本,忍不住谈谈我对这部剧的感受,欢迎讨论。
说是一部喜剧,它甚至被戏称为“两个异性恋掰直了两个双性恋,从此过上幸福生活的故事”。与长相、声音酷似自己的哥哥失散后,Viola女扮男装成侍从,为自己所爱的公爵向伯爵小姐传情,却不想伯爵小姐竟爱上自己,形成完美循环的三角恋,最后竟由一个第四者——她的孪生哥哥打破,最后在编剧与观众共同默许中,总算从“闹剧”回归“正常”,四人终结为两对夫妻。从主线剧情上看,此剧足够混乱、刺激,出离现实,可算是主角在性取向探索道路中走入蹊径,又回归大流的设置,连导演也说“这部剧是关于性别、性取向、阶级等主题,而最重要的主题,是爱。”那是不是萌发了的爱,便可无视性别、地位等因素自由成长了呢?至少在这部剧中,前者不是的。真相大白之际,兄妹两人的爱情得到阳光的滋养,而公爵和伯爵小姐在惊喜中,更有惊吓,惊喜同观众的欣喜一致,惊讶估计在于顿悟到所爱的真实性别和对自身性取向的重新审视吧。至于惊喜和惊讶的程度,此剧主要强调前者,而现实生活中呢?只能说,因人而异。
与很多观众、读者一样,我也曾以为所谓戏剧化嘛,夸张了现实,舞台上的闹剧离奇到再瞠目结舌也只是戏里才有,如果真的在现实中发生……等等,容我想象一下……不可能,绝不可能发生,反正肯定至少不会发生在我身边……在第N次看完这部剧后,我蓦地意识到自己所认为的理所当然是固执且可笑的。因为我是站在直人(1)的角度在感受。再试想一下,生活中仅凭相貌便对他人心生爱慕的人岂在少数?幸运的大多时候,爱慕的对象是异性,但偏偏那个人也可能是同性不是吗?如果是,纠结的同时不妨重新看看此剧,里面的人又何尝不纠结?
曾经在街车上经常偶遇在附近中学上学的一个“女孩”,长长的金发,精致的面容,随意安静的气质和着一种淡淡的美吸引了我。在后来我知道他是男孩后,仍然忍不住多看看他。现在回想起来,他不就像Viola一样,between boy and man, as a squash is before 'tis a peascod, or a cooling when 'tis almost an apple 他的美,谁又能否认呢?
转换了观众的视角,我发现这部剧大有不同。Viola她也只是一个女扮男装的直女(2),但她面临的窘境,让大家开怀畅笑的情节却也可以在一个transsexual person身上时时上演。当自己的外表与内心并不一致时,遇到了喜欢的人只好默默藏起爱意,怕吓着对方;碰上了对自己深深着迷的又只能尴尬隐晦地拒绝……再回顾剧情,在Viola向公爵讲述她的妹妹对一个男人的深情而间接表白时,在她无奈之下告诉伯爵小姐“I am not what I am. ” 时,真是,让人心疼。而那些现实中的他们和她们,结局也能像这部剧里一样皆大欢喜吗?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此剧哪里还可被作为喜剧!
有人以为,若是人人都如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般“笔直”,生活中自然会减免许多不必要的烦恼,多余的误会,甚至不可避免的伤害。但谁又能否认,正是这些人与人之间的diversity,让人的心灵愈发敏感,愈发有创造力,更让这个世界愈发的美不胜收呢?我想此剧作为喜剧的魅力亦在于此吧。
(1)直人:异性恋者
(2)直女:女异性恋
参考资料:Act 1, Scene 5, <Twelfth Night> W. Shakespeare
以前也玩过网游的。当时也遇到过大神。
彼时的我是茫茫游戏人海中一个小小的佣兵,当周围所有女生都选可爱的公主袍法师造型,我却迷迷糊糊地选了短发男装的弓箭手。
彼时大神是全服第一个转职为魔剑士、PK排行榜第一位的大神。是小虾米们仰望和膜拜的对象。
那时的我,被人欺负却不会反欺负回去,只会躲起来自怨自艾地哭鼻子。于是在论坛里写了一篇帖子,伤春悲秋的……结果,那帖子刚好就被大神瞅到了。
他说,虽然网游里还是不要投入太多时间和感情,但还有温暖的地方,来我们公会吧。
后来……顶着新公会的标记在游戏里乱逛,意外地遇到大神。如《微微》中所言,网游中牛人的加好友和PM通常都是关闭着的,那天不知道怎么就跟他说上话了。大神跟腹黑的肖奈不同,他是温润型的,略带一点幽默。
再后来,就有一搭没一搭地遇到大神,跟他海阔天空地聊天。跟我一起走在路上,大神总是用他的副职业示人——一个可爱的最初等弓箭手,而不是战斗时那个一身盔甲罐头装的魔剑士……
跟强悍的贝微微不同,我不懂微操作、不懂得去PK,顶多是喜欢四处乱晃的江湖小虾米一只。大神只能带我去比他等级低很多的地方去逛一逛,他打怪,我躲在不远处看风景 偷看他秒怪,顺便再偷拿一点经验。虽然大家都是卡通的2D形象,仍然喜欢欣赏他强大的操作,喜欢他零零散散讲给我的那些话。
再再后来,各种事务,帮战、守城、新的任务和升级点……大神也很忙,我也……不是黏人的类型。于是不常遇到他。
后来的后来……游戏整顿,大神被封号了,理由是被别人举报外挂。他不是肖奈,不认识游戏公司的人。
他在论坛上说,要离开游戏,回家结婚了。他还说,记住,那些抹黑别人的人可能在游戏里呼风唤雨,但我却还有自己幸福的现实生活。
于是故事中的路人甲就这样跟大神彻底失去联络了。
原来,女主终究不是我。
有时不免自嘲地想,或者大神真的都只存在于故事中吧,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对他,我只是一个网络上一段讯息罢了,就像他对我一样。
希望可以和微微一样,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
我一定会对你一见钟情。
这篇饱蕴深情的游记,倒是像“解说词”或者“导游词”,定会给当下本就火爆的“台湾游”热再浇一勺油。一句“没这么像国画”点破了台湾与大陆之间藕断丝连的文化渊源,像台北的红砖道一样给人温暖感,让人心生冲动,想立即飞奔到这个宝岛上去尝尝当时爱玲在花莲吃到的那种“酸甜多汁”的柚子。这一趟“台湾之行”,给她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台湾的“庙宇文化”。一下飞机就看到一个几乎直盖到飞机场里面的大庙,仿佛一声铿锵的锣鼓,倏地拉开了舞台的大幕,叫人好不心生期待。然而,真正的戏文展开来却是充满了无比的怪诞。台北和花莲的几座古庙,充满了家常味道,一个宗教场竟然含杂了日光灯、日历、吃蛋用的蛋杯、现代化得出奇的神像、放送着流行音乐的无线电、插着鸡毛掸子的花瓶、浴室的白磁砖墙等物件,风化区的庙成了妓女和嫖客的欢场,有殿外的爵士乐为他们大声地助兴,这个风月场真是“足有国际标准”——一个宗教场所沾染了浓厚的烟火和肉欲,难怪张爱玲会感慨“此地的神似乎更接近人间”!套用台湾最流行的词语来形容,分明是一个洋不洋,土不土的“台”。1961年的台湾人,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背井离乡的“边疆居民”,追崇的是现代的美日文化,却又难以丢弃骨子里的中国传统文化,她在文章一开头便用一个人错把她当作美国前副总统尼克逊的太太这样的笑话,暗讽了当时的台湾孤岛“对外界的友情的渴望”,文中的戏谑语气,极其准确地抓住了这种古怪而荒谬的结合,她说当时她像午睡时起来的梦游症患者,那么,不知道今时今日我们再去逛台湾,还能感受到这种令人忍俊不禁的古风新韵么?
因为曾在这里求学,生活了三年时间,张爱玲对香港自然多了几分“还乡的复杂的心情”,更能体味到一种“种族的温暖”。香港的美,兼顾了西湖山水的紧凑和青岛的整洁,从地缘和情感上来说,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不仅坚持着迥异的社会制度,就连人文精神与一衣带水的大陆比较起来,都呈现出特别的色彩。然而,无论怎样地与大陆对峙、敌视,正如张爱玲所形容的那样,是“离本土最近的唐人街”,这里的人都叫作中国人,这里保留的古中国的一鳞半爪没有失真。所以,她在描述这段游历时分外得心应手。她由在绸布街看中的一块花布说开去,用饱满的篇幅大谈特谈穿衣经,而忽略了应当多向读者介绍城市本身,这个可以被原谅,因为她仿佛又回到了《更衣记》中,找回了往常的贵族气概和小资情调。她在香港,好不容易找回了被现实丢弃的自我!
【我自始至终都是二流的。有时我会觉得这样的自己很可悲。
但我并不后悔献给棒球的这二十年。也许会有人说,是你努力的不够。但我并不认同。我已经够努力的了。我跑别人两倍的路程,投三倍于人的球。就算现在人生重头再来,我也不可能比那更努力。就这层意义来说,我不后悔。
但我有一方面决定性地不足。这就是想着要打败别人绝对要出人头地的好胜劲儿。体育就是竞争,这种精神是绝对必需的。我天生缺乏这种情绪。我的气势比较弱。这导致我一辈子都是一个二流的人。
二流就是二流,不管怎么努力,爬不上去的人就是爬不上去。我比任何人都要更清楚地明白这一点。但就算是二流也没有死的必要。我比任何人都清楚甘做二流的窝囊相。这可以被斥责,但没必要判死刑。二流只要以二流的方式默默地努力、顽强地活下去就可以了。】——竹谷
夏天,少年,甲子园。
在投手板上抬起手的少年,在本垒板后举起棒球手套的少年,在击球区严阵以待的少年,在等候区呐喊助威的少年。
那曾是多少人的梦啊。用十几年努力换得一个夏天,少女们满怀憧憬的说着“带我去甲子园吧!”,少年们意气风发的说着“我要去甲子园啊!”,他们的澄净双眸如此光华璀璨毫无阴霾,他们手中那颗11英寸的小小圆球就是全世界。
竹谷是那万千少年中的一个。他向往着职业棒球,虽然平凡却不平庸,用两倍甚至三倍的努力去弥补天赋的不足。他以为去到了甲子园,就能走上通往职业球员的捷径。
武智是那么优秀的人啊,家境富裕,长得帅,性格又好,还有着非凡的运动天赋。他如此完美,完美得竹谷连嫉妒都做不到,只能仰望,只能崇拜。武智毫无疑问就是竹谷的梦想。
在那个夏天的甲子园,两个少年的相遇,让竹谷切身感受到了天才与凡人之间的天堑,武智是竹谷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存在。那个夏天的终局,毫无悬念,一个意气风发,一个折戟沉沙。
竹谷就像所有励志故事的主角一样,即使遭到打击仍然毫不气馁,更加努力、努力到不能更努力、努力向着目标前进——不能进入职业棒球队,就进入企业棒球队,在职棒的边缘来来回回,拼尽全力也只为了能靠近梦想一点。如果是励志故事,他应该能够得偿所愿了,然而,如果是现实的话呢?不具天赋却硬要进入天才们的世界,就如同没有钥匙却硬要打开宝箱,拼了命也不过两败俱伤。
看竹谷在职棒边缘挣扎沉浮时,总是会想起火影里的小李。“努力的天才”,听起来多么美好,最终也不过勉强做个二流忍者——若仅是追赶他人脚步就已经拼尽全力,又何来余裕遑论其他?凡人绞尽脑汁的画比不过天才随手的涂鸦,有志者事竟成也许是最美丽的谎话。
在那么多的作品中,主人公们总是志得意满许下“制霸全国”的诺言,运动少年们的青春时代,就是一场接一场的比赛。但是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在最终决赛之后戛然而止,不管是赢还是输、是喜悦还是失落、是如愿以偿还是铩羽而归,那之后的故事无人描述。因为青春就在此终结了啊,再华丽的宴席也要散场,成人的世界怎能容得下天真妄想。
向着梦想前行就一定是好的吗?若竹谷能放弃职棒的梦想,做一个平凡的上班族,拥有平凡的家庭,甲子园什么的就放在相册里陈旧泛黄,只偶尔拿来做酒后的谈资与人一笑,会不会更好?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这样做的吧,当少年长大成人,舍弃不切实际的梦想,湮与人群之中,握着平凡的幸福,过着平凡的一生,青春时代的神采飞扬大可在记忆中珍藏,不求一定要与谁共享。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这本书与其说是推理小说不如说是社会小说,天才武智熠熠生辉的巨星之路对比竹谷竭尽全力仍狼狈不堪的二流人生,那种悲凉真会让人心生绝望。青春就如同一场虚无的盛筵,就算饕餮一场,对未来的人生大概也无济于事。
只是那个夏天炫目的阳光、甲子园带着尘土气息的微风、观众们此起彼伏的呼喊声,那可能是一生中最光彩夺目的时刻吧。然后呢?要面对职棒的残酷,现实与梦想的落差,天才与凡人之间不可逾越的沟壑……既然在青春时代竭尽全力追求的反正终不过是一场梦幻泡影,那么不如尽情去飞吧,趁着还没有折断翅膀;去制霸全国吧,趁着还没有遗失梦想。
对于熟悉那多手记的人来说,新闻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看了那么多手记,以新闻开篇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模式,一个作者习惯,读者也习惯的模式。每次的新闻都是各个不同领域的,相同的是,新闻在手记里总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或是事件由新闻而起,或是新闻本身就是事件的中心。这次属于后者,新闻和《铁牛重现》一样有关考古,故事却不是穿越时空。
众所周知,那多有着属于能吸引超自然事件的体质(出自梁应物判断),这次是一搬进向水笙借住的小区——志丹苑,就见到了很多怪事。先是有骨骼柔软,被卡车轧,从楼上摔下摔不死的猫;之后又出现了前后两段身体能够分开自由活动的蟑螂;喜欢在沙里钻来钻去,生活在沙里的鱼。而楼上的美女邻居——苏迎的精神病史和X机构研究员阮修文对其观点的异常反应,使海地人的存在与否显得更加扑朔迷离……这些超出人类常识的怪事全在志丹苑发生了,并且全让那多看到了。对普通人来说固有思维方式被打破的感觉是很不好受的,这比起被人硬塞一套完整的新的理论,还难以接受。无论是对于主人公来说还是对于读者来说,这种震撼是可想而知的。
苏迎显然是这部手记的女主角,同样是个美女,看来那多还有着属于能吸引美女的体质,虽然这些美女大部分都只是他的好朋友而已。可是这个美女却有些神经质,从那多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就可以明显感觉到:在泡澡时睡着,忘记关水,以至于水漫金山;总是拖着一个结识不久的男人聊天,说些什么海地人啊让人无法接受的东西……那多开始是陷入了美女怪圈,而作为读者的我们,也无法避免被作者的思路牵着鼻子走。之后得知了苏迎有过精神病史,原以为一切可以迎刃而解,可是却和事实的真相大相径庭。作者运用悬念和伏笔一再误导读者,让人上当,同时又能自圆其说,显示出了作者的功力所在。
水笙是海底人中能力最强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在万分痛苦的情况下仍旧能消耗巨大能量来保持人形,也由此看出水笙的意志力是多么坚强。与苏迎相比,水笙的形象显得有些单薄,可是在整个故事的发展中,这样的安排有显得有所侧重,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吧!而水笙的体弱多病、满屋A片和海地人维持人形需要消耗巨大能量、海地人无法体会到爱情,这种种呼应,让整个情节显得更加丰满与严谨。
作为X机构的研究员,阮修文给人的感觉和梁应物有些相似,虽无梁应物的不苟言笑,却多了几分由于家族背景而产生的神秘气质。他的工作自然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的,但是却被自己的外貌背叛了,也是因为这个细节,让情节的推进更加自然,毕竟X机构研究员也是一个普通人。但到底是X机构的,阮修文的实力和坚定的意志力让人不容小觑,以至于和路云展开了一场精彩的对峙,让读者都能感受得到场面的紧张感。
路云似乎是除了那多和梁应物之外,出场频率最高的角色了。只是那多每次见到路云都不免有些战战兢兢,可能是由于《凶心人》里受到的震撼实在太大,这个女子是不好惹的啊!而这个被作者描绘得近似于妖的女子,每次都能给那多极大的帮助,这次也不例外。只是和阮修文对峙的场面相比,对于给苏迎催眠的场景描绘得稍显夸张,似乎担心对路云大材小用了。
那多手记不是恐怖小说,虽然其中不乏恐怖的内容,但是这种恐怖只是源于未知,与其说这是恐怖,不如说是诡异,而手记的主题永远是对已知知识的质疑,《凶心人》中的幻术、《坏种子》中的母体、《铁牛重现》中的虫洞、《幽灵旗》中的暗示、《神的密码》中的世界观、《过年》中的年兽、《亡者永生》中的太岁、《返祖》中的三兔图以及《变形人》中的海底人,没有一样是现代科学所能解释得通的。而这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真实,或许这就是那多手记的魅力所在吧。
幽默是那多手记中不可缺少的小元素,连《亡者永生》那么压抑的环境下,都能出现个搞笑宝宝——甄达人,由此可见,这一元素在手记中的重要性了。看完了《变形人》我才明白那多是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自恋的。在《神的密码》中,作者是这样描写水笙和苏迎的——一对璧人,这原本没什么,帅哥美女是人人都愿意描写的角色,可是《变形人》中,水笙是以那多为蓝本进行变形的,也就是说,作者在夸和水笙有几分相似的那多长得帅呢。而这种细节在《亡者永生》中也有明确的表现,书中不止一次提到过范哲长得极帅无比,而范哲的侧面和那多是很像的,由此可以推断出那多也是一个帅哥。这样看来,作者的确是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自恋倾向呢!所以以后说到帅哥,不要只想到“冷面”梁应物,还有一个好奇心极重的那多小朋友呢。
整个故事的基点是爱情。这里的爱情不同于“星座系列”,星座是从旁观者的角度、用淡淡的笔触来诉说故事,不经意间让读者被感动;也不同于《亡者永生》,《亡者永生》中的爱情是那多自己的切身体验,让人感觉到了炙热与心跳。而《变形人》中的爱情是独特的,是手记中从未出现过的他人之爱,是星座中不可能出现的异类之爱。这是一个化不可能为可能的故事,爱情让人变得坚强、执着,水笙即使承受再大的痛苦,甚至以生命作为砝码,也要信守自己曾经许下的诺言;苏迎即使被人认为是精神病患者、被人孤立,也坚信海底人的存在。不禁让人感叹爱情真伟大。
而在生活节奏极快的现在,似乎一切都变得十分现实,原本最纯洁、高尚的爱情,也沾染了世俗的味道,变得功利起来,房子、票子、车子……在现代人心里,很多都可以排在爱情的前面。《变形人》中那冲破层层阻隔的真爱,在现实生活中,是否还存在呢?所谓只羡鸳鸯不羡仙,或许就是爱情的真谛了吧。
这是韩寒在2010年出版的杂文集,也是他2008~2009年博客文字的整合版。时隔十年后的今天读起08年我们身边所发生的“大事”,觉得似乎还在昨天,也通过韩寒的文字看到众多事件更多的视角和观点。
十年前微博还未诞生,还是博客大行其道的时代,韩寒作为我们这一代的优秀作家,当时利用互联网博客也创造积攒了不小的人气,对时事的另类视角和辛辣点评着实是文坛的一股特别的清流,敢说、也爱说,留下了很多宝贵的思想和犀利的言辞,时隔多年看来依然热血澎湃。他看问题、想事情总是鞭辟入里,让被奴化习惯的我们犹如醍醐灌顶,我们所看到的都是“希望被看到”、“应该被看到”的真相,而那些掩盖住的真实,那些真正的人道主义,那些自由与尊重…常常被我们所忽略。我想韩寒不是因为“反叛”而驳斥,他的不羁与自由是善良、真诚与正义的另类表现方式,也正是他的犀利与不羁才让韩寒是韩寒……
这本书记录的08年的那些往事,围绕着地震、奥运等热点事件引发了很多社会热烈的讨论,当然也包括韩寒评价冰心、巴金、茅盾等作家的一些“争议”以及与作协副主席之间的“骂战”等。其中我最有感触的几篇短文是关于奥运冠军、赛车手徐浪的,你可以通过文字感知到韩寒不犀利很温情的内心……
想想这几年,韩寒以电影导演的身份出现在各大综艺宣传中,他也少了十年前的犀利,棱角、锋芒也被自我收藏了起来,但是从他的电影作品中,你依然能感受到他对世界和社会的反讽与隐喻,今年春节档的《飞驰人生》也多了更多的自嘲与热血,作为我们这一代人崇拜的作家,跟着他一路成长,也见证着他的变化,虽然表现形式有所调整,但是我依然相信他仍然是那个赤城的少年,不犀利不韩寒,不张狂也锋芒的韩寒……
艾丽丝·门罗获得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让人惊讶的不仅在于她写下的全都是短篇小说,更在于她故事里纯粹的女性世界。她用文字让我们见识到,平凡女性的生命内部是如此丰富。所以,是不是可以说,每一个看似平常的女性背后,恐怕大多有一个甚或数个秘密。即使我们不曾了解到这些秘密的细节,但这一事实毫无疑问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我认为,这就是门罗在《公开的秘密》中想要表达的全部。
《公开的秘密》中讲述了8个故事,这些故事分属生活在一座名叫卡斯泰尔斯小镇中的不同女人,彼此却又暗自关联。开篇的《忘情》讲的是关于一位来自外乡的图书管理员路易莎,她曾经感受过爱情带来的伤害,却无意中又掉落到一段与一位参加一战的士兵的“书信爱情”中。遗憾的是,这位士兵在战前已经订婚, 战争结束后即回到小镇完婚。更不幸的是,士兵回国后没多久即死于工作事故,路易莎于是从未能见到他的长相。因为这场事故,路易莎却和士兵的雇主阿瑟·杜德相识并结婚,最终拥有了看上去稳定而体面的生活。
这个故事是通过两个人的视角——路易莎和阿瑟来叙述完成的。表面上,门罗是在讲,路易莎和阿瑟如何通过一连串的遭遇走到一起;实际上,门罗却极为真实地还原出,那段从漂泊走向稳定的人生,最终却给路易莎留下了不堪回首的记忆。在外人看来,代表“路易莎们”幸福与不幸福、成功与不成功的,是“阿瑟”;但她们自己却清楚,定义她这辈子的是最初爱过的那位医生,以及这位从未谋面的士兵。“爱情每时每刻都在消亡,多多少少被岔开、掩盖——似乎也将归于死寂”。门罗最后这样归结人生中存在的这种阴阳面的对比。
可以说,在《忘情》中,门罗用婉转细腻的语言、步步为营的叙事节奏,构建了路易莎的大半辈人生。像是拿着一把手术刀,门罗精致地将这一角色从侧面剖开,剥去平淡无奇的表面,让我们看到并惊讶于女人生命内部的波澜壮阔。
在《破坏分子》里,门罗却将笔锋转向探索女性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故事里,门罗同样通过两个角色来展开情节——莉莎和贝亚。贝亚是拉德纳的情妇,莉莎则是住在拉德纳家对面的一位小姑娘。拉德纳买了四百英亩的荒地建起了一座庄园,他在里面建起了小路、小桥,并将溪水汇成池塘,看上去像是建造了一座自然公园。而且作为标本制作师的他,还在公园里展示了各种各样的动物标本。然而,这里就像是座“巨人的花园”,尽管美丽却并不与大众分享,只有拉德纳认可的人才能走进这里。莉莎和贝亚就是这类人。
但莉莎和贝亚生来就是两类女人。莉莎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里,她住在拉德纳的对面,是因为父亲租住了这里的房子,她的家庭并不富裕。而贝亚则出生在一个工厂主的家庭(她正是《忘情》中那位工厂主阿瑟的女儿,路易莎的继女),过着富足的生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贝亚就像是个圣女,她漂亮聪明,是个富家女并且乐善好施,她出钱帮助莉莎读了大学,就连拉德纳都承认,他觉得“她是自己可以一起生活的人”(门罗在这里将其与“想一起生活 的人”分开了),是因为她有钱。所以,莉莎对贝亚有一种矛盾的情感,她知道拉德纳不喜欢贝亚,而是为了钱才和贝亚在一起,她也明白贝亚极为真诚地对待他们,这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希望。
门罗在叙事中很少写下带有感情色彩的句子,这一点在《破坏分子》中尤甚。她只是冷静地诉说着莉莎和贝亚之间的故事,以及她们与拉德纳间存在的微妙关系。这一切,就好像是美好生活表面下暗藏的潜流,暂时不会带来实质伤害,却让女人懂得不要再单纯去相信,幸福会来得纯粹而简单。
无论是《忘情》还是《破坏分子》,以及另外的6个故事,门罗在《公开的秘密》里真实再现了日常生活中的女性心理,和她们的人生经验。正是从这些细微处,门罗颠覆了人们对日常妇女拥有的惯常印象。出版于1994年的《公开的秘密》,第一次为门罗收获了国际声誉。至此,她笔下那些关于女人们的日常生活,向全世界读者撩开了“面纱”。
林白就是林蛛蛛。林白真的是林蛛蛛吗?你说是就是,你说不是就不是,反正林白在最后开开心心地告诉你——“玻璃虫,多么可爱的一种虫子啊!林蛛蛛,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就是美妙的音乐。我将真实的人物和真实的事件镶嵌进虚构的小说之中,使它们浑然一体,当你以为它是真的时候,它有可能是假的;当你断定它是假的时候,它却可能是真的。”
我不在乎林白是不是林蛛蛛,我只是在沿着她所描绘的八十年代的地图寻觅着过往的足迹,我放纵自己用断裂、破碎的记忆拼凑起遥远的八十年代,那个浪漫狂欢的八十年代,那个充斥着青春活力和躁动不安的八十年代,那个到处是诗人、作家、导演、明星,到处是概念和实践着概念的文艺青年的八十年代,那个热情、大胆、无畏、任性的八十年代……其实,我拼命踮着脚尖看到的也不过是八十年代模糊的身影,可是即使在十几岁漫不经心懵懵懂懂中却依然感受得到它灼热躁动的喘息。
——“我们只看流行杂志上的诗,《青春》《萌芽》《丑小鸭》《青年文学》《青年作家》,谈论的是柯平、于坚、李钢,《年轻的布尔什维克》《蓝水兵》,这些就是我们的范本。它们一旦在杂志上出现,就犹如一发重磅炮弹落下,发出绚丽的火光和震耳的声响,我们几个人就像看见了信号,不顾一切地从城市的不同方向奔向对方,然后喘着气谈论各自对这些新诗的感受,就像在战地上重逢,看见了自己幸存的战友。”
——“我说我不喜欢正常的家庭生活,传统的婚姻早就应该被砸碎了,要建立新型的男女关系。怎样才是新型的呢?不知道。所以要实验,要进行各种试验,我以我血荐轩辕。要搞实验婚姻,要试婚,要生私生子,要做单身母亲。女性要独立,人民要解放。一路说下来,各式新奇的东西纷纷灵魂附体,从虚无的地方、从远处从书本七零八落地贴到了我的身上,它们使我看起来不太像我这个人,我现在觉得她有点像卡通人,是一个假的,是扁的,你怎么转过身去也看不到她的后脑勺,她的皮肤没有毛孔,不会出汗,她的肚子里没有缝隙,不用吃饭,所以她才胆大妄为,竟敢说自己要生一个私生子,她不知道生私生子要脱多少层皮,即使知道她也不会痛。这样一个被观念缠绕的女人她迟早是要遭报应的。”
——“在文学的时代里扔掉工作,私奔,为了一个作家而不顾父母的眼泪,放弃南宁,漂泊,在路上,到了四十岁回到南宁,坐在米粉店卖米粉。这也是我的生活。我的女友的生活就是我的生活,我对文学的盲目狂热没有表现在私奔,而是另一种幼稚。这样的事情只有在文学风烟滚滚的八十年代才会发生。”
——“在八十年代,有什么事情比得上为张艺谋打工更让一个电影人感到无上光荣的呢?”“那一年正是王朔年,王朔的话一句顶一万句已成燎原之势,我是流氓我怕谁(这句话说得多痛快啊,无奈的小人物口念此语,身上顿时充满了力量),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玩的就是心跳,过把瘾就死,有多少混沌中的青春热血受到王朔语录的召唤,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领袖的语录在我们的心中还历历在目,王朔的语录就已经长驱直入,它们混淆在一起,使我们的热血像开水一样沸腾,像火焰一样招展。”
——“至于雅斯贝斯和马尔库塞,蛛蛛暗地里把二人的名字牢牢记在心里。从人物家出来就直奔王府井新华书店,买了一本雅斯贝斯《时代的精神状况》,一本马尔库塞的《爱欲与文明》,并坐在书店门口的台阶上迅速读完了两本书的译序。”
——“美术馆和音乐厅,是美丽女人出没的地方,美术馆犹如日照充足的花园,音乐厅则像一块巨大的天鹅绒,她们的脸像瓷器一样浮在黑暗中,多么高雅的音乐多么优美的女人,‘酷’这个字眼还没有降落到1988年,她们没有冰冷的脸,没有披头散发,充满力量的叫喊仅仅属于男人崔健。”
——“更多的时候是看电影。影协总有好片子,美院也总有好片子。法国片和战争片。辉煌的梦境,残酷的战场、生与死、痛苦、悲哀、爱情、美丽的女人、异国的风景、床、床上的男人和女人、接吻与做爱,特写与远景,所有这一切,密集地分布在我的正前方,它们穿插在北京的街道、公共汽车和我居住的地下室里,是我幻想和模仿的来源。它们切割我在现实中的活动,使我的日常生活缤纷而灿烂。”
——“一部接着一部。安东尼奥尼的《奇遇》《放大》,黑泽明《乱》《罗生门》,库布里克的《发条橘子》,威尔弟的《公民凯恩》,《野战排》《达斯加》《日落大道》《邮差总按两次门铃》《美国往事》《毛发》〈目击者〉〈去年在马里安巴〉〈不朽的女人〉〈尤利西斯〉它们滋味各异,有的爽滑有的奇涩,但它们各自的营养在我的体内暗暗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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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记忆是一个炼丹炉,它能把假的变成真的,把真的变成假的,而真假共生,真与假互相拯救互相依存,在记忆的影子里我回头看八十年代,就像打量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我觉得它可以任由无数双手来揉捏成各种样子。我偷偷地把那些八十年代狂热的文艺青年们称为“濒临灭绝的动物”,他们永远定格在“文學之外需得對音樂、美術和電影保持一定品味,願意研讀關於革命與反叛的歷史,崇拜早熟,崇拜經典,深思,苦悶”的形象之中。我迷迷糊糊地看到,在当下,成长在“网络即自然”,习惯了全球化与往往因为观光与政治要求而扁平化的“本土”,“个人”的概念与“潮流”吊诡同谋,向往可爱而不向往成熟的世界的人们之间,忧郁的“文艺青年”将成为史迹。
因为看完了苏童的《米》,所以想看他的其他的作品,于是一口气读完了他写的《武则天》。
林语堂也写了一本《武则天》,但评价实在很低。近乎篇篇评论指责他用语阴损,视角偏颇。家里小旁因为说书架上摆着好看,所以凑齐了林语堂近20本全集,其中是有这本同名的《武则天》的。我不禁后悔,一个七尺男儿,作传只为攻击一千古奇女子,就这狭隘的视野,让我怎么喜欢他的为人他的作品。他的《京华烟雨》中的姚木兰,死守着一个不肖的纨绔子弟,真是活的贞节牌坊,看似完美其实全不是真实的人性,怪不得我从未喜欢过他。
于是我越发喜欢苏童。苏童笔下,有个有趣的对比。在武照侍奉先帝唐太宗(李世民)时,先帝喜欢温婉柔顺的女子,譬如徐才人之辈;武照则因其敢作敢为的性格,为先帝所不喜。李世民,一代后世明君典范,玄武门之变夺位登基,贞观之治打下唐朝盛世的基础。如此强悍的人,对一样性格跋扈、心机深沉的武照,就男女之情来讲,实难谈上欣赏,还是徐才人那种温婉顺从的女子,才能让他感到心情的愉悦和放松。倒是高宗李治这样柔弱温情的男子对武照的才智、胆识、魄力欣赏有加,家事、国事具听从武照的谋划,他未必是昏庸,但绝对是千古难找的懦弱顺从男子。武照遇到高宗,是她人生中的幸运;若还是太宗再世,世上怎会有武则天呢,两次蒙宠竟相隔十年,照这速度,年华老去之时怕连个婕妤也难封上。
但女子是像徐才人那样温婉顺从的好,还是武照这样敢作敢为的好?
我只觉得,还是后者的人生自己做主来得舒服。就像押宝,风险虽大,但弄好了便得利更多。前者小心谨慎,不会大亏,但也实难大赚,因为多易妥协便常命不由己,一生的幸福全凭身边男子喜恶,实难来得安全感。
苏童,对武照是持肯定态度的。一种近乎于绵里针对倚天剑的欣赏。苏童内里喜欢充满力量的人物,作品多阴暗、压抑,但实具有张力,一种急待喷薄而出的气势;但终还是有锋芒也被压抑着,想作乱也只低沉着,用文字的阴沉来昭示即来的风雨,所以,他是绵里针。而武照则是历史上真正的倚天剑,无情无义、无所畏惧、开史上未有之先河,创古今女统之盛世。
所以我喜欢武照,也喜欢苏童;喜欢一切真正的强者。我觉得,强大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所以林语堂对武则天的品评在我看来,就是苍白儒生的呓语,也只能在文字上朝历朝伟人出出气了,但从一代大师的角度来看,我觉得他实在是没出息。
当然,苏童的《武则天》,也是落了窠臼,因为据史料来写,除了润色了一下笔墨,他自己也承认,没写出什么新意。但作为对历史不那么知晓的读者,读着新鲜,也是好的。
写到这里。
很多人看完《小王子》后都会突然从脑子里迸出一个问题:你是玫瑰?还是狐狸?作者圣埃克苏佩里的妻子龚苏萝就有一本回忆录,叫作《玫瑰的回忆》,显然,她确信她就是作者的玫瑰。也许龚苏萝在这样认为的时候,她是很愉快的,她很为自己能成为圣埃克苏佩里的夫人而自豪,当他以坠机作要挟威逼利诱她答应求婚的时候,她心里其实是很自得的。她爱他,这毫无疑问,但她更需要用她那过分的自矜自怜来他换取他爱的表现,比如那个别出心裁的求婚仪式。就像玫瑰,她需要那个玻璃罩,不是出于生存的实在需要,但更胜于任何生存需求,这不是虚荣,这只是一种需要(欲望)。从这个角度来看,龚苏萝作为玫瑰当之无愧。
可是,爱,和爱的表现,有关系吗?我指的是爱本身,一种好像蒲公英一样的东西。或者说我的提法本身就是错的?没有爱本身,爱必须通过其具体的表现才能体现出来,如果没有可抓住的实象,就等于没有爱。在小王子与玫瑰的交往里,玫瑰自始至终都需要小王子拿出证明来,于是她简直把自己当成四体不全的病人!不知道小王子是否是因为厌倦了才会离开自己的星球,但至少他会感到困惑。这就是男人,特别那些纯真的男人,他们不懂得女人有时候重视现象超过本质的,这就是女人的傻。如果圣埃克苏佩里没有赌上自己的命去求婚,龚苏萝会那么死心塌地地爱他吗?至少她不会被他的神经质和任性折磨到精神奔溃的程度。生命是需要仪式的,爱情也需要,看来爱确有表里之分。
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是个重视内在的实惠人,在爱情上,大部分人并不屑于承认自己是玫瑰。对于男人来说,玫瑰型的女人不容易伺候,女人则认为这样娇弱实在太不争气,于是圣埃克苏佩里创造了狐狸。看书的时候,我一直在考虑,是否大部分男人都希望自己能遇上这样一个女人?是的,是遇上,而不是占有。狐狸懂得人的所有脆弱,她完全知道自己爱上的小王子,在看到他的那一霎那。她知道爱上一个人的虚弱;她也完全知道自己留不住小王子,因为小王子心里只有玫瑰。于是她迎面而上主动要求被驯养,甚至索性一语点通爱的真谛,放手让他去。圣埃克苏佩里对狐狸与小王子交往的那段描写不会超过800字,但却是全书最精彩的一段,在这里,狐狸成为了唯一的主角,她被赋予了神性,就像耶稣拯救迷途的羔羊,她也赋予了爱情神话的色彩,原来爱一个人还能做到这样!
有人撰文感叹狐狸太聪明了,而我只想替她惋惜。爱之于她而言真正是场劫难,没想到她却能安心接住,并以另一种方式永远地停驻在小王子的心里。这是一种妥协吗?或是狡猾的偷梁换柱?就像有人说的,作不成妻子能作情人,作不成情人能作红颜知己,在不幸当妹妹总可以吧,男人身边总有女人的角色,永远不会嫌少。但我想不是的,一辈子总有值得爱的人,若能因他而了解爱的本质,无论为他成为怎样的角色都是值得的。爱人归根到底是假的,若干年以后,他也许会变成你根本无法想象的人,但回忆却是真的。狐狸说,她不喜欢麦田,因为这和她没什么关系,但从此以后,每当她看到麦田,就会想起小王子金色的头发,于是她就会觉得很快乐。
她真的会快乐吗?在爱这场巨大的浩劫面前,再轻微的伤都会留下疤痕,我们逃无可逃。但当回忆带着它柔软的颜色出现在你的眼前时,那微微的,淡淡的眩晕感,至少会让你眷恋往昔岁月里,还没有被擦干抹尽的那点痕迹,比如,变成了麦田的发丝,变成了叹息声的爱。
我想,没有女人可以完完全全地成为狐狸,但当玫瑰的却处处都是。被珍惜,被保护,被疼爱是女人的权利,这并没有什么错,只是这毕竟只是权利,并不能保证你一定能得到。同样的,男人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吗?我相信爱情面前人人平等,神说,要得到,必先付出,事实上,有什么会比爱更不能忍受斤斤计较呢?
终于把狄更斯老爷子这本书读完了。读的过程很艰难,尤其在网上看过一句话说,如果你觉得读不下去的书,就扔掉,换别的书读。我也一度想放弃,但我总觉得这样对不起狄更斯老爷子,我也想知道过程有时晦涩一些,那结局究竟会哪样?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能读下去,我有个不太好的习惯,手上同时在读的书至少有三本,然而最难为我的一本竟然最先读完。
主人公皮普的三段远大前程,第一段还算有趣,第二段出场的人物以及皮普的内心变化让我每次读罢便不想再读。而到了第三段,峰回路转,让人欲罢不能,感知到皮普内心的强大,我竟然也为他这般争气而高兴。从一开始,皮普就是个胆小怯懦内心善良的孩子,经历了混沌的灯红酒绿的生活,到最后又变回最初那个善良的男孩,成长为宽容的男人。
而乔,淳朴的打铁匠,内心柔软到每次狄更斯爷爷描写到乔,文字都生出温柔之情。毕蒂是那般懂事,善解人意。他们也是皮普最心安的地方。
这世界要有多少恶意才让人生的怨恨和报复,这世间的骗子骗了人心骗了钱财,还不够么?郝维仙小姐如同个鬼魂游荡在世间,从刚出场声声念报复全世界的男人,到与皮普对话,祈求皮普能原宥她,我觉得那一刻,头发苍白的老人才真正长大。
艾斯蒂娜从最开始也认定皮普的不同,她用冷漠去划开和皮普的界限。
赫维特和皮普真是对好基友。
那些权势下的人物,无论是贾格斯还是温米克,我认为都是串起整个故事用的。实实在在是无感。
而那个外表狂躁无比的罪犯,为了报答一个孩子的一顿晚饭一把铁锤,用一生去回报,不息生命,不为救赎,皮普也忽的觉得罪犯身上的人性光辉并不比乔少。罪犯不一定都是罪犯,而不犯罪的人不一定都未曾犯过罪。
像一座迷宫,通往终点每条线路都清晰可见;像一个圈,每个人都回到原点。
也许,我们的人生里,有过很多梦,有过很多空,但正是这些,构成了我们的人生。结局十年后皮普和艾斯蒂娜的相见,而现世中我们每个十年,每个不曾忘记的人,每段不曾忘怀的事,虽不伟大,也可称之为Expectations.
因为在写一篇关于中世纪的城市文学的论文,所以看了这本书。这本书很适合作为孩子的睡前故事书,或者三、四年纪孩子的课外书。但是,我看了下评论,很多人对其的深层含义不懂,所以,在这里给大家解惑。
中世纪是个特殊的时期。首先,它是欧洲古代文学与文艺复兴之间的过渡期;其次,它是封建社会走向解体,资本主义社会的萌芽时期;最后,它的文学是由多种文明碰撞而形成的。所以,在以特殊时期产生的经典之作,必定有其特殊的含义。
《列那狐故事》,曾于12—13世纪在欧洲各国广为流行。此部作品就是以列那狐为主人公的一系列的动物故事,是在伊索寓言、东方寓言和法国民间的动物故事基础上,在民间逐渐形成的一组寓言故事诗。《列那狐的故事》(1175--1250)、《列那狐加冕》(12世纪中叶)、《新列那狐》(13世纪末)和《冒充的列那狐》(14世纪上半叶)。狐狸“列那”是这些故事诗里的主人公,“列那狐”是简明的中文翻译。狐狸在中世纪古法语里是“古比尔”,由于“列那”的巨大影响,这个专用名次在法语里变成了普通名词,人们后来直接把狐狸称为“列那”。
《列那狐故事.》通过对动物生活的形象描绘,反映出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现实生活。每一种动物都有特定的象征意义。国王狮子象征专制昏庸的国王,骆驼象征教皇,熊和狼则是残暴贪婪的封建领主和骑士的象征,狐狸象征市民,其他小动物则是下层人民的象征。许多篇目写到列那狐与动物之间的冲突,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当时社会上各阶层的冲突。例如列那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其他动物的贪婪,一而再再而三的戏弄伊桑格兰(狼),使他大受痛苦,以及最后普伦(熊)按照国王的指令请列那参加会议,而致使熊遍体鳞伤,这些都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文主义的思想,对封建主的抨击和揭露他们的贪婪,歌颂了市民的机智。而列那跟其他小动物之间的矛盾则是市民内部自己的矛盾。《列那狐故事》中说,“可你也知道我不是圣人。我当然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圣人,即使成不了圣人,我也希望自己做一个与世无争的隐士,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这句话不光是列那狐的心声,更是作者内心真正所需要的声音,而人文主义的特色是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内心,从自己心底出发去思考。到了18世纪,德国作家歌德将它改写成德语叙事诗《列那狐》,采用寓意的手法,没有曲折的情节,描写梦境、典雅的爱情等主题。
这本书虽然是带有童话意境,很多人觉得不适合自己看,但是童话故事往往是给大人看的。
这本《裁判有误》是我继《毒巧克力命案》后再次接触的安东尼·伯克莱作品。《毒巧克力》那堪称空前绝后的“六重解答”已经让人感到印象深刻,但也给人以“作者的不同寻常大概也就仅止于此”的感觉。谁知读了本书,才知伯克莱的搞怪绝不限于一本书,他实在是个“不走寻常路”的推理作家。
书一上来,就颠覆了以往推理小说的定式。虽然本作充当侦探的是区特威克(毒巧克力中最后给出解答的那位),但实际上叙述的重点却一直都在主角(犯人)陶德航特先生身上。事情的起因是一生单身的老男人陶德航特突然被诊断出患上绝症,只有几个月可活。于是深感需要做出一些有意义之事以不枉此生的他邀来几位好友把酒畅谈,谁知众人竟一致认为谋杀一个恶人就是最大善举。在经历了反复动摇,犹豫,以及人选“确定”和犯罪准备后,他终于“成功谋杀”了屡屡拆散他人家庭的“恶女人”演员诺耶德小姐。然而就当他觉得此生已了无牵挂之时,警方却把其他人当做了凶嫌。于是陶德航特决定坦白罪行,奈何谁都不信他。于是他只能求助于侦探区特威克等人,以证明“人的确是他杀的”。整部作品就在这种荒诞而又吊诡的安排下展开剧情,真正称得上“另辟蹊径”。
这种剧情展开,不要说与经典推理作品的“案发到侦破”的写作套路全然不同,而且几乎交代了推理小说中本该隐藏的一切:作案人明确了,动机也十足(在读者看来),连作案方式几乎也没有问题,没有太复杂的诡计密室之类,那这究竟还有什么好写的呢?而这正是伯克莱这个“怪才”的高明之处:他以凶手的视角交代了貌似一切,但当这些需要“事实证明”的时候,读者也和当事人一样,发现这还不是个容易事。于是最怪异搞笑的推理剧这样上演了。我们也必须承认,虽然怪,但本作的确是推理作品。伯克莱自己曾说过:“纯粹以解谜为主,重视情节却忽略人物塑造、缺乏文风和幽默感的传统推理小说时日不多。未来的推理小说,心理成分在吸引读者方面将超过数学成分。”而在本书中,他可谓完全实践了自己的观点。从解谜和推理情节方面来说,本作无疑是被弱化的,即使结尾安排了一次逆转也无法改变这一点。然而,在人物塑造等方面,本作又堪称杰出。伯克莱将极大篇幅用来对主角陶德航特进行心理和行为描写,令其形象极其鲜活生动。他那怪异的性格和每每令人绝倒的处事方式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余人物如区特威克、欧内斯特等人随属次要,但也都有模有样,可圈可点。在叙事过程中,作者流畅的叙述,细腻的文风以及始终洋溢着的英国式幽默令人在阅读时丝毫不会感到无聊和冗长,反而是妙趣横生,时时能被那种黑色幽默和诙谐感弄得忍俊不禁。可以说本书是我最近读过的最有趣味性的推理小说,甚至是最有趣的小说。这种乐趣,并不是解谜和推理的乐趣,但一样颇有看点。把推理正剧写成了喜剧,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而且作者还借助这个案件,对号称无比公正的英国司法系统进行了力度不小的挖苦和嘲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书中提出的那个“恶行是否能带来善果”的问题,更是耐人寻味,当然这问题的答案是无法从本书中找到的……
总体来看,本书不是一本循规蹈矩的“本格推理”,而是力争突破推理写作之窠臼,具有别具一格特色的作品。其颠覆式的剧情、细腻的人物心理刻画以及诙谐逗趣的文风,都给其不少加分。虽然没有强大的诡计,但依然是一部值得一部的佳作。只要你放下推理作品的成见,那就一定可以体会到本作带来的乐趣。
近来学习了一些关于进化论的书籍,略有些感想。最初,本人对进化论持有严重的怀疑,但反对一种自己并不了解的理论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于是本人开始学习进化论。学习之后,的确可以感受到这个理论的精巧与自洽。
然而,无论如何声称“进化”乃是一个事实,其机制,包括“自然选择”、“性选择”等理论及证据也的确远未完备。因此,对于其“事实”程度,还是能有相当大的怀疑空间的,尤其是在“进化的方向”这一根本问题上。
1. “选择”的方式
一般认为,关于“进化”的机制,其核心在于“物竞天择”。达尔文对此提出过的理论主要有“自然选择”和“性选择”。前者虽然说是“选择”,但其实际上是一个“淘汰”的过程,即部分生物因为无法与环境相适应而灭绝,余下的就可以被视为“被选中的”。“性选择”实际也非选择,而是指那些更容易得到交配机会、能产生更多后代的个体性状就自然能更容易的传下来。
有些人批评这种说法本质上是一种同义反复因而无法被否证,这当然是不正确的。首先应该承认,各种实验早已证明达尔文理论中“演化”这一现象确实存在,而“自然选择”等只是用来解释这种现象的理论,达尔文自己也曾给出过这一理论的成立条件,这并不会因为其对“适者生存”的描述存在同义反复而有所改变。即使把“适者生存”视为废话,“自然选择”本身也依然可以否证。
但是这个理论也并不是完备的。比较典型的反例可以在“物种起源”第7章第4节找到,即为什么全球都存在可以适应长颈鹿生存的环境,而长颈鹿却只在非洲出现?而且这一现象,和第11章所述全球规模的“平行演化”现象(即化石证据表明全球生物存在同步演化的迹象)又存在明显矛盾。
“性选择”在原理上更清晰,更容易说明许多例子,甚至达尔文后来认为其重要性更甚于“自然选择”。但这个理论同样非常不完备。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性选择”到底是更有利于性状分歧还是趋同。假如认为性状分歧应该占主要地位,为何人类尚未见证任何新物种的诞生?这一理论的反面证据也很是不少,例如性状分歧到底需要多少时间?为何中国女人的脚的平均大小并不比亚洲其他国家女人的小?如果说是选择时间不够长,为何那个著名的灰蛾选择的例子仅在数十年间就足以发生?人类又何以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进化而来?另外,“性选择”理论如何说明为何生物并没有都趋向于产生更多的后代?
2. “变异”的法则
达尔文时代对“变异”法则的理解,自然不可能达到如今的分子遗传学的水平。因此,达尔文对于“变异”的核心法则理解存在许多极限性,例如对“用进废退”的作用估计过高,认为自然界仅存在渐变而无跃变,以及对“相关变异”、“平衡法则”等概念的说明并不充分。长期以来困扰相关研究学者的问题包括变异中间物种化石证据的缺乏、极复杂器官(如眼睛)的形成方式等都存在大量争议。
在对遗传物质的研究得到突破之后,许多问题才得以得出一些可以接受的结论来。例如hox基因的发现证明遗传物质的微小变化的累积能够引发若干世代后的巨大型态变化。不过,目前的研究仍然无法对极复杂器官的形成给出有力解释,也无法说明新物种的形成方式。分子遗传学的成果为生物变种的研究打开了大门,但对于跨越物种界限的研究目前仍然无能为力。尽管我们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能够通过基因技术制造“改造人”,但距离人工制造全新的物种仍然遥遥无期。
3. “进化”的方向
对于“进化”一词的定义,常为:“生物逐渐演变,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种类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方舟子先生曾在“进化论虚妄吗?”一文的开篇就对此加以批驳,并指出:“进化没有方向没有终点。”事实上,许多生物学家都避免使用“进化”这一容易误导人的词,而以“演化”代替,以突出其“没有方向”这一属性。这一现象,足以说明“进化方向”问题的重要性。
大多数生物学家都认同,进化没有方向,不存在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趋势。这是由“进化论”的选择方式决定的,目前无论“自然选择”还是“性选择”,都不可能会产生带有方向的“进化”,因为经由这种选择而产生的新物种并不一定比旧物种更高级。例如,体型较小的哺乳动物在白垩纪灾难中得以生存并不代表他们就比恐龙高级。
然而,地球生物的演化过程却又的确存在一个总体上的“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种类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方舟子先生认为,严格来说并不存在这个过程。但他也承认,“在进化上,复杂的必然由简单的演变而来。”而现在地球上的许多生物都是复杂的。若按照“进化论”的概念,是“选择”使得简单生物逐步演变为复杂生物的。但是,为什么没有方向的“选择”会导致生物变得如当前般复杂呢?是偶然吗?那为什么在地球生物的演化过程中大量存在这样一个“偶然”?
达尔文在第7章第1节针对这一现象解释道:“通过自然选择的连续作用,生物必然会朝着进步演化;关于生物高等的标准,最恰当的定义是器官特化或分化的程度;自然选择有完成这个目标的倾向,因为器官越是特化或分化,他们的功能就越有效。然而,认为生物体内有一种向着进步发展的内在倾向,这是无从证明的。”但方舟子先生也指出:“对于寄生生物,它们的细胞、组织、器官逐步退化,形态结构就是越来越简单,病毒甚至于退化到只剩下最少量的遗传物质和一个外壳。”那么,为何在同样的“选择”机制下,出现了“进化”和“退化”同时进行,同时“进化”占主导地位的现象呢?
4. 总结
首先,在“物种起源”全书中,达尔文经常会讨论到反进化论的各种观点和证据并给予解释或承认自己当前理论尚不完善,甚至在第15章罗列了正反两方面的证据。无论“进化论”正确与否,达尔文对于科学研究的态度和方法是值得人们景仰和学习的。毕竟,人类现在的科学还远未到达可以理解自身的程度,如果单纯认为哪一方的观点就是完全正确的,那也就没有继续研究的必要了。
让我转载一个假想的故事作为本篇结尾:
在一个遥远的另外空间,很久以前曾有来自地球的人类光临,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人在那里创造了一个辉煌的电脑时代。在制造出高智慧的机器人以后,地球人离开了这个留下许多“人”迹的星球。在这个机器人的星球上,机器人不断复制着,发展着,也对自己的历史和起源争论着。在漫长的岁月中,大多数机器人已经把代代相传的有关“人”的故事当作了古代机器人在科学不发达时幻想出来的种种传说。到底有没有“人”的存在?是“无人论”还是“有人论”?
后来,有机器人提出,机器人是起源于“算盘珠子”,是从“算盘珠子”进化到今天的高度发达的机器人的。这种“电脑进化论”的出现,给了“有人论”沉重的 打击。机器人起源于“算盘珠子”的说法,在学术界喧嚣尘上。机器人在考古中,发掘出了算盘、计算尺、手摇机械计算机、电动机械计算机、电子管计算机、晶体 管计算机、集成电路(IC)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计算机等各个年代的“化石”,电脑发展的进化过程非常明显,“电脑进化论”很快风靡这个星球, 成为了主流理论。后来“电脑进化论”的研究还进入到分子、电子微观层次的芯片水平,构造出从4004,4040,8008,8080,Z80,8086, 80286,80386,80486,Pentium2,Pentium3,Pentium4等微处理器不断突变的进化模型。甚至对于历史上体积庞大得要 象一个楼房的大型“恐龙”计算机的消失,也给出了种种“合理”的解释。
伴随着“机器人起源于算盘珠子”的“电脑进化论”的日 益成熟,是对 “有人论”的日益猛烈的批判和攻击。“反伪科学”、“无人论研究协会”、“破除迷信,反对有人”等行业应运而生。“无人论”取得了统治地位。
以上故事当然不能说明“进化论”是错误的,只是给出另一种可能的解释而已,而且还没有给出证明。不过今天,对“进化论”的怀疑论越来越少有报导了,然而面对如此多的谜团,我们能认为“进化论”已经全面“胜利”了吗?作为任何一个严谨的学者,我们就能断言只有“进化论”才能解释“人从何而来”的问题吗?各物种的相似性就必然能导出它们的“继承”关系吗?肆无忌惮的在各种领域(如AI)中套用“进化论”的各种论点而不对其适用性进行讨论是科学、严谨的吗?
对于“我们从何而来”的问题,人们已经思考了数千年;也许我们距离真正的答案,已经不那么遥远了吧?
在看完了《天机》的第一季第二季之后,一直犹豫着是不是要写一点自己的感想。
蔡骏是年轻一代作家里少有的能够构想故事,并且能够将自己的构想呈现出来的作者。在郭敬明之流将青春小说带入一个面目全非的境地的现在,能够坚持用小说来讲故事显得尤为难能可贵。另外则是蔡骏本人给我的感觉,让我实在硬不下心肠批评《天机》。胡子拉碴,一脸威猛沧桑样子的蔡骏以认真的语调向朋友解说汉服的那样子,非常明白地显示了蔡骏是个怎么样的人。他在生活里,可是一点都不灵异不奇幻的。而对小说的批评真的能够脱离对作者的看法,单单就文本而言么?笔者自问没有这种区隔不同问题的能力。
不仅仅是天机,从之前看蔡骏的那些惊悚小说,我就有这样的感觉,蔡骏的这些小说虽然其中的故事还是有点意思的,但似乎,蔡骏有些为了惊悚灵异而惊悚灵异的感觉。他的小说在角色调度,在情节规划,尤其是在惊悚小说必不可少的环境描写和气氛渲染方面的确是有非常独到的地方,但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味道。蔡骏之前的几本小说看下来,加上《天机》目前这两卷的阅读,我总觉得蔡骏的小说里缺少了些什么,缺少的或许是那一点点务虚的东西,那一点点人文情怀,或者说是:厚重感。
厚重感并不用渲染太多,可能在作品的不同部分,偶尔牢骚式地随意抛上几句,通过小说的叙述者和小说中的角色来说出来的话也可以,就能够在整个小说阅读之后给人小说文本和故事之外的一点点余味。尤其是惊悚小说,能让人在心弦的颤动渐渐平复之后开始想,是不是这样的事情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是不是这些事情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而随着这种思绪的眼神,或许能让人感觉到现实生活实际上还是很温暖美好的,或许让人的遐思延伸到越发惊悚的维度中去。如果一部惊悚小说能够让人时时刻刻怀疑自己的周围的那些细节,那小说的意义和价值,或许应该越发大了吧。
在讲到蔡骏的小说给人的感觉的时候,忍不住要提出另外一个惊悚幻想小说作者,他和蔡骏差不多大,作品数量也差相仿佛,那个作者的名字叫做那多。那多灵异事件簿系列小说和蔡骏的小说放在一起,反差很大。在我的印象里,这好像是两种不同的灵异小说趋向的对比。
蔡骏喜欢将并不太复杂的故事铺陈渲染,将故事中的一个个角色的各种心态细致地展示给大家看,在《天机》截止到现在的两册里,这种趋向表现地非常明显。《天机》的故事在我看来非常像是好莱坞式的恐怖片,注重的是主角和周围角色在“遭遇”了什么之后的反应,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遭遇”则是另外一个问题。而蔡骏似乎和之前几部小说一样,又要将“解释”奇幻化了。
而那多的小说则不同,那是将构想中的故事不断放低到日常生活的细节中去的尝试。那多的故事设计和阐述水平在不同的几本书里的表现起伏很大,个人非常偏爱他的《凶心人》和《过年》这两本。故事非常精致,语言铺陈也比较好。不像他的其他几本,行文显得有些急促,仿佛想要把脑子里的故事倒出来写完拉倒的样子。
现实-幻想-虚无……在这不同的维度里,从各自的幻想出发,蔡骏和那多尝试着不同的道路。对于我这样的读者来说,对于这两种道路并没有什么偏好或者排斥,重视的唯有小说文本本身。惊悚小说在国内是如此偏门的一个领域,只有寥寥几人能够靠这个活着。这太不容易了。
前一阵还听到一个八卦,说蔡骏起诉了出版《天机2》的出版社,说腰封上说“这是蔡骏小说的最高峰”之类的话是对他的诅咒,诅咒他写不出更好的小说。觉得如果那不是炒作的话,至少说明蔡骏对于自己的小说还是有所要求的,应该算是好事吧,虽然这种事情折腾上官司似乎有些无厘头。我想说的是,至少蔡骏意识到,将《天机》当作是他的最高水平,代表作什么的,那这个要求未免有些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