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卷三看完,说几个小问题
后面的情节发展的太快,而且有点不合逻辑:
按说小指头才是一手策划了艾林公爵和乔佛里的死,所有这些都是直接指向兰尼斯特家族,或许以后会说到他和兰尼斯特家族的恩怨,可是提利尔家族的老太婆为什么要帮他杀乔佛里,就是因为他在高庭说的一番关于乔佛里的坏话,老太婆为了不让孙女受委屈就杀了乔佛里还让她再嫁给托曼,这样难道不会伤害她孙女吗?
琼恩·雪诺当上长城的总司令就更让人不可思议了。毫无疑问,在罗伯死了之后我就知道琼恩的戏份要增多了,可是也不用这么直接吧,单凭山姆--话都说不圆的山姆--的几句话就让影子塔和东海望的两位候选人放弃自己来投琼恩的票,这也显得他们智商太低了点吧?
还有战线太长了,人物太多了,我怕马丁老人家控制不住啊
其中的好多情节,让我想到很多。
能让你有共鸣的,就是你的好书,那么,这是我的好书。
全书,与其说是追求沈佳仪的过程,倒不如说是柯景腾这十六年来的成长记录,这是他写来谢谢那些在他的青春里,见证他成长的人们的。
书中印象中最深的一句话: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嗯,极是赞同这一句话。
喜欢上对的人,让你没有法子不积极,全身发着光,为一件事而努力,的确很好。
无论怎样,都要争取幸福。无论怎样,都要对生活有信心。
爱上一个人,会让你做好多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他啊,做了好多,砖头当生日礼物,一起上晚自习,冒雨去剪头发。
是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的人,喜欢这样的人,也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没有法子不去喜欢这样的自己,发着光的自己。
你对我是特别的,我很重视你。
句子很精僻。
男生的风格,有点故意耍帅的味道,有时又让你感觉他很真诚。
好小说来的。
周杰伦,最深爱的青春纯爱小说。
我很喜欢呢。
关于偷书贼我看得是中文译本 就行文而言它实在是算不得撼动人心 但它所讲的故事最终仍击倒了我 以其朴实 隐忍 以其蛮荒 跌宕
我的感情与理智一齐崩塌 是的 是这个故事 这个发生在那样一个特殊时代背景里小人物们的故事 它另我软弱 另我情怀震荡
故事里有死神
毫无疑问 他是清冷的 但这并不妨碍他担持着穿越生死的疲累俯身亲吻逝者时的柔缓
他懂得给予拥抱 时常讲冷笑话 在意变幻莫测的天空与人类 偶尔 流泪
多么可惜 他的职业是死神 我们只能估且叫他做死神 别无他法
故事里有女孩
褐色眼睛镶入精巧头颅 用于注视爱人 天空 与文字
雪人旁边 豌豆汤味的德式鼻尖 冻得像踏着花朵的小驯鹿般红
幽幽手风琴响起来 那一副耳垂 柔软似云朵
而那尘雾中的唇 是光
也许 还有长发 海藻一般 在暗夜里轻裹着满是眼痕的脸颊
也许 还有柳眉 当温稠油漆缓缓自额头淌下 微微皱出幸福
她的一切
小的 闪的 忽明忽暗的
倔的 倦的 百折不挠的
故事里有男孩
是这个男孩而不是别的 他的特点是“顽”
顽梗的梦想 顽钝的爱情 顽健的生命力
但他又终究不是顽童 不是顽石
他那一口自纷乱世界度来的真气 是自由 是爱
她不可能忘记他 他的面包 他的泰迪熊 他的自行车 他立于冰凉湖水中的笑 他的死与他的爱
故事里有女人
她是位母亲亦是位继母 但很显然她向来只把自己看作母亲
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幸运的
她当然是个女人 当他为拳击手煮汤的时候 在暗夜里抱着手风琴打酣的时候 你甚至可以说 这是一位多么美的女人
她的说得最多的是“猪猡”从头至尾未说过一个爱字 但分明 她是爱着的 每个人
故事里有男人
油漆 手风琴 闪着银光的眼睛 你很容易就从人群中分辨出他来
他是暖的 暖得像超龄的孩童
他是厚的 厚得像温和的长者
他是直立的灵魂 是位父亲
故事里有奇迹
文字 爱 信仰
两天的时间看完这本《偷书贼》,毫无疑问,就如陈所说:“这个腔调很对味”。
介绍里写这是一部足以和《安妮日记》媲美,比《追风筝的人》更让人感动的一部书。恰好前一天我刚看完《追风筝的人》,那种强烈的感情还未退去,《偷书贼》的缓慢诉说一开始没能打动我,只是觉得。。。呃。。。这个说故事的人有点絮叨,耐心读完整本《偷书贼》之后,我有这样一种感觉:《追风筝的人》像一个强有力的拳头,阿米尔的命运轮回是拳头的核心,有着一击即中的力量。《偷书贼》则像是。。。怎么说呢?像从四面八方打出的拳,虽然每一拳的力道都很温柔,但一下又一下下持续打在身上,慢慢地就觉得心痛了,而且这心痛还将持续很长时间。
故事的讲述者其实是两位,死神和莉塞尔。
莉赛尔的父亲是共和党人,大概早以遭到迫害,母亲迫于无奈把她和弟弟送给一户人家领养,弟弟死在去领养人家的路上。9岁的她只身来到这个被称做“天堂街”的地方,有了一个大嗓门整天骂骂咧咧叫她“小母猪”却心地善良的养母,以及一个眼睛里散发着温暖光芒的养父。正是这个养父每天在地下室教会她识字,顶着妈妈的大嗓门给她拉手风琴。莉赛尔在这条街上慢慢长大,最后她用文字记录下她的故事,她以及她身边的人。直到这本名为《偷书贼》的小故事被死神捡到……
死神是莉赛尔之外又一个旁观者,死神的身份让他跨越时间和空间,1936年到1945年的欧洲世界。这个死神在人类上空游荡,向我们娓娓道来那一整个时代。他和我们印象中的死神大不一样,柔情地,带一点怜悯之心,絮絮叨叨,有时甚至像一个温情地看着孩子玩耍的老人。当他拾起那些灵魂的时候,天空有着巧克力一样的颜色,那些灵魂柔软地搭在他的肩上……
战争和死亡在这里都失去了惯有的悲恸外衣,但在这种轻描淡写中我们还是看到了背后的沉重。死神说,战争是他的雇主,在后面催促着他不停地工作,1942年到1945年这几年间,这个雇主让他不停地来回于欧洲各国,拾起成百上千的灵魂。死亡在他的描述下,不再是冰冷而绝望的,甚至是带着点孩子的天真的,就像鲁迪放在死去的飞行员身旁的那只泰迪熊,直至最后一幕汉密尔街的毁灭,作者都不忍破坏这种温柔的气氛:“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在这部书中充斥着让我感动的一些人物。
镇长夫人,一个看似冷漠的女人,住在大房子里,总是穿着浴袍不说话,丧子的悲痛随着时间的流逝变成无法消散的阴霾掩藏在她的眼睛里和皱纹中。就是这样一个看似阴沉的角色满足了莉赛尔大部分对文字的欲望:将这个穷苦的洗衣妇的养女请进自己的大书房;让她感受到手指划过书脊的尖锐的快感;让她可以挑选十几本书围在周围,安静地享受下午两个小时的读书时间。甚至在莉赛尔揭开她丧子的伤疤痛骂她之后,她仍是选择了宽恕这个孩子,为她打开书房的窗户让她顺利进去偷书,放上一本字典在窗台上,甚至在书桌上放上一盆点心招待这个偷书贼。到最后,镇长夫人也成了莉赛尔在失去所有亲人之后的避难所。
犹太人马克斯,他的出现与十年前的一场战争、手风琴、一纸字条的诺言有关,善良的莉赛尔一家将马克斯藏在地下室里。他的生活之中只有噩梦、饥饿、黑暗和疾病,文中有这样一幕:汉密尔街拉响空袭警报之时,马克斯终于忍不住拉开窗帘的一角,偷偷看了看天空,又迅速将窗帘拉上。我无法想象一个一年多时间生活在地下室的人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看待天空的,渴望?敬畏?或者是颤栗?随着情节推进,马克斯和莉赛尔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从第一天马克斯在莉赛尔的房间昏睡三天,莉赛尔发现他们的第一个共同点——“噩梦”开始,到地下室里的读书,莉赛尔每周给马克斯从垃圾桶里翻出有填字游戏的旧报纸,马克斯在刷上白漆的《我的奋斗》的书页上绘上第一本送给莉赛尔的童话,生命垂危之时莉赛尔送给马克斯的十三件不足一提的小礼物,其中包括对某一片云彩的描写,到最终马克斯留给莉赛尔的那本小童话《颉取文字的人》。(我愿意相信,文中的这种种线索暗示,马克斯和莉赛尔最后生活在一起了。)原书中有马克斯的两本小童话书的手绘稿,这笨拙的手插画让我起了不少的鸡皮疙瘩,那个头发犹如鸟的羽毛一般的犹太人足以触动灵魂深处。
鲁迪,一个活灵活现得机灵的男孩。为表达对黑人田径冠军的崇拜将自己浑身涂了个黑在大街上奔跑,总是叫莉赛尔是“小母猪”,为了帮助患有中耳炎的朋友不惜得罪希特勒青年团的首领,在运动会上卯足了劲夺得三枚金牌却在第四轮比赛上故意失误退出比赛,和莉赛尔偷苹果然后吃到吐,在犹太人路过的马路上撒下面包不顾自己还饿着肚子的事实,在得知莉赛尔的爸爸可以从战场中归来的时候想“为什么不是我爸爸?”这个孩子是真实的让人怜爱的,就连他总是狂妄的一句“亲一个怎么样?”都是让我觉得会心一笑的。无怪乎,这个孩子也得到了死神的怜爱。
汉密尔街上还有很多可爱的人,这些是纳粹德国统治下的金发蓝眼的纯日耳曼人,这一群人在这部书里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他们也有纯真和善良,就算他们的见面礼总是“万岁,希特勒”。
对了,我似乎忘了说说最重要的人物——莉赛尔,这个故事来自于她,一个顽强的小姑娘,一个以《掘墓人手册》这样的书籍启开文字之光的姑娘。在那样的一个时代环境里,她以文字为身边的人搭筑幸福,包括镇长夫人、马克斯以及所有在汉密尔街防空洞里听她读书的人。最后,这些文字又救了她一命。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追风筝的人》里的一段话,阿米尔的父亲说世间的罪只有一种,那就是偷窃,杀人是偷窃别人生存的权利,与人通奸是偷窃他人的妻子,撒谎是偷窃别人获知真相的权利等等,我甚为赞同,《追》书也是围绕这一偷窃之罪的赎罪轮回。可是在《偷书贼》里“偷”却是一种截然相反的身份。莉赛尔的偷书,鲁迪的偷苹果,甚至是马克斯的偷天,似乎是得到所有人的认可乃至赞同的,带有一点柔情和平静。
也无话了,应该早点读这部书的,现在很少有书能让我感动了。没读过的人耐心地读它吧,不要为死神絮叨的诉说而不耐烦,这部书的力量就在于这些平静的絮叨。
取这题目的原因在于我总觉得死神是抱着一颗怜悯之心来诉说这故事的,而不是赤裸裸地将那个时代的不堪一下子撕开给我们看。
说实话这本书不是看一两页就可以吸引住继续下去的,也许是因为翻译的问题,也许是书本身的结构.
我不是说翻译不准确或如何,想来他们很努力很尽责了,我们都明白奇幻所涉及的外文如何繁杂.但让人感到遗憾的是,现在的翻译者外文能力可能远强于他们国学的素养.他们翻译得也许信、达,但是并不优美.毕竟,翻译是一重再创造,我在《悲惨世界》上有过深刻的体会,在看到陈秀梅的翻译版本之前,我无论如何无法读下去,那时候我以为雨果不过是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但是我终于从古旧的地摊上找到我国以前国学大师的译著的时候,看着神父和冉阿让的一点点言行和一句句对话,泪流满面。其实包括龙枪也是,小说本身宏大,但是即便朱学恒这样的资深人士翻译过来之后,感觉的文字优美程度也差很多。目前个人的喜好只有《龙族》的译者,优美甚至也许参与进更多的再创造。一如林少华之于村上春树。
拿几段作比较:
这是《权力的游戏》(不是“权利”的游戏,不过道译者和编辑知否这两个词的区别并看明白了这部书的真象)里面本来应该非常有诗意的一个片段,引用豆办司南评论中的举例:
“
二是诗意。不多说,引用一段:
他不断下坠,仿佛经过了好多好多年。
快飞吧,一个声音在黑暗中低语,然而布兰不知该怎么飞,所以只好继续不断坠落。
鲁温师傅曾经捏制了一个陶土娃娃,烧烤得又硬又脆,为它穿上布兰的衣服,然后从城楼上扔下去。布兰一直记得陶土娃娃摔得粉身碎骨的模样。“但我绝对不会摔下去。”他说,然后继续往下坠。
虽然四周都是灰蒙蒙的雾气,看不清地面究竟有多远,但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掉落的速度有多快,也知道下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即便在梦中,你也不可能永无止尽地这么一直掉下去。他知道,他会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人总是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的。
……
现在你知道了吧?乌鸦端坐在他肩膀上悄声道,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要活下去了吧?
“为什么?”布兰不解地问,仍旧不停地往下掉,往下掉。
因为凛冬将至。
布兰看看肩膀上的乌鸦,乌鸦也看着他。它原来有三只眼睛,第三只眼里充满一种恐怖的知识。布兰再度下望,如今下方空无一物,惟有冰雪、寒冷和死亡,在一片冰冻的荒原上,插满了锯齿状的蓝白冰针,正等着拥抱他。它们如飞矛般朝他射来,他看到上面挂满成千个做梦人的枯骨,一阵绝望的恐惧笼罩了他。
“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他听见自己细小邈远的声音这么说。
随后父亲的声音回答道:“人惟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
……
布兰抬起头,一脸安详地说:“我要叫它‘夏天’。”
”
对比两篇类似的文字:
--------------------------
这是越女剑:
“ 这时范蠡正坐在山坡草地上,讲述楚国湘妃和山鬼的故事。阿青坐在他身畔
凝神倾听,一双明亮的眼睛,目不转瞬的瞧着他,忽然问道:“那湘妃真是这样
好看么?”
范蠡轻轻说道:“她的眼睛比这溪水还要明亮,还要清澈……”阿青道:“
她眼睛里有鱼游么?”范蠡道:“她的皮肤比天上的白云还要柔和,还要温软……”
阿青道:“难道也有小鸟在云里飞吗?”范蠡道:“她的嘴唇比这朵小红花的花
瓣还要娇嫩,还要鲜艳,她的嘴唇湿湿的,比这花瓣上的露水还要晶莹。湘妃站
在水边,倒影映在清澈的湘江里,江边的鲜花羞惭的都枯萎了,鱼儿不敢在江里
游,生怕弄乱了她美丽的倒影。她白雪一般的手伸到湘江里,柔和得好像要溶在
水里一样……”
阿青道:“范蠡,你见过她的是不是?为甚么说得这样仔细?”
范蠡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见过她的,我瞧得非常非常仔细。”
他说的是西施,不是湘妃。
他抬头向着北方,眼光飘过了一条波浪滔滔的大江,这美丽的女郎是在姑苏
城中吴王宫里,她这时候在做什么?是在陪伴吴王么?是在想着我么?
阿青道:“范蠡,你的胡子中有两根是白色的,真有趣,像是我羊儿的毛一
样。”
范蠡想:分手的那天,她伏在我肩上哭泣,泪水湿透了我半边衣衫,这件衫
子我永远不洗,她的泪痕之中,又加上了我的眼泪。
阿青说:“范蠡,我想拔你一根胡子来玩,好不好?我轻轻的拔,不会弄痛
你的。”
范蠡想:她说最爱坐了船在江里湖里慢慢的顺水漂流,等我将她夺回来之后,
我大夫也不做了,便是整天和她坐了船,在江里湖里漂流,这么漂游一辈子。
突然之间,颏下微微一痛,阿青已拔下了他一根胡子,只听得她在咯咯娇笑,
蓦地里笑声中断,听得她喝道:“你又来了!”
绿影闪动,阿青已激射而出,只见一团绿影、一团白影已迅捷无伦的缠斗在
一起。
”
--------------------------------------------
看看龙族:
“
可是伊露莉的表情很奇怪。一直都面无表情的脸上突然浮现了微笑。她那个微笑真的很怪异。如果称之为微笑,那应该要带有快乐的感觉,可是却一点也没有那种感觉。
伊露莉一面歪着头,一面仰望天空。我为什么突然有股不安的感觉呢?我看了一下卡尔,他也是表情有些讶异地看着伊露莉。
“谢蕾妮尔小姐?”
伊露莉默默无语,仰望着天空。
我突然觉得很可怕。这样一点现实感也没有。伊露莉还是坐在那里,可是我感觉不出她是和我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呼吸的生命体。这到底是什么奇怪的感觉呢?我甚至觉得她所仰望的天空和我看到的天空是不一样的。她仿佛像是在看盘古开天时的那片天空,就像是在仰望创世的第一个夜空以及第一道星光。
“是的。我们被称为优比涅的幼小孩子。
…
她说道:“我们是……”
就在伊露莉像梦境般的说话声音响起的那一瞬间。
我们突然与现实世界隔绝开来。
我们好像进入了属于精灵的时间之流里。空间像波浪般流动,被胡乱扭转着。营火、我、卡尔以及伊露莉以外的所有空间都消逝不见了。
伊露莉在这样一股忘却一切的潮流之中,继续说话。不对,她有说话吗?
“优比涅的幼小孩子……幼小孩子……幼小孩子。”
我感受不到任何感觉。伊露莉说话的时候,我感觉不到任何其他的声音,也感受不到任何光线。我只听得到伊露莉的说话声音。
不对,她并没有说话。可是我在听。
“我们无法永远独自立足于这个世界……无法永远对自己负责……无法永远活着……我们是第一个被创造出来的……第一个走过来的……第一个必须消失的……”
我无法做出任何思考。我只能听。我觉得所有事物都变得杂乱无章。
“必须消失?”
这是卡尔的高喊声。接着突然间,这个世界又回复到原来的样子。
我们仍然还是在有些冰冷的十一月夜晚空气之中,围坐在营火旁边烤火。四周还是那片森林,我们还是一副看起来没什么了不起的旅行者模样,坐在营火的周围。
咚。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杉森踢开了毛毯,翻身到另一边。我噗嗤笑了一声,又再度看着伊露莉。
卡尔的脸孔为什么变得这么苍白呢?
此时,我想起那时候卡尔说的最后一句话了,随即我也记起伊露莉说的那句话。等等,她说会消失?会消失的意思是,精灵会消失的意思吗?
伊露莉还是以那副不慌不乱的姿势坐着。所以相形之下,卡尔看起来就像是遇到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却惊慌地大叫的老人。
“你是指谁会消失?你的意思是森林的种族会消失?”
伊露莉微笑了一下。我这样好像是在责骂一个老人活了很多岁月却还行事轻浮,但卡尔现在确实是扮演着那老人的角色,他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快发疯了。伊露莉冷静地说:“我们就像是园丁。”
“什么?”
伊露莉抬起头来,仰望那些凋零的树枝。我突然感受到一股奇怪的气氛,然后我也抬头往上看去。
我的天啊!树枝上面竟然开着花朵!
“园丁们能够完全了解他们的庭园,而我们则是被创造成为能够完全了解这个世界的种族。”
太阳升起,然后又开始落下。夜空的星星移动了。接着,月亮升起,又再落下之后,太阳随即升起。
春天来临,花朵盛开。夏天到来,到处一片绿油油的。秋天则是因为死去植物的神秘感而美丽,接着又是白雪温柔地在大地和树木的眼皮上亲吻,等待春天时它们再睁开眼睛,万物则是在冬眠。
“而且我们被赋予无限协调的能力。人类看天空,会创造星座;人类走在森林里,会形成一条条的山路。我们精灵却不会做这种事。
我们身体感受到倾泄而下的星光时,我们会变成星星。我们遇到把森林当做乐器来弹奏歌唱的风时,我们只会变成飘扬在空中的树叶。
大地上面耸立着山。自由自在飘浮的云朵碰到了山,最后会变成沾湿山岭额头的雨水,然后消失不见。溪水乘着溪谷而下,流到大地上,最后会变成江河。随着溪水流逝,溪谷越来越深,山则是越来越老。
“我们是无法在这世上做任何事的种族,我们无法影响这个世界。园丁们无限了解庭园,把庭园弄得很美丽,但是却从来就没有想到庭园可以掘掉而改种谷类农作物,为明日做准备。
溪水的强烈水势乘着溪谷流下湿润大地时,美丽的花朵盛开。
风毫无距离地爱抚万物。可是开过花朵的大地会变成一片荒野,风有时会狂暴吹起,刮起尘土。而且荒野上面最后一朵花朵凋谢时,世界会失去清绿。
接着,人类的犁田工具会落到荒凉的原野上面。原本温热在施慕妮安神胸口的温暖大地变成冷冷的土块,并且被毁坏破灭。
“优比涅和贺加里斯两者为了能够共存而创造了时间。可是时间是优比涅与贺加里斯的女儿,同时,它的力量强大到会将所有东西归于空无。时间可以说是优比涅与贺加涅斯的败笔。”
“时间是败笔?”
“这或许就是他们当时没能领悟到的道理。在无之前,秩序和混乱皆是无法存在的。”
在无之前……如果说什么都没有,既不会乱七八糟的,也不用去整理。
“她们认为她们不是创造出共存,而是创造出共灭的原因。”
“你说这是共灭?”
“是的。”
随着太阳起落,伊露莉脸上的阴影快速地移动着。四周围放任不管我们了,只是疯狂似的流逝着。此时,卡尔说道:“第十级魔法是什么呢?”
伊露莉的脸上露出了仔细思考的表情,说道:“很难用人类的语言来表现。如果一定要说出来的话……”
伊露莉像是努力在找适当字汇的样子。过了不久,她说道:“创造……创造宇宙。”
四周围的景象又再回复到冰冷的十一月冬夜。
脚趾的刺痛感也回来了,嗯,因为长时间骑马才会变成这个样子。还有我可怜的屁股,也一样好疼啊。我有多久没坐过椅子或床了呢?最近总是坐在硬梆梆的马鞍上,要不然就是坐上在冰冷的地上。
创造宇宙的话……”
卡尔的声音很微弱。伊露莉像是在喃喃自语地说:“在那个地方,银杏树会结出青紫色的番石榴;在那里,大地是在天空之上;在那里,虽然有七个太阳但是没有白天;在那里,河水往上流;在那里,雨水朝着天空倾泻而上。在枫叶之间蝴蝶翩翩飞舞;公鸡会啄熊;在大地上,一片蔷薇花瓣上面有百万个露珠;在红色大海之上,飘下蓝色的雪花……”
卡尔表情糊涂地说:“你的意思是将所有法则都重新制定,全新创造出所有生物吗?在那里,可能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如果没有时间,就可能会没有因果关系,只有结果没有原因,不存在的事物都争相出现的……
“你总是能正确无误地形容出一件事物,这次亦不例外
”
冰与火之歌的作者创造了最为真实宏大的世界,以及是不是首次用到POV的模式?(这一点也许《生命-梦幻的泡影》是受到他的启发,而且更进一步,冰火即便POV也是第三人称,而生命直接改为第一人称),虽然初看起来杂乱,却真实而且,完全可以按人称独立为一幕幕的相对独立的小说,例如艾莉亚,我特别喜欢的角色,只读她的章节就是一篇刺客的成长史。
这里面没有好人,没有坏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每一个人都是真实的,活生生的,而且象雷亚,泰温这些侧面描写的人(如别人不断闪回评述雷亚,泰温弟弟诉说他的无奈,以及他对儿子的恨与爱),之前模糊的一个个恶人原来曾经也是主角,不逊色于任何人的成长和故事。
但是真是残酷啊,一如生活。
只是还是有些遗憾,最好的译者不是外文大师,而是国学。
这本书一直想写点什么,但是每次写出来就删掉,我所知道的语言在这本书之前显得那么苍白,那么词穷。
这是一首残酷之歌,如果小说也像电影一样分级的话,他无疑属于NG17(17岁以下禁止观看),原因并不是有性描写,而是有着太多的悲剧。
看看作者都干了什么:他逐个谋杀了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且让他们死得毫无尊严;他让活着的人残废,毁容,瞎眼,疯狂;他让复仇变得变成毫无意义的杀戮,让仇恨无法得到救赎。
然而这却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血与火的史诗,即使被命运摧毁到丧失一切,依然有信念却从未放弃。这里没有绝对的主角,只有一幅苦大仇深的群像,一遍一遍地复仇,前仆后继,再仆。
独特的第一视角的写作方式,开辟了一种新的写作方法,可谓前无来者,但对于年轻人来说,却未必可能接受,特别是“主角”突然被谋杀的时候,很多人根本无法接受,在他们的期待中,主角应该百毒不侵,水火不伤,再不济也应该在能够否极泰来,扬眉吐气,就算死,也应该惊天地泣鬼神。但这些其实只是发梦而已,人人都知道现实是多么残酷,就像你再不喜欢老板每天也得去上班,不喜欢这门课却不得不参加考试一样。如果可以,每个人都喜欢和武侠小说的大侠掉换身份,试试天下第一,要啥有啥的感觉。因此喜欢做白日梦的读者先被过滤掉一批。
4部书看上来,基本上别想找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感觉,大多数时候,我只能想,怎么会这么倒霉。如果称这本书为倒霉之歌,其实也是蛮相称的,因为基本上所有的人,包括好人,坏人,不好不坏的,又好又坏的,都很倒霉。前一分钟还在婚礼筵席上位列上宾,后一分钟已经脑袋搬家。善良守序的读者也许会受不了打击而放弃。
书中也充斥着大量阴谋,比起血肉纷飞,这里更讲究杀人不见血和借刀杀人。所谓老不读三国,是说三国的计策太多,可三国的各种计策比起冰与火之歌来说,就是小儿科。这里的阴谋简直是连环计,计中有计,一计刚出又伏一计。阴谋的真相,更是半遮半掩,抛出烟雾弹无数,简直是猜谜大赛,所以不喜欢猜谜或者智商太低的读者又被过滤掉一批。
由于作者的手段毒辣,造成角色的死亡率狂高,但是角色的描绘却异常鲜活,有些出场不到几行的角色才是栩栩如生。不像古龙的小说,角色众多,出场就完蛋,到头来连名字都没人记住。冰与火之歌的角色之所以能够给人印象深刻,在于他们都在某一方面异常偏执,很容易让人把牙齿恨得痒痒的,就连某些让读者寄予厚望的角色,有时也是榆木脑袋不开窍;然而仔细一思考,才发现真是这样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所谓性格决定命运,在这本书里面可谓淋漓尽致。红花还需绿叶衬,这个故事里面没有红花,人人都是绿叶,却绿得让人心碎。国外小说有个问题是人名不好记忆,可是在这部小说里面不成问题,因为你不用记,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和性格特点直接把各自区分了开来。看起来,让人记住角色的办法,就是“怎么会有这种人”。
正是因为种种的过滤条件,导致了这部书的曲高和寡,死忠固然是逢人就推荐,推荐的结果却容易走极端,受众要么成为Fans,要么“这什么玩意”弃之如鄙履。即使同为冰火的Fans,甚至也很容易起争执,为了某个角色的好恶,Fans甚至互相攻击,生活经验的差异、性格立场的不同以及情商的高低很容易导致了对角色理解不同。
在我看来,这并不是数十年来最好的奇幻小说,而是数十年来最好的史诗。只不过,门槛有点高。
在灯光昏暗有细小飞蛾的路灯下等五个半小时,直到倚着墙睡着。
看见别人牵她的手一把扯过来搂住肩头,被一个拳头打到血横流。
车站快要开出的列车,一上一下的两个人,突然他跳下,或一下把她拉上。走或留。
肮脏挤逼的暂住房通宵做爱,有跳蚤蚂蝗老鼠,她却仍然只看着你的脸。
夜半喟叹情深缘浅的,其实是自己不够坚持。
酗酒抹泪写情诗,拨通电话道相思。不过是装点软弱爱情的门楣。
很爱一个人,才会抛弃矜持,不去想下一秒究竟会发生什么事。
鸡笼水牢或唾沫放肆也要在一起,已是心满意足的恩赐。
软弱地爱一个人,是最轻浮的事。
昨晚上什么事儿都没做,只是想把《偷书贼》一口气读完。陆陆续结看了一个礼拜,在第二个晚上看了大概十几页后我便入了情景,为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悲喜交替,但在这个过程里我一直带着一颗平静温柔怜悯的心,我深深爱上这本书的每一个主角。拉手风琴眼睛闪着智慧善良的银着的光的汉斯爸爸,爱叫莉赛尔为小母猪叽叽歪歪其实内心无比善良的罗沙妈妈,满身涂满墨汁跟风赛跑的渴望爱的少年鲁迪,当然最还有那幸运的爱书如命拼命撷取文字的少女莉赛尔。
再回到昨晚,看到最后一部分的时候,会落泪的,再加上书中的第一人称,也是就“死神”在不断透露悲惨的结局,我胆怯了,虽然我很少在看书时会落泪,除了上次看《追风筝的人》,可是为了保证难得的周末良好的睡眠,我强制自己不可以再看下去,今天早晨我便知道我的决定是正确的。
星期天,也就是今天,当我满足的自然醒来,第一件事便是开灯看书,窗帘没有拉开,屋子里暗沉如昨夜,我知道屋外的天气一定是阴霾的,这让我很满足的窝在被子里拿起心爱的《偷书贼》来,当看到第334页----世界的尽头(之一)时,我便不能预见的泪流满脸,一直到最后一页368页,在看这三十多页的时间里,我一直被眼泪模糊着眼睛,甚至有时候抽泣出声,鼻子一直的透不过气来,为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悲痛欲绝,不能自己,就算是看到美好的希望,也是哭着带笑心中充满了美好的祝福。
在这样一个没有阳光的早晨,我痛快淋漓的大哭了一场,没有什么坏处,更加理解的是作者在扉页里的一句话,伟大的人性尊贵与残酷无情的人类暴力常常是并存的,这样我得以更加的洞察人的本性。为此我庆幸我是生活在和平年代。为此我应该更加快乐一点珍惜生活,为此我也应该更加善良一点,不断的去帮忙别人,更要努力学习,做一个撷取文字的人,得以充实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真正有力量的人。
也许它的名号很大,又是成品书店,又是。。。。。
我看了还形,没有太感动。只觉得一般。
这就是中国和外国对于人生的惨的表现所表现出来的不一致吧。
还有,主流的就都是我们每个人都想要的吗?
本来这个读后感是打算看完a feast for crows之后在写的,但按照现在的阅读速度,看完四的时候大概中译版也出来了——到内时候,估计该忘也就忘的差不多了。
所以闲话不说,言归正传。
1.总的来说
冰火差不多是我这几年来所看到的最好的小说。看了冰火之后,之前看过的小说基本可以统统扔了。所以我给它的评价已经无法形容,只能是八个字:“前无古人,后继乏力”。“前无古人”是形容此书的精妙,实乃无人可相媲美;“后继乏力”则是说看过此书之后,我再也没心思去追求其他的小说了,一如锻造出艾吉斯之牙之后的布鲁诺再也没办法挥动铁锤——这就是传说中阅读的顶峰状态了吧。
2.关于pov
叙述方式上马丁大叔采用了pov的写作手法。创造出这种写作手法的人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天才,我要深刻的诅咒他。这种写作手法基本上可以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复杂的问题混乱化,比如司马兄弟都曾尝试过这种恐怖的写作方法,结果完全把时间线搞混乱了,最后他们只好把史记改成纪传体,把资治通鉴改成编年体……但马丁大叔则十分强悍地挑战了pov,可能这跟他兼职编剧有关,每集配一个主角,灵活机动。必要时刻可以重新组织顺序,抽出丹尼莉丝的情节参加比赛或者把群鸦盛宴Jon他们的情节转移到第五卷里,非常方便。我们也常常听到某某人说“某某的pov我完全不感冒,直接跳过”,其实这也就说明如此庞杂的故事随便去掉一两个人物是完全无所谓的——至少在很多人眼中是无所谓的(这也是马丁大叔可以无所顾忌乱杀无辜的原因之一)。
不算每卷甫一出场就仆街的倒霉蛋儿,到第四卷冰火一共出现了40个pov。这真是个惊人的数据,很难说其中哪一个是能活到最后的主角。
下面简单说说1些pov的写作特色:
BRAN:马丁在奇幻元素的使用上慎之又慎,大部分的pov甚至像现代地球人一样不相信魔法的存在。包括JON,即便在他见识到异鬼和冬之号角之后,仍然不相信会有龙的存在。但BRAN是全书最早蒙受神宠的角色,从那些不断折磨他的乌鸦和狼梦,到成为狼灵和易形者,再到受到远古神祇的召唤、与拥有绿色之梦的姐弟北上 ,直至进入长城脚下的那扇门内,bran的视角描写一直充满神秘色彩,仿佛一个接一个的梦境。
我个人非常欣赏BRAN的章节,因为第一卷如果没了这个小正太,冰火就只能沦为一部彻头彻尾的军事架空历史小说——丹妮莉丝浴火生龙的情节除外,但其实丹丹姐的情节在前4卷里都是可以除外的。当然如果冰火不是奇幻也是一部好小说,可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BRAN的章节有2个特点:
一是悬念。悬念是什么?悬念是吸引我们不断不断看下去的动力,好的叙事必须要制造悬念。马丁大叔编剧出身,极擅此道。
BRAN所制造的悬念虽然不是大家最津津乐道的,却是最重要的。笼罩魔法世界几千年的帷幕正是由这只小正太稚嫩的手微微掀起一角,但是帷幕后面究竟有什么?三眼乌鸦究竟是谁?狼梦意味着什么?坠楼之后的刺杀是何人指使?森林之子存不存在?骑着大麋鹿的冷手是谁的手下?等等这些悬念曾经、或者仍然折磨着读者。
二是诗意。不多说,引用一段:
他不断下坠,仿佛经过了好多好多年。
快飞吧,一个声音在黑暗中低语,然而布兰不知该怎么飞,所以只好继续不断坠落。
鲁温师傅曾经捏制了一个陶土娃娃,烧烤得又硬又脆,为它穿上布兰的衣服,然后从城楼上扔下去。布兰一直记得陶土娃娃摔得粉身碎骨的模样。“但我绝对不会摔下去。”他说,然后继续往下坠。
虽然四周都是灰蒙蒙的雾气,看不清地面究竟有多远,但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掉落的速度有多快,也知道下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即便在梦中,你也不可能永无止尽地这么一直掉下去。他知道,他会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人总是在落地前的一刹那醒来的。
……
现在你知道了吧?乌鸦端坐在他肩膀上悄声道,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要活下去了吧?
“为什么?”布兰不解地问,仍旧不停地往下掉,往下掉。
因为凛冬将至。
布兰看看肩膀上的乌鸦,乌鸦也看着他。它原来有三只眼睛,第三只眼里充满一种恐怖的知识。布兰再度下望,如今下方空无一物,惟有冰雪、寒冷和死亡,在一片冰冻的荒原上,插满了锯齿状的蓝白冰针,正等着拥抱他。它们如飞矛般朝他射来,他看到上面挂满成千个做梦人的枯骨,一阵绝望的恐惧笼罩了他。
“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他听见自己细小邈远的声音这么说。
随后父亲的声音回答道:“人惟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
……
布兰抬起头,一脸安详地说:“我要叫它‘夏天’。”
〈未完〉
读了之后,感觉还行,风格未有太大的变化,但看多了觉得没有太令人惊喜的地方,不如第一、二、三那样让人手不释卷。
挑灯夜读,好看还是一样好看,怎么说呢,故事性强,让人有不忍释卷之感.但隔三差五地四册读下来,新意已然不足,一是卖关子卖的人不耐烦;二是调侃的语气用的太多太滥.好读的同时,无论人物还是事件都流于浮泛,看过了后章,前章似乎都有点忘了.
读书笔记:
毫无子嗣的明武宗朱厚照死去,旁系的明世宗朱厚熜被内阁大臣选中开始了他长达四十多年的统治,他就是明朝历史上最聪明的嘉靖皇帝。观点斗争是假的,方向斗争也是假的,只有权利斗争才是真的。嘉靖年间,内阁和大臣间党争激烈,相互弹劾(死劾)、口诛笔伐、权谋斗争。嘉靖则处于这些争斗的焦点,虽然他更愿意花时间炼丹修道、研究如何羽化成仙,同时他也不忘防备、操控着大臣们。太监由于嘉靖本人的厌恶和他本人自信一个人足够应付他的代理人——文臣集团,暂时退出历史的前台。本集故事从“议礼之争”开始,借此,嘉靖得以扫清前朝旧臣独揽大权,包括厌倦了权力争斗的内阁首辅杨廷和,和解缙、徐渭并列明朝三大才子的杨慎。而身份原本低微的张璁由于此次投机成功,成功入阁,心胸狭窄,权力在手却到处整人。不久就被聪明正直的夏言击败,而后他又被一代奸臣(善于拍马和能写一手青词但别无所长)严嵩取而代之,严嵩在他那聪明绝顶的儿子严世藩帮助下,历经二十年不倒,无形和嘉靖皇帝形成了某种默契,同时他坏事做绝,上帝是公平的,王阳明的门徒、坚持原则的权谋高手徐阶作为他的对手出现,隐忍多年,釜底抽薪,先将严示藩打进监牢,再将失去支撑的严嵩彻底击垮。
前半部分主要将党争,后半部分则是嘉靖年间的抗倭战争,务实的胡宗宪选择投靠于奸党严嵩门下,总领东南数省,在与不世奇才徐渭(徐文长)、明朝著名武将俞大猷、戚继光等人共同努力下,经过十二年的长期战斗终于赶走倭寇。倭寇,大多是日本的浪人和武士,而统领他们却是中国人,胡宗宪面对的主要两个敌人是巨商汪直、狡诈的徐海,由于当时因为军户制度(吃空额),明朝政府腐败,军户出身的士兵大多胆小怕死、混日子、毫不战斗力,经常一两万人被数百有组织凶悍的、武力高强的日本浪人追着打。胡宗宪先是采取迂回的策略,用精准莫测的智慧和缜密复杂的计谋将徐海和汪直一步步解决,但却由于一个白痴,功亏一篑。不得不面对数万的海上倭寇的正面进攻,以暴治暴,名将戚继光在义乌招募组建他的戚家军,并在发明鸳鸯阵、三才阵、五行阵用于对付使用武士刀的倭寇,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但另一方面,深谙官场潜规则的他为了舍身为国的理想也不得不妥协寻求朝中靠山(他聪明地选择了张居正)。
嘉靖年间,人才辈出,无论奸臣还是贤臣都是权谋高手,名将则有俞大猷、戚继光、谭纶,连皇帝本人也是明朝历代皇帝中最聪明、心眼最多的,这是一个充满斗争的岁月。
世事难料,命运无常。无它只因,权力斗争的核心是一个修身学道、下旨使用暗藏玄机的字条、聪明自负的皇帝嘉靖。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杨慎《临江仙》
读书笔记:
朱元璋死后,继承者建文帝朱允文面临的是削藩的问题,在三个书呆子(方孝儒、齐泰、黄子澄)的支持下推行,被此逼到悬崖边上的建文帝的叔叔朱棣在僧人道衍(姚广孝)鼓动和支持下带领北方的部队发动造反(靖难之役),历尽数次磨难,终于攻破南京都城,打败了自己的侄子,而此时建文帝选择了焚烧宫殿,避逃追杀。成为皇帝后的明成祖朱棣再次证明了历史选择他为大明帝国的统治者是正确的,在他兢兢业业、励精图治下,完成了平安南、编修《永乐大典》、派遣郑和七次下西洋、迁都北京、五次亲征军事上打击北蒙古瓦剌、鞑靼部落等伟业。同时他本人由于个人和公务过于繁重的原因,创立了内阁和东厂两个机构,对明朝中后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权总是令无数人竞相为之折腰,先是朱棣的“靖难之役”,而后经历了短暂的平叛朱高熙夺位,明朝迎来了黄金十一年的“仁宣之治”。仁义宽人的明仁宗朱高炽和勤于政事、体恤民情的明宣宗朱瞻基在内阁“三杨”帮助下成就历史上的公认盛世,堪比汉朝的“文景之治”。但朱瞻基看似微不足道但具有深远政治意义的事——教太监读书,又改变了历史的进程,从此明朝宦官走到了政治的前台,成为了皇帝依仗用于制衡内阁为代表的文官集团的新兴强势权力集团。明宣宗早亡,年幼的明英宗朱祁镇继位。同时北方,也先统一了北蒙古,对明朝构成威胁。在专宠的太监王振的怂恿下,皇帝亲征率领20万精兵讨伐,但20万大军在愚蠢的王振一次又一次的错误指挥下于土木堡被全歼,皇上本人被捉作为人质,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大厦将倾之际,大臣于谦力挽狂澜,集合剩余的兵力,使用火炮,用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保住了北京城和明朝帝国,改立朱祁钰(年号景泰),避免北宋时期的“靖康之耻”再次上演。北京外城九门:德胜门、安定门、东直门、朝阳门、西直门、阜成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一段关于勇气和坚持信念的传奇。
沦为异族俘虏而后又重新回到北京,如此忍辱负重地活着的太上皇朱祁镇在八年之后,凭着他超人的意志和无人可比的亲和力复位成功,夺门之变。
这几日近乎疯狂地阅读《明朝那些事儿》。从“壹”一直到现在的“陆”(未出版的部分见作者的博客)。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说——太喜欢了。
网络时代成就了许多草根专家,这位“当年明月”(尽管才27岁)只是凭着自己的喜好,阅读了大量的典籍,用一种轻松真诚地方式为我们描述明朝的整个(目前刚写到万历十五年)历史画卷。用他自己的话说,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而事实上,他做到了。其实这也不出奇,非专业出身的人,凭借自己浓厚的兴趣,往往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好。
应该说,当年明月在写作的过程中,除了用现代人(尤其是年轻人)比较接受的叙述方式以外,能够把一个个脸谱化的人物描述得如此鲜活,在于他在阅读典籍的过程中不是单纯地了解历史,而是认真地体察这些历史人物的性格和内心。这是全书的关键。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其实历史人物也是人,都有自己内心的挣扎和坚持。当然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在历史上能留下印记的,一般都是比平常人要更聪明的。我想从这个角度切入,应该受到了作者十分推崇的明代思想家、教育家和军事家王守仁先生“心学”思潮的影响,这点我们在文中能明显感受到。
对于大多数如我一般被应试教育所裹挟的人们,对于我国历史中浩如烟海的文化、思想精华,并未有太多的涉猎。由此看来,基础教育中的历史教科书是时候应该反省了。我想如果当初的历史课是以《明朝那些事儿》的方式来教授,那么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沉下心来对我们民族多年的历史有更多的了解。
以这种易于接受同时又真诚严肃的叙述方式,在时光的交错中,可以看到几百年前那些先辈们面对抉择时内心的挣扎、隐忍和坚持,无论是北京保卫战中坚定无畏的于谦,还是隐忍多年最后铲除奸党的徐阶,或者是才华满腹心忧天下的张居正,他们也有自己的犹豫和欲望,都是一个个真实的血肉之躯。有许多读者(尤其是男生)都说,在陪伴这些人物“走过”一个个大风大浪之后,留下了眼泪。大概是自以为冷漠地生活着,而在这里,内心中的真实找到了共鸣。而这些鲜活的人物和客观存在的历史史实,比小说中杜撰的,一定更有说服力。
过去在提到明朝,我可能更多想到的是一个封建中央集权达到极致的统治,明后期开始,中国的国运开始走下坡路。那么,如果仅以这一观点作为前提,是不可能看到书中的一些有趣的贴近人心的分析的。而当年明月做到了。因此,我们面对一个命题,应该通过更广泛的阅读和思考来获取分析的工具,然后越过一些既定的权威和结论去看待,才能得出更让自己信服的结论。方法论的问题,才是关键。这一点,是我从本书本身的知识以外的另一体会。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整部作品也是一部很好的厚黑学教材,建议那些专心权谋的人完全不必去读什么官场小说,把几百年前的这些人如何斗争的技巧学会就不错了。当然,真正能够会的,一定要是聪明人。因为他们中随便走出一个,都才华横溢,十几岁能中进士的大有人在。所以,比如我吧,看了之后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白痴。当然,白痴有白痴的好处,那就是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