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一口气看完了四本关于历史的书,很牛X吧!
读史书,一下看了好几代皇帝,我容易吗我!
答案:很容易!
我能,你也能!
不是我牛X,是人家写的牛X!
这位作者仁兄绝对是一个非同凡响的人物,他能一边给你讲历史段子,一边还能给你打个浑。态度相当端正,风格非常恶搞,由不得你边看边笑;
虽然话说的通俗了点,但故事那绝对是毫不含糊的正史上记载,时间地点人物都是铁打历史事实,看完你才恍然大悟,原来历史是这样滴!长知识了吧;
作者还会经常开个培训班啥的,培训内容是“XX是怎样练成的”,给读者来个短训,普及一下历史常识;
有时候,还会来个历史悬案侦破专题讲座,列举和解析历史记载中的一些破绽,让你当回陪审团,至于你投不投票,那随便;
一个回合的争斗结束,作者还会开个表彰大会什么的,表扬表扬忠臣,打击打击卑贱小人,匡匡扶扶正义,分析分析人生哲学,与读者共同提高一下思想境界。
你有什么理由拒绝这样一个作者带给你的这样一本好书呢?
想当年,编个《岳飞传》就能逗得一堆人趴收音机前静侯佳音;
现如今,随便弄个清朝明朝唐朝xx朝的野史戏说什么的糊弄一下老百姓,就害我们冤枉看了多少不相干的广告!
事实证明,人民群众是有觉悟的!历史是有市场的!
谁不知道历史故事有意思呀!
谁不想知道历史真相呀!
谁不知道“读史可以明智”呀!
谁不知道“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呀!
可是,要通晓古今,那可是个大工程。
好几千年呢!
好多年前,俺闲得无聊,也曾啃过《三国志》,三本。
娘耶!那些文言文写的短小精悍的小文字,简直就是谜语,猜得我直想吐血,看了一年也没能完全看完。
以我这样的速度和能力,要想看完上下5000年,那是做梦。
看真正的历史文献,必须得有探索精神、文化底蕴和坚强的毅力,否则是很难进行滴!况且咱又不是靠这个吃饭的,咱还得花时间混别的饭不是?!
说来惭愧,人家作者也不是靠这个混饭的,人家也把个明朝历史读个烂熟。所以高人就是高人,不佩服不行。
当然了,作者在文中多次提到“公务员”一词,我看一下作者的简历,“广东公务员”,显然,作者是在研究这段历史的同时,顺便研究了一下古今公务员行情,俗话叫“双赢”。
一提到作者是“广东公务员”,我特别兴奋。
从文风上看,觉得很可能是我那几个文笔颇厉害的深圳公务员书友之一。但也可能不是,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共通点:一样的有才华,一样的有正义感,一样的有良心。
结合明朝的历史与现实情况一联想,觉得国家的未来,有这些人在是大有希望的,是令人欣慰的。
对一个国家来讲,用作者的话说:“小人物的愤怒是没有价值的。”
反过来说,小人物们的欣慰是很有价值的。
这本书现在很流行,上了畅销书的排行榜。
过去在这个榜上的书不是励志的赚钱的高效的多能的就是偾事的激俗的,那种书,打个“喷嚏”就忘了。
很少能有这种值得一读,值得期待,值得收藏的好书了!
这说明,流行的不都是感冒,有时也有感冒药。
“……我从今夜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尽忠守职,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国王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一、所谓“爱”
——当北境的森林里再次响起这守夜人的誓言时,我看到琼恩面对着他朝夕相伴的七个兄弟。他年少的心灵中已有过屈辱、有过荣誉、有过恼怒也有过悲叹。人们将沉重的书页缓缓翻过百年的兴亡,再不见的王者的英姿,再不见的巨龙的嘶吼,再不见的少女的芳醇。时间的指针停留在一个严酷钟格间踟躇不前,生与死、血脉与纲常……河流喧闹着缓缓流过所有人的脚下,却没有人回答。
凛冬将至。世界也可以是沉默和冷酷的。
二、所谓文风
“阴刚”与“阳柔”——想起一位老师品评文人气质时提及的词汇。《冰》看来是更倾向于前者了。处处可见是绝境里濒死的顽强,正义在寒气里冻结有如冰刃,悲惨的荣誉,银白色皮毛的光芒,墓冢上的英雄满含泪水举剑远目……
这是一种刚性而冷静的气质,它不带偏颇、不失气节、又不见半点乏力之色。浩浩荡荡近百号的人物,穿梭在作者精心挑选的视点角色中,并未刻意着墨,却可以让一个完全不熟悉欧美奇幻作品世界观的人,在点滴的叙述中逐步构筑起属于自己的“英雄纪元”、“七国之乱”,乃至几乎身临其境地去体味末代龙族“血脉传承”之惨烈,嗟叹北境之王“英雄气短”之悲凉。
三、所谓立场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活在故事里的人们通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而向着各自的命运出发。(这也正是我们对角色产生认同感的重要来源。)相比很多盲目信奉浪漫主义的作者在幻想故事里极尽华丽辞藻铺叠而成的所谓信念、复仇、情爱或者直白的正义感,马丁的手法显得精湛而老道,动人之处不刻意为之而蔚为大观。
九大家族,七个王国,因为权力和世世代代难以理清的姻亲与宗族的关系而被命运之网牢牢束缚。面对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人物所背负的充足的历程和背景,一句简短的台词就可以暗示重大的转机。
当奈德又一次沉吟“凛冬将至”,当龙族的公主用平静的语调命令其兄长,当小侏儒微笑着叫出“史塔克夫人”的瞬间……故事的转捩点竟悄然而至。所有人都微妙地生活在与他人的关系中,管你是荣誉等身的骑士还是沉鱼落雁的美人,管你是初出茅庐的少年英杰还是须发皆白的垂垂老者,在时代编织的钢索之上,任谁也逃脱不掉周遭世界里潜在的枷锁。这是无法摆脱的现实。
四、所谓线索
故事的基调始终是残酷而冷静的——多人称切换与多视角铺陈的效果显而易见——我们骤然间被放到了几乎与作者平等的位置上,得以从事件的各个角度来审视对主人公命运的宣判。
依照传统的做法,稍有悬念小说莫不习惯于隐匿大量线索,一方面便于控制节奏和制造高潮,一方面极尽可能将真相如游丝般慢慢吐露以求读者去苦苦猜测和等待。而在这个故事里,线索却从一开始就出乎意料的繁复和大量。我们不仅可以同时看到对立方对于同一事件的不同历程,更透过一些奇特的、多数情况下被忽视的细节人物身上,洞悉到事件背后的另一番天地。(从这一点上我们亦可以看出作者马丁对自己驾驭情节方面的相当程度的自信。)
事实上仔细算来,这厚厚两本书的主线情节不过五六,然而不同的立场下的各式人物在平行的世界里遥相呼应的结果,确是大大增强了剧情的深度和广度,令它们相映成趣又不显累赘。为家族、为权力、为金钱或者为荣誉,不同角色在不同信念下各有所得,而至于为什么为金钱者生而为荣誉者亡,读者又大可以自有其见解。只是不容忽视的,是作者巧妙构建的清晰如棋盘的世界观 和那些雕刻得栩栩如生的漂亮棋子。
突然想起司马迁借为人做传而摹写历史,马丁的这种手法真颇有些造史的意味了。
五、所谓“赞”
既非传统小说的主线式推进方式,又回避了历史小说的清高姿态,这个聪明的作者犀利的笔锋之下虽不免桥段但不恶俗,虽有技巧但不玩弄技巧,行文虽时有缓冲但不带半点拖沓,虽带入个人英雄主义但不沉溺其中。而正如高明的侦探小说不会依靠死亡事件来唤醒读者神经一样,相当吝啬于魔法使用的马丁,在超自然元素的控制上也运足了气力,仅仅依靠冷峻的刀剑相向就可以令一部奇幻类小说产生“欲罢不能”的魅力。
从角色的视角到角色的内心,我们经由这低魔法高悬疑的世界所产生的强大“带入感”,在不知不觉中与他们彼此靠近,以息相通、以气相投,于心戚戚然 而终无以释怀……
凛冬将至。
——诸多家训中,这句翻译得尤其精妙。寒冰性属阴冷却产生灼烧般的痛觉,严冬不仅带来恐惧,也将带来至深至沉的审判。阖书闭目时分,大学士所叹之物是战争和严寒,是死亡和屠杀,是长城之外潜于黑暗的无尽恐惧,还是系身于未知命运的万千子民……?
这漫漫寒冬,且待勇士们默然踏上归途。
“先生,你相信我爱你的儿子吗?”
“相信的。”
“相信这是一种无私的爱情吗?”
“是的。”
“我曾经把这种爱情看做我生命的希望,梦想和安慰。你相信吗?”
“完全相信。”
“那么先生,就像吻你女儿那样吻我吧,我向你发誓。这个我所得到的唯一真正纯洁的吻会给我战胜爱情的力量,一星期之内,你儿子就会回到你的身边,他可能会难受一个时期,但他从此就得救了。”
当她面对老迪瓦尔的劝说终于决定不再和阿尔芒来往的时候,她仍要老迪瓦尔相信她对阿尔芒的爱情是真爱,不是世俗眼光下的野合。
那是对真爱的珍惜,也希望别人能够对之肯定。
她是一个善良的姑娘。为了心爱的人和他的家人、名誉,她选择了牺牲自己的感情。
她说的对——“我过去的生活已经使我没有权利来梦想这样的未来,那么我必须对我的习惯和名誉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只是这份责任太沉重,沉重到必须牺牲掉人生中唯有的美好回忆。
从她选择了妓女这份职业就决定了她的命运。尽管是高级妓女也不过是一个情妇身份。当他们私下要面子的时候就会拉上她充门面,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形象就会毫不客气得把她只开。表面上看,她光鲜亮丽浮华奢侈,内心则是孤寂难眠空虚无聊,只能靠无穷尽的夜宵和作秀的排场证明肉体的存在。
当她知道有个男人在默默关心她,甚至会为她的轻微咳喘流泪的时候,才真正觉得有个爱人有了依靠。她的道理很简单“你爱我是为了我好,其他人是爱他们自己才爱我”。她的职业让她见识到世态炎凉,但憨厚的阿尔芒却用真情感动了她,或许她内心对真情实意还是格外敏感吧。
女人为了爱情可以抛弃一切,她也不例外,而且表现得更强烈。她想过普普通通的女人所过的生活,不用整日无聊得活着,不要那些空虚的交际,只想找到一个旮旯在那里和心爱的人默默度过一生。
只是从良的过程太艰辛。这份职业的声誉已被败坏殆尽,没人相信她真能从良,即使她的前辈也认为她不可能抛弃奢华的生活。她想证明所有人都是错的,于是她当卖所有的奢侈品,在无人认识她的小地方像个小女孩捉蜻蜓逮蝴蝶,似乎她过上了正常的生活了。
但世俗怎么饶恕得了她?她已经被披上了枷锁戴上了标签,必须接受既定的命运。即使跑到天边,世俗也像装着狗鼻子一样嗅出她的味道,把她揪出来,旋即打入地狱。
在她未来的公公哀求她维护他的家庭荣誉时,她彻底的无助了。尽管有个爱人在支持自己,但是周围布满着歧视的力量,在这种强大的力量面前她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因为连她自己都不自觉得认同这种力量。
她选择了放弃尝试,重新回到浮华的巴黎过浮华的生活。或许巴黎注定是她的舞台。
不过当她空虚的时候,透过气派大房间的窗户望着外面忙碌的城市,她一定想着那个怪他不辞而别的爱人,一定回忆着闻着爱人的体香安然入睡的情景。只是那些都成了永远无法寻回的回忆。
她不是懦弱,她真的尝试过追求幸福,只是社会没给她空间。
正因为她尝试了,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又从天堂到地狱的大喜大悲,才让她的生活更是个悲剧。
也因为她尝试了,试图把人生悲剧扭转过来,眼看着快要实现的时候幻想破灭,让她的悲剧更加悲凉。
“那些没有接受过“善”的教育的女人,上帝几乎总是给她们指出了两条路,一条通向痛苦,一条通向爱情。”
可怜的玛格丽特把两条艰辛的路都走过之后,最后还是无奈的发现,前面根本没有路。
历史不是年代和事件的简单罗列(历史教科书就是这么做的),没错,在那些关键的时刻,历史发生了转折,如果说历史是一串项链,那些片断就是一颗颗闪闪发光的珍珠,光芒耀眼,为世所铭记,而串起这串项链的那根线往往被人忽视。
这根线才是历史的真相。通俗点说就是历史的来龙去脉。它代表的是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小小细节,虽不惊天动地,但却必不可少。
《明朝那些事儿》很精彩,根本原因是如果以一个无所不在洞悉万物的视角,就像上帝之眼,来察看的话,这段历史无法不精彩。事实上任何一段历史都是如此,现实永远比小说精彩。当年明月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他以自己的博学,通过对历史细部的详尽描摹,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历史,并以自己的洞见揭示了各个看似不相关事件之间的前后联系。
还好古代的史官也很厉害,一朝皇帝任内天下发生恒河沙数的事件,全部纪录下来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只有通过自己的判断,筛选出自认为重要的事情。当年明月在当时史料的基础上完成的《明朝那些事儿》基本上是个环环相扣浑然一体的明朝历史,可见史官较好地完成了使命。
历史是错综复杂的,人性也是。用几句话对一个人的一生盖棺定论是极不负责任的。一提起于谦,大部分人脑海里浮现的肯定是他慷慨赴死的石灰吟,而严嵩,则是一个放任鞑袒在北京城外天子脚下烧杀抢掠,置黎明百姓安危于不顾的千古佞臣。这两幕对两人来说的确是代表性的,但很少有人知道,于谦先生也做过错事,严嵩老流氓初入仕途时也并非大奸大恶之徒。当年明月写人绝不几句话勾勒一生草草了事,全部从出娘胎写起,他在乎的是揭示这些中国历史长河中灿若星辰的伟人奸人奇人们的思想发展脉络。
既然唯一永恒的是变化,那就让我们找出变化的规律吧。
一口气看完了。实在觉得MARTIN大神有点偷懒,第四部并没有太多的进展,当然也有可能是在第三部里杀得太爽,需要第四部来调节下气氛重新划分下帮派,第四部在我看来更像是过渡之章,几大势力已经基本划分,好多角色也都没出现(虽然MARTIN承诺那些人将是第五部的重头戏),更多的谜题还在后头,不过某些前面让人恨得牙痒痒的角色,倒是得到了些许惩罚。
先来从女性角色谈起吧。
首先我要来谈谈我最喜欢的角色艾莉亚,可怜的迷途小猫到了布拉佛西还拜了千面神,却要抛下之前的一切,她却无法忘记自己始终是史塔克家的艾莉亚,是一只冰原狼而不是小猫,所以代价是她瞎了。从小并不受特别宠爱的艾莉亚,没有姐姐珊莎的美丽高贵,又是个没有继承权的女孩,但是却让她在逆境中还算不错的适合了各种环境,MARTIN给了艾莉亚无数的挫折和考验,以及漫长的旅途,估计也不会让她那么容易就死掉。在布拉佛西应该还会有不少的戏份,有些有趣的角色像是传说中的艺妓黑珍珠,还是很期待他们的出场的。那个服侍千面神的女人曾经说过,千面神是需要乞求的人做出牺牲的。不知道艾莉亚将会牺牲些什么,究竟眼瞎是一种破誓的惩罚还是牺牲的一部分。
然后是我之前一直很讨厌的角色瑟曦,成为太后的瑟曦,儿子死了老爸挂了小弟背叛,外加觉得稍微靠得住的詹姆又少了只胳膊叔叔还不听话,还有虎视眈眈的高庭势力,美丽带刺的玫瑰王后玛格丽,真是内忧外患。我觉得瑟曦的人生中,她第一爱的是她自己,然后是詹姆和乔佛里,随着詹姆断臂乔佛里死了,她全部爱的都只是她自己而已了。可惜这个女人太自以为是了,她以为她老爸死了她就很快的得到了全部的势力,想用谁就用谁,想害谁就害谁,阴谋玩得谁也比不上她,结果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还很蠢的自愿蹦了进去。第四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瑟曦幼年时的预言,透露了下她可悲的未来,貌似她的孩子都会死,她则会被提里昂杀了,小王后还会夺走她的一切,我都开始同情她了。她一直是那么的铁石心肠为的就是巩固自己的地位,对于她来说,除了她自己和孩子外(詹姆失宠了),其他人都可以牺牲,也是时候她该受到点惩罚了。不过我觉得有詹姆她就应该不会那么快死掉。
至于珊莎,貌似很多人都不太喜欢她,觉得她是个被惯坏的孩子,就知道做那些不切实际的美梦。虽然她的遭遇并不比艾莉亚艰辛,不过我却更为同情她。珊莎从小就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她将会是一个优雅的仕女,嫁给一个与自己身份相当的贵族甚至王子或国王。之前的三部,她的美梦却一点点的破灭,亲眼看到父亲被砍,得知妹妹失踪,哥哥和妈妈被背叛,弟弟们身亡,身陷在乔佛里和瑟曦的皇宫里,任他们虐待却没有任何正直的骑士会为她出面,她的价值观首先就被迫改变,让她认清楚了世界不是像吟游诗人所歌颂的那么美好,也不知道该去相信谁。为了生存,她可以说是委曲求全,到嫁给提利昂,乔佛里死后出逃。到了第四部,她不再是史塔克家的珊莎,她是小指头培提尔的私生女雅莱恩,她更是被培提尔安排嫁给一个能够继承鹰巢城的男人。她的一生基本上都是在别人的掌控下过活,虽然总是小范围的挣扎,却只不过是从一个牢笼跳入另一个罢了。后面的话基本上外界认为史塔克家唯一有价值的幸存者就是她了,所以她本身的含金量还是大大的,另外小指头对她确实挺暧昧的,不过像对小指头这样的阴谋家来说,江山还是更重要点吧。
布琳也是我挺喜欢的角色之一,我觉得她和提利昂倒挺般配的……同样的出身高贵,却长着不太高贵的样貌,不过布琳的价值要高得多,毕竟她是独女,娶了她还是比较占便宜的。布琳这个女孩有点笨,她希望成为一个能为父亲跳舞的美丽女孩,却又想要当个能上战场杀敌的真男人,结果自己却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被人嘲笑的怪物,在乱世中她还想要保有自己所谓的原则,那些自古以来流传的骑士精神。从蓝礼到凯特琳到詹姆,她也没有明确的效忠者,也没见她办成了什么事,我有时候甚至不太能理解她存在的目的是什么。第四部她遇到了死后复活成为不法之徒头头的凯特林夫人,我个人觉得她不会被吊死,(不过也难说吧……现在谁还敢再相信应该会怎么样……一切规则都被MARTIN大神打乱了)但是她今后的位置到底是什么,继续去找珊莎还是回去找詹姆?以她的性格她大概不会变成不法之徒……
其他的女性角色,我对玫瑰王后玛格丽比较感兴趣,虽然才十六岁却当了三位国王的王后,MARTIN没有过多描写过她个人,她代表的是整个高庭的势力,她或许是瑟曦的预言中那个会取代瑟曦的王后,但是有一点矛盾的是,预言中也说瑟曦的三个孩子都会死掉,如果国王死了,玛格丽就不再是王后了。其实我最想看到的是玛格丽PK瑟曦,可惜第四部俩人都入狱了,大胆预测的话,估计瑟曦能赢,然后当她以为除掉了一个小王后而高枕无忧时,很可能突然又蹦出了其他人。
另一位重量级的人物凯特琳夫人,死而复生成为不法之徒的首领石心夫人,她只为了复仇而活着,凯特琳和瑟曦是两位截然不同的母亲,凯特琳一辈子似乎都在为别人而活,她嫁给了艾德就要爱他,艾德死后她辅助儿子,为了换回女儿们,她甘愿犯险放了詹姆,在某方面她比她的丈夫儿子弟弟妹妹都要睿智,却无法做主只能听命于他们,甚至死后仍然带着怨恨为至亲们报仇,作为一个母亲她也几乎失去了所有的孩子。即使将来真的有那么一天,她未死的孩子们都来到她身边,她又将如何面对他们。往后的发展,不法之徒貌似会成为一股强大的势力,首要对付的应该是佛雷家吧。
再来聊聊公主们吧,冬恩的亚莲恩公主,按推测她原本指婚给了丹尼莉丝的哥哥韦赛里斯,不过冬恩虽然沉寂冬恩的亲王道朗虽然一身毛病半死不活的但是他并不傻,也并不会轻易忘记自己至亲们的惨死,他的时间或许并不多但是有足够的耐性,亚莲恩在后面应该会是个比较主要的出场,前提是她还需要有她父亲一半的沉着,现在还看不出冬恩到底会作何安排,从家族的渊源来看的话,没准将来他们会投奔丹尼莉丝。还有一位铁民的公主亚莎,有野心却没什么实力,不过逃跑了就有机会。正牌的君临公主弥赛拉,目前还看不出什么前景就被毁容了,可怜的孩子。
好了,该来聊聊各位亲王爵士领主骑士们了。
第三部摇身一变成为绝对主角之一的詹姆,似乎在断臂后反而多了点人性和人气。作为一个御林铁骑,不能用剑等于命丢了一半。第四部的詹姆,在外交上倒是显示了点才能,还算成功地把奔流城收复,可惜性格方面却越来越无趣,整天想着瑟曦跟什么人上过床。他原本应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弑君者,结果放走了弟弟害死了老爸,还为了对凯特琳的承诺让布琳去找珊莎。他的所作所为想要证明什么?自己比老爸强?因为放走提利昂而愧疚?想要独占瑟曦的欲望?第四部里他的性格似乎不怎么鲜明。我猜想他应该是活到最后的人之一,如果瑟曦和孩子们真的死了,他大概也没什么活得意义了。
像山姆威尔这样感觉上只能算是小人物的人,一般都会有一番创举,他胆小怕事一身肥肉,注定不会是当英雄的料,却杀了一个异鬼,把重要的消息带到了旧城,还要抚养一个野人女人和孩子。他可以算是最有人性的人了,他虽然胆小对朋友和承诺却也忠诚,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害怕,却也总能做出一些觉得自己能力范围内做不到的是,我总是喜欢这样自相矛盾的可爱角色。往后他会抛下桂竹和孩子回长城还是会依从老学士的遗言去引领丹尼莉丝呢?山姆和龙,应该会比山姆和人相处得要好些吧。
至于铁民们,外号鸦眼的攸轮虽然登上了王位,估计坐不太踏实。他派弟弟去寻找丹尼莉丝的下落,想要将龙据为己有而统治七大王国,他弟弟却有自己的如意算盘,而他另一个弟弟伊伦却去寻找推翻他的答案。铁群岛民可以成为侵略者,但是作为统治者还是很艰难的。
高庭的白花骑士洛拉斯,MARTIN笔下罕见的帅哥还打扮得白白净净的,结果詹姆被废了,洛拉斯也面临生死关头,就算不死也毁容了,真是郁闷。究竟洛拉斯去围攻龙石出自家族的小阴谋还是自己的冲动呢?当然剧情必然如此安排,不然的话也很难陷害玛格丽,如果第四部没有明确写明他真的死绝了,估计往后他死的可能性也不大吧。瑟曦有詹姆,玛格丽有洛拉斯,一个少了胳膊一个毁了容,未来还是多姿多彩的嘛。高庭提利尔家族的目的应该是架空兰尼斯特,高庭应该还有不少角色和戏份可以贡献出来,像是他们的跛脚继承人应该也会有机会正式出场吧。
其他的势力,徒利家的奔流城已失,就算布林登跑掉了,也很难找到任何有利的盟友了,不知道布林登会不会去投奔凯特琳呢?还有个不得不提的角色,小指头培提尔!他像蛇一样毒,比狐狸狡猾得多,虽然出身不好,却一点点往上爬,他说他爱凯特琳却毫不犹豫的杀了她妹妹,也将会要除掉劳勃以便让珊莎继承鹰巢城,珊莎会是他爱情的转移还是一个旗子,又或者他想要两者兼得?到底能舍弃哪一点?我们都将拭目以待了。
感觉第四部里的男人们多数并不是以主要角色出现,而只不过是个故事发展的叙述者,第四部从女性角度描写得要多得多。从目前的走势来看,也就是长城上史坦尼斯、琼恩,君临高庭,铁群岛,不法之徒,还有丹尼莉丝,外加个异鬼,这几大势力在较劲了。要是细分的话,那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了。在未来,教会也将是一大威胁,在教会拥有武器这点上,瑟曦确实是蠢得不能再蠢了。
第四部出场的人物们,应该差不多都写到了吧。那些到第五部才会成为重头戏的人——琼恩,提利昂,史坦尼斯,丹尼莉丝等等,让我们期待他们的命运吧!
一不留神,《明朝那些事儿》就进行到第四辑了,这如同你可以将大明王朝的历史,像一个连续剧那般,按部就班地阅读下去,不过,这次是按正史的规则,而不是戏说,尽管当年明月为了消除阅读障碍,使用了大量的戏说成份的语言,这也是最开始《明朝那些事儿》最得人心之处。
来到第四辑不知道是否是明月兄有着难以为继又不得不为的书写之苦,还是我确实是有了审美疲劳,那种正史记撰本身所特有的枯燥感,在这种语言活泼的正史描述里,竟也逐渐的萌发,并且浓郁起来。想深一点,这怕又不单纯是因为审美疲劳的原由,正史的官方性亦决定了历史大多着眼于“官”的生死浮沉里。
为什么野史会在民间绘声绘色地流传千古而依然会被老百姓所津津乐道呢?为什么正史至今都只掌握在绝对数字为少的学者手里呢?不外乎野史对人物的记录更为的人性、活泼,在老百姓眼里,野史里的人物更为的与生活接近,当然,野史的可参与创作的特性,自然也调动了人们的兴趣和创意。至于说野史的流行是因为满足人们的窥私欲,有道理,但不能一言蔽之。
正史的正,端正了历史的留传,却消弱了老百姓的兴致,到《明朝那些事儿》四这里,我才发现这个现象并不以文字的枯燥度或难易度为一个标准。我们来看明朝的这些事,实在是有规律可循,怎么样的规律呢?无非是一个又一个的高官,当然是对明朝产生着重大影响的高官,权重位高的高官,他们的奋斗史,但这又还不是重点,重点是高官之间(或者高官与皇帝之间)的互相倾轧、互相角力。
确立这样的主线,看明朝的事儿也就简单了。在《四》里,我们就找出了这样的脉络,嘉靖皇帝当政的几十年,其手下的首辅,即政府官员里的一哥的更迭过程。“历史”就围绕着这几个一哥展开,杨廷和——张璁——严嵩——徐阶,可谓一个完整的官员学习教材,忠臣人杰有之、贪奸之流在里面,有关厚黑的所有招数,也都一一上演。
说白了,如此的历史,就是看权威人士如何的勾心斗角,换了皇帝、换了大臣,却换不了人们对权力的追逐,和在追逐过程的或黑或白的谋略。这是直接导致这些“历史”变得枯燥的真实原因。
无奈的,这就是人性。大多数的动物只为温饱争斗,吃饱了也情愿晒晒太阳,虽然也有什么动物之王,但大多也只是为了保持某种交配的权力,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下一代的优劣,保持物种的强势,而已。
儒家文化以德为本,文官们也是从小熟念圣贤书,站在孔夫子的肩膀上安邦治国,却造就了德字为幌,厚黑为根的官本位的历史演转。
于是我开始怀疑,明朝那些事,会不会指的是那些关于人性阴暗与光明实实虚虚风风雨雨的事呢?
令人惊叹的想象力,人物把握得相当出色。虽然主角们是几个孩子,但完全不是童话。命运的真实、残忍,是我看过奇幻小说里屈指可数的。你不知道这些可爱的角色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倒下。
令人欲罢不能的情节,令人怜爱的人物。精彩不容错过。
魔戒是西游记,描写了一杆人等经历磨难,保护Frodo西天毁戒;
冰火则是三国,无数诸侯君王,你方唱罢我登场。不同的是,冰火并没有泼墨于‘车千乘,载燕南赵北之剑客奇才’的宏伟场面,而更着眼于人性的挣扎,而非武力的描述。
POV的写作手法更是让人的投入感达到极致。
要说缺点的话,马丁大叔更新的太慢了。
今年才会出四…… 共七卷,不知何时能够得偿所愿看完七卷哇
偷书贼是一本很受欢迎的书,据说可以震慑灵魂,洗涤心灵。我对自己现阶段的灵魂和心灵还是比较满意的,我不习惯经常震动一下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大脑皮层,我可没有对安非他命的依赖,读这本书,确切的说,是感受一下现在文青们对于书籍的动向。行动,在一个下午。
我不想说那天风雪交加,因为我理解国人们被这场雪灾折腾的不轻,不如是个阳光和煦的下午,对于地点和天气,我大方的省略下,你只需知道那天不是普通的一天就行了(电影里都这样)。
坦白点,这不是一本一开始很钩人心魄的书,如果没有城市画报的渲染,也许我就停驻在一开始的几章里,(你们应该了解一个作为这个时代的20岁青年是没有多少耐心的,就像恋爱,所有的事都是功力的,在大学,谈恋爱,3个月内不能嘿咻的基本都会分手,估计不会有硬来的吧),我无比坚强的读了下去,突然,一种“天亮了”的异样喷薄而出,恩,那一刻,我仿佛进入了故事里,战乱,犹太人,枷锁,鲜血,冷漠,非理性,一个个词汇蹦了出来,突然,我发觉还少些什么,于是我努力寻找,又发现自己很可笑,因为这个词遍布在书的每个角落,很矫情的来一句,是“爱”。
到目前为之,我还是片面的的认为,只要挂上“爱”这一烫人字眼的,都会无法避免的和矫情沾亲带故,但这个世界上,爱是必需品,和阳光,水,泥土一样,所以,你只要是个感情动物,或者更形而上一些,你是个动物,那你一定是矫情过的(别给我玩冷血,再说这句话是现在完成式,很严谨)
我喜欢偷书贼里对于爱的简约和利索的表达方式,冗长永远是爱的致命伤。说正题了~~~~~
我是一个习惯跑题的人啊,高考我都跑。
我讨厌去记人物的名字,现在让我用偷书贼,爸爸,妈妈,男朋友(虽然偷书贼没有承认过),犹太人来介绍这本书。
我不是个好的讲故事的人,你们凑合吧
“爸爸”,在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温和,善良,但充满主见
“妈妈”,就像我妈妈,唠叨,但却在困难中异常坚强
偷书贼呢,我喜欢她,就这么简单,顽强并蓬勃着生机
鲁迪,那个“男朋友”,他是书中的最大悲剧
犹太人,他的梦想是和希特勒来场一对一的拳击赛
透漏一个情结,很煽情,偷书贼和鲁迪的告别之吻————炮火和动乱中,生死都无法间离的,牙齿叩响整个灾难的离别之吻(我差点就鼻涕一把泪一把了)
这篇乱七八糟的书评写在2月17日上午9点,鉴于全明星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冷痛彻心扉的说上一句,
恩,就此完结
在那場告別青春的宴會上,脫下繁盛的妝飾,熄掉浮華的聚光燈的我們,只剩下了一張張有些天真又多了些成熟的臉龐。我們誰也沒有哭,誰也沒有懊惱,誰也沒有故意喝醉,只有灑滿了地的祝福和記憶。那些曾被名青春的潮水淹沒了的我們,轉頭,淡淡地微笑,然後,離去。
— 靜靜地坐在圖書館的最高層上,面對著高大的落地窗。這是一個陽光很好的下午,冬日裏金燦燦的陽光斜斜地投了近來,打在書架上一列列慵懶的書脊上,親吻著對面女孩子美麗的頭髮上,流淌在我細密的字縫裏,跌落在地板上,“滴溜溜”地打著旋兒。窗外是繁忙的人群,間或看見一列列火車像個肥胖的毛毛蟲一般慵懶地在沒有盡頭的鐵軌上緩緩爬行。
淡然的生活就這樣層層疊疊地填滿了我的空間,與我過去二十年喧鬧的青春宛若逆向賓士的列車。曾經在生命中留下的那些年少時的情愛以及微微地疼痛,那些從前以為要用一生的時間去忘卻的人和事,就這樣在漸行漸遠的步子中越來越淡了,如今只剩下一片模糊不清的曖昧,暖暖地縈繞在心頭。
二十歲以前,我堅貞篤信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愛情,何其天真。二十歲以後,突然醒悟到大部分的愛情,其實在一開始就註定了結果。那些少了月老紅線的愛情,光靠努力來爭取的愛情,何其辛苦。而在那二十年的青春裏,我已消耗了許多氣力,個性裏許多瘋狂的素質都已燒盡,只剩平靜,以一種平平淡淡的節奏,重新去愛。但卻與最原始的快樂無限地接近過。
在過去的年輪中,那些輕易說出口的,也許並不一定真的是“愛”,但少年的愛情中的每一處殘缺都是一種坦然的幸福。正是因為那種少了一份理智,多了一份認真的瘋狂,讓我們自以為是的把盡可能多的努力填補進去,那份單薄的青春便多了一些汗水的淚水的光澤,所以那個時候的愛情姿態才會如此動人。
那些單純的可以為自己喜歡的人做些事情的日子,包含了太多的人生縮影。為你買牛奶的我,為你思念的我,為你哭泣的我以及為你拼命變得更美好更完美的我,都始料不及的因為愛過你的心情迅速成長了起來。這是誰也無法代替的宿命的遇見,因為恰巧遇見了你,我才能破蛹成蝶,有了飛翔的理由。
誰也沒有資格評價誰年輕時候的愛戀,不管它有多麼荒唐。正如誰也沒有資格嘲笑誰小時候的夢想,不管它有多麼地不切實際一樣。因為每個人的靈魂都無比獨特,不管他在這風塵僕僕的現實中跌打滾爬了多少年,心中總有那麼一塊屬於自己青春時候的樂土,那是一片神聖的地方,每個人的心裏都有一個可愛的天使,默默地守護著它,就像我們當初守護著自己的愛情一樣。
日子整齊有序的過去,生活雜亂無章地過去。生活就是這樣,當我們有一天長大成人,那過去的一切就被賦予了嶄新的意義。靜靜地佇立在那個分別的十子路口上。待到千年萬年之後,我們的骨骼都已風化,她早已碾轉成為了一顆飽含淚水的晶瑩珍珠,安靜地躺在尼羅河的河床上,在陽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輝,成為了我們每個人生命中的絕唱。
那些為了一些並不適合自己的東西惆悵、奔勞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可是還好,那些擁有最美好旋律的日子,幸好是與你一同度過的,也幸好我無悔地愛過。
莞爾之間,想起了那些歌詞,唯美的感傷緩緩地唱著:“青春的花開花謝讓我疲憊卻不後悔四季的雨飛雪飛讓我心碎卻不堪憔悴,淡淡的雲淡淡的夢,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淚,淡淡的年年歲歲。”
原來,青春從來不曾讓我失望過。
文/Carla Bruni
这是对人性扣问纠结心灵的一本书。在爱与恨之间游刃不能自拨。
这是个用文字喂养的灵魂,有死神作证的故事。
有那么一本书,我很对不起用了七次才把它完完整整读完。中间零碎的肢解不得不费力的拼凑起来。我努力的回忆,不放过任何一个字段章节。我记住她弱小而又凝聚力量的名字,我记住书籍所充满爱与恨的纠结。我不断探索这些人物,故事情节。追随过程中,令我在深夜热泪盈眶久久不能平息。
作者苏萨克首先在书里充当了一个死神的形象。苏萨克描述故事,语言精简吝啬到不用多余一个字眼。楔子中,他用三种天空的颜色来描述故事的开端,它们分别是天空刺眼的白,巧克力浓重隐喻的黑以及烟雾缭绕废墟的红。这三种颜色的交融,一个德国街头小镇就此撕裂的开始。一个男孩咳嗽中死在姐姐的怀里;女孩偷到了一本书《掘墓人手记》;战乱硝烟里死神捡到的一个被无数脚印残踏的黑色本子。故事也就从此铺展开来。他的眼睛跟随着这本书里的文字走近她的世界。
故事主人公,十四岁的莉赛尔.梅明格。九岁那年,她被送养给汉密尔街道一户贫困人家。在拥挤恶臭的火车上,她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就在她怀里睁大着无辜的眼睛。从那一刻起,很长一段时间莉赛尔都恶梦连连。她的养父母,妈妈罗莎.休伯曼是个正方形衣柜身材,顶着一头乱糟头发的女人,她脾气暴烈,整天唠叨怒骂个没完,她的汤做得特别难喝。爸爸汉斯.休伯曼会弹一手技术高超的手风琴,平日有空在酒巴演奏两曲,来贴补家境。他是名优秀的刷墙工人。他善良不多话爱吸烟。
她总共有十四本书,不过在她看来,她的写作主要是受到其中十本书的影响。这十本书里有六本是偷来的。另外四本中,一本是在厨房餐桌上捡到的,两本是躲在她家的犹太人给她写的,还有一本是在一个阳光普照、温暖宜人的下午来到她手上的。
从第一本偷来的《掘墓人手册》开始,正因为半夜被恶梦惊醒,也就为她提供有利读书的条件。爸爸汉斯会为惊醒中的她读上一小章节,每晚如此。他们会把不懂的字写在地下室的墙上逐个的认识。这也就由此展开了莉赛尔读书的乐趣求知欲。
在这之后,她从纳粹党狂欢过后的广场上被焚毁的书堆中发现了一本书《耸耸肩膀》,当她把幸存下来的还冒着余烟的书本放进制服胸前的时候,几米开外的地方有个黑影发现了她,被一双眼睛死死盯住了。她的名字叫伊尔莎.赫曼。她是镇长夫人,有阅读的习惯并有大大的书房,这也为日后莉赛尔读书的热情提供了有利宽松的条件。
在送洗衣服途中,伊尔莎把她叫进书房。莉赛尔被书柜上满满的书征服了,她的眼睛不听使唤,贪婪的抚摸书脊沉淀于书的海洋。她非常喜欢这里。由此,伊尔莎特许她在房间地板上看书。之后几次,便是莉赛尔偷书了。前前后后,她偷了《吹口哨的人》《杜登德语词典》等书,这些,都是伊尔莎准备好了让她去偷的。只到最后,伊尔莎敲响莉赛尔的屋门,送给她一本黑色的本子。并鼓动她有写作的能力。让她独立完成一本小说。
伊尔莎本性的善良与不经意间的助成,让莉赛尔对于阅读有了更好的见识。她,一个一头松软的头发,脸上带着受伤害的表情,不穿浴袍的时候,她身上穿着一件镶着红边的黄色夏装,衣服上有一个绣着一朵小花的口袋,不是卐字符号,脚上穿着双黑色的鞋子,小腿洁白如瓷的女人。
犹太人马克思的出现,打破了这家人宁静的生活。爸爸汉斯把他藏在地下室。他带来一本《我的奋斗》,并在莉赛尔生日的时候,将书页一张张撕下刷上白色油漆晾干,用小号粉刷笔送给她第一本书《监视者》,这本书配有简短文字与图形。随后的第二本书是《撷取文字的人》。
马克思的重要性,对于莉赛尔来说,他不是被将发现而灭害家庭的危险人物,而是她的好朋友。他们会坐在地下室,爸爸汉斯拿手风琴在旁边,身边蜷着她与马克思。他们会一起读书认字,这种气氛一点都不紧张空洞。马克思与莉赛尔的共同点是做恶梦。他的梦境里与阿道夫希特勒的一场激烈的战争,每天做俯卧撑仰卧撑,还有对天空颜色的向往。在马克思生病期间,她送给了马克思十三件礼物,她会为他偷上适合他看的书,读给他听。而马克思会在墙上画上海洋地平线阳光与小人儿。单纯的性格塑造,早已融入了休伯曼一家,他是必要的家庭成员。
对于他的描述有太多刻骨铭心。记忆中为躲避空袭不得不藏至坚固的地下室。而汉斯一家抱歉没能带上他一起逃走。在期间,马克思唯一一次机会看到天空的颜色,依他的描述,他说他有二十二个月没有看过天气,仅仅只是唯一的几秒钟,他觉得眼睛生痛。看到这里,眼泪在泪眶打转。马克思由对战乱被抓的恐慌错综复杂的心情,到后来坚定自若头脑清醒的转换。写出了《撷取文字的人》,这本文字本身是对纳粹党愚昧的一种讽刺,不驱的服从,也是对向往自由的无限渴望。
再说,鲁迪他是莉赛尔忠实的好朋友,也是爱她的人。他会把自己用炭灰涂抹成黑人;他喜欢赛跑,得过三枚金牌;他会和她一同偷食物,当然也包括偷书,并时刻保护她;他是个干瘦桀骜不驯的孩子,他总能行动机敏;他会为她打捞上被坏伙伴扔进河里的书;然后,索要属于他的吻;他会偷同学送至教堂的食物,然后一起分食掉;他也会为犹太人游街,而事先准备好面包撒向公路供给饥饿的他们。这一段反差是对于鲁迪成长有力的证据。
文字中,是从她第一次把目光投到那一排排书架上开始的吗?是从饱受折磨的马克斯范登伯格随身携带着阿道夫阳花希特勒的《我的奋斗》来到汉密尔街时开始的?是从在防空洞里朗读故事的时候开始吗?是从犹太人最后一次去达豪游街时开始吗?还是从读《撷取文字的人》一书开始的呢?也许,对于她是何时何地开始对书籍和文字感兴趣的,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所有惯穿莉赛尔身边的人,养父母、 马克斯、鲁迪、小盗贼伙伴、足球伙伴、盲目爱戴希特勒的商店老妇、送掉两个儿子上战场的邻居太太、装着对这一切漠不关心的镇长夫人。在莉赛尔心中,他们的出现无时不刻的更加坚定书籍离不开她的目的它们是生命的全部。然而,他们每个人对待自由战乱元首的理解各不同,而在一场无声无息的黑夜熟睡炮炸中,他们悄然离去。只留下在地下室因写作而幸存的莉赛尔;汉密尔街一片废墟与镇长街道的对比。
所有。这一切。一切。
最后撷取文字的人最终胜利,而马克思并没有死,我宁愿相信故事尾末莉赛尔与马克思结了婚。他们就像参天大树一样,鼓舞着后人,用文字来描述正义公平。
我想,写这么多并不能代表什么,而真正意义上的是被文字的驾驭力与感动,它真算得上是一本好书,环环相扣,激发人心。我不能用言语来形容它的美,它总是有太多的闪光点让我兴奋,让我无从下手,不知从哪些地方入口。它,是一本好书。
请记住,它的名字叫-----《偷书贼》
说实话,这“将门虎子”实在有点名不副实,既然用它做了副标题,那内容也该大部分写关于毅城的啊,结果除了前几页关于毅城的内容还多点,后边基本上就是个顾问+跑龙套,如果作者觉得孩子还小写太神了夸张,那就当成短片番外来写也好,最后又变成了出版社赚钱的套路——不给结局,且听下回分解
这个版本的帅克的确不错 看得我乐呵呵的 而且在体会快乐的同时免费得到从头至尾的黑色幽默 和对那个荒诞战争时代的嘲笑
这个不是随便一本书可以达到的效果
喜欢这个叫帅克的家伙 善良纯真又幽默
这个版本翻译确实感觉到位
今天我读着真的是一直笑啊笑
旁边的小侄女看到我笑很惊奇 睁大了大大的眼睛 迷惑的观察我 每次我看书看笑她便更者傻笑
以为我是神经病
我真想把这书给她看看 读一下就知道何以如此快乐
但非常可惜她一天傻傻的 调皮指数为9.9 乖乖指数为0.9
怎么傻玩傻笑大声嚷嚷就是不喜欢看书 所以不怪她 毕竟是小孩
好久没遇到能读着让自己捧腹大笑的书了 而且内涵也不浅 不尽不尽的黑色幽默 我喜欢
有一半的世界很丑陋,另一半却很美好。
所以,我愿意把这看成是一本希望之书。至少结尾,莉塞亚并没有在14岁时死去。
如果这故事又是真的,那么,我还将对人类善良的天性感到欣慰,并觉得一切还充满希望。
关于书里丑陋的那一半,当然是战争,饥荒,红色黑色占据着的天空。就象死神最后说的:人类真是让人琢磨不透。在那些最坏的年份,这世界就变成了一锅炖坏的烂菜,你陷在粘腻腐臭的深渊,却毫无办法,恨不得被死神的镰刀收割走才好。那么多人被文字所吞噬,成为盲目的连为什么也不知晓的机器豺狼。在战场上互相杀戮,面无表情的将与自己相同的物种成千上万的送进焚烧炉。甚至是,挥起鞭子,毫不留情的鞭打一个小女孩。这一切可真都乱了套了。可等一切过去,便又都象吃错了药终于清醒过来一般,极力撇开那些记忆“上帝那不是我,我怎么会做那些畜生不如的事,我被文字蒙蔽了眼,被元首被国家蒙了眼。我本来是如此善良的一个人。”可你必须相信,在最丑陋的那些年代,人是真的可以变成畜生的。并且很多人是很清醒的在释放内里那些不为人知的兽性。
所以不管是为了什么理由,战争始终是一场灾难。它让你离自己的灵魂太近,有时又太远。
不过幸好,还有一半是美好的。在文字吞噬灵魂的同时,它又喂养了灵魂。莉塞亚是不幸的,成长于战乱年代,幼年便失去父母成为寄养的孤儿。可她又是幸运的。从她站在汉密尔街三十三号大门不肯进去的那刻开始,她生命中之后遇到的那些人都是如此善良。忘了什么犹太人、日尔曼人,忘记血统吧。莫尔钦镇其实就是一个缩影,它告诉我们,其实无论在哪里,无论什么国家,大多数的人类还是有着善良的秉性。你看,这样的世界才让人觉得充满希望。
我不打算说爸爸。虽然看过书的人都知道他才是莉塞亚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教会她读书写字,为了在她被噩梦惊醒时有人在身边,甚至每晚都是在坐起来定然不舒服的椅子上睡觉的;我也不打算说妈妈,她矮胖如门框的身材,还有一声声“猪猡”贯穿始终,可我们都知道她是如此善良;我也不想说马克斯,虽然他为莉塞亚写了两本很好看的书,虽然他和莉塞亚在犹太人游行队伍里第一次重逢时曾让我泪流满面,虽然在结尾的某一瞬间,我曾以为他们会在一起……
我只想说说鲁迪。那个把自己涂成黑炭以为自己是杰西欧文斯的小男孩,那个有着蜡烛光一样金发的男孩。整本书里,我最爱的其实是他。他对莉塞亚的爱从10岁那么小,居然就开始了。这与情爱似乎无关。就只是遇得那一个人,便不求回报的想对她好。单纯得比水还清透,一眼便望得见那颗心。那颗心啊,在肮脏的皮囊之下是如此干净,满满的心爱,表现出来却是那么笨拙。为了一个亲吻,费劲心思,时时记挂.可他终究还是没得到。这真叫人遗憾。我甚至都不知道在死去的时候,他是否知道他全心爱着的那个女孩其实也是很爱他的。还好,莉塞亚最后还是吻了他,即便他的嘴唇都已焦黑。可死神说了,他的灵魂很轻很柔软。即便身躯已经残缺,可他,还有所有莫尔钦镇的善良死难者都将升入天堂。
最后说说颜色吧。丑陋与美好交织的这些文字在我看来更多是是分明的黑与白两色。即便有时在黑暗之中人会看不到希望,可就象这地球总有一半是照的到光的,当你面对阴影之时,阳光其实就在身后,只要你转头,就看得到。
最后的最后我还想说:如果你看完了这本书,我想你会和我一样,认为“小母猪”真是所有情话里最甜蜜的字眼了。
说到这个名字,或许不少人还比较陌生,但如果说到她得了1979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很多人就有了印象。
她为什么能得到这个奖,我想就是因为她为之奋斗一生的——服侍穷人中的最穷人,就好象服侍主一样。
在这之前我根本无法想象,那到处都是贫民窟到处都是和垃圾一样的贱民到处都是死尸的古国印度。
更无法想象,一个身处良好环境的修女会走到他们中间,拥抱他们恶臭的身体,抚摸他们溃烂的脸庞,清洗他们被蛆虫吃掉一半的身体,然后握着他的手陪他走到天堂的门口。
谁能想象?!连想都无法想象,更何谈去做了……
为了什么呢?
怜悯吗。
同样是主造的儿女,为什么有人锦衣玉食,有人活得如同牲畜?
爱吗。
就因为主曾经说过:你们为我兄弟中最微小的那一个做的,就是为我做的。
这些痛苦卑微恶臭腐烂的身体里,都有主的灵。
修女救治的不仅仅是这些人的身体,更是他们的尊严,他们的灵魂。这是任何一个福利组织都无法做到的。
临终救助所,麻风病救助所,爱滋病救助所,流浪儿救助所……修女和她的仁爱传教修女会出现在每个被遗忘的地狱般的角落,她们握他们的手、大声的告诉这些已经绝望的灵魂:“我们深爱你,就好象深爱主一样。”
回应她们的是阳光般的微笑:“我像狗一样的活了一辈子,却在死之前感觉自己是个人,谢谢。”
她的伟大,终于使我语言干涸。
我吃力的想用生涩的基督词汇来描述她们的高尚,却终于形容不出万分之一的震撼和感动。
我曾经也不止一次的从那些形容可怖的痛苦的人面前快步走过,然后告诉自己不安的心:“这样的人太多,我帮一个,又能有什么意义?”
但德兰修女似乎握着一个垂死的满身烂疮已经不成人型的老人的手告诉我:“对他,有意义!”
对不起,我错了。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