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艾妮陷害孙克的理由看似正气凛然,实则完全是拿着不是当理说。
她指责孙克对她妹妹静雯“始乱终弃”,导致了静雯的死。但事实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从小说中就能看出,孙克自始至终就没爱上过静雯,艾妮说什么他和静雯当初多么相爱云云,纯粹是她和静雯的自作多情罢了。
事实上,孙克从始至终在和静雯打交道的过程中,就没有对静雯产生过爱恋之情(至少在小说中是看不出来的)。即使在静雯胸部被烧的时间段之前,小说中也没有很明显的证据证明在静雯被烧之前孙克和她就是恋人关系。
从始至终,孙克和静雯的所谓恋情,都只是孙克姑姑与艾妮、静雯姐妹剃头挑子一头热罢了。孙克这姑姑也真是个极品,因为自己家的过失给静雯造成不幸,想给静雯赔偿,这不是不可以;但是你把别墅产权给了静雯就够了,凭什么要强行包办自己侄子的婚姻?为了减轻你自己的罪恶感,为了你自己的名声,就把你侄子后半生的幸福牺牲掉,呵呵,这帐算得够精,这姑姑当得够绝!
静雯被烧胸部发生在她十三岁时。孙克当时估计和她的岁数也差不多。文中哪里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孙克和静雯在十三岁之前就已经确立恋爱关系了?小学才毕业的年纪,他们俩就已经海誓山盟,非君不娶非君不嫁了?哇塞,让两个毛都没长全的小屁孩这么迫不及待地早恋,真的好么?我是看不出孙克、静雯在那么小的年纪就已经相爱了,相反,从第三节《隐情》的相关叙述来看,很可能是在静雯胸部被烧之后,孙克的姑姑才积极地开始把两个孩子往一块撮合的,孙克和静雯的关系也是在烧胸事件之后才变得密切的。在静雯被烧胸之前,我是实在看不出当时还是小屁孩的孙克和静雯关系有多亲近。
从道义的角度来说,孙克不要静雯无可厚非。首先就像我说的,孙克和静雯的所谓“恋情”,根本就是孙克姑姑包办的产物,孙克打一开始就根本不爱静雯。一个男人,拒绝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有什么错?
其次,每个人都有权利去选择生理健康的配偶,都有自由去拒绝一个生理残疾、而且是自己不爱的人。孙克本来就不爱静雯,而且静雯胸部被烧的不幸也不是孙克造成的,旁人又凭什么要他用后半生的幸福去给别人的过失擦屁股?!
更何况,你静雯的不幸,已经获得了补偿了,人家孙克的姑姑已经无偿赠送你半栋别墅的产权,你还想怎么着啊?拿了孙家半栋别墅还不算,还要得寸进尺,白赚孙家一个上门女婿?我擦,玩得好一手空手套白狼啊!
可以说,无论是孙克还是孙家,都已经对静雯做到了仁至义尽,根本不该她不欠她。她最后得病死了,与其说是因为孙克的拒绝,还不如说是因为她自己先是贪得无厌妄图霸占孙克,在贪欲受挫后又小心眼想不开,活活把自己气死了。可以说静雯的下场纯属活该,完全是咎由自取,怪不到孙克头上。
至于静雯死后孙克收回属于她的那一半产权,就更是天经地义了。本来这别墅就是孙家的,当初是看你静雯可怜才分你一半产权的,如今你静雯自己没那福气享用,那孙家人把那一半产权收回也在情理之中。如此天经地义的事,居然都被艾妮拿来当成孙克的罪过,为她自己陷害孙克的罪行开脱,也是醉了!
通观整篇文章,但凡出场的女性,没一个讲理的。尤其是艾妮、静雯姐妹,各种拿着不是当理说,各种恶臭无耻倒打一耙,真的是让人叹为观止。女人果然是不讲理的,尤其是艾妮这样的中国女拳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