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才华所至,不在于故事的曲折、动人。如若花时间只为沉浸于获取故事的趣味,那还不如去看声影具全的电影。我想文学之所以伟大之处,在于在阅读中,他带给读者的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渗透在油墨清香带来抽象思维的之中。这才是阅读文学作品的乐趣所在。
福克纳被余华称为一个能教作家如何写作的伟人,这也是许多作家的共同感受。莫言曾经说过,他读了《喧哗与骚动》的前四页时,就知道该如何写作了。也如马尔克斯所说,他在巴黎的一个阁楼里读到卡夫卡《变形记》的第一句时,就明白,小说原来可以这样写。
所以我从来没有把《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当作一部恐怖小说。但在阅读中我确实感到了恐惧,我想它的恐惧不是为了引起恐惧,是为了一种尖锐的孤独和悲伤。福克纳笔下的南方沉重而阴暗,如同苏童文字中的枫杨村,而爱情则是一场华丽的葬礼。
之前所言的力量来自于文章的结尾的爆发,而前文长久的铺垫也是爆发力量的来源。优秀的短篇小说在于一个点的力量。它不同于长篇需要多个点,高低起伏。短篇的精彩就在于结尾,让我们来看《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的结尾: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这个效果显示了一个有效的法则:小说不需要向读者交待一切(亨利•菲尔丁语)。这就是福克纳所想表达的爱情,女人爱一个男人,即使他已成尸骨,也致死不渝。
我讨厌对这篇小说教条式的评价,什么塑造一个高贵自傲,怪戾乖张,弃世残忍的旧贵族形象,什么揭示了美国南方贵族资产阶级没落的衰亡历史,什么展示了美国新秩序和旧秩序之间的矛盾。这些全是老夫子用来蒙骗小孩子的。我想这篇小说最精彩的就是:爱情的力量。作者让我们思考的是: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爱情究竟能把人变成什么模样。一个漂亮高傲的贵族少女爱上一个普通的南方包工头,并亲手毒死他,然后每晚陪着他的尸骨睡觉,直到自己老死。爱情是甲之砒霜,乙之蜜糖?
所有的恐怖来自于心,所有的孤独也来自于心。孤之独处,心之寂寥。爱情让人进入禁闭,并学会残忍。同样的题材让我想到卡森•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木马或HIM的音乐。他们都包容于一个词中——“歌特”。《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正是篇一如欧洲中世纪建筑的小说。怪诞,荒谬和阴沉。
文学史上,福克纳是很多作家的老师,有片叫作“约克纳帕塔法县”,邮票般大小的地域是属于他和他的文字的。他告诉我们什么是写作中的时间、结构和语言。在那些整齐划一的长句子中,你能读到的忍冬的气息,南方的尘土,还有“故乡”。
我们只是普通的读者,不要管什么文艺理论,更不需要从那些如坟墓般的文字里读出什么资本主义的变革。只要你抽出时间,认真的看完这些文字,合上书时,能够拍大腿说:写得真他妈好。这会比背完整本《基础写作》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