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世纪以来,国人的目光越来越多地汇聚到了地球的那一端,那片红色的土地,那个名曰美利坚合纵国的地方。老一辈人通过沙场上的生死相逢和上头的宣传来渲染这个敌人的面目,我们这代人则从电影小说各类报纸电视节目来认识它。因而伴随上代人记忆的,是这个国家的政经军的强大,与此同时刻在我们脑海里的美国印象,是电影里那个高举火炬的女人,是那个拥有一堆让我们一边吃爆米花一边或惊叹或欢笑或落泪的故事的奥兹国。这些故事里,最让我们新奇同时也是我们自己的文化中缺少的,是那些美国梦,和其背后的冒险精神。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美国梦,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发财致富的梦,甚至也不是“五月花号”上朝圣者们的清教梦,更多的,是斗士们战胜对手那一刻,苍穹的注视所赋予的荣誉。这对手,在一般西部片中是荒野,在杰克伦敦小说中是雪原。但在《白鲸》一书中,白鲸是否代表与人类相抗衡的大自然伟力,就有点值得商榷了。
《白鲸》的故事本身是非常简单的,即一群人在海上与鲸鱼搏斗,最后只有叙述者一人活下来。我这么说,读者大约会觉得这个故事和《老人与海》有雷同的嫌疑。然而仅仅从《白鲸》586页的篇幅(人民文学出版社,成时译)来看,我们就能知道作者梅尔维尔是绝不赞同海明威的“冰山理论”的。事实上,作者在本书中肆意书写着自己传承自雨果的野心,在故事中穿插着大量独白和关于鲸鱼的知识,不惜破坏结构上的连贯和形式上的完整,让全书呈现出了一种零散无序的面貌。而事实上,正是这样的不重视甚至是蔑视故事的叙述,成就了《白鲸》超越一般浪漫主义剧作或小说的地位。
当初,剧作家雨果在写《巴黎圣母院》时,不满足于讲故事,还要兼做诗人,建筑家,思想家。为此他打断故事的叙述,穿插了对圣母院的描写(用诗人的感慨褒贬了世人的审美观),巴黎城的建成(这一章完全可以当史诗看,《鸟瞰巴黎》之后再无城市散文),并发表了“这个将杀死那个”的议论。可惜的是,故事本身的奇崛掩盖了这些章节的光彩,多数读者还是用看戏剧(电影)的方式阅读此书,因而直接跳过了那几章。
梅尔维尔将雨果的野心发扬光大了,因此书中主角之一艾哈勃船长迟迟不露面,白鲸则干脆在结尾高潮处才出现。想看此书,就最好遵循作者的旨意,将那些与故事无关的议论和说明读下去,否则就干脆不要拿起此书。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梅尔维尔确实是一个有个性的作者,不会去迎合读者。《白鲸》之后,原本是畅销小说家的作者又创造了一些复杂而富有哲理的作品,均不大受重视,然而这正说明了从《白鲸》开始,作者已摆脱了对读者口味的迁就,真正地在创造自己想写的东西。历史又一次证明了,一个坚持原则有风骨的人,上天不会一直亏待他,梅尔维尔的才华,终究还是得到了后人的承认。
在《老人与海》中,硬汉海明威塑造了一个打不垮的老头,他与人们的不理解斗争,与平庸者的习惯斗争,与海上的孤独斗争,与大鱼及后来的鲨鱼斗争,与结果的一无所获斗争。《白鲸》却毕竟不是《老人与海》,它拥有一个浪漫主义的故事做全书基础,而不是为了塑造一个斗士,一种精神而存在。
如果说《老人与海》是世界的,《白鲸》就是美国的,这大约也是为什么一般的非美利坚读者会觉得这个故事比较难以接受。故事从以实玛力和镖枪手季圭格的相识开始,当世人对食人生番的最亲切的印象还停留在《鲁滨逊漂流记》中的星期五身上时,主人公已经开始和食人生番做起了朋友。《鲁滨逊漂流记》里鲁滨逊和星期五的主仆关系体现的是英国佬的傲慢,这个曾经的大殖民主并不认为那些和他们外表不一样,语言风俗文化习惯差异巨大的土著是和自己有着平等地位的人类,星期五之于鲁滨逊,简直就是条被驯化了的猎犬。这在我们现在看来是不可思议的,然而需要考虑的是,凡尔纳还曾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公然发表种族歧视言论呢。
然而《白鲸》一书比现在所谓的向原始土著赎罪的移民者后代还要更进一步。现代美国政府,一直努力想帮助留存下来的印第安人摆脱蒙昧接受现代文明洗礼,但他们遇到的麻烦就和中国政府想要发展西藏地区时遭遇的一样:当地人坚定的宗教信仰和西方现代文明的不兼容。书中主人公有一次适逢季圭格斋戒,那种严苛到野蛮程度的斋戒引起了他极大的惊慌。这正好是书中第一处打动人的地方,因为以实玛力是出于一种真诚的关怀,而不是别的,来为斋戒中的季圭格担忧(禁食会搞垮身体)。事后他也和季圭格探讨了食人的问题,虽然这种习俗依然让他不寒而栗,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对镖枪手本人的关心。这说明了,真正的友谊是能够超越种族,宗教信仰及其他一切所谓鸿沟的限制的。这是一种冒险者之间生死相依的兄弟之情,虽然故事发展到这里他们的冒险压根还没开始,但战士之间是有一种战士独有相互吸引的气质的。
如果我们留心一下美国这个种族大熔炉中不同人对外族的态度,我们会发现,冒险者,以及其他一切拥有冒险者气质的个性人,是这个国度里对待少数民族态度最平和的。他们不似欧洲贵族阶层那么自以为血统高人一等,也不似知识分子自以为文明高人一等。他们非常清楚,在暴怒的大自然面前,白人那一点可怜的文明积累起的优越感是如此的可笑。这个国家在它的建国宣言中这样写道:我们认为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一直以来,那些拥有蔑视权贵的叛逆精神的人们,都不惜为了那些弱势种族向高傲的精英阶层开战。曾经宣称要征服好莱坞并也真地做到了的马龙白兰度,让一个印第安女人代他领取奥斯卡金像奖,以示他对于美国社会忽视印第安人民的问题及有意遗忘历史上对待这些原住民的野蛮行径的不满。这也是这个曾经的英属殖民国,如今的年轻联邦制国独有的,一切有着悠久文明的优雅国度不具备的平民精神。这里有一些真正的新人类,纵使诞生于陈死人的尸身之上,却生长出了反抗古老而枯朽的欧洲封建王朝里森严的等级的普世价值。
《白鲸》成书于1851年,时值内战爆发的9年前,那时尚无有政府领导支持的西进运动,描写淘金热的杰克伦敦成名作《野性的呼唤》更是直到1903年才出现。彼时的美国社会底层,那些用自己的血汗乃至生命向自然开战以赚取生计的人民,还没有被看做构建社会的基石。因而我们也就不应感到惊讶,作者会特地用一个章节来为捕鲸业正名,旁征博引以说明捕鲸业其实是个高雅的行当。这在今天的人们(特别是美国人)看来刻意而多余,一切正当的行业都是值得尊敬的,在那个年代,却有着先锋的效应。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明白了为何本书会植入大量宗教性元素,以及为何会有大段大段关于鲸鱼及捕鲸业的科学性描写。宗教元素的引入,一部分是因为原本海上作业者就是最迷信的一群人(他们的生死几乎就是交到了老天手上),并且在海上想要活命,船员们必须严格执行船长的命令,压抑自己人性中的怯懦等,而理性主义的宗教无疑是最能承担起船员们面对咆哮的大自然时所面临的压力并构建海上森严等级的;另一部分恐怕是为了使这个原本只能做通俗读物的冒险传奇故事格调高起来。无论是欧洲正统国教还是美国的清教,基督教都不优雅。然而当欧洲的上帝以其严酷的理性而庄严时,美国的上帝却以其仁爱宽容而被敬爱。书中有一段描写镖枪手请主人公一起崇拜他们的偶像——一段木头,以实玛力这么说道:难道你真的以为天与地的宽厚仁慈的上帝可能嫉妒一小块乌黑的木头吗?只有美国,也只有美国,它的神灵都具有如此强的包容性。正是这种广博的胸怀使书中的宗教性描写真正的崇高,而崇高的美式宗教(清教)又反过来使这个故事及起描述的捕鲸人神圣化。他们的捕鲸之旅,有如修道者的天路历程。而正是在上帝那睥睨万物的目光下,白人和食人生番消弭了界限。
事实上,在约一个世纪之后,一个美国科幻作家(海因莱因)继《白鲸》更进一步地讨论了食人生番的问题,发表了其实我们并不比他们文明这一振聋发聩的言论。食人生番至少绝不食用活人,而食人这一传统,其实《圣经》中都有描述(别的不说,基督徒领的圣餐到底是什么?基督的body)。
本书创作的19世纪,正值科学空前兴盛,人类的信心开始膨胀的时候。此时的人们逐渐相信了自己可以征服自然。越来越多的人或用科学研究自然,或用力量向自然开战。这一点在本书中也有体现:船长艾哈勃因一条腿被白鲸莫比迪克撕走,威逼利诱船员们同他一起寻找那只白鲸以向它复仇。在几乎一切经典文学作品中,复仇都是一种高贵的行为,代表着恶行终将被惩罚。然而在《白鲸》中,情况就有点特殊了,因为这复仇的对象,不是某一恶人,而是一只鲸,这只鲸与其说是邪恶的化身,不如说是大自然神力的化身,而对大自然,恐怕是无法言明善恶是非的。不过白鲸相对于人类的体积与力量上的宏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船长的这种复仇之心体现着那个时代的冒险者特有的狂妄:向自然开战。
体现这个时代特点的,还有书中关于鲸的描写。书中前文大量对关于鲸的文字的引述,包括《圣经》中那个故事,都在渲染鲸的恐怖力量,而后面的关于鲸和捕鲸业的科学性描述,则在逐渐降低鲸的神秘性。这是典型的冒险者小说的写法,前文的渲染是为了极言冒险经历的难度之大,吸引读者兴趣的同时也为故事的悲剧性做铺垫,后文的一切描述都是在这是一项平凡人力不可及的工作这一前提下展开的。
本书的另一大特点,是书中有大量关于作者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感观性的描写。日本一些作家(川端康成,春上村树等)之乐衷于细节与个人感官的描写不知是否与此书有传承。根据黑格尔《美学》中的观点,倘使一个人如此不厌其烦津津乐道于生活的细节上的品质感受,这个人必定对生活有着巨大的爱。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虽然冒险者们选择那种搏命的行当会让人误以为他们是群不要命的人,但事实上,真正的冒险者比一般人更热爱生命。后来杰克伦敦也表达过这一观点。本文受限于篇幅,不具体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