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声抱歉,书评题目泄底得如此透彻,希望大家没有看书前先看书评的习惯( ´▽` )ノ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悬疑部分设置的非常巧妙,作者甚至给出了斯坦布尔-加来车厢平面图,以便读者随波洛一起思考分析。谋杀案发生在大雪纷飞的午夜,寒风凛冽的荒野与温暖舒适车厢的形成的鲜明对比似乎为谋杀案的发生在封闭空间提供了合理性,随着证人证词不断增加,细微线索的堆积,真相与谎言层层叠叠,我和波洛一样如坠雾中;而此时作者透过他人的陈述,不断渲染着诡异气氛,尤其是那件丝绸睡衣,猩红色的和服式睡衣——莫非,真的有鬼魂存在?
但诚如德拉戈米罗夫公主所言,“这是命运的安排”,随着案情的逐渐深入,真相在波洛伶俐的思考下终于渐渐浮现,这竟是一场集体谋杀!既是多人参与,就必有共同作案动机,于是这起谋杀案背后那个残酷又忧伤的故事就铺陈在我们面前了——绑架,谋杀,震惊社会,自杀,罪犯逃脱审判,亲人报仇。。。是的,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线索”,面对“形形色色来自不同阶层和国家的人们”,波洛仍是探究出了真相——阿姆斯特朗案是整个案件的突破口。也抛出了全书探讨的核心问题:两个真相,哪个才是真正的正义?
这本书是根据1932年林德伯格之子绑架案蓝本写成的,与其说是借其为原型,倒不如说是作者脑洞的延伸。原案件中的凶手布鲁诺豪普特曼逮捕后不久便被处以电刑,不曾逍遥法外,但这显然不够,从人性上俯瞰,法律仍旧太过渺小,一个人纵然受到制裁,然而他罪行所造成的伤害,确是法律终究无法弥补的。这本小说,可不可以算是人们潜意识中,对凶手另一种方式的,越出法律之外的非理性制裁呢?通过一场离奇的谋杀。
根据波洛前后不同的推断,这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案,人们诚恳的态度,互相帮扶的证词无疑是理性,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头脑;而杀死雷切特的方式,十二道刀痕与十二位陪审团成员的对应,显然是一种非理性的拉丁风格。理性中的非理性,为什么?是仇恨,是人性中本能的对邪恶的憎恶。就像陪审团所说,雷切特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并不意味他逃过了人性的制裁。十二位旅客组成了以人性而非法律为准绳的陪审团宣判了他的死刑。杀死雷切特是深思熟虑的周密安排,是针对外界的,是面对法律的理性的理由;而谋杀案本身、十二个人并未采取枪杀或毒杀这类更直接简易的谋杀方式,而是用了刀,十二道划伤,只有三道是致命的,这更像是一种仪式,虔诚又疯狂,代表着公众对凶手的审判,代表亲人、朋友、阶层对凶手最严厉的谴责,他们痛恨凶手逃脱了法律的审判,也痛恨为着报仇这个理由杀死凶手所受的法律的束缚;然而若要惩办凶手,法律却仍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因此理性非理性矛盾地出现了:用刀快意地杀死凶手,就如当初他给阿姆斯特朗公爵带来的折磨;而面对社会,理性的面具依旧必不可少,就像阿巴斯诺特上校对着波洛所说“无论如何,陪审团审判都是合理的制度”,多么有深意的一句话啊!
十二个“凶手”,与其说是一场集体谋杀,不如说是一场集体审判,对不健全的法律制度的审判,对人性的审判。最后波洛的成全让我很感动,毕竟,不是每个这种以牺牲为代价的人道主义复仇故事在真相暴露之后都有一个好结局。
最后,我想我看到了作者和大多数人对这起发生在东方快车上的谋杀案的评判,引用那位俄国公主的话再适合不过“在这个案子中,我认为,正义——严格的正义——已经得到了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