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赞美自身利益权利和赤裸裸的自我中心性的社会中,公共利益的状况究竟如何呢?对于一个被要求把精神理想投降于物质实利的人类来说,繁重的劳役为它提供的救赎又会如何呢?如果除了洛克把所有权人格化外,自由主义并没有为正义概念增添任何东西,如果进步仅仅意味着无限的索取,那么,正义与进步潜在的自我服务性阶级尺度就注定了,人类的大部分必须被排斥在“好生活”的范围之外。到18世纪末,自由主义理论不仅被贬低为政治经济学,而且是一种完全反社会的利益教义。人类在社会中的活动,只能通过需求压力和个人获利要求来解释。在一个机械的物质与运动世界中,对于孤立的人类单子来说,自我中心主义就像引力对于物质实体一样是不可缺少的。
试图为自由主义提供一种所有权与获取之外的伦理气质的最重要努力,是在法国大革命的同一年即1789年作出的。这场大革命推翻了传统社会的最强大堡垒。在这一年,杰里米·边沁出版了他的《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提出了对作为一种伦理目标的私人利益的最系统辩护。在一个可以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相比较的宏大开篇中,边沁阐述了功利主义伦理的伟大法则:
自然把人类置于两种最主要力量的控制之下,即痛苦与快乐。只有它们才可以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并决定我们如何去做。
在任何情况下,它们“决定着所有我们做的、说的和想的”。如此迷恋于那些预定了我们行为而不必考虑我们意愿如何的普遍性原则——无论是自由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科学主义都是如此,边沁放弃了“隐喻和激辩”而转向痛苦与快乐的计算,一种道德准则大全——把前者等同于邪恶,并把后者等同于善良。这种功利主义计算是明确量化意义上的:社会的幸福被视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在这里,社会利益由来自共同体所有个体成员的快乐的总和构成。对于洛克明显存在的原子论,边沁增添了一种他自己的伦理原子论,二者看起来都非常适合一个在自由波动市场中的、由自由浮动的自我所组成的单子时代。
一个方面把所有的快乐加在一起,另一方面把所有的痛苦加在一起。如果平衡点在快乐一边,那么,这种行动对于整体就具有好的倾向,而如果平衡点在痛苦一边,那么,它就有坏的倾向。
在边沁看来,所有那些发生在个体身上的快乐与痛苦也会扩展到整个共同体,因为共同体作为好的与坏的倾向的总和,每一个体成员都会受到它的影响。
我们很难在正义之神多变的职业生涯中,看到她的天平如此广泛地对伦理测量的调适。甚至那些在边沁看来明显是一种可以计算快乐与痛苦的活动,也让它们服务于可以清晰描述的事件,就像一篇理查德森小说中的章节一样。边沁伦理原子论中值得关注的,是它诉诸的理性类型。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也是建立在幸福观念的基础上的。但是,在古希腊人看来,幸福本身作为一种目的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而不是作为追求“其他东西的一种手段”。幸福来自人类作为不同于其他生命存在的根本性特征,一种永远不会被以数学精确性加以统计分析的自然。如果像亚里士多德主张的那样,幸福是一种理性的和善良的生活方式,那么,它将在思考性的心灵中并以一种优越于其他任何方式的伦理方式得以充分实现。
相比之下,边沁为我们提供的不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伦理学,而是一种基于快乐与痛苦单位数字计算的科学方法。人类情感的不可测量性被改造成了快乐与痛苦的可计算价值,它们可以被取消或减少从而产生幸福或悲伤的“剩余”。但是,把边沁仅仅简单理解为一个伦理观念集录者,就忽视了他整个方法的致命之处。问题不在于构成功利主义伦理学最脆弱之处的伦理运算,而是如下事实,即自由主义已经把理性本身贬损成为一种计算情感的方法——就像银行家和工业家管理他们的企业一样的运作技术。近两个世纪以后,这种理性将会以一种热核伦理的方式恐吓不太轻信的公众,其中不同的原子弹盾牌组合在核战争的情况下将会产生或大或小的伤亡。
以约翰·斯图尔特·穆勒为代表的新一代自由主义者,反抗这种把伦理变成功效难题的粗俗简约化,但却没有能够从正义与进步概念的潜在失落中拯救自由主义。的确,如果只有利益可以决定社会与伦理规范,还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公众对任何正义、个体性和社会进步理想的忽视呢?除了诉诸实践效用以外,自由主义理论以任何其他方式回答这一问题的无能,使之面临着道德崩溃的境地。自此以后,自由主义只能去鼓吹一种纯粹机会主义的权术信息而不是伦理学,社会向善论而不是解放理论,适应而不是改变。
但是,我所关注的自由主义,不是将其作为一种原因或意识形态,而是作为正义的体现。无政府主义和革命的社会主义,公开宣称关注自由。法西斯主义既不关注正义,也不关注自由,而只关注赤裸裸支配的工具化;它的各种意识形态纯粹是机会主义的。因此,正义的命运寄希望于严肃的思想家比如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及其追随者观点的命运。而他们从正义出发阐发一种基于它的等价原则的伦理学的失败,使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学——一种关于快乐与痛苦的粗俗理论——构成了对正义的废除。
但是,我们不能自欺欺人地认为,边沁的方法或这种方法基础上的伦理学已经在现行的意识形态中消失。它仍然活生生地存在着,并充满了由于污浊不堪的环境所产生的各种颜色。“快乐”和“痛苦”等术语作为道德说教,并没有在现实中消失;它们只是不得不与如下词汇进行竞争,比如“利益”与“风险”、“收益”与“损失”、“公共地悲剧”、“危险等级”和“救生艇伦理”等等。平等中的不平等相对于不平等中的平等,依然占据优势地位。令一个细心的评论家感到震惊的是,如果正义从未做到进行补偿而只是奖励,那么,它的精神终将会枯竭,其贡献终究是有限的。像任何有限性的理想一样,正义的历史总是比它的现实更伟大。但是,正义的未来已经威胁到背离其最基本性的声称,即它改善了个体和人类的“权利”。因为,随着人类不平等在事实上而不是在理论上的增加,它的等价意识形态开始以一种讥讽性的机会主义和一种低劣的社会向善论嘲弄自由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