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是什么人宁愿放弃主流社会的生活也要到一个异端的国度里去呢?是什么吸引着他们宁愿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呢?他怀着强烈的好奇走进了灵山,这才发现,那里存在着一般国家里都缺少的东西——一个人真正地在为自己活着,可以完全按照自己意愿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
嗯 后文就提到了真正的开心
多少年下来,风国的基思卡人给其他种族的地界妖怪形成了这样的印象,基思卡人虽然有些怪,但从来不做坏事,在通常情况下是完全可以信任的。
奇衡三所到之处都受到了这样的待遇,信任加善意的嘲讽。人们都把他当成天然的好人来对待,但又总是象看笑话那样听他说话,看他做事。起初,他认为这是知识水平上的差异所至,对身为一个基思卡人颇感自豪。但时间长了,他似乎又感受到基思卡人的生活并不完美,至少缺了一点什么东西。他把这点东西称作“真正意义上的开心”。
但是欺诈、谋害伤害他人和纵欲也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开心。也许真正的开心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吧
狼将军希望龙长老和迷麟在灵山军中都有正式的称呼,比如,龙长老为灵山王或总司令,迷麟为元帅或大将军……等等。但龙长老和迷麟都不喜欢这种听着象笑话的称谓。
“世上的帝王将相实在太多了,怎么可以和我们来比呢?”迷麟说,“那些让世人都觉得了不起的称呼,一钱不值。”
“可是我们必须让对手明白他们是在和谁作战呀,迷麟大人。”
“爪云、迷麟、狼勇,这样的名字还不够让他们记住的吗?”
狼将军突然感悟到其中的诗意,于是给自己编了一个跟对手互报姓名时的称谓:“大灵山军爪云王子麾下第三军指挥官无纹耀妖侠狼勇。”
讽刺 摆脱不了自身的桎梏
田光见到荆轲,得到荆轲同意后,就叫荆轲直接跟太子丹接洽,他自己就自杀了。田光的死,也像专诸的母亲一样,死得很高,第一、士为知己者死,太子丹求他帮忙,他愿意献身救国,可是太老了,行刺计划他答应下来,死的自然该是他本人,他认为理论上他该死;第二、他请荆轲替他,是叫荆轲去玩命,叫朋友到秦国冒险送命,自己却在燕国,他认为说不过去,情谊上他该死;第三、荆轲去行刺,死不死还有待最后确定,但田光自己却先示荆轲以他不等待任何生机,以给荆轲激励,效果上他该死。
大家都知道荆轲,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田光呢?
苏东坡当代数十种笔记著作之中,都不曾提到苏东坡还有个妹妹。再者,秦观在二十九岁并且已经娶妻之后,才初次遇见苏东坡。苏东坡的妹妹,即便真有此一位才女,在秦观初次遇见苏东坡时,她已然是四十左右的年纪了。这个故事后来越传越广越逼真,成了茶余酒后最好的趣谈。此等民间故事之受一般人欢迎,正是以表示苏东坡的人品多么投好中国人的瘾好。
苏小妹竟然是假的。。。
西门庆大闹了一场,赌誓再不踏他门来,大雪里上马回家。正是:
宿尽闲花万万千,不如归家伴妻眠。虽然枕上无情趣,睡到天明不要钱。
哈哈哈 什么鬼..........
王婆道:“大官人,你听我说:但凡‘挨光’的两个字最难。怎的是‘挨光’?比如如今俗呼‘偷情’就是了。要五件事俱全,方才行的。第一要潘安的貌;第二要驴大行货;第三要邓通般有钱;第四要青春少小,就要绵里针一般软款忍耐;第五要闲工夫。此五件,唤做‘潘驴邓小闲’。都全了,此事便获得着。”
原来潘驴邓小闲这里来的
余尝曰: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
书有时候也是一面镜子
“那就该到一月二十号了,”上校说,已经睡意全消,“到那天下午,他们就会付给我们百分之二十的赢头。”
“那也得鸡斗赢吧,”妻子说,“可是它也许会输。难道你没想过它可能会输吗?”
“这只鸡不会输。”
“可如果输了呢?”
“还有四十五天才轮到考虑这件事情呢。”上校说。
妻子绝望了。
“那这些天我们吃什么?”她一把揪住上校的汗衫领子,使劲摇晃着。
“你说,吃什么?”
上校活了七十五岁——用他一生中分分秒秒积累起来的七十五岁——才到了这个关头。他自觉心灵清透,坦坦荡荡,什么事也难不住他。他说:
“吃屎。”
永远等不到的抚恤金和不确定能不能赢的斗鸡。把鸡卖了得过且过还是把人的口粮拿去喂鸡痛苦的等待胜利呢?哀大莫过于食屎,勇敢莫过于食屎
一个人的美德之所以被称为"善",并不是因为那德行对他本身有什么好处,而是因为那德行如我们所期许,并对我们及整个社会有好处。
“善”从“自我”的角度出发就是希望别人过的好;从“别人”的角度出发,就是对我们及整个社会有好处;恶反之。
当别人问他在各地所发现的人类共同的特性是什么,他回答说:"人们都倾向懒散。"有些人会觉得如果他更公正的话他会说:他们全都是胆小的。他们都躲在习惯和意见的背后。
一语道出我活了二十几年的生活,不思考不读书和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大家像工厂生产出的一批产品,全都一模一样。直到前阵子,工作闲下来,无聊到去思考人生了。才发现自己二十几年来做的所有决定,所有想要的东西,所有的选择全是社会主流的选择,父母亲人的选择。从没想过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要的是什么?这才下决心要多看看书,不为别的,只为了保持独立,不在那么容易受他人环境的影响,只为了认识我自己。
小波离去已经七年了。七年间,树叶绿了七次,又黄了七次。花儿开了七次,又落了七次。我的生命就在这花开花落之间匆匆过去。而他的花已永不再开,永远地枯萎了。
翻拣他当初写给我的情书,只觉得倏忽之间,阴阳两隔,人生真是一件残酷的事。既然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和短暂,上帝为什么要让它存在?既然再美好的花朵也会枯萎,再美好的爱情也会湮灭,上帝为什么要让它存在?
没有人能给我一个答案。
我的生命在花开花落间匆匆过去,很有美感。但是抛开美感,这句话的本质是在说你对我很重要,没你的日子匆匆过去没有什么意义。再深一点,我对你很重要,我的存在对你是有意义的,从而证明我的存在是有意义的。这本来就是爱情最美妙的一部分。但是人不是为了这种意义或者的。能证明自已意义的事情有很多。
比方说我就不以为“留痕迹”是个毕生目标。我曾经相信只要不虚度光阴,把命运赐给我的全部智力发挥到顶点,做成一件无愧于人类智慧的事情,就对得起自己,并且也是对未来的贡献。这曾经是我的信仰,和你的大不一致吧?那时候我们只有一点是一致的,就是要把生命贡献给人类的事业,绝不做生活的奴隶。
不想把留痕迹做为毕生目标,也不想为全人类贡献自己。吃喝拉撒睡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是坦白讲是生活的很大一部分。我也不想做生活的奴隶想做生活的主人。但做生活的主人得先拥有生活,吃喝拉撒睡都保障不了,怎么做主人?先保证自己能不靠别人活下去再去找生命的意义吧!
今天我感到非常烦闷
我想念你
我想起夜幕降临的时候
和你踏着星光走去
想起了灯光照着树叶的时候
踏着婆娑的灯影走去
想起了欲语又塞的时候
和你在一起
你是我的战友
因此我想念你
当我跨过沉沦的一切
向着永恒开战的时候
你是我的军旗
一直认为爱情的本质就是搭伙过日子。人生的路说短很短,说长又很长,不想一个人孤独的走完,想和一个人相爱,相互扶持,相互温暖。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对一个女孩说你是我的战友,你是我的军旗。
人生有一个时期应当敢把不公平,敢把跟着别人佩服的敬重的东西——不管是真理是谎言——一概摈弃,敢把没有经过自己认为是真理的东西统统否认。所有的教育,所有的见闻,使一个儿童把大量的谎言与愚蠢,和人生主要的真理混在一起吞饱了,所以他若要成为一个健全的人,少年时期的第一件责任就得把宿食呕吐干净。
傅雷为《约翰克里斯多夫》做的序,有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