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姗姗就是个小人。沈君确实把她吓得够呛,但说到底沈君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顶多也就算是从犯。真正策划了吓唬贝姗姗戏码的,其实是贝的实习单位,是她的领导上司。然而,贝姗姗却不敢去找她的顶头上司找公道,反而把气都撒到和她同为无权无势的打工仔的沈君头上。而且更恶心的是,她要是当面找沈君理论也就算了;然而她并没有选择光明正大的途径去解决与沈君的私怨,反倒是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公报私仇,企图利用工作的机会对沈君进行人身攻击与道德污蔑,不仅要砸沈君饭碗,还要把沈君名声搞臭,要害得沈君在社会上彻底没有容身之地,用心何其毒也!
欺软怕硬在前,公报私仇在后,贝姗姗的所思所为,堪称小人界的“楷模”!说真的,如果她的阴谋得逞,那沈君的处境只能用四个字形容:生不如死。届时沈君遭受的痛苦,要远胜过被杀。比起明火执仗地行凶的暴徒,贝姗姗这种暗箭伤人的阴险小人才是最可怕、最可恨也最难提防的。珍爱生命,远离贝姗姗,如果有机会能置她于死地,千万别客气。请记住,把她打翻在地之后,务必要踏上一万只脚,千万要让她永世不得翻身,否则必然后患无穷。
秦纤纤,自己的同类被狗咬死之后,照样吃得香睡得死,半点噩梦都不做;而当校方为了学生安全拼命灭狗时,她倒是噩梦连连。合着在她心里,一条狗命胜过万千人命啊。
还有柳青,不顾野狗会给身边人生活造成的不便、不顾野狗对身边人生命安全的威胁,强行收留野狗,只为了满足自己对狗畸形的“爱心”,恶心到家。当然,更恶心的是,这“爱心”其实只是她用来掩饰犯罪的手段,看似被她百般宠爱的狗,也只是她用来犯罪的工具。这就是狗奴的真实嘴脸: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一切以自己的利益喜好为准绳,为了自己,可以把狗看得比亲爹亲妈还亲;同样为了自己,关键时刻又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掉比爹妈还亲的狗。
为了狗活,不要人活;爹亲娘亲,不如狗亲;只许狗害人,不准人杀狗。狗奴,实乃当今社会最大公害之一。热爱生命,远离狗奴。强烈建议国家立法,只要发现秦、柳这号只爱狗不爱人的狗奴,立刻当街活活打死。
另外,秦纤纤说徐倩堕落的根源是吸毒,这实在让我笑掉大牙。没错,徐倩是吸毒了,但学校里女学生那么多,怎么偏偏就徐倩一个交上了社会混子当男朋友,偏偏就她沾染上毒品,偏偏就她到处去霸凌勒索同学?要知道,毒品可没逼着徐倩去找社会混子当男友,毒品可没逼着徐倩吸自己,毒品更没张口逼迫唆使徐倩去霸凌同学。恰恰相反,是徐倩自己主动和社会混子打成一片,是徐倩自己主动投入毒品的怀抱,是徐倩自己主动去欺凌同学的。
所以,徐倩堕落的根源,压根就不是毒品,而是她个人的品质恶劣。如果她是正派人,怎么可能交上社会混混当男友?如果她是正派人,怎么可能沾染上毒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因为徐倩自己不是好东西,所以她才会和社会混混打成一片,才会吸毒,才会去霸凌同学。也就是说,吸毒是徐倩作恶的结果,而不是驱使徐倩作恶的原因。就徐倩那人品,即使不沾毒品,照样还是会干坏事的。秦纤纤把徐倩作恶的原因归结到毒品身上,委实是颠倒因果,逻辑制杖。这样一个娘们儿居然也被塑造成名侦探,也是呵呵。
我说的是陈紫薇这号的,自己遇到了不幸,就觉得全世界都该她欠她的,全天下都和她作对,别人做什么都是龌龊的,只有她自己才最无辜最圣洁最可怜。哪怕别人好心帮她,在她眼里也是居心不良。我呕~~~这号心理扭曲的垃圾,真没必要可怜她。对这种人,本着人道思想,可以不去落井下石,但真没必要雪中送炭。因为这号垃圾永远不懂得感恩,你帮她越多,反而越招她恨。热脸贴上冷屁股,何必呢?最后让人家做了,活该!
不是说上层的人就不坏,但上层的人要使坏,往往还顾忌颜面,在表面上多少要遮掩一下,把自己打扮成道貌岸然的模样。可是底层人使起坏来,真的就是赤裸裸的,真的就是半点羞耻都没有。不信你看,不光小说里的那个姓陈的司机,在现实中那些在街头碰瓷的、在火车巴士上抢座霸座的、在医院里各种插队各种医闹的,有几个是大富大贵的?真正的大富大贵之人(比如马云爸爸这种的),有几个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干这种丢人现眼的掉价之事?
每一篇读起来都很有感觉,内容很充实,情节很紧凑,紧张悬疑的氛围渲染得也很到位,跟他的长篇比起来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没错,我说得就是薛弦。她自己是个臭不要脸的小三,却从不反省自己,只知道指责男人如何“亏欠”她。呵呵,男的出轨该死,女的当小三就无所谓?这只女犬的特权意识可谓深入骨髓,就连虐猫都不忘大耍双标:只许自己这个女犬臭不要脸地插足破坏别人的家庭,却不许公猫母猫正当恋爱,三观扭曲得一哔。找这样的女犬谈恋爱,也不知道男主脑子里哪根弦搭错了。
有其女必有其母,薛弦老妈自然和自己女儿是一路货色。分明是她自己女儿不守妇道在先,变态虐猫在后,死了纯属咎由自取,她却把脏水泼到别人头上,虐待被她女儿绿了的原配,还不许女儿的前男友在她女儿死了之后找女朋友,甚至就连无辜的凝薇都不放过。如此自私无耻的老王八,难怪会养出如此变态淫荡的女犬。
最后这对母女统统不得好死,真是大快人心,活该报应!愿天下所有田园女犬都能落得如此下场!
为了和自己看中的男人结婚,就把对方的孩子宰了。男人再狠,也狠不过女人啊。奉劝广大男同胞,最好别结婚。如果结了婚,那将来丧偶之后也别再找续弦。
还有,男主得是有多冷血啊?!男主的朋友为了救他,犯下了杀人罪。男主发现了真相和朋友当面对质时,居然还能笑得出来?!这得是多没人性的人才能干得出来的?!你朋友为了救你杀了人,就算你深明大义要揭发他,你心里能痛快得了么?能笑得出来吗?!
周迪家属,因为自家人在医院失踪,也没查清事实真相,就自顾自地把医院的楼封了,不准医院正常营业,丝毫不在乎自己的举动会干扰到医院对其他病人的救治,丝毫不在乎其他病人的死活。狼心狗肺,莫此为甚!当然,考虑到这帮家伙出身荒村野镇,能干出这么冷血自私的事太正常了。至于因为谣言和迷信思想就要对杜易这个外乡人处以私刑,对这帮杂种来说应该是家常便饭了吧。
你也许会说这些是小说里编的。但是,在现实中,农村人集体坑蒙拐骗、集体拦路打劫、集体闹事抗法的事还少吗?不信自己上网去查。还是那句话,珍爱生命,远离农村。
明知道叶眉这浪货红杏出墙了,居然还对这种嫌贫爱富的绿茶婊依依不舍,还妄图和她重归旧好?还嫌自己不够绿是怎么着?
要不是他犯贱,对那个浪蹄子痴情难忘,也就不会在荒山野岭里摊上那些倒霉事了。
那个艾妮陷害孙克的理由看似正气凛然,实则完全是拿着不是当理说。
她指责孙克对她妹妹静雯“始乱终弃”,导致了静雯的死。但事实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从小说中就能看出,孙克自始至终就没爱上过静雯,艾妮说什么他和静雯当初多么相爱云云,纯粹是她和静雯的自作多情罢了。
事实上,孙克从始至终在和静雯打交道的过程中,就没有对静雯产生过爱恋之情(至少在小说中是看不出来的)。即使在静雯胸部被烧的时间段之前,小说中也没有很明显的证据证明在静雯被烧之前孙克和她就是恋人关系。
从始至终,孙克和静雯的所谓恋情,都只是孙克姑姑与艾妮、静雯姐妹剃头挑子一头热罢了。孙克这姑姑也真是个极品,因为自己家的过失给静雯造成不幸,想给静雯赔偿,这不是不可以;但是你把别墅产权给了静雯就够了,凭什么要强行包办自己侄子的婚姻?为了减轻你自己的罪恶感,为了你自己的名声,就把你侄子后半生的幸福牺牲掉,呵呵,这帐算得够精,这姑姑当得够绝!
静雯被烧胸部发生在她十三岁时。孙克当时估计和她的岁数也差不多。文中哪里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孙克和静雯在十三岁之前就已经确立恋爱关系了?小学才毕业的年纪,他们俩就已经海誓山盟,非君不娶非君不嫁了?哇塞,让两个毛都没长全的小屁孩这么迫不及待地早恋,真的好么?我是看不出孙克、静雯在那么小的年纪就已经相爱了,相反,从第三节《隐情》的相关叙述来看,很可能是在静雯胸部被烧之后,孙克的姑姑才积极地开始把两个孩子往一块撮合的,孙克和静雯的关系也是在烧胸事件之后才变得密切的。在静雯被烧胸之前,我是实在看不出当时还是小屁孩的孙克和静雯关系有多亲近。
从道义的角度来说,孙克不要静雯无可厚非。首先就像我说的,孙克和静雯的所谓“恋情”,根本就是孙克姑姑包办的产物,孙克打一开始就根本不爱静雯。一个男人,拒绝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有什么错?
其次,每个人都有权利去选择生理健康的配偶,都有自由去拒绝一个生理残疾、而且是自己不爱的人。孙克本来就不爱静雯,而且静雯胸部被烧的不幸也不是孙克造成的,旁人又凭什么要他用后半生的幸福去给别人的过失擦屁股?!
更何况,你静雯的不幸,已经获得了补偿了,人家孙克的姑姑已经无偿赠送你半栋别墅的产权,你还想怎么着啊?拿了孙家半栋别墅还不算,还要得寸进尺,白赚孙家一个上门女婿?我擦,玩得好一手空手套白狼啊!
可以说,无论是孙克还是孙家,都已经对静雯做到了仁至义尽,根本不该她不欠她。她最后得病死了,与其说是因为孙克的拒绝,还不如说是因为她自己先是贪得无厌妄图霸占孙克,在贪欲受挫后又小心眼想不开,活活把自己气死了。可以说静雯的下场纯属活该,完全是咎由自取,怪不到孙克头上。
至于静雯死后孙克收回属于她的那一半产权,就更是天经地义了。本来这别墅就是孙家的,当初是看你静雯可怜才分你一半产权的,如今你静雯自己没那福气享用,那孙家人把那一半产权收回也在情理之中。如此天经地义的事,居然都被艾妮拿来当成孙克的罪过,为她自己陷害孙克的罪行开脱,也是醉了!
通观整篇文章,但凡出场的女性,没一个讲理的。尤其是艾妮、静雯姐妹,各种拿着不是当理说,各种恶臭无耻倒打一耙,真的是让人叹为观止。女人果然是不讲理的,尤其是艾妮这样的中国女拳师。
自己就是为了钱才和大她四十岁的前夫结婚的,她不觉得自己这么想有什么不对;等到别的男人为了钱要和她结婚的时候,她倒讨厌起人家来了。呵呵,渣滓女犬,活该被杀!
逼婚,把孩子当成生育机器,为了满足自己愚昧落后的封建思想,还公然违法乱纪,拐卖人口。更令人发指的是这些农村人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丝毫对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没有半点愧疚感,干什么坏事都全村老少齐上阵。这样的事,如今在某锅农村也是见怪不怪,不信你看大衣哥。难怪都瞧不起农村人呢。虽然这么说在政治上不正确,但到了某锅的地界,还是离农村远一点的好,除非活腻了。
读他的这些短篇惊悚悬疑文,真的很有感觉。但读他的那些推理文,尤其是长篇的,真的是食之无味。
你心爱的女人死了,又没证据显示是莫风害的,为毛要用那么恶狠狠的口气给莫风发短信,逼人家来参加葬礼?人家不来参加葬礼,你就把人生吞活撕?
要知道,莫风和冯舒的关系只是萍水相逢,他没有那个义务一定要为冯舒送葬。冯舒的葬礼,人家莫风能来是情分,不来是本分,你他么凭什么那么穷横地逼人家必须来?你算老几啊?更搞的是,要求别人必须出席的他,自己却偏偏倒头呼呼大睡,而且忘记给手机充电,让手机闹钟失灵。最后出事了,也是活该。
文中人物动不动就情绪紧张,而且不管是谁,只要情绪紧张,就千篇一律地喘不上气无法呼吸。大概作者这么写是为了扣题吧,但拜托你扣题扣得含蓄一点好么?别这么强行好么?让你一日三餐都只吃同一种菜,你不腻歪么?!
至于凶手的动机更是让人迷醉。一会儿说自己讨厌始乱终弃的男人,一会儿却又要为把自己始乱终弃了的花心前夫报仇,大姐你敢再精分一点儿么?
读庄秦的小说,感觉他写那种有超自然因素的灵异故事还好,但写推理小说侦探小说的功底还远远不到火候,就不要班门弄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