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或许想到自己的一生,想到此生与林丁丁的错过,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尤其女人如林丁丁,千万年前该跟骏马一并儿,同属于最凶悍骁勇的酋长,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
平凡了,才好使唤。
平凡了,好使唤了,却误了自己一生,尤其是一生的真爱。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刘峰,一个翻绝活儿跟斗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大做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抬杠说他平凡就够了,就伟大了,足够被推举上大理石基座。
这一代人,信仰平凡即伟大,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经营,好几十年获得美滋滋。
但他从那时就明白那都不是看家本领,自己终将无为无成,因而谦卑。他被我们每个人麻烦,还找来“括弧”那样的残废孩子麻烦他自己,时刻准备着帮我们的大忙小忙,琐碎到被絮里捞针的忙,他都那么当真地帮,我们麻烦他就是需要他,被人需要着是他最好的感觉,使他发现自我价值,让他抖擞起活着的精神。他最早那毫无来由的自卑,终于露出了根。不能不说是一种英明吧?在他二十岁的照片上,眼中的深明大义正源于此。
年轻的刘峰,老实巴交,嘴角有种深深地前辈,而深明大义的光芒就在眼睛里。
但前一种可能性更大,他的淡泊和幽远,他那静静的微笑,是来自一种全盘的接受,接受了一切,也包括接受了不久即临的死亡。
他的淡泊和悠远,静静的微笑,来自于一种全盘的接受,接受了一切,包括接受了不久的即将来临的死亡。
我想,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不来参加聚会,首先是参加不动——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此刻我发现自己看见的红绿灯像是掉进了水里;我哭得那么痛。刘峰对林丁丁的爱使我也多情了。
他不想看见她老了,胖了,头发少了,不愿意他不好看。
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为了林丁丁号。
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
至少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我开着车,想到那个红色雕花的小木箱。它去除了刘峰生活生命的灰白,证明他还有那份兴致,那份闲心,给日子添点儿亮色,给他的女人添加一点儿意外。我想到四十年前,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
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灰白的:皮肤,心境,都褪了颜色,也不甚新鲜,那种惨淡,那种败旧。他头一秒钟是羞涩的,难堪的,以为自己躲藏得那么好,从王府井躲到西坝河,从春天躲到秋天,还是给我找到了。他说:太没想到了,怎么会是你小穗子!
第一印象就是灰白:
那种惨淡、那种败旧。
: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我问她又想起什么来了。她说:我们每个人都背叛了刘峰,不是吗?你萧穗子不也在批判他的大会上发言了?我说我当然没发言。
何小嫚是唯一没有背叛刘峰的人
背叛的时候真觉着自己满腔正义
郝淑雯说,怎么了?刘峰至少是个好人,好人现在最是稀有。我说,是稀有:这年头说谁是好人,跟骂人一样。丁丁说,有谁比我丁丁更知道刘峰是好人的?
好人现在最是稀有
这年头说谁是好人,跟骂人一样。
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
笑我们所认真过的所有事儿。
人品有什么用?什么叫好人?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郝淑雯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她把同情,善意,甚至崇拜都给好人,哪怕触摸一把,也可以偶然想开,对好人慷慨一番,但激情爱情婚嫁,还是把好人关在门外。
人品好的好人,在女人选择面前是盲目的。
把同情、善意甚至崇拜都给了好人,但激情爱情婚假,还是把好人关在门外。
军二流子的审美趣味,以及他对豪华的梦想……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儿。
一旦发现英雄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也会格外拥挤。
我们高不了,我们靠一个一直比我们高的人低下头去来拔高,要依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红楼里那群浑浑噩噩的青春男女。我想到一九七七年那个秋天,红楼里的大会小会,我发现不止我一个人暗暗伺候刘峰露馅儿,所有人都暗暗地(也许在潜意识里)伺候他露出人性的马脚。一九七七年夏天,触摸事件发生了,所有人其实都下意识松了一口气:它可发生了!原来刘峰也这么回事儿啊!原来他也无非男女呀!有关刘峰人性人格的第二只靴子,总算怦然落地,从此再无悬念,我们大家可以安然回到黑暗里歇息。刘峰不过如此,雷锋呢?失望和释然来得那么突兀迅猛,却又那么不出所料。假如触摸发自于另一个人,朱克,或者刘眼镜儿、曾大胜,甚至杨老师、强副主任,都会是另一回事,我们本来也没对他们抱多大指望,本来也没有高看他们,他们本来与我们彼此[...]
潜意识的希望他露出人性的马脚。
刘峰跟我们,是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具有同样的物质分子密度,他怎么可能比我们好?还好那么多?我从最开始认识刘峰,窥见他笑得放肆时露出的那一丝儿无耻,一丝儿赖,就下意识地进入了一场不怀好意的长久等待,等待看刘峰的好戏:只要他具有人性就一定会演出好戏来。
见不得别人的好,衬托出自己心里的阴暗和龌龊。
下意识盼望他出丑,打破英雄模范标兵的神话,让他沦落成泥碾成尘。
我好像明白了。其实当时红楼里每个人都跟我一样,自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就像我一样,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儿,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至少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也会不时产生小小的犯罪感,偷炊事班一包味精,或在公共游泳池里擦一下女孩儿身体等等之类。因此我们一面享用刘峰的好心眼儿,一面从不停止地质疑他的好心眼儿。
刘峰对他们这么好,他们却那样对刘峰,难道只是为了丁丁,
也不是,只因为每个人心里的阴暗面,希望他出丑,因为和我们不一样。